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Revit项目管理与设置
Revit【管理】选项卡的【设置】面板中的工具主要用来设置符合用户自己企业或行业的建筑设计标准。【设置】面板如图3-42所示。
图3-42 【设置】面板
3.2.1 材质设置
材质是Revit对3D模型进行逼真渲染时,模型上的真实材料表现。换句话说,就是建筑框架搭建完成后进行装修时,购买的建筑材料,包括室内和室外的材料。在Revit中,材质以贴图的形式附着在模型表面上,可获得渲染的真实场景反映。
对材质的设置,后续会进行详细讲解,这里仅仅介绍对话框的操作形式。
单击【材质】按钮,打开【材质浏览器】对话框,如图3-43所示。通过该对话框,用户可以从系统材质库中选择已有的材质,也可以自定义新材质。
图3-43 【材质浏览器】对话框
3.2.2 对象样式设置
【对象样式】工具主要用来设置项目中任意类别及其子类型的图元的线宽、线颜色、线型图案和材质属性。
上机操作——设置对象样式
① 单击【对象样式】按钮,打开【对象样式】对话框,如图3-44所示。
图3-44 【对象样式】对话框
② 【对象样式】对话框与【可见性/图形替换】对话框中的功能类似,都能实现对象样式的修改或替换。
③ 在【对象样式】对话框中,灰色图块表示此项不可编辑,白色图块表示此项可编辑。例如,在设置线宽时,双击白色图块,会显示下拉列表框,用户可以从下拉列表框中选择线宽编号,如图3-45所示。
图3-45 设置线宽
3.2.3 捕捉设置
在绘图及建模时启用【捕捉】功能,可以帮助用户精准地找到对应点、参考点,完成快速建模或制图。单击【捕捉】按钮,打开【捕捉】对话框,如图3-46所示。
图3-46 【捕捉】对话框
1.尺寸标注捕捉
● 关闭捕捉:在默认情况下,此复选框是取消勾选的,即当前已经启动了捕捉模式。勾选此复选框,关闭捕捉模式。
● 长度标注捕捉增量:勾选此复选框,在绘制长度图元时系统会根据设置的增量进行捕捉,实现精确建模。例如,仅设置【长度标注捕捉增量】为【1000】,绘制一段剪力墙时,光标在长度方向上每增加1000mm就会停留捕捉一次,如图3-47所示。
图3-47 长度标注捕捉增量
● 角度尺寸标注捕捉增量:勾选此复选框,在绘制角度图元时系统会根据设置的增量进行捕捉,实现精确建模。例如,仅设置【角度尺寸标注捕捉增量】为【30.000°】,绘制一段墙体时,光标会在角度为30.000°时停留捕捉一次,如图3-48所示。
图3-48 角度尺寸标注捕捉增量
2.对象捕捉
【对象捕捉】工具在绘制图元时非常重要,如果不启用【对象捕捉】,当两条线间隔很近时,想要拾取标示的交点是很困难的,如图3-49所示。
可以设置的对象捕捉点类型如图3-50所示。
图3-49 不易拾取的交点
图3-50 可以设置的对象捕捉点类型
用户可以根据实际建模需要,取消勾选或勾选部分对象捕捉点复选框,也可以单击按钮全部勾选,还可以单击按钮取消勾选所有对象捕捉点复选框。
3.临时替换
在放置图元或绘制线时,可以临时替换捕捉设置。临时替换只影响单个拾取。
在【建筑】选项卡的【模型】面板中单击【模型线】按钮,执行【绘图】命令,然后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输入快捷键命令(这些快捷键命令可在【捕捉】对话框的【对象捕捉】选项组中查找),再捕捉点完成图元的放置。
● 单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捕捉替换】|【交点】命令,再捕捉点完成图元的放置,如图3-51所示。
图3-51 利用右键快捷菜单临时替换捕捉设置
上机操作——利用【捕捉】工具绘制简单的平面图
① 在快速访问工具栏中单击【新建】按钮,打开【新建项目】对话框,选择【建筑样板】样板文件,单击【确定】按钮进入工作环境,如图3-52所示。
② 此案例仅仅利用【捕捉】工具绘制基本图形,所以其他选项设置暂时不需要考虑。在【项目浏览器】选项板的【视图】|【楼层平面】视图节点下双击【标高1】视图,激活该视图。
③ 执行右键快捷菜单中的【重命名】命令,在打开的【重命名视图】对话框的【名称】文本框中输入【一层】,单击【确定】按钮,如图3-53所示。
图3-52 新建建筑项目文件
图3-53 重命名视图
④ 单击【管理】选项卡的【设置】面板中的【捕捉】按钮,打开【捕捉】对话框。设置【长度标注捕捉增量】值和【角度尺寸标注捕捉增量】值,并启用所有的对象捕捉点,如图3-54所示。设置完成后单击【确定】按钮,关闭【捕捉】对话框。
图3-54 设置捕捉选项
