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保险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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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亚洲国家和地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启示

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台湾这三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业发达,保险深度、密度指标在全世界也均名列前茅。在历史上,日本保险业发生过数次危机,主要是由恶化的宏观经济环境和不当的资金运用引起;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保险业则发展平稳,风险控制合理。目前我国保险业处于发展阶段,这些失败的教训和成功的经验都很值得我们学习,尤其以下几处值得借鉴。

(一)丰富可投资的品种

三个国家和地区保险资金可进行证券、不动产投资及存款、贷款等多种投资,这样就能使风险可以在不同投资品种间分散,避免单个投资品种配置金额过大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二)适当放松投资的地域限制

日本与中国台湾地区境外投资的资金占比较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分散了投资风险。香港地区虽然要求保险公司维持在港的资产达到一定比例,但香港属于国际金融中心,在香港也能实现资产全球配置。放松投资的地域限制,目的是全球配置保险资产。针对目前国内市场利率降低、股市不稳定、外币资产少的现状,应适当放松投资的地域限制,分享全球经济发展红利,对冲投资风险。

(三)从现状出发设置合理的资产投资比例限制

2012年前的日本、中国台湾、中国香港均实行较为严格的投资资产的比例限制,包括特定类资产的比例上限以及单项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过它们在各个资产的投资设限并不一致,是根据监管经验,综合考虑各类资产风险状况、经济环境变化、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而设定的。国内保险业同样也对每项资产设置比例,可在实践中进行微调,体现监管的导向。

(四)构建专业的监察机构和监管体系

三个国家和地区均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的监管机构规范并监控保险公司的投资行为,同时,还建立了权威的自律机制和公司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如台湾人寿保险、产物保险商业同业公会理、监事会依据两部自律规范法规对资产管理进行风险管理,若有不规范的投资行为,即予以惩戒并要求整改。我国也可设立专业风险监管机构,完善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风险评价和预警系统。一方面,利用现代化的非现场监管手段和保险风险评价及预警系统,对保险公司实行统一和持续的资金运用风险监测,根据监测和分析结果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及时实施纠正措施;另一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建立标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1] 《2013年印度保险深度略高于中国》,中国经济网,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