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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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意识形态论战的场域

不同的政治意识形态往往容易在一些重要议题上产生交锋。首要的问题是个人与群体的关系。究竟是个人优先于群体,还是群体优先于个人?不同意识形态的分歧很大。比如,下面就罗列了一次课堂讨论中两种主张的交锋:

支持个人优先的观点一:

集体权力是个人权利让渡而来的。形成集体的目的就在于保障个人。如果个人的权利与利益不能得到保障,集体的存在就没有意义。如果一味强调集体而忽视个人,实际上集体主义会沦为一个空洞的口号。只有每一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的保障,这个集体才能得到保障。

支持集体优先的观点一:

如果坚持个人优先,国家政策往往是鼓励个人自由、权利与利益的最大化,但这其实自相矛盾。比如,一个人自由的最大化,往往会妨碍另一个人的自由。所以,如果想要达到对所有人都有利的结果,首先应该保证集体或群体的最大利益。如果说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加总,那么只有保证集体利益,才能保证个人利益。

支持个人优先的观点二:

上述观点似乎在强调,个人利益被包含在集体利益中。但是,集体会不会侵犯个人利益呢?有人说,只要利益在个人间得到合理分配,集体就不会侵犯个人利益。但问题是,如何保证利益在个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呢?那些在分配利益过程中掌握更大权力的人,会不会设计一种对自己更有利的分配方案呢?这个问题在很多集体主义社会中非常严重。由于控制了集体资源的分配权,那些掌握权力的阶层日益成为“新阶级”。所以,这种观点并没有什么牢靠的基础。

支持集体优先的观点二:

集体权力未必就是个人权利的简单让渡。集体利益不只在于保障每一个构成集体的个人的利益,集体本身也有自己的利益。比如,如果一个群体流落到一个野兽出没、危险丛生的原始森林,大家该怎么办呢?这种时候,集体通常无法确保每一个人的安全,此时作为一个整体能存活下去是更重要的问题。所以,当身强体壮的人被组织起来去对付猛兽时,他们本身的生命可能处于更大的危险之中。但这样做,是为了让他们的妻子儿女及同类有更大的存活概率。所以,集体并非个人的简单加总。此种情形下,为了集体,个人必须做出必要的牺牲。

支持个人优先的观点三:

集体主义的弊端是集体容易吞噬个人。在按集体主义原则组织的群体中,组织的惯例与规则是非常强大的,个人进入这类群体后会自觉不自觉地遵循和服从这些东西。结果是,个性更容易被磨灭,创造精神被消磨,卓越分子可能被淘汰,群体智力水平可能会下降。长期当中,这样的群体就可能会衰落。

支持集体优先的观点三:

个人优先,会鼓励每个人都去争权夺利。这种情况下,每一个人对资源、利益和权力的争夺可能相当激烈,结果是内耗可能会很严重。人与人之间更有可能成为竞争和冲突关系,而不是合作与互助关系。这种模式下达成的均衡未必更好。[90]

通过上述讨论,可以看出支持个人优先的观点有几个基本倾向。首先,社会或群体是由个体构成的,所以个人应该有优先性。其次,整个社会的基础与动力都在于个人,所以相应的制度与政策都需要落实到个人激励上。比如,当每个人都更努力和有效地工作时,这个社会才能变好;当每个人都创造价值时,这个社会才能变好;当每个人都更加行为端正、讲求礼节时,这个社会才能变好。当然,个人优先的结果一定是不同个体之间会有差距。所以,主张个人优先的观点必须接受贫富差距的事实。但这一点,可能会让不少人的同情心遭到重创。

支持集体优先的观点有几个基本倾向。首先,有人强调共同体生存是第一位的。这种意识可能会导致比较强烈的民族主义立场。比如,普鲁士当年国家主义盛行,黑格尔甚至把国家称为“神在地上行走”,其中的驱动力跟共同体生存环境有关。普鲁士西有法国,东有俄国,普鲁士或德国作为一个国家如何生存下去呢?以国家方式表现出来的集体的强大,被认为一个必要条件。其次,这种观点强调个人的最优选择未必会导致集体的最优选择,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或可跟集体利益的最大化相冲突。一个著名例子就是“囚徒困境”。每个人都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可能对大家都是不利的。所以,“囚徒困境”的博弈情境似乎在论证,亚当·斯密所设想的那个自由竞争的和谐世界未必存在。那么,集体优先模式的问题是什么?最重要的是,凡是倡导集体优先的社会,必然都会强调一种更强组织化的手段和更强的集体控制。由此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个人可能会被压制,个性受到压抑;二是那掌握集体控制手段的个人或集团,往往会拥有更大的权力,甚至可能侵犯其他普通个人的自由与权利。这也是集体主义模式的危险所在。

另一个重要议题是国家的角色与作用。有人认为,国家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怎样看待国家,往往取决于思考问题的视角。以美国为例,美国的政治文化中通常充斥着对国家、对政府和对权力的不信任。最近流行的著名美剧《纸牌屋》,把美国高层政治描绘成很不堪的样子,其实这不过是美国影视界的一贯做法。很多到美国读书的人都听过这样一个小故事:

有一个美国小男孩要过圣诞节了,却还没有收到礼物,感到很郁闷。于是,他就写了一封信,想寄给上帝。他在信中说,马上要过圣诞节了,上帝您给我100美金作礼物好吗?邮递员看到信后觉得很搞笑,上面写着寄给上帝,那送给谁呢?邮递员决定把信送到白宫。当时的总统收到这封信感到有些激动,本来寄给上帝的信最后送给了他。所以,他决定给这个小男孩寄点钱过去,但100美金太多了,所以就让秘书寄了50美金过去。

很快,那个小男孩收到了50美金,而且注意到钱是从白宫寄来的。于是,他给上帝写了一封回信。不久,美国总统收到了小男孩寄给上帝的第二封信。当这位总统开心地打开小男孩的信件时,他读到了这样的文字:“非常感谢上帝,您寄来的圣诞节礼物已经收到,但遗憾的是,您的钱是从白宫转过来的,这钱经过白宫时,被那帮混蛋克扣了50美金!”

这个小男孩觉得上帝寄给他的应该是100美金,而他只收到了50美金,那50美金一定是被白宫征收了。这个说明美国整个政治文化中对国家、政府和权力抱有一种高度警惕的态度。很多美国人认为,国家随时都有可能干坏事,他们对政治的见解或许正如林达的书名——《总统是靠不住的》。所以,与政府有关的美国电影,在情节设计上跟中国电影有很大的不同。很多中国影片到最后,上头总归有一个好人。很多美国影片到最后,上头通常都有一个坏人。这是对国家、政府和权力的不同价值观——一种预设国家更多地会干好事,另一种预设国家更有可能会干坏事。

从更中立的视角看,国家的好处与坏处都是明显的。没有国家,就没有公共秩序,就没有基本安全,就没有国防力量,就没有最基本的公共基础设施。尽管私人部门也可以提供很多半公共品,但是总的来说,纯公共品主要依赖于国家提供。所以,对一个社会来说,没有国家是难以想象的。另一方面,国家的坏处也是明显的。国家天然地倾向于扩展其职能范围,想接管个人权利,想干预社会生活。国家或政府权力还经常容易被滥用,统治者和官员会因为拥有政治权力而变得腐败。这些都是可能的弊端。所以,一个好国家是有能力做好事、却没有能力做坏事的国家。

从美国小男孩的故事可以看出,美国的政治文化时时在提防国家和官员用权力干坏事。这样,他们更有可能从限制国家权力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但是,另一种政治文化里头,如果大家更多地想到国家的好处,甚至把国家和官员视为父爱主义者,那么国家和官员的政治权力从制度上就更有可能缺少制约。究竟孰优孰劣,留给大家自己去思考和评判。总之,不同的意识形态对国家的好处和坏处有着不同的判断。

第三个重要议题是自由及其限度。这里的自由是指政治自由,政治自由的谱系上存在两极:一极是自由至上主义(libertarianism),一极是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自由至上主义不是无政府主义,而是把国家限制在极小范围内。他们认为,凡超过这个必要的极小范围,都不是国家应该介入的领域。极权主义意味着国家试图利用政治权力控制一切,政治权力渗透到经济、社会乃至家庭等各个领域。在自由问题上,多数人的意识形态处在这一政治谱系两极中间的某个位置。

举例来说,国家应该不应该禁烟?有的女性厌恶二手烟,所以倾向于赞同国家完全禁烟。但同时还要问:抽烟者有没有抽烟的权利?如果赞同,为什么有这种权利?如果反对,为什么没有这种权利?还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有,行使这种权利有条件吗?比如,家里抽烟是否可以?街上抽烟是否可以?一般公共场所抽烟是否可以?在入住的酒店抽烟是否可以?一位大学教师上课抽烟不太好,但是下课后在操场上抽烟是否可以呢?这些问题其实不那么容易回答。

抽烟之所以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抽烟容易影响他人。空气是到处流动的,空气产权很难界定。所以,一个人抽烟有可能伤害到他人。比如,两个人在一个房间里上班和工作。如果我抽烟你不抽烟,我抽烟时就可能侵犯了你的空气不被烟污染的权利。然而,问题的另一面是,我并没有故意要污染你的空气,而空气客观上是流动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我到底有没有抽烟的权利呢?第二,抽烟可能伤害自身健康。抽烟有害健康是共识。医学界普遍认为,抽烟会提高多种疾病及肺癌的发生率。那么,国家有没有权力出于对抽烟公民本身健康的考虑而禁烟呢?当然,禁烟之后,客观上更多人会有更好的身体,多种疾病及肺癌发生率会更低。但是,强调自由权利的观点认为,国家没有权力这样做,对这种事情的判断和决策权应该留给公民个人。所以,国家是否应该禁烟看似一个小问题,但我们都可以对此进行政治思考。这个问题的背后是自由的边界问题。

