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中國歷代小說進程和特色
■ 古典小說形成的過程
概括而言,中國古典小說源於神話傳說,魏晉南北朝是小說的萌芽時期,而有“志怪小說”和“志人小說”(軼事小說)的出現。當時創作的風氣很盛行,許多作品都已粗具小說規模,嚴格來說只是接近小說的篇章或片斷而已,仍未是完整意義上的小說。到了唐代,就發展為“傳奇”。唐代的小說,在內容上已能反映複雜的社會生活;在藝術上,故事情節曲折起伏,人物性格鮮明突出,語言文字清麗暢達,已經成為一種獨立的文學樣式了。其後在宋代,就出現了稱為“話本”的白話小說,並且分為兩大類,即短篇的“小說”和長篇的“講史”。這些作品比過去的文學作品更廣泛地反映了社會生活,特別是城市中的小商人、手工業者和下層婦女的生活。宋代的小說,敍述暢達流利而又深入淺出,擅長刻畫人物的行動、人們的對話及描寫不同的心理,在結構上也具備一定的特點。
唐及五代是文言小說成熟的階段,宋元時期是通俗小說成熟的階段;中國的古典小說在唐、宋兩代已經形成,至明、清兩代而臻於巔峰。在一方面,先後湧現了許多傑出的長篇巨著;另一方面,短篇小說也呈現出繁榮的狀況。明清時期大批優秀的作品,其藝術性和思想性都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水平,對當時和後世,產生了巨大而深遠的影響。
■ 從神話到志怪小說
神話是文學樣式之一,產生於史前時期生產力很低的狀況下,繁榮於從氏族社會進入階級社會的特定歷史時期,反映了古代人們對世界起源、萬物變更及社會生活的原始而直觀的理解。神話以擬人化的手法描述自然界和社會生活,表達了人們認識、適應和企求征服自然世界的歷程。古代神話的故事情節和表現手法,對後世的文學創作有很大影響,既是浪漫主義的源頭,也是小說的濫觴。中國小說的起源,可以上溯到古代神話和傳說。
志怪小說是魏晉南北朝文言小說的一種,內容多描寫神仙方術、鬼魅妖怪、佛法靈異等。有較完整的故事、鮮明的人物和複雜的情節,已初具小說規模。唐宋傳奇就是在其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魏晉南北朝時期還有一種記錄人物軼事的志人小說,但只是言行片斷,缺乏完整情節,比不上志怪小說那樣較富小說意味。
■ 傳奇小說及話本
唐、宋時期的文言短篇小說,統稱為傳奇或傳奇小說。其情節大多豐富曲折、奇特神異,題材主要是俠義、愛情或神怪故事。此外,宋元戲文、元代雜劇和明清戲曲也稱為傳奇,這是由於“傳奇”名稱在唐以後產生了種種變化,不在本書討論的範圍。
宋、元時期盛行的話本,即根據藝人講演故事記錄下來的底本。有詩有話的稱為“詩話”,有詞有話的稱為“詞話”,有評有話的稱為“評話”。話本分短篇和長篇兩大類:(一)短篇的話本多取材於現實生活,一般以城市平民為主人公,大多數是短篇白話;(二)長篇的話本依據歷史,講說歷代興廢故事,大多數是長篇白話。換言之,話本是中國最早的白話小說。明清時期用模仿話本形式創作的小說,稱為“擬話本”,例如“三言”、“二拍”,即屬此類。
《京本通俗小說》是最早用口語寫成的宋代話本集之一,卷數不詳,存卷十至十八,今本七篇,計為《碾玉觀音》、《菩薩蠻》、《西山一窟鬼》、《志誠張主管》、《拗相公》、《錯斬崔寧》、《馮玉梅團圓》。內容多寫市井生活,取材於民間故事,語言通俗、淺近,人物描寫生動、逼真。(9)宋代話本中有一類“公案”,主要演述官吏審案故事。耐得翁《都城紀勝》,將其歸入小說類中;羅燁《醉翁談錄》,著錄其作品有《石頭孫立》、《姜女尋夫》等十六種。
■ 章回小說及演義
