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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规约文书

一、公约·范例

【公约概述】

公约,顾名思义就是人们共同遵守的约定或规则。公约是人们为了公众利益,维护纪律或公共秩序和更好地贯彻各项方针政策,保证学习、生活和工作顺利进行,经过共同讨论决定,把要做或提倡、不应做或反对的事列出条文而形成的公共约定。本书将公约定义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或城乡居民,为规范大家的行为,由群众共同讨论制定并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公约是人们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制定的,一旦订立就发生作用。它与守则相同,都是在一定范围内,为社会成员或工作人员规定的简明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但公约不像法律、法令等,它不带强制性。尽管如此,公约对人们还是有普遍约束力的,它主要靠自觉遵守,若订约人违反了公约,受到的将是批评和规劝。

公约与其他法规的不同之处还在于条例、办法、细则等是由法定机关在职权范围制定的,旨在对一定范围的人员进行管理。公约是由所有订约人共同讨论订立的,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工具。订约人订约是自愿行为。另外,公约订出后在很长一段时期是稳定的,只有党的方针政策、形势、环境、任务发生重大变化以后,才会集体讨论进行修订或另立新约。

公约的种类很多,有拥军公约、学习公约、爱国卫生公约、服务公约、计划生育公约、乡规民约等。

【写作要点】

基本结构:

1.标题

公约标题一般由事项和文种构成,也可以加上地区或单位名称,如《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广州市文明公约》《北京市各界人民拥军优属公约》等。

2.正文

公约正文一般包括三个部分:①开头。写明签订公约的原因、目的和意义,有的会用“为了……特制定本公约”的固定格式引出缘由,有的公约省略此项。②公约内容。一般分条列出具体内容,即要遵守的事项。③结尾。一般说明贯彻执行的措施和办法或提出希望,也有省去此项的。

3.署名与日期

在结尾的右下方,写上订立公约的团体或单位名称和订立日期,标题中已写单位名称的后面可省略。

注意事项:

(1)公约内容要从实际出发,既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法令等,又要切合本组织或单位的实际需要。

(2)订公约前要充分酝酿,做好宣传工作;订公约时,要广泛汲取意见和建议,避免个别人或少数人包办代替。

(3)公约的条文力求文字简洁、明白、明确、具体,语气肯定,便于记忆、执行和检查。

(4)公约在执行的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形势或情况的发展与变化,及时对公约进行修改补充,甚至订立新公约。

【经典范例】

〔范例1〕

中国互联网禁毒公约

序言

当前,我国毒品形势严峻,禁毒工作任重道远。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向网上蔓延。制贩毒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毒品销售信息、传播制毒技术、联络毒品及涉毒物品交易,吸毒违法人员在网上集体视频吸毒、交流吸毒体会、引诱发展新吸毒人员。网络涉毒活动加速毒品传播,加重毒品危害,加剧毒品问题复杂程度,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污染网络环境,损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禁毒工作全民有责。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广大网民是互联网禁毒工作的重要主体。为保障“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顺利实现,让祖国下一代生活在远离毒品危害、健康向上的环境中,一切使用互联网、从事互联网服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禁毒责任,共同向毒品宣战,携手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美好的明天。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互联网禁毒责任,遏制网络毒品违法犯罪,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以爱国、守法、诚信、自律为原则,以全民参与、共同治理为保障。

第三条 本公约是全体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广大网民的行为准则。凡是使用互联网、从事互联网服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应自觉遵守本公约、自觉维护本公约,坚决与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

第四条 本公约所称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各类信息、应用、服务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二、禁止行为

第五条 不在互联网上制作、发布、传播、转载、链接包括吸毒、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的方法、技术、工艺、经验在内的任何涉毒违法有害信息,不参与任何网上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 即时通信、电子商务、聊天交友等各类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以及网站、论坛、微博客、移动应用(APP)、即时聊天群组等各种网络空间的创建者、管理者拒绝以任何形式允许、放任他人利用其提供的互联网服务、网络空间进行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传播涉毒违法有害信息。

三、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 发现网上涉毒违法有害信息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八条 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执法办案,协助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并对协助执法办案时获悉的国家秘密、案件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巡查、用户实名登记等措施,及时发现、清理网上涉毒违法有害信息。

