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
【概况】 2016年,全省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04.10万家,参保人数1880.7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919万人,事业单位参保141万人。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3.79亿元,支出46.11亿元,累计结余86.40亿元。全年工伤认定15.08万人,其中工亡1493人。截至2016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为0.60%,较去年同期的0.72% 下降了0.12百分点,降幅为16.7%,全年为参保单位减少缴费近9亿元。
【工伤保险待遇】 9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84号),自2016年1月1日起,与养老金同步调整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标准,以及工伤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同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再次印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88号),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另外,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标准较去年人均提高112元,增幅为7%。
2016年,全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8.68万人。其中一级至十级工伤享受待遇人数73851人;未达伤残等级工伤享受待遇人数102935人;领取工亡待遇人数(含供养亲属)10055人;领取生活护理费1840人;配置辅助器具393人次。
【工伤预防三年行动计划】 2016年,全省工伤发生率为8.02‰,与上年同期的8.41‰相比,下降了4.6%;工伤人数为150848人,与上年同期的162382人相比,减少了11534人,下降了7.1%。工伤预防“三年行动计划”每年下降1‰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劳动能力鉴定】 2016年,全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79983人,有73449人被鉴定了伤残等级,全省共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80265件,为73302名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为4211人评定了生活障碍程度。
(王黎 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