章回小說是中國長篇小說的一種主要形式。其特點是分回標目,常取一個或兩個中心事件作為一回,每回的篇幅大致相等,情節前後銜接。開頭常用“話說”、結尾常用“且聽下回分解”等口頭語,中間穿插一些詩詞韻文,結尾故設懸念,吸引讀者繼續閱讀下去。章回小說的形式,始見於宋代《大唐三藏取經詩話》;明、清兩代的長篇小說,普遍採用此種形式。
演義是長篇小說的一種,由講史、話本發展而成,根據史書、傳記,經過藝術加工,用口語鋪敍成文,盛行於明、清時期。著名的作品,有《三國演義》、《說岳全傳》、《楊家府演義》等。“演義”是推廣義理而加以引申的意思,後來才成為一種小說體裁的稱謂。簡單而言,演義小說就是歷史小說,也有人稱為歷史演義小說,然而演義小說並不是歷史著作,所描述的內容,真假雜陳,並非歷史真相,很多是虛構的。
■ 明清通俗小說的分類
紀德君著《明清通俗小說編創方式研究》,將明清通俗小說分為歷史演義小說、神魔小說、世情小說、英雄傳奇小說、公案俠義小說五類;而世情小說又按其主流、異流、末流,分為世情書、才子佳人小說、艷情小說。(10)這是較為簡明的一種小說分類,明清通俗小說大都可以概括在內,歷史演義小說也有稱為歷史小說或講史小說的,神魔小說又稱神怪小說或神異小說,世情小說亦作人情小說,公案俠義小說則可細分為公案小說和俠義小說。(表1)
表1 明清通俗小說的分類
明清小說為數眾多,性質亦各有異同,元末明初的《三國演義》、《水滸傳》,明代的《西遊記》、《金瓶梅》、《剪燈新話》、《古今奇觀》,清代的《聊齋志異》、《儒林外史》、《紅樓夢》、《閱微草堂筆記》,或用文言或用白話,既有長篇也有短篇,可以並列為明清十大小說名著。(表2)這些作品足以作為各類型小說的代表,亦為多數人所欣賞和推崇;更重要的是這些作品的時代意義,各有其顯著的時代性。把這些作品貫串起來,就是一幅明清時期的社會文化圖景。
表2 明清時期十大小說名著
要在眾多名著之中精選十種,難免會有爭議性的,不同的時代、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喜好,都會產生不同的結果。試舉一例,著名文學家林語堂(1895-1976年)認為“《紅樓夢》殆足以代表中國小說寫作藝術的水準高度,同時它也代表一種小說的典型。概括地說,中國小說根據它們的內容,可以區分為下述數種典型。”林語堂並且羅列了這幾種類型最著名的代表作:
一、俠義小說—《水滸傳》;
二、神怪小說—《西遊記》;
三、歷史小說—《三國志〔演義〕》;
四、愛情小說—《紅樓夢》;
五、淫蕩小說—《金瓶梅》;
六、社會諷刺小說—《儒林外史》;
七、理想小說—《鏡花緣》;
八、社會寫實小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但他同時指出:“嚴格的分類,當然是不容易的。例如《金瓶梅》雖五分之四係屬猥褻文字,卻也可算為一部最好的社會寫實小說,它用無情而靈活的筆調,描寫普通平民,下流夥黨,土豪劣紳,尤其是明代婦女在中國的地位。這些小說的正規部類上面,倘從廣義的說法,吾人還得加上故事筆記,這些故事都是經過很悠久的傳說,這樣的故事筆記,莫如拿《聊齋誌異》和《今古奇觀》來做代表。《今古奇觀》為古代流行故事中最優良作品的選集,大多係經過數代流傳的故事。”(11)林語堂推薦的十大小說名單,相信是由於他所處的時代環境,以及出入於中西文化之間的觀點,與本書所列舉的十大小說有八種相同,少了《剪燈新話》和《閱微草堂筆記》,而多了《鏡花緣》和《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後兩種作品,可以視為反映清代中後期向近代社會轉變過程中展現的一些文化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