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地震应急预案体系逐步建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省政府先后制订发布《陕西省发生大震应急方案》《陕西省防震减灾工作方案》《陕西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重要企事业单位等也相应编制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不断修订完善,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通过地震演练现场会、试点示范演练,以及省市大型综合地震抢险救援演练等活动,检验了各级各类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全省各级各类的地震应急演练逐步常态化。此外,逐步完善了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从2001年开始逐步建成了集计算机网络、多媒体智能会议、数字地理信息、移动通信等多种先进技术为一体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和地震应急辅助决策系统。
地震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壮大。自2005年依托省消防部队组建陕西省第一支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起,依托省武警部队建设了陕西省第二支地震专业救援队伍,依托地方消防部队组建宝鸡、汉中、渭南等市级地震专业救援队伍。会同团省委建成了陕西省地震灾害志愿者救援队伍体系,在地震系统内部也建设了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伍体系,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力量逐步壮大。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先后圆满完成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安康市泥石流、西安市灞桥区山体滑坡等重大地震灾害和其他安全事故的救援行动。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伍先后开展了1989年山西大同—阳高、1996年内蒙古包头、2008年四川汶川、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及省内和邻省多次地震现场处置工作。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逐步推进。2004年起,省政府在西安、渭南等市开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试点建设。2005年,省政府印发《“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在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共建成5个标准化的应急避难场所。2008年10月15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的意见》,明确“十一五”“十二五”、2020年全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目标,并提出人均避难场所面积2.5平方米的长远目标。截至2012年底,全省建成应急避难场所(地)51处,其中符合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