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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领跑者
个人认为,相比较快速推进的制度建设而言,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滞后状况亟待改变。与学者个体户式的分散型研究相比,党内法规研究机构的设立为集团式研究提供了某种可能。无论是实体性、半实体性还是非实体性的专业研究机构,在整合研究资源、汇集研究信息、聚焦研究重点等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能够快速形成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的规模效应。为此,各类党内法规研究机构要勇做理论研究的领跑者,团结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学科同仁从不同侧面协同推进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促使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党内法规学”的早日建成。总体而言,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当下亟须从三个方面引领党内法规研究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价值论研究,要从法理高度回答“党内法规是什么”“党内法规为何重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如何”等命题;二是本体论研究,要着眼体系化建构回答“党内法规包括哪些内容”“党内法规包括哪些基本范畴”“党内法规体系如何建构”等基础问题;三是运行论研究,要从活法角度回答“党内法规如何得到有效实施”“违反党内法规如何追责”等现实问题。经由上述三方面研究的整体推进,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碎片化的局面有望得到彻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