服务型治理:社区服务中心参与社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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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珠三角地区社会工作的发展

要了解社区服务中心的发展情况,需要先从珠三角地区的社会工作谈起。这一方面是因为目前社区服务中心的运营单位以社工服务机构为主,在社区服务中心提供服务的人员以社会工作者为主;另一方面是因为社区服务中心是珠三角社会工作发展到一定程度和一定阶段的产物,需要把社区服务中心纳入整个社会工作发展的背景下来探讨。

一 深圳市社工发展的三阶段

珠三角地区的社会工作最早起源于深圳。2007年,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以及与之配套的七个文件(简称“1 +7”文件),对深圳市社会工作的具体操作、社工薪酬、社工管理等方面作了制度性规定,拉开了深圳社会工作的序幕。深圳社会工作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发展岗位社工;第二阶段是探索项目社工;第三阶段则是建立社区服务中心。

第一阶段,发展岗位社工。深圳市从2007年开始发展岗位社工,根据《深圳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方案(试行)》,设置两类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一类是在市、区、街道的民政、教育、文化、卫生、劳动、信访、人口计生、公安、司法、监所、禁毒、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设置社工岗位;另一类是针对特定的服务对象,按一定的比例,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机构、学校、医院、社区等设置社工岗位。岗位社工的设置,让社会工作这一专业和职业迅速扩展到各个部门,有利于社工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服务关系并挖掘潜在的服务需求。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社工本人受到社工机构与用人单位的双重管理,人事关系在社工机构,日常工作却在用人单位,一个人或几个人在用人单位孤军作战,很难系统性地开展社工专业服务,容易出现行政化倾向,使社工成为用人单位的“临聘人员”。

第二阶段,探索项目社工。在继续发展岗位社工的同时,深圳市从2009年开始探索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项目。社工机构跟其他类型的社会组织一样,从社会需求和自身特长出发,开发设计公益项目。相比岗位社工,以项目方式提供社工服务,使社工的专业性得以拓展和增强。政府与社会组织签订的协议给出了项目实施的大致框架,在这一框架内,社工机构及社工均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可以实现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服务。同时,项目购买中社工机构与政府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增强了结果的可衡量性。购买服务协议中明确规定社工机构的服务效果、服务内容等,在事中和事后进行评估,考察服务产出和成果。这比起购买岗位社工更能够体现出专业服务成效。福彩公益金资助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深圳市反家暴社工援助计划”、深圳市融雪盛平社工服务中心的“临终关怀·器官捐献与社工服务”等项目已经成为社工机构的服务特色和品牌项目。鹏星依托“反家暴”项目成立了深圳第一个民间的家庭暴力防护中心,这是福彩公益金项目支持孵化出的第一个由项目转变而来的专业服务机构。总体而言,中标社工机构通过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积累了项目运作经验,培养了一批具有项目管理经验的一线社工。

但是这一阶段在探索项目化开展社工服务的同时,岗位社工依然占主导地位。项目社工与岗位社工相比,在晋升空间、职业稳定感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社工的工作状态,进而影响到项目的实施。同时,项目资助周期过短,阻碍了项目深入开展,不利于社工专业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更为遗憾的是,福彩金资助公益项目仅进行了五批,到2011年就结束了,没有在全市推广。社工在项目化运作方面刚刚积累起来的一点经验也未能得到推广。

第三阶段,建立社区服务中心。自2011年开始,深圳市开始以运营社区服务中心的方式来购买社工服务,将社区服务中心作为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的主要场域,希望以在社区落地的社工服务来弥补岗位社工和项目社工的一些固有缺陷。早期的岗位社工依托现有服务单位的具体岗位来设置,难以涵盖新的服务需求点,既存在着社工服务和资源覆盖不到位的情况,也存在着资源交叉和浪费的地方。而项目社工因项目的存续期而有固定的服务周期,难以持续深入地开展服务。深圳市在总结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推出社区服务中心,希望社区成为社工开展专业服务的落地平台,依托社区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具体的服务对象,开展常态化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就是本书的主要研究对象,将在后续章节中对其进行具体阐述。

二 广州市社会工作的发展

广州市社会工作的起步略晚于深圳,与深圳的发展道路也不尽相同。广州的社会工作从项目社工起步。2007年11月,广州市海珠区政府委托共青团购买广州市海珠区启创社会工作发展协会的青少年服务,开启了政府购买社工组织专业服务的尝试。目前,该“青年地带”项目已成为全国迄今为止最大的青少年单项社工购买服务项目,三年总价1650万元。此外,还有一些专项服务的试点,如广州北半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东山福利院老人服务项目、广州疾控中心美沙酮社区治疗中心社工服务等。2008年的汶川地震是广州市社会工作发展的契机。在灾后重建中,广州市民政局组织广州社工开展“广州社工在行动”的系列活动,广州社工在此次支援灾后重建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该项目成为全国建站时间最早、坚守时间最长的灾害社会工作项目。张和清、向羽:《广东社会工作发展的现状及其经验反思》,载《中国社会工作蓝皮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灾后重建项目促使广州市政府走上了探索以项目化方式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道路。2008年开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广州市、区(县级市)财政总投入522万元,设置服务项目9个。2009和2010年度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深化试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33个,广州市、区两级财政投入1544万元以及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800万元,总计2344万元。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广州市社会工作发展历程》,《广州社工》2014年第4期。到2010年,广州市提出建设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并确定在20个街道进行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三 其他城市社会工作发展路径

东莞市社会工作的发展脉络与深圳市大致类似。2009年,东莞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东委发〔2009〕11号)等文件,从学校、企业等岗位社工起步,逐渐推进项目社工。自2011年开始,进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

惠州市社会工作始于2009年。2009年9月,由时任市委副书记陈仕其任组长、25个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的“惠州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协调指导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社工办”)设在市民政局,与人事科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日常工作。2013年惠州市发布《2013年惠州城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开始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珠海市自2009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社会工作和建构社会工作专业制度的政策,逐渐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社会工作政策体系。珠海社工服务项目相对单一,主要集中在传统的服务领域(对象主要是青少年、老人等),项目周期也较短。2013年,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出现的仅“晴朗天空横琴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一家。

佛山市自2009年开始尝试设立“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试点,充分提升镇街自主权,使各镇街在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能自主依据实情决定社会工作发展领域与规模。佛山社会工作形成了“镇街先行探索,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市区跟进推广”的镇街社工服务发展模式,其中以顺德区与南海区(佛山市辖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五个区)发展较为突出,罗村、桂城、容桂三条镇街成为佛山社会工作探索阶段的领头羊。

珠三角各地的社会工作发展道路,都是向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先进国家和地区学习后再结合本土情况进行实践探索。尽管各地社会工作起步时间有先后,成长契机也各不相同,但目前,这些城市的社会工作都走到了以社区综合服务为主要模式的发展阶段。在基层社区落地,面向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服务,成为珠三角地区社会工作者的主要服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