⑤ 在【建筑】选项卡的【基准】面板中单击【轴网】按钮,然后在图形区绘制第1条垂直方向的轴线及轴号,绘制过程中捕捉到角度尺寸标注90.000°,如图3-55所示。
图3-55 捕捉角度尺寸标注绘制垂直方向的轴线及轴号
⑥ 绘制第2条垂直方向的轴线及轴号,捕捉第1条轴线的起点(千万不要单击),然后水平右移,接着捕捉长度尺寸标注,最终停留在【3500.0】位置单击,以确定第2条轴线的起点,最后垂直向上捕捉到第1条轴线的终点作为第2条轴线的终点参考,如图3-56所示。
图3-56 绘制第2条垂直方向的轴线及轴号
捕捉第1条轴线起点并水平右移,捕捉长度标注确定起点后垂直向上确定终点
⑦ 同理,依次绘制出向右平移距离分别为5000、4500和3000mm的3条垂直方向的轴线及轴号,如图3-57所示。
图3-57 绘制另外3条垂直方向的轴线及轴号
知识点拨:
如果所绘轴线的中间部分没有显示,则说明需要重新选择轴线类型,在【属性】选项板中选择【轴网-6.5mm编号】即可。
⑧ 根据上述步骤,利用【捕捉】工具绘制水平方向的轴线及轴号,如图3-58所示。水平方向的轴号需要更改为A、B、C、D。
图3-58 绘制水平方向的轴线及轴号
⑨ 在【建筑】选项卡的【构建】面板中单击【墙】按钮,捕捉轴网中两条相交轴线的交点作为墙体绘制的起点,如图3-59所示。
图3-59 捕捉轴线交点作为墙体绘制的起点
⑩ 继续捕捉轴线交点并依次绘制出整个建筑的一层墙体,如图3-60所示。
图3-60 绘制整个建筑的一层墙体
3.2.4 项目信息设置
项目信息是建筑项目中设计图图签、明细表及标题栏中的信息。用户可以单击【项目信息】按钮,在打开的【项目属性】对话框中进行编辑或修改,如图3-61所示。
图3-61 【项目属性】对话框
【项目属性】对话框仅仅是用来修改值的,不能添加或删除参数,要添加或删除参数,可以通过【项目参数】对话框进行设置,下一节将详细介绍。
通常,标题栏信息在【其他】选项组中,明细表信息在【标识数据】选项组中。如图3-62所示为图纸标题栏与项目信息。
图3-62 图纸标题栏与项目信息
3.2.5 项目参数设置
项目参数特定于某个项目文件。通过将参数指定给多个类别的图元、图纸或视图,系统会将它们添加到图元。项目参数中存储的信息不能与其他项目共享。【项目参数】工具用于在项目中创建明细表、排序和过滤。与【项目信息】不同,【项目信息】不能增加项目参数,只能修改项目信息。
上机操作——设置项目参数
① 在【管理】选项卡的【设置】面板中单击【项目参数】按钮,打开【项目参数】对话框,如图3-63所示。
图3-63 【项目参数】对话框
② 通过【项目参数】对话框可以添加、修改和删除项目参数。单击【添加】按钮,打开如图3-64所示的【参数属性】对话框。
图3-64 【参数属性】对话框
下面介绍【参数属性】对话框的各选项组中选项的含义。
1.【参数类型】选项组
【参数类型】选项组包括两种参数类型:项目参数和共享参数。两种参数类型的含义在其选项的下方括号中。
● 【项目参数】仅仅出现在本地项目的明细表中。
● 【共享参数】可以通过【工作共享】方法共享本机上的模型及其所有参数。
2.【参数数据】选项组
● 名称:在【名称】文本框中输入新数据的名称,将会在【项目属性】对话框中显示。
● 类型:选择此选项,将以族类型的方式存储参数。
● 实例:选择此选项,将以图元实例的方式存储参数,另外还可将实例参数指定为报告参数。
● 规程:规程是Revit中进行规范设计的应用程序,其下拉列表中包括【公共】【结构】【电气】【管道】【能量】【HVAC】规程等,如图3-65所示。其中,【电气】、【管道】、【能量】和【HVAC】规程是在Revit MEP系统设计模块中进行的,【公共】规程是指项目参数应用到所有的规程中。
● 参数类型:设定项目参数的参数编辑类型。【参数类型】下拉列表如图3-66所示。如何使用呢?例如,选择【文字】选项,在【项目属性】对话框中此参数后面只可输入文字。而选择【数值】选项,在【项目属性】对话框中此参数后面只可输入数值。
图3-65 规程
图3-66 【参数类型】下拉列表
● 参数分组方式:设定参数的分组方式,可在【项目属性】对话框中或【属性】选项板中查看设置结果。
● 编辑工具提示:单击此按钮,可编辑项目参数的工具提示,如图3-67所示。
图3-67 编辑工具提示
3.【类别】选项组
【类别】选项组中包含所有Revit规程的图元类别。可以选择【过滤器列】下拉列表中的规程过滤器进行过滤选择。例如,仅选择【建筑】规程过滤器,下方的列表框中将显示所有建筑规程的图元类别,如图3-68所示。
图3-68 选择规程过滤器
3.2.6 项目单位设置
【项目单位】工具用来设置建筑项目中的数值单位,如长度、面积、体积、角度、坡度、货币及质量密度。