关于自由和权威的关系,英国思想家大卫·休谟曾写下一段非常经典的话,值得参考。他这样说:

在所有政府内部始终存在权威与自由之间的斗争,有时候是公开的,有时是隐蔽的,两者之中从无一方在争斗中占据绝对上风。在每一个政府中自由都必须做出重大牺牲,而限制自由的权威,绝不能而且也不应该在任何的政治中,成为全面专制,不受控制。必须承认自由乃文明社会的尽善化,但仍然必须承认权威乃其生存之必需。[91]

再来探讨民主这一重要议题。有人支持民主,有人不那么支持民主,甚至反对民主。支持民主的理由是什么?反对民主的理由又是什么?关于民主,温斯顿·丘吉尔有一段广为流传的话:

没有人试图假装认为民主是尽善尽美或全知全能的,事实上,据说民主是最坏的政府形式——除了所有那些过去被反复尝试过的政府形式以外。[92]

丘吉尔的这段话后来经常被翻译为“民主是最不坏的政府形式”。实际上,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民主是最好的政府形式”——尽管民主并不完美。但是,支持民主观点成为一种流行见解,总体上是19世纪以后的事情。在此之前,很少有人为民主说好话,而且民主不乏强有力的批评者。在古希腊,一位被称为老寡头(old oliarchy)的人就对民主进行过有力的批评,柏拉图也倾向于批评民主,亚里士多德对民主亦无太多好感。反对民主的理由有很多,其中一个主要看法是,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来决定一个国家的统治与公共政策不仅是不恰当的,而且可能是危险的。那么,支持民主的理由有哪些呢?主要观点有两个:第一,所有统治都应该基于被治理者的同意,而民主是实现被治理者同意的一种可操作方式。第二,在现有的人类政体类型选项中,找不到一个更好的选择。正如丘吉尔所言,民主固然不完美,但还有更好的制度选项吗?

当然,现在多数主流政治学家都是支持民主的,但不少人认为民主存在一定的弊端。那么,这些弊端能否克服呢?实际上,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就做出了一个很好榜样。制宪会议代表们要考虑的是如何既保证大众的权利,又恰当地限制大众的影响。他们最后在1787年《美国宪法》中设计了几个主要的制度安排。一是在美国总统选举规则中设计了选举人团制度,这实际上是一种间接选举制度。其早期操作是,先由拥有选举权的公民选举出选举人团,然后由选举人团自行决定给哪位总统候选人投票。制宪会议代表们认为,选举人团的政治智慧与政治技能要超过整个社会选民的平均水平,所以让他们来决定谁适合担任总统是一种更为稳妥的做法。当然,在美国后来的民主进程中,各州选举人团越来越根据本州选民的多数意见来投票,这样民主因素就得到了加强。

二是设立参议院。宪法规定,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任期6年。这也是一种政治精英选举政治精英的制度安排。参议院对应的是罗马共和国的元老院。要知道,一个人的任期越长,就越不容易受到一时情绪和情势的左右。

三是设立最高(联邦)法院。当然,最高(联邦)法院作为政治上具有重要影响的机构是慢慢发展起来的,其政治权力部分来自于宪法的授予,部分来自于其最初数代大法官的努力经营。后来,最高法院获得了制约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力量。主要依靠违宪审查权,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国会或各州的立法与决定违宪,从而使其丧失法律效力。最高法院这种巨大的政治权力也并非来自于民主的因素。

所以,美国宪法所确立的几种制度安排都带有强烈的精英主义民主色彩。罗伯特·达尔在《美国宪法的民主批判》一书中就认为,1787年《美国宪法》还不够民主。实际上,左翼的政治学家希望寻求的政治平等是一种更加实质性的政治平等。不是说每个人都有投票权就够了,而是能否使每个人都获得同样或比较接近的政治影响力。平民主义民主理论和参与民主理论等,都更多地强调人民主权与民意因素。如果谁想要用精英力量来平衡大众权利、来限制大众民意,他们则认为这样的民主还不够民主。[93]但是,精英主义民主论者会认为,实质性的政治不平等是不可能的——无论过去还是将来都不会实现。此外,让每个人都发挥同样的政治影响力的制度安排不仅是不可爱的,而且是危险的。所以,民主也是引发意识形态冲突的一个重要议题。

最后,还有两个重要的议题——平等以及政府和市场关系——前面已经有过较多的讨论,这里仅作简略分析。不同的意识形态对平等的看法差异很大。保守主义强调的是既有秩序和社会等级,所以保守主义并不热爱平等。自由主义强调的是自由优先,在自由主义框架中平等的价值显然要低于自由的价值。但与此同时,自由主义主张机会的平等和形式的平等,或者说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然,社会主义更多地主张结果的平等和实质的平等。所以,不同意识形态具有差异很大的平等观。此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是一个重要议题。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在哪里?政府干预是否必要?如果政府干预确属必要,应该以何者为限?上文已有较多探讨,不再赘述。总之,更支持自由市场,还是更支持政府干预,代表了意识形态维度上的很大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