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章 迷城③
11.
那天之后,我开始有意无意地绕着云子闲走。
本来就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在高三的学习压力下,去掉一方的刻意相逢就真连远远见到几面都难。
恍惚间,距上一次见到云子闲,好像已经是一个多月前的事情了吧?我在数学课上边咬指头边沉(发)思(呆)。仔细想想,如果自己没放弃恋爱计划的话,这个进度可真是够慢的。
可如果放弃了,我为什么还赖在梦里不出去?
等等,为什么我一定要和云子闲谈恋爱?
我发现了盲点。思考不清楚索性放弃思考随遇而安。但我自己都没发现,“退出梦境”这个选项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后就被光速pass了。
说曹操曹操到,当天放学我就“偶遇”到云子闲了。
这并不是什么美好的相遇,此时此刻我正之前那个抽烟的校园拐角和程翔檩互扯小辫子,准确的来说他是男的没有小辫子,他被我骑在身上单方面殴打。打他到也不是因为什么大事,就他同时拥有七八个“好妹妹”的事被我瞧到了我顺手为民除害。
这儿不是什么好地方要不是地大没监控大爷我真不乐意来,云子闲带给我的阴影太大了,那短短的15秒我将用整整一年来治愈(捂心口)。
的确不是什么大事,就这么点风流浪史我还瞧不上,要不是秦安喜欢他我都嫌打他费劲更别说打探他私生活了。
嘿,一花钱打探就出大毛病了,这小白脸哪儿好把秦安迷七荤八素茶不思饭不想的,我一拳头他就能倒地上把我吓得以为人碰瓷。就想不明白了,秦安是看上他玉树0风还是表里不一了?
我俯下身子眯起眼试图仔细瞅出程翔檩身上的别具一格,突然一股大力将我从程翔檩身上扯起来。
回头一看,哦豁完蛋。
云子闲就和那提溜小鸡崽子似的拎着我后衣领把我提溜起来,平静地看着我,声音比含了冰锥还冷。
“你们在干什么。”
12.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有的人活着,她已经离死不远了。
13.
直觉告诉我得赶快逃离现场,虽然我的直觉大多都不是很准,但一时半会儿确实我也找不到什么更上乘的解决方法。
可万万没想到云子闲提溜我后衣领的那只手还没松,我刚往前跑他下意识一拽我就跌他怀里去了。
刹那间我一身寒毛都齐刷刷支楞起来速度堪比上次我去二班人把我堵外边前扭头看我,那鸡皮疙瘩是噗噗往外冒,好比在看惊悚电影,而我背后就是那只boss鬼。
他看我怂成这样,嗤笑一声,到底是没像上次那般作为。慢悠悠松开环着我的手,指尖无意识擦过我裸露的小臂引起一阵颤栗。他后退了小半步,把我摆正面对自己等待我的回答。
我能回答什么?我能回答什么!我难道告诉纪检委我姐妹看上这个蛆了我帮她试探?还是告诉他我把一男的按在地上打因为看他不爽?!
我偷偷抬眼瞄他,
他见我许久不开口,就准备上来拉我把我拖教导处,我寻思着就程翔檩这鼻青脸肿看起来半身不遂的死样接下来一个月的国旗下讲话就不再是检讨过去展望未来,而该改名叫《周瑾瑜的个人舞台》了,于是我不知哪儿冒出来的胆威胁他再拉我我就喊非礼。
他笑了,放开我还非常自然的为我鼓两下掌,他说我居然还有羞耻之心啊和男的孤男寡女在小树林拉拉扯扯。
我火了,他居然把我和程翔檩的关系说那么暧昧,我连当程翔檩老子都嫌恶心他居然!居然!
我回头把在地上摊面饼的程翔檩拖老远,再转身朝抱着小臂挑眉看我的云子闲走去扯起他衣领一把把他扔墙上抵住,他的表情有些惊诧。
我故意恶心他,环住他的脖颈凑上去亲他,黏糊糊夹着嗓儿咬他耳朵问他是不是喜欢我。
他盯着我没说话,就在我为他软玉在怀却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行为所震撼快演不下去准备退身而离时他轻笑一声,左手顺着拉链口处伸进我外套内,指尖隔层校服由脊椎位置缓缓滑于腰间并用力一按,我身形顿僵,手不知放在何处较为礼貌,要不放脸上吧,我想,这样方便给三秒钱浑身犯贱的自己来两巴掌。
他用右手拖着后脑勺把我往他脸上按,作势要亲我,我哪肯?我哪里肯!
我还真肯(害羞低头摸脑袋)。
我都不用他托我脑袋,我反倒双手捧着他漂亮精致的小脸蛋踮起脚“吧唧”往他脸上打了个啵。
毕竟他超帅的说。
颜狗の妥协
14.
这波不亏。
我内心暗爽。
15.