第十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录上网用户的日志信息,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全面、如实、客观、迅速予以提供。

第十一条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毒品危害,宣讲党和国家有关禁毒的法律、政策、措施,提高网民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号召网民自觉抵制涉毒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积极参与禁毒斗争。

第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未备案不接入”,履行对接入用户的实名登记和合法资质查验义务。

第十三条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防止网络交易平台被用于毒品、涉毒物品交易。

第十四条 物流寄递企业严格落实实名制、收寄验视等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必要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坚决堵塞物流寄递渠道涉毒管理漏洞,堵住网上制贩毒活动的落地渠道。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禁毒委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范例2〕

服务公约

坚守岗位,按时供应;

对待顾客,笑脸相迎;

介绍品种,主动热情;

文明礼貌,牢记在心;

饮食卫生,买卖公平;

群众意见,虚心倾听;

服务质量,不断改进。

××饭店

×××年×月×日

〔范例3〕

××乡××村民约

为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均有保护土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本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建房许可证》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建房。

三至十五条(略)

十六、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作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

2.写出悔过书,用村广播进行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5、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十七、凡是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要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十八、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十九、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十、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乡××村全体村民

××××年×月×日

二、章程·范例

【章程概述】

章程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常见的纲领性文件,它是政党、团体、企业等组织对本组织的性质、宗旨、任务、组织机构、组织成员、活动规则等所制定的准则和规范。章程有鲜明的目的性和较强的针对性,对本组织或行业成员具有较强的约束力。章程的目的在于保证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正常开展。

章程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也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组织成员的认可并主动遵守。这也是它有法定的权威和约束力的原因。章程的一般制定程序是:首先由起草小组征求意见并拟出草案,然后要经组织的最高级代表大会通过,才成为正式的章程。成员违背章程的规定将受到该组织的惩罚或谴责,甚至被组织开除。

章程具有较强的纲领性,它规定了某组织的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本组织下的成员都必须承认和遵守,组织内的一切活动也必须遵循章程,体现章程的基本精神。另外,章程的内容主要是说明性文字,而且多用条文表达,一般都用最简洁的语言阐明它性质、任务、权利、义务和活动原则等。

总体来说,章程有两大类:一类是党政团体章程,或称组织章程,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科技协会章程》;一类是企事业单位章程,又称业务章程,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从实践来看,党政团体章程用得较多,企事业单位章程与党政团体章程的共同点也比较多。

【写作要点】

基本结构:

1.标题

章程的标题一般由组织或社团名称和文种构成,如《中国共产党章程》《××市律师事务所章程》。要注意的是,如果章程尚未通过,需在后面注明“草案”字样,如《××协会章程(草案)》。

2.通过日期

通过日期要居中标注在标题下方,加括号。一般有两种写法:

(1)由会议名称、通过日期组成,如“中国××协会第×次全国代表大会××××年×月×日通过”或“××××年×月×日中国××协会第×届理事会修订通过”。

(2)只注明通过日期,如“××××年×月×日通过”。

3.正文

(1)章程一般都采用分章式写法,章下分条,条下分款。

通常第一章为总则或总纲,主要说明组织或团体的性质、宗旨、任务、目标、指导思想等,对全文起主导作用。企业章程总则的内容一般为企业名称、宗旨、隶属关系、业务范围等;业务章程的总则,要写明业务内容及范围、服务对象、办理机构,等等。

后面各章为分则,主要说明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组织结构、经费来源等内容。企业章程分则主要说明资本、人事管理、资产管理、利润分配等问题;业务章程分则一般要逐条说明该业务的办理或运作程序等。

末章通常为附则,主要说明解释权、修订权、实施要求、生效日期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内容较为简单的章程,直接分条撰写即可。

注意事项:

(1)整体结构和内容要严谨。撰写章程要注意符合政策规定,内容系统周密。章程的各部分内容应环环相扣,要有严密的逻辑性。此外,还要注意综合考虑,避免重复和交杂。

(2)章程语言要简洁明了,言简意赅,而且要尽可能具体,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3)注意规范使用。有些规范性文书,本该用其他文种如规定、办法、规则来行文的,却用了章程,造成滥用、误用的情况。

