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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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

从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是欧美发达国家现代自由主义的鼎盛时期。但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左右,凯恩斯主义政策开始引发很多问题,经济上主要表现是滞胀现象,即经济停滞与通货膨胀的并存;社会方面表现为福利政策导致的很多社会病。这样,实行多年的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与福利国家方案遭到了大量质疑。另一个背景是,在二战之后的冷战条件下,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发生了严重对抗和激烈论战。20世纪70年代以后,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或者叫新古典自由主义(neo-classical liberalism)开始崛起。新古典自由主义从概念上看,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一种复兴。

20世纪全球思想界的一个重要人物是弗里德里希·冯·哈耶克。2013年国内出版了一部题为《凯恩斯大战哈耶克》的译著,这个书名大概恰如其分地反映了欧美发达国家从20世纪40年代到70、80年代经济公共政策领域的最重要争论,也就是哈耶克观点和凯恩斯观点的交锋。哈耶克一生出版了为数众多的经济学与政治哲学作品,1944年出版的《通往奴役之路》是他最具影响力的一部作品。哈耶克的另一部重要著作《自由秩序原理》还直接影响了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政治观点与施政纲领。所以,要说撒切尔夫人是哈耶克最著名的粉丝,一点都不为过。

丹尼尔·耶金等人生动地描述了撒切尔夫人对哈耶克的推崇:

自1974年以来,作为反对党的领袖,她无疑也是保守党最忠实的自由市场的信徒之一。70年代中期,在成为领袖不久之后,她访问了保守党的研究部门。当一名研究人员向她扼要介绍他自己主张保守党奉行左右之间的中间道路的一篇论文时,她粗暴地打断了他。她对于重温哈罗德·麦克米伦的观点毫无兴趣。相反,她从自己的公文包中抽出一本书——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她把它举起来给每一个人看,坚定地说:“这才是我们所信奉的。”[69]

这个例子彰显了哈耶克在西方世界的巨大影响。那么,哈耶克到底说了什么?这里只能做粗略的介绍。首先,从方法论上说,哈耶克秉承的是个人主义方法论。他基于个人主义方法论来观察社会和世界。个人不仅被置于集体之前的优先位置,而且个人还被视为社会繁荣的真正根源与动力。他在作品中还区分了什么是真的个人主义和什么是假的个人主义。哈耶克说:

真个人主义首先是一种社会理论,亦即一种旨在理解各种决定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努力;其次它才是一套从这种社会观念衍生出来的政治准则。……最为愚蠢的误解……亦即那种认为个人主义乃是一种以孤立的或自足的个人的存在为预设的……

真个人主义的基本主张认为,通过对个人行动之综合影响的探究,我们发现:第一,人类赖以取得成就的许多制度乃是在心智未加设计和指导的情况下逐渐形成并正在发挥作用的;第二,套用亚当·弗格森的话来说,“民族或国家乃是因偶然缘故而形成的,但是它们的制度则实实在在是人之行动的结果,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第三,自由人经由自生自发的合作而创造的成就,往往要比他们个人的心智所能充分理解的东西更伟大。

其次,哈耶克的学说很大程度上基于其知识论。他的基本观点是:人在很大程度上是无知的,因为人所具有的知识和信息与其决策所需的信息相比总是少得可怜。因此,人类无法借助完全的理性来认知所有复杂事物背后的关键信息。从知识的结构来说,这些不同的有用知识总是分散在社会的各处。他这样说:

合理经济秩序的问题所具有的这种独特性质,完全是由这样一个事实决定的,即我们必须运用的有关各种情势的知识,从来就不是以一种集中的且整合的形式存在的,而仅仅是作为所有独立的个人所掌握的不完全的而且还常常是互相矛盾的分散知识而存在的。因此,社会经济问题就不只是一个如何配置“给定”资源的问题。……它实际上就是一个如何运用知识——亦即那种在整体上对于任何个人来说都不是给定的知识——的问题。[70]