云子闲愣了两秒后脸上彪红,整个人感觉就像是要驾鹤归去般轻飘。
他回过神猛地退后两步,大脑空白下忘记自己当初被推到拐角背后抵着墙壁根本无处可逃,脑袋砰一声毫不意外撞到瓦砖,声音同篮球互撞样沉重。
真是个纯情小处男。
我怎么会喜欢他这样的呢?看了眼他漂亮脸蛋,点点头,我还真就可能喜欢他这样的。
云子闲许是活了十余年头一次在旁人面前如此失态,内心尤是委屈,在疼痛的辅助作用下这位矜贵少爷眼眶直红的就差掉几颗金珠子。
他别开眼,贝齿紧咬下唇瓣,又好像因为觉得自己脸红感到格外羞耻似的曲起小臂挡脸。
独独露出一双眼睛。
他的眼睫如鸦翼纤长,在卧蚕处淌出片片阴影,两颗黑痣烫红,缀在上面。
真美啊。
其实我满腹经纶特别是有关夸人外貌方面的词汇诗词更是学富五车,但此时我看着云子闲的眼睛,唯一能挂搜出的词汇竟只有三个字,
真美啊。
虽然在来到这个世界线的几个月内我曾不止一次口头或由心感叹过云子闲这双尾部上挑的狐狸眼究竟有多美,我有多喜欢。
但这喜欢大多成分都是对物品的欣赏,是正常人类对美丽珍宝脱口而出的称赞。这种喜爱过于脆弱,属于那种只要他给我把手术刀许我将其剜下我便会格外怜惜的高高兴兴取下它并好好放入我的藏品室C位珍藏。
我原是应该会一直这么想的,直到我将其剜下后嫌弃随手丢弃的那一刻。可现在这一认知却提前止步到我瞧见它泛红的那一秒起。
就那一秒,我突然觉得这眼睛实在脆弱娇人的可怕,是恰好寻着我审美的藤蔓往上长的,我绝不会丢弃讨厌直至它衰败。可偏偏它长在云子闲脸上正正好。
好似云子闲脸上,才是它能最美盛开的地方。
那是属于我的玫瑰花。
于是小心翼翼踮起脚,我无比虔诚的吻上云子闲紧闭的,还在微微颤抖的眼。
鲜血随着心脏鼓胀的频率流动,那是属于我的,完美玫瑰。
15.
“云子闲,你喜欢我,对不对。”
我双手环住他的腰肢,在他耳畔低语,他沉默我便一遍又一遍耐心的亲吻他,询问他,对于美丽事物的瑕疵我向来格外大度,前提为这个瑕疵不是不属于我。
我听说以前“我”做什么坏事都会被他发现而且一抓一个准,特别是抽烟这种,以前以为是他逮的准,我倒霉。
现在想想以前的我大抵是在借此为饵吊他出现吧,玫瑰花一样的俏人儿不论什么时段我都会喜欢上,小纪委这么漂亮的乖孩子那么难见,一篇检讨见几面还能和他被他唠叨几句,挺值的。
那个时候我该是喜欢他的。
原本,比起让他喜欢上我,我更想让他属于我(在我的认知里这就大概算的上恋爱人物完成了)。
从小对感情认知异于常人的我,总被街坊大人们唾弃为疯子,这些职场上的失败者只会从无辜孩子上发泄对世界“不公”的怨气。久而久之,在大人们的默许下,许多平日里怯懦的孩童也会在无人时踩我两脚并颇为傲气地谩骂我称呼我为“怪物”“疯子”。
周围没有旁人,把我骂恼了我便会抄起家伙上去狠揍一顿这群欺软怕硬的傻‖逼。学会寻监控死角也是那时候的事情了,因为如果被拍到打人而且还没对方挑衅的录音,像我这种无父无母空有大量未过继家产18岁前只能吃社区低保却莫名格外被人眼红心热的“富二代”,是没人会为我做保释的。
认识到打架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造成更激烈舆论且有时还不一定打得过后,我学会平和,反正他们骂来骂去就几个词,骂多了我便假装他们是在夸赞我了。
其实中途是还有人想来养我的,毕竟我长得确实讨人喜欢,养回去做平板模特都能捞回本,可她不一样,她没有任何功利性,她只是位因子宫受损不能怀孕所以想拥有一个自己孩子的单亲妈妈。
她试图用她的体温来温暖我,领回去那几天她给我晚安吻,每天都说她喜欢我,见我第一眼就认为我们有缘。
她觉得我很缺爱,她尝试给我足够的喜欢。
我也格外感激她并不“多此一举”的喜爱,让我不变成为真正的怪物,
和切身用实际告诉我这种喜爱的脆弱。
她确实“喜欢”了我整整一个多月,这种可怜的喜欢一直持续至某次她陪我回小巷拿行李被地痞流氓拦住劫色,并试图把我推出去替她顶过,我不计较她害怕之余的举动,反倒冲上去把对方放倒在地上往死里锤。
而她,死死盯着我为她而流的热血,失声尖叫。
一时间,刚才怎么喊“非礼”都没人应的街道人山人海,街坊向来看不惯我,便口口声声给我已经神经衰弱的养母灌输我是个疯子怪胎的想法。
当晚,我孤身一人在大马路上看了日出。
那年我十三岁。
所以该如何解释呢,我认为喜欢过于麻烦也充斥意外,但在当下这,讨厌东西竟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可以牵制住云子闲让他在不受伤害的前提下由某种意义上属于我的东西了。
因为我知道他喜欢我,热烈的爱意不论对谁都格外具有冲击力,这是人类本能,更何况是我这样天生不被爱着的孩子。
我曾经在放学后撬开过他的柜子试图往里面塞情书,柜子很干净,里面是二十一盒包装丑陋的手作巧克力,一瓶未开盖的碘酒,两个防水创口贴和一朵凋谢红玫瑰。
里面没有像想象中一样装满教辅,里面溢满云子闲对我从未言表的爱意。
我是个疯子,所以我想要的东西就必须是我的,就算我不要了,也是我的,这没什么好辩论,毫无逻辑便是我的逻辑,他喜欢我他就必须主动说出口,我不想伤害他,他必须喜欢我,我的三观也许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扭曲,另类,散发臭恶气味的,但这就是我,我现在不打算改,以后也不会改。
他和丹麦民间故事相传中的壬塞一样妖治,而我是心甘情愿为他堕落于海的水手,我跌落他的怀抱,住进他的眼睛里,
我被那双眼迷了魂魄。
他活该,我想,是他先爱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