(4)注意区分章程和简章。简章通常是对某项工作、某一事项的办理原则、要求、方式、方法做出规定,内容只针对某一工作或事项的办理程序,如《××大学招生简章》,而章程在适用范围和写法方面都与之不同。

【经典范例】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年×月×日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录(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部分略)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始终把全体股东的利益放在首位,立足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积极实施低成本战略,大力培育核心产业,增强比较优势,创造丰厚的业绩,回报股东,造福社会。

(部分略)

第三章 股份

(部分略)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一百九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部分略)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九十六条: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部分略)

三、规则·范例

【规则概述】

规则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保证某项活动或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或顺利开展,或达到某种目标,对人们的行为方式、方法规定出的必须共同遵循的准则,属于规范性公文。规则一般以某种行为为对象而制定,是相关工作或活动人员开展工作和活动的依据。可以说,只要是有集体、公众活动的场合就需要规则。

规则具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它由主管单位或管理者直接拟定,而不需要经过公众的通过,这与公约截然不同;二是它只是针对某一具体活动、场所制定,作用范围是特定的,而且在不同场合和活动中的规则是不通用的;三是它的指示性、可操作性强,规定了特定工作或活动中可以做的和不可以做的,以及处理和惩罚措施。

常见的规则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文件规则,一种是内部规则。所谓文件规则是指那些由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并下发的规则。这样的规则往往有较强的约束力,适用范围也很广。它们多数由国家机关公布,如《仓库防火安全规则》《水路货运规则》等。内部规则是由单位或部门内部制定的,只在特定的场所和范围内适用,一般内容比较简单,约束力相对较小,如图书馆的《借书规则》。

【写作要点】

基本结构:

1.标题

(1)由发文机关、事由以及文种构成,如《××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

(2)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2.制发的时间和依据

一般制发机关级别规格较高的规则,需要在标题下写明制发的时间以及依据等。有的注明批准、公布的日期和制定机关名称。

3.正文

一般有三种写法:

(1)开头写序言,主要说明制定规则的目的和依据,后面分条写明相关的规定;

(2)直接分条列出规则的条款;

(3)由总则、分则和附则组成。总则说明制定规则的理由、根据;分则分列规范的各项要求;附则说明执行的相关要求。一般采用章条式写法。

注意事项:

1.制定的规则要符合政策法令,而且要在职权范围内制定,越职制定的规则是无效的。

2.规则的制定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制定规则前应深入了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针对这些情况制定约束性和防范性条款。

3.规则的内容要层次清楚,条理分明,便于成员的理解和执行。

【经典范例】

〔范例1〕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

(2009年12月第七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为申请律师执业依法需要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第四条 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和本规则的规定,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实习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确保实习质量。

律师协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实习登记(略)

第三章 集中培训(略)

第四章 实务训练(略)

第五章 实习考核(略)

第六章 实习监督(略)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则所称的设区的市级律师协会,包括地区、州、不设区的地级市以及直辖市的区(县)设立的律师协会。

设区的市以及前款规定的地方尚未建立律师协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承办。

第四十二条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组织管理工作,依据本规则执行;司法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拟担任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人员的实习管理,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四十三条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统一印制。

《实习人员登记表》、《实习申请表》、《实习鉴定书》、《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的样式,以及《实习协议》的示范文本,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规定。

第四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可以依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备案。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6年11月28日发布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范例2〕

××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教学和科研需要,充分发挥校图书馆书刊资料的作用,防止图书资料遗失、污损,特制定本规则。

(部分略)

第七条 借书证、阅览证遗失,须立即向图书馆办证处或网上声明挂失,挂失前发生冒借均由原持证人负责。挂失后可补办借书证,并另交工本费。若补发证后找回原借书证,应立即交回图书馆注销。

借书册数及限期

第八条 本校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20册,研究生每人每次可借15册,本科生、进修生、留学生每人每次可借10册。阅览证仅限于本馆阅览。

(部分略)