基于这种知识论,哈耶克有两个推论:第一,假定有一个中央机构基于理性和科学、依靠其所知的庞大信息来统一做经济决策,是完全靠不住的。理由是该机构所具有的知识和信息,与决策所需的知识和信息相比,还是少得太多。

第二,人是相对无知的,这个社会又需要创新,而创新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因此,一个好的社会要给每一个人及组织以探索和尝试的自由。由于不能事先计划和确定创新来自于何处,自由就为创新所必需。没有此种自由,社会就会慢慢停滞和僵化。当创新不再,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也成了幻想。所以,哈耶克反对理性建构主义(rational constructuralism)的观点和社会工程(social engineering)的概念。他认为,人类认为可以凭借自己的完全理性与完全信息,把社会推倒并按照自己的意图重新设计一次,这种想法是完全靠不住的。

哈耶克无疑是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他同时也是一位不知疲倦的思想战士,同时在东西方阵营之间和西方阵营内部作战。有人把哈耶克视为20世纪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最强悍的对手之一,因为他一生都在持续不断地批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他主张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不可行性,因为它无法解决两大问题: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他同时认为,计划经济会严重地侵害自由。他引用托洛茨基的话说:

在一个国家为唯一雇主的国度,反抗意味着慢慢地饥饿至死。那个不工作不得食的旧原则,现已为一新的原则所替代,即不服从不得食。

在西方阵营内部,哈耶克的主要对手是以凯恩斯学说为代表的各式各样的国家干预理论,现代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和福利国家学说都是哈耶克的批评对象。总的来说,哈耶克这样定义自由及主张自由政策:

一个人不受制于另一人或另一些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的状态,亦常被称为“个人”自由或“人身”自由的状态。……自由政策的使命就必须是将强制或其恶果减至最小限度,纵使不能将其完全消灭。[71]

另一个与哈耶克关系密切的新古典自由主义代表人物是路德维希·冯·米瑟斯,他在捍卫自由的立场上甚至比哈耶克走得更远。米瑟斯早年一部浅显易懂的作品是《自由主义》,国内译为《自由与繁荣的国度》。他在书中这样说:

谈到资本主义,就使人联想到一个心狠手毒、唯利是图的资本家,他剥削同类,无恶不作。事实上,自由主义所主张的资本主义社会秩序是:资本家如果要发财致富,唯一的途径是像满足他们自身需求一样来改善同胞的物质供应条件。

如果一个人想致富,市场经济会给他提供机会。但惟有他设法改善其同胞的物质与生活条件,他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谋求致富的年轻人发现,只有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产品创新,提供更好的消费者价值,才有机会致富。所以,这个逻辑跟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原理是一样的。当然,如果政治权力进入市场,就可以通过很多别的办法牟利。

米瑟斯进一步比较了公有制与私有制。整个20世纪存在过两种主要的经济模式:一种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一种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至于后来的混合经济(mixed economy)、社会市场经济(social market economy)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socialist market economy)等等,都是两者的变种或结合。米瑟斯这样说:

自由主义断言,在实行劳动分工的社会里,人们互相合作的唯一可行的制度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自由主义断言,社会主义作为一个包括全部生产资料的社会制度是行不通的,尽管这种制度在只占有部分生产资料的情况下,并非完全不可能,但是它会导致生产力的下降,以至于使其非但不能够创造更多利润,不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反而会起到减少财富的作用。

米瑟斯认为,完全的公有制是行不通的,这种社会很快就会垮掉;如果是公有制和私有制结合的状态,就会导致生产力的下降,无法创造更多的财富。这种视角,值得大家去借鉴和思考。米瑟斯还一针见血地讨论了平等问题,他这样说:

有人指责自由主义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他们认为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并不是真正的平等,这种指责毫无道理,想把人变得真正平等起来,这是依靠人的一切力量都办不到的事情,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而且将继续不平等下去。……真正理智、清醒、并且合乎目的的处理办法就是争取在法律上平等待人。自由主义并不奢望得到比这更多的东西,因为超出这个范围以外的东西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可能办到的。[72]