上机操作——设置项目单位
① 单击【项目单位】按钮,打开【项目单位】对话框,如图3-69所示。
图3-69 【项目单位】对话框
② 在【项目单位】对话框中,可以设置各个规程的单位、格式及小数点/数位分组选项。
③ 单击格式列的按钮,可以打开相对应单位的【格式】对话框,如图3-70所示。单击【长度】单位的按钮,打开【格式】对话框,默认的长度单位是毫米。根据建筑项目设计的要求,选择适合图纸设计的单位即可。
图3-70 【格式】对话框
④ 其余单位设置与上述操作相同。
3.2.7 共享参数设置
【共享参数】工具用于指定在多个族或项目中使用的参数。本机用户可以将本建筑项目的设计参数以文件的形式保存并共享给其他设计师。
上机操作——为通风管添加共享参数
① 打开Revit提供的【ArchLinkModel.rvt】建筑样例文件。
② 单击【共享参数】按钮,打开【编辑共享参数】对话框,如图3-71所示。
③ 单击按钮,在打开的【创建共享参数文件】对话框中输入文件名并单击按钮,如图3-72所示。
图3-71 【编辑共享参数】对话框
图3-72 新建共享参数文件
④ 单击【组】选项组中的【新建】按钮,在打开的【新参数组】对话框中输入新的参数组名称,如图3-73所示。
⑤ 参数组创建好以后,为参数组添加参数,单击【参数】选项组中的【新建】按钮,打开【参数属性】对话框,输入参数组名称并设置相应选项,如图3-74所示。
图3-73 新建参数组
图3-74 为参数组添加参数
⑥ 单击【编辑共享参数】对话框中的【确定】按钮,完成编辑。
⑦ 在【管理】选项卡的【设置】面板中单击【项目参数】按钮,打开【项目参数】对话框。单击【添加】按钮,打开【参数属性】对话框,并选择【共享参数】选项,如图3-75所示。
图3-75 添加共享参数
⑧ 单击按钮,打开【共享参数】对话框,选择在前面步骤中所创建的共享参数,如图3-76所示。
图3-76 选择要共享的参数
⑨ 在【参数属性】对话框右侧的【类别】选项组中勾选【风管】、【风管附件】和【风管管件】复选框,单击【确定】按钮完成共享参数的添加,如图3-77所示。
图3-77 完成共享参数的添加
⑩ 此时可以看见【项目参数】对话框中添加了【风管壁厚】项目参数,如图3-78所示。
图3-78 增加的项目参数
3.2.8 传递项目标准
有些项目在设计时,可能会有多个设计院参与设计,如果采用的设计标准不一致,则会对项目设计和施工产生很大的影响。在Revit中采用统一标准的方法目前有两种:一种是创建可靠的项目样板;另一种是传递项目标准。
第一种方法适合新建项目时使用,第二种方法适合不同设计院设计同一项目时继承统一标准。
【传递项目标准】是帮助设计师统一不同图纸设计标准的工具,具有高效、快捷的特点。缺点是如果采用的统一标准出现问题,那么所有图纸都会出现相同的错误。
下面介绍如何传递项目标准。
上机操作——传递项目标准
① 打开本例源文件【建筑中心文件.rvt】,如图3-79所示。
图3-79 本例源文件【建筑中心文件.rvt】
② 为了证明项目标准能够被传递,先看下打开的样例文件中的一些规范。以某段墙为例,查看其属性中有哪些自定义的标准,如图3-80所示。
图3-80 查看属性中的自定义标准
③ 在接下来的项目标准传递中,会把墙的标准传递到新项目中。在快速访问工具栏中单击【新建】按钮,在打开的【新建项目】对话框中新建一个建筑项目文件并单击【确定】按钮,进入项目设计环境,如图3-81所示。
图3-81 新建建筑项目文件
④ 在【管理】选项卡的【设置】面板中单击【传递项目标准】按钮,打开【选择要复制的项目】对话框,如图3-82所示。单击按钮,再单击【确定】按钮。
⑤ 开始传递项目标准,在传递过程中如果遇到与新项目中的部分类型相同,则Revit会打开【重复类型】对话框,单击【覆盖】按钮即可,如图3-83所示。
图3-82 【选择要复制的项目】对话框
图3-83 【重复类型】对话框
知识点拨:
虽然有些类型的名称相同,但涉及的参数与单位可能不同,所以最好完全覆盖。
⑥ 项目标准传递完成后,还会弹出【警告】对话框,如图3-84所示。单击【警告】对话框右侧的【下一个警告】按钮,可查看其余的警告。
图3-84 【警告】对话框
⑦ 验证是否传递了项目标准。在【建筑】选项卡的【构建】面板中单击【墙】按钮,进入绘制与修改墙状态(这里无须绘制墙)。
⑧ 在【属性】选项板中查看墙的类型列表,如图3-85所示。源文件中的墙类型全部转移到了新项目中,说明项目标准传递成功。
图3-85 查看墙的类型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