第十一条 借阅图书过期不还,超期1天收逾期费0.10元,每册按天累计,直到还书为止。

借阅手续

第十二条 现刊、现报、工具书、经济、法律、计算机、过刊、过报、多媒体等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不办外借。文科、理科、文学、外文、王城、雁山等借阅区实行开架借阅,可办外借。

(部分略)

第十四条 读者借到书后,应加核对,如有差错或残缺、污损,需立即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残缺、污损章。如不检查申报,还书时污损残缺一经查出,概由借阅者承担赔偿责任。

图书遗失、污损的赔偿办法

第十五条 图书是国家财产,读者对所借图书应注意爱护,要防止遗失、撕毁、污损,如有丢失、污损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须以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赔偿同种图书确有困难者,视馆藏多少及利用情况,按以下规定赔偿:

1.遗失1984年以前(含84年)出版的各类图书,按原价10~15倍赔偿。最低赔偿额不少于20元。

2.遗失1985年以后(含85年)出版的各类图书,按原价5~12倍赔偿。最低赔偿额不少于20元。

(部分略)

附则

第十六条 本馆借出的图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收回,读者应配合及时还回所借图书。

第十七条 师生员工出国就读、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时,必须还清所借全部书刊,缴回借书证,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图书馆。

四、规定·范例

【规定概述】

规定是常见的法规性文件,它一般是国家机关、团体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为处理某种事项、专门问题或开展某种工作而做出政策限定的法规文书。它虽然不如法令、条例一样涉及重大事项,但也是具有权威性的一种公文。规定的使用者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部门,但在企事业单位中也可以使用。企事业单位主要是用它来制定内部的规章。

规定的制定有时是为了实施某一法律,有时是为了加强管理。它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政策和管理,但并没有条例那样全面。规定通过限定行为规范,制定办事准则及规范界限,对开展工作或活动、管理事项、处理问题做出规定。通常解决的多是界限性问题,如“应该如何”“不应该如何”,尤其是一些禁止性、限制性规定更显示出其限制性。

规定的制发灵活多样,可用文件形式发布,也可作为附件用发文通知发布。而且,规定的规范对象可大可小,时效、篇幅也长短不一,使用者没有等级限制。

规定主要分为四种,即政策性规定、管理性规定、实施性规定和补充性规定。例如《××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拆除城镇华侨房屋的规定》属于政策性规定,《×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属于管理性规定,《关于贯彻<××法>的有关暂行规定》属于实施性规定,《关于××补充规定》属于补充性规定。

【写作要点】

基本结构:

1.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组成,国家高级行政机关制发的规定往往如此。有时可省略发文机关,使用文尾签署。另外,暂行性规定要在标题中标明“暂行”。

2.制发时间和依据

一般用括号在标题下面注明规定发布以及签发的时间和依据。有些规定会随“命令”“令”等同时发布。

3.正文

规定的正文一般由制发规定的缘由、规定的具体事项、施行范围和时效三部分构成。常采用总则、分则以及附则的形式撰写。表述形式一般采用条款式或者章条式。有的规定还加前言,有的则不写。

注意事项:

(1)条理要清楚,逻辑性要强,措辞要庄重、准确。

(2)要把原则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起来。要明确管理的原则,又要根据实际情况中的问题制定具体的应对措施。

(3)规定中的原则性界限划分的表达要做到概括、明确,而对于具体应对措施的表述应该做到足够具体,便于执行。

(4)一般内容较多的规定使用分篇分章分条表述,内容较少的直接分条表述。另外,作为“补充规定”一般不需要分章分条,不追求系统性和完整性,根据需要写入即可。

【经典范例】

〔范例1〕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1997年8月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发布,根据2002年7月2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修订,根据2004年12月1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07年3月2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08年11月1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4号第四次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市)出租屋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业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

(部分略)

第六条 住宅出租屋管理实行《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制度,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与公安机关、人口计生部门和出租屋管理机构签订。

本规定所称管理人包括经业主同意转租、受业主委托出租或者管理出租屋的机构、人员。

第七条 禁止业主或者管理人出租下列房屋:

(一)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二)已公布房屋拆迁公告限期拆迁的;

(三)无房屋权利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材料的;

