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宗教(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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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序

本书由笔者1971年在波士顿大学罗威尔神学讲座(Lowell Lectures On Theology)所作的演讲组成。这些演讲基本上按原样付印,同时增加了一个短小的导言、跋和一些注释。

演讲所针对的是一般听众——他们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神学家——而我希望,这本由演讲辑成的书,将使所有想要了解一个社会的制度结构与这个社会的各种基本信仰之间关系的人感兴趣。

我要感谢波士顿大学神学院院长沃尔特·谬尔德(Walter Muelder)和罗伯特·耐尔逊(Robert Nelson)教授,感谢波士顿大学法学院院长保罗·西斯金德(Paul Siskind),是他们邀请我举行了这些演讲。我还要感谢本书的全体评论者——乔治·艾沃利(George Avery),沃尔特·密勒(Walter Miller),威廉·斯特林费罗(William Stringfellow),巴斯卡姆·泰利(Bascomb Tally)和约瑟夫·C.韦伯(Joseph C.Weber)——他们在最后一讲的结尾,讨论了一些我提出的问题。他们的批评对我准备本书的跋和脚注大有帮助。此外,我要向当时还是哈佛法学院学生的威廉·亚历山大(William Alexander)和威廉·安德森(William Anderson)致谢,他们对我在1970年夏天的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当时,这些演讲刚开始成形。我还要感谢当时是法律研究生的詹姆斯·戈德利(James Gordley),他曾就本书手稿做了一些重要的评论。最后,我要对我的同事,哈佛法学院的罗伯特·M.盎格尔(Roberto M.Unger)和奥柏林学院宗教系的爱德华·朗(Edward Long)表示谢忱,我曾与他们详细讨论过这些演讲,并从他们两位的批评中获益匪浅。

H.J.伯尔曼

坎布里奇,马萨诸塞

197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