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收集中的挑战
随着谈判创造的总价值越来越大,你也可以申明更多的价值,这似乎是合理的预期,但这种预期一定可以实现吗?
为了在谈判中创造价值,各方必须分享信息,以确定哪些议题是分布性的,哪些是综合性的,哪些是一致性的。而且在综合性议题上,往往可以达成一些反映谈判各方价值差异的交易。然而,分享了不该分享的信息,可能令你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为价值创造并不会改变任何一方的保留价格。因此,如果谈判对手能够从你分享的信息中推断出你的保留价格,那他就有可能申明所有可分配价值(有可能还不只这些)。
从经济学角度看,在创造价值的过程中分享信息,带来了两方面的挑战:首先,将谈判分成价值创造和价值申明两个阶段,有可能限制了你申明价值的能力。一旦双方都知道了总价值,谈判就会变成分布式的零和游戏,申明价值的机会也会受到限制;其次,那些最先意识到双方的衡量标准存在差异的谈判者,将拥有越来越强的能力申明已经创造的价值。现在,为了阐明第一个方面的挑战,让我们来考虑一下“充分披露策略”(Full-disclosure Strategy)的含意。
不加选择地分享信息,是一种可能带来灾难性后果的策略。如果分享行为没有获得对方的回报,那么可以十分确定地讲,即使交易圆满达成,你也只能得到接近你的保留价格的价值。即使双方共享所有信息,也许能创造最大的总价值,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你从这些创造的价值中申明的价值不可能超过总价值的一半。也许你不觉得这是个问题,但如果你将更多的重要资源带到了这次交易中,可能最终发觉自己对谈判结果并不满意。
此外,双方都试图从交易中获取超过一半的价值,争吵会频繁发生,一方可能宁愿使谈判陷入僵局,也不愿意失去其对平均分配的价值进行申明的机会。简单地讲,当双方共享所有信息时,谈判留下的唯一任务就是双方为谁该得到哪些利益而争吵。当谈判变得充满敌意时,双方就只会想着尽可能为自己多申明价值。
假设经销商觉察到托马斯对交期的重视程度是自己的5倍,她便可以开出“每提前交货1天,涨价9美元”的条件。从托马斯的角度来看,这一条件依然可以让他每天净赚1美元。这一结果打破了他的保留价格,虽然并不是很多,但创造的大部分价值最终落入了经销商的口袋。
并非所有信息在战略上都同等重要。披露有助于双方判定综合性议题的信息,也许是创造价值的必要前提。发现综合性议题的综合潜力,是着眼于战略高度的举措,因为理解对方怎样评估综合性议题的价值,会为己方申明价值创造战略优势。(这一原则将在第6章重点阐述。)
如果你确定谈判双方都乐于均分价值并公开分享所有信息,那当然很好。当你和建立了长期关系的合作伙伴谈判时,更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因为研究表明,如果关系对于双方来说都十分重要,那么均分价值在多数情况下都是众望所归。
但如果充分披露策略只是单方面的怎么办?例如,虽然你披露了你这方的所有信息,但谈判对手却谎报了其利益诉求和信息。对手了解了你的信息后,就会为己方在谈判中尽可能获得最大利益而制定策略。结果你能从交易中得到的,也许刚刚达到或稍稍超出你的保留价格。毕竟,谈判对手知道了你所有的信息(包括你的保留价格和替代选择)之后,很可能将你的利益最小化。
最后,由于你没有办法验证谈判对手到底是不是在说真话,充分披露策略让你陷入危险的境地。如果谈判是一次性的,即谈判对手不需要考虑其行为带来的长远后果,你的处境将更为不利。
那么,如果你想申明更多价值,还有哪些选择可以保护你的价值申明能力呢?接下来,我们将向你介绍怎样通过降低与分享信息相关的一般性风险,来保护你的价值申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