(四)存在重大消防、安全、治安隐患的;

(五)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又不能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工商业出租屋;

(六)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市政府规定不得出租的。

(部分略)

第四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收缴罚款,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对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出租屋管理机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和城管综合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不履行管理职责,不按规定协助其他管理机关进行管理的,由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8日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18日

〔范例2〕

××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

(2000年3月27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拥军优属工作,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促进国防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部分略)

第二章 拥军

(部分略)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优抚对象,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0年8月1日起施行。

〔范例3〕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作用,现对《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1号)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播出电影时,插播广告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二、删除第十八条。

三、本补充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外,根据本规定对《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1号)部分条文的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五、制度·范例

【制度概述】

制度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为了保证某项工作有序进行而制定的有关人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性文书,也是常用的规范性公文。它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各方面的工作都可制定制度,如学习制度、财务制度、考勤制度、会议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

制度是对某项工作或某方面的活动作出的规定性要求,虽然不具有条例、规定般的法令性,但也有较强的政策性和约束力,有关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制度往往代表了多数人的意志和要求,一经制定不能按照个人的意志任意违反。

制度的内容都是有针对性和具体的。一个在管理上杂乱无章企业,在处理事情时,往往今天这样,明天那样,办事没有规矩和制度。针对这样的情况,如果制定办事制度,然后大家共同遵守,那就可以将企业管理中的问题一一化解。

【写作要点】

基本结构:

1.标题

标题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由事由和文种组成,如《作息制度》《会议制度》等;二是由制文单位、事由和文种组成,如《××公司岗位责任制度》等。

2.正文

制度正文一般分三层表述:①第一层简要、概括地说明制定这项制度的根据、原因、目的等情况。②第二层逐条写出各项内容。单位内部制度一般直接写条款。条文后应写明制度执行的日期。③第三层说明执行要求和工作程序等。这是制度的实质性内容。内容复杂的制度可分总则、分则、附则来写。

3.结尾

条文写完自然结束,并在正文右下角注明制定单位、公布日期。单位内部的制度行文公布不必盖章,政府或需广泛下发执行的系统制度应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制度的表述要明晰,条文化。制度的篇幅一般不长,都以条文的形式列出,而且要求文字简洁、明确,无歧义。

(2)内容要严密。规章制度需要人们遵守其特定范围的事项,因此其内容必须有预见性、科学性,必须通盘考虑,使其内容具有严密性,否则无法遵守或执行。

【经典范例】

〔范例1〕

××博物馆廉政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把反腐败斗争工作引向深入,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和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筑起一道拒腐蚀的防线,我们单位特制定了廉政制度:

一、加强学习,增强反腐败的意识。党支部每月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五大、省第八次党代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严格遵守干部住房、建房、购房、装修住房方面的规定。领导干部不能在住房、建房、购房、装修住房等方面有以权谋私行为。

(部分略)

十、要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的制度,要提高办事的透明度,凡涉及到单位大事和群众利益的事情都要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管钱、管物、管票证、管项目的都要事事清楚、账账相符。领导干部在办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001年3月4日

〔范例2〕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 录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部分略)

第三章 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部分略)

第四章 待遇

(部分略)

第十八章 安全与卫生

第七十八条 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七十九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 附则

第八十条 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年终奖发放(4)荣誉(5)退休(6)抚恤(7)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八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第八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

××××年×月×日

六、办法·范例

【办法概述】

办法作为一种规范性文件,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针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制定的具体处理方法,其涉及的范围大多数属于具体事务和单一事项。

办法的内容具有较强的管理性,从一定程度上说,办法中的法则是对工作和活动提出管理的法则,侧重于对有关事项、问题的落实和执行制定标准及做法。也正因为如此,办法就具备了很强的操作性。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明确办事途径,说明采取什么方法,按照怎样的程序去做。另外,办法涉及的内容一般比较单一,它不像条例、规定那样涉及较多的内容。它只适用于对某项具体工作的运作进行规定,不涉及其他方面的工作,也往往不适用于其他工作。