所以,米瑟斯主张的是权利的平等而非结果的平等,形式的平等而非实质的平等。实际上,如果消灭了财产或财富的不平等,就会有其他的不平等出现。比如,把财产和市场消灭掉后,社会上就会出现了一个掌握巨大政治经济权力的新阶级,而这个阶级跟普通人之间会产生新的巨大的不平等。

20世纪后半叶,美国主流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成了新古典自由主义复兴的重要旗手。他被视为货币主义的倡导者,《资本主义与自由》和《自由选择》则是阐释其政治哲学的通俗作品。弗里德曼认为,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前提;私有产权和契约自由是整个市场制度的核心;政府职能必须严格限定在较小范围内;政府权力必须有限度和足够分散。

弗里德曼对大量公共政策问题都有论述,这里仅举一例。比如,他是国家垄断教育的坚定反对者。从政治上讲,教育国有化的一个弊端是政府有可能借助教育控制整个社会的思想和意识形态,所以公立教育系统可能会沦为政府的工具。另外,公立教育还会带来很多实际问题,比如,从公立学校内部管理来说,小学或中学教师们的薪水基本上是固定的,是根据等级及年资来晋升的,所以弗里德曼认为这会导致优秀教师拿得太少,而不合格教师拿得太多的问题。再比如,由于公立学校只能按学区来统一安排,就限制了家长选择教育的自由,家长在很大程度上丧失对自己子女教育的选择权。

实际上,很多美国公民都对公立教育系统不满意。那么,该怎么办呢?弗里德曼提出应该推广教育券制度,或称代金券制度。这种制度可以提高美国公民在教育问题上的自由选择权。具体来说,政府可以发行教育券,同时鼓励和允许设立特许学校(chartered school)。比如,对本地公立教育系统不满的某个社区的家长们可以发起设立特许学校,这所学校可以完全自主决定教材、选聘教师和确定招生方案。有人会问,这个学校的钱从哪里来呢?是不是全部要向学生家长们收取呢?弗里德曼说,这不公平,因为所有上公立学校的孩子们都获得政府的补贴,比如每个孩子平均获得4000美元的财政补贴。既然每个州政府或学区都知道本学区每个孩子的财政补贴数额,就应该根据一所特许学校的招生规模,再乘以平均每个学生财政补贴数额,来补贴给特许学校。

他认为,地方政府应该给家长发行教育券,每张教育券代表了相当数额的财政补贴数额,而家长拿到教育券后,可自行决定孩子上公立学校还是特许学校。这样,在既有财政和公立教育系统中,就引入了一种更加市场化的机制。一旦允许设立特许学校,允许不同体制的学校之间进行竞争,那些管理糟糕、教学质量低下的学校就有很大压力。如果不改进管理和教育质量的话,学生可能会逐渐流失,学校甚至会倒闭。这是弗里德曼这位经济学家基于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对美国教育问题开出的药方,非常有意思。[73]

20世纪70年代,新古典自由主义阵营中出现的一位重要政治学家是罗伯特·诺齐克,其代表作《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与罗尔斯的《正义论》同样被列为70年代的政治哲学经典。他主张“最小国家论”。在他看来,个人拥有确定无疑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是如此重要和广泛,以至于国家及其官员还能做些什么,在诺齐克看来就是一个问题。个人权利为国家留下多大的活动空间呢?国家应有的合法功能和作用应该是什么?这些都是诺齐克关心的问题。他在书中直截了当地说:

我们关于国家的主要结论是:能被证明为正当的就是一种最小国家(minimal state),即仅限于防止暴力、偷窃、欺骗和强制履行契约等有限功能的国家;更多功能的国家(extensive state)都将被证明为是非正当的,因为这样的国家会侵犯到个人不被强迫从事某些特定事情的权利。惟有这种最小国家是令人鼓舞的和值得期待的,也是公正的,而所有超出这个限度的国家都被认为是一种恶。[74]

比如,在美国,奥巴马政府的新医改方案要求更高比例的公民以法律强制方式缴纳医疗保险。对此,反对者提出的质疑是: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力强制更高比例的公民去缴纳医疗保险?从诺齐克的原则出发,这无疑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