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融资工具
2015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就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发布公告,同时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我国的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
绿色金融债券是指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绿色产业项目范围可以参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金融机构法人,包括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随后,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等先后成功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由于本书面向的是非金融企业,因此对金融债不予详述。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告同时指出,非金融企业发行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规定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另行制定。
2016年4月7日,由国家开发银行主承销的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两亿元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本期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企业主体评级AA,首期发行金额2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6.2%,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项目,包括3个光伏项目和2个风电项目。据悉,这是国内首单成功发行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
作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首家发行人,在交易商协会的支持下,协合新能源和相关机构边摸索边前进,最终完成绿色债券的发行。从筹备时间来说,2015年下半年,协合新能源就在和国家开发银行探讨发债事宜。不久后,国家开发银行提出公司募投项目符合发行绿色债券要求,公司也从新闻媒体了解到,国家正在大力推广绿色债券概念,并看到首单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于是开始筹备相关工作。绿色债券的发行主要从承销、评级、法律、绿色认证四个方面进行准备,其中评级报告和法律意见两个方面与常规发债基本一样,主要的不同在于认证报告和募集说明书这两个环节。
作为首单发行,当时并没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则,是否进行绿色认证也并非强制要求。协合新能源邀请在国际上做过绿色债券认证的毕马威采用国际标准,对发债项目进行了认证。在毕马威出具的绿色认证报告中,对资金使用及管理政策和程序、项目评估及筛选标准、信息披露及报告机制和流程,以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均进行了发行前认证,出具了独立鉴证意见。
同时,在国家开发银行制作募集说明书过程中,也对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和梳理,确保资金用途一定具有绿色属性。在募集说明书中,对于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筛选标准、项目决策程序、环境效益目标,以及发债资金的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信息,均进行了充分披露。此外,协合新能源还额外承诺,除遵循一般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要求以外,在债券存续期间每半年披露募集资金及所投绿色项目情况,以增强市场监督和约束。[1]
[1] 牛文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实务及运作案例”,载《债券》2016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