办法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实施办法,一种是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是以成文为主要依据,并将其具体化或对其整体实施提出办法和措施,或针对某些条文给出实施意见,或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可行的实施措施和办法,如《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实施办法》。管理办法是机关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制定实际管理工作所需条文,如《××公司××管理办法》。

【写作要点】

基本结构:

1.标题

标题一般有三种写法:

(1)由规范范围、规范对象和文种构成,如《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2)由规范对象和文种构成,如《婚姻登记办法》。

(3)由原件标题和文种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2.制发时间和依据。

用括号在标题下注明:制发时间和会议;或批准的机关、时间;或通过的会议、时间及发布机关、时间等。有的办法随“命令”等发布,则这一部分可省略。

3.正文

办法正文一般由因由或依据、规范或规定和说明组成。可分章分条叙述。各条规定是办法的主要内容,需将内容和措施逐条写清。结尾一般是交代办法实施日期以及其他说明。

注意事项:

(1)办法的结构要严谨、清晰。要根据篇幅长短、内容多少而确定具体的结构方式。内容较少时可直接分条叙述;内容较多时,将规范内容分章目叙述。

(2)办法的条款要具体、明确。办法通常是针对某一工作或活动制定的具体处理方法,要求具体明确,便于理解和执行。

【经典范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1号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局长 张勇

2014年12月31日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抽样检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库,定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数据。

第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承检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承检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发现存在检验能力缺陷或者有重大检验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处理。

第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指导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二章 计划(略)

第三章 抽样(略)

第四章 检验(略)

第五章 处理(略)

第六章 法律责任(略)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食用农产品进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抽样检验以及保质期短的食品、节令性食品的抽样检验,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依法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组织的抽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系统和持续地收集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的活动。

第五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七、条例·范例

【条例概述】

条例是指领导机关制定或批准,规定某些事项或机关团体的组织、职权等带有规章性质的法规性公文。它适用于规范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重要而具体的事项或调整某一方面的工作关系。

条例具有法的效力,它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发布的,它从属于法律,人人必须遵守,一旦违反就会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条例所提出的规范内容,可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发布后在相当长时间内都要执行,轻易不作更改。

条例可根据管辖的权限不同分为直接颁发性条例和批准颁发性条例,也可根据内容的不同分为事项性条例和规定机关、团体的组织、职权的条例。

【写作要点】

基本结构:

1.标题

标题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二是由施行范围、事由和文种构成。

2.时间和依据

用括号在标题下注明条例通过以及签发的日期和机关名称。

3.正文

一般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构成。

(1)总则主要说明制定条例的指导思想、意义、目的、依据、适用原则与范围等。

(2)分则就是规范的项目,这是条例的实质性规定内容。

(3)附则为补充性说明,包括用语的解释、修改权、公布实施的日期等内容。

注意事项:

(1)条例是对国家法令政策的具体阐释或补充,是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在写作时一定要正确把握法律依据和界限。

(2)条例的内容要严密准确,不能含糊或出现漏洞。

(3)条例有固定的程式。其正文有两种表达形式:一种是条款式,全文均按序列排列;另一种是章条式,多用于内容庞杂的条例。

【经典范例】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1999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5号发布,根据2003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0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综合国力,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

(三)国家技术发明奖;

(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三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

第四条 国家维护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第六条 国家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社会力量设立的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置(略)

第三章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略)

第四章 罚则(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可以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省级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6月2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同时废止。

八、守则·范例

【守则概述】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通常会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对所管辖的范围内的全体成员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严肃的书面要求,用来对他们的行为进行规范。这种书面形式的规范,便是通常所说的守则。

守则是一种要求自觉遵守的约束性公文,适用于规范各行各业人们的道德和行为。不过,有时也用于工作中的具体操作规范,如《暗室守则》等。

守则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条文,但它不具备直接的法律制约作用。

【写作要点】

基本结构:

1.标题

一般由适用对象与文种构成,如《员工守则》《中学生守则》等。

2.正文

将有关的要求(包括应该做的和不应该做的)以条为序依次写明。内容较多时可用总则、分则、附则的形式表述。多数守则内容单一,全文由分则内容组成,无总则和附则。

3.署名和日期

一般标注在正文右下方,也可用括号标注在标题下,还可省略此项内容。

注意事项:

(1)守则的条款要通俗、具体、明确。

(2)条文最好简练,便于记忆和检查。

(3)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必要时要通过群众讨论。

【经典范例】

〔范例1〕

中小学生守则

1.爱党爱国爱人民。

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好学多问肯钻研。

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

3.勤劳笃行乐奉献。

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

4.明礼守法讲美德。

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孝亲尊师善待人。

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

6.诚实守信有担当。

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

7.自强自律健身心。

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8.珍爱生命保安全。

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9.勤俭节约护家园。

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

〔范例2〕

××物流有限公司司机守则

1.热爱公司,敬岗敬业,树立公司服务形象;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现行的交通规则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守公司行业机密,听从部门的管理,监督及指挥,调度,教育;要主动及时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不可拖延时间、怠慢;

(部分略)

9.在货物装卸与配送方面的注意事项:

(1)在装货之前,司机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盖好篷布,清扫车厢,做到随叫随到,及时装货,服从调度安排与派遣;

(2)进厂装货、卸货时要遵守厂方规定,严禁乱按喇叭,严禁随便行车,随意出入仓库,严禁在厂区及仓库吸烟、吐痰、乱扔垃圾,并佩带好送货证,进出厂区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3)在装卸货物过程中,司机必须在场清点、认真核对、小心观察、协助监督装卸人员乱摆、乱扔现象,必要时协助装卸货;

(4)认真办好接送货手续,签单时有章盖章,无章的情况下签全名与身份证号。签单时若有异常,能处理的直接签完整单,不好处理的要及时联系部门经理,确保签单完整;

(部分略)

16.回公司后按公司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将车辆停放在路口,仓库门前等影响作业的地方;并做好货单交接工作,由运营人员确认无误后方能下班,否则出现少货由当车司机负责;

17.遵守上班时间,早8点做准备工作,若无特别情况,8:30前必须出车。

××物流有限公司

××××年×月×日

九、细则·范例

【细则概述】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一种对已经颁布的法令、条例和规定作出具体说明、阐释或补充的文体,一般是为了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有关条例和制度而制作的。

细则多为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通常由原法令、条例、规定的制定机构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制定,与原法令、条例、规定配套使用,其目的是弥补原条文中的漏洞,使原条文发挥出具体入微的效果。

由于细则是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补充说明或辅助性的规定,所以细则本身也就具有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特点。细则还对法律、法规、规章条文等进行了补充、丰富,弥补了它们操作性弱的不足。特别是细则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并说明了具体适用的标准和执行程序,大大加强了主体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

【写作要点】

基本结构:

1.标题

(1)由地区、规范性文件(条例、规定)名称和文种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2)由规范性文件(条例、规定)名称和文种构成,如《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2.制发时间和依据

用括号在标题下注明:制发时间和会议;或批准的机关、时间;或通过的会议、时间及发布机关、时间等。有些细则省略此项内容。

3.正文

(1)内容较复杂时,可分总则、分则、附则或章节来写。总则说明制作本细则的目的、根据、适用范围、执行原则;分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条款制定出具体的执行标准、实施措施、执行程序和奖惩措施;附则说明解释权和施行时间,有的细则还在附则中对一些未尽事宜作出说明。

(2)内容较为简单的可直接分条列述。不分章,各条项内容相当于章条式各条,但项目略少,内容更加具体。

注意事项:

(1)细则均是为贯彻执行某一规范性文件而制发的,必须首先说明制定细则的条文根据,一条根据就对应一条注释,不可任意增删。

(2)细则最突出的就是“细”字,应该将有关条规具体化,但绝不是在原有条规内容之外补充不相关的说明。

(3)要注意细则条文的逻辑顺序,做到一项一事,适当体现每条事项的相对独立性。

(4)细则的写作要注意结合规范条文联系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提出切实、具体的实施细则。

【经典范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1997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1号公布2010年2月2日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审计法所称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行为。

第三条 审计法所称财政收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以及下列财政资金中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和支出: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收入;

(三)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四)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

(五)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部分略)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七条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履行审计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

(部分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分略)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审计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期间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五十七条 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