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语
2.0.1 入侵报警系统 intruder alarm system(IAS)
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包括主观判断面临被劫持或遭抢劫或其他危急情况时,故意触发紧急报警装置)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本条文是在《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基础上,增加了“包括主观判断面临被劫持或遭抢劫或其他危急情况时,故意触发紧急报警装置”的内容,使得入侵报警系统的定义更加完善。
2.0.2 报警状态 alarm condition
系统因探测到风险而作出响应并发出报警的状态。
本条引用的是《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中关于“报警状态”的定义〔引用的是(IEC 60839-1-1)〕,而《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2001中关于“报警状态”的定义为:响应存在危险而导致的报警控制器的一种状态。从字面意义上看,《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中关于“报警状态”的定义更为广泛、准确。因此,本规范采用《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关于“报警状态”的定义。
2.0.3 故障状态 fault condition
系统不能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正常工作的状态。
本条引用的是《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中关于“故障状态”的定义〔引用的是(IEC 60839-1-1)〕,而《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2001中关于“故障状态”的定义为:与相应标准的要求不一致的状态。从字面意义上看,《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中关于“故障状态”的定义更为准确。因此,本规范采用《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关于“故障状态”的定义。
2.0.4 防拆报警 tamper alarm
因触发防拆探测装置而导致的报警。
本条引用的是《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12663—2001中关于“防拆报警”的定义,而《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中关于“防拆报警”的定义为:由防拆装置的动作而发出的报警(IEC 60839-1-1),从字面意义上是一致的,但GB 12663—2001中的解释对入侵报警系统中关于“防拆报警”的概念更为准确。因此,本规范采用《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2001中关于“防拆报警”的定义。
2.0.5 防拆装置 tamper device
用来探测拆卸或打开报警系统的部件、组件或其部分的装置。
2.0.6 设防 set condition
使系统的部分或全部防区处于警戒状态的操作。
2.0.7 撤防 unset condition
使系统的部分或全部防区处于解除警戒状态的操作。
2.0.8 防区 defence area
利用探测器(包括紧急报警装置)对防护对象实施防护,并在控制设备上能明确显示报警部位的区域。
2.0.9 周界 perimeter
需要进行实体防护或/和电子防护的某区域的边界。
2.0.10 监视区 surveillance area
实体周界防护系统或/和电子周界防护系统所组成的周界警戒线与防护区边界之间的区域。
2.0.11 防护区 protection area
允许公众出入的、防护目标所在的区域或部位。
2.0.12 禁区 restricted area
不允许未授权人员出入(或窥视)的防护区域或部位。
2.0.13 盲区 blind zone
在警戒范围内,安全防范手段未能覆盖的区域。
2.0.14 漏报警 leakage alarm
入侵行为已经发生,而系统未能做出报警响应或指示。
2.0.15 误报警 false alarm
由于意外触动手动装置、自动装置对未设计的报警状态做出响应、部件的错误动作或损坏、操作人员失误等而发出的报警信号。
2.0.16 报警复核 check to alarm
利用声音和/或图像信息对现场报警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的手段。
2.0.17 紧急报警 emergency alarm
用户主观判断面临被劫持或遭抢劫或其他危急情况时,故意触发的报警。
2.0.18 紧急报警装置 emergency alarm switch
用于紧急情况下,由人工故意触发报警信号的开关装置。
2.0.19 探测器 detector
对入侵或企图入侵行为进行探测做出响应并产生报警状态的装置。
本条引用的是《入侵探测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0408.1—2000(idt IEC 839-2-2:1987)中关于“探测器”的定义,而《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中关于“探测器”的定义为:用来辨别面临危险的不正常情况下而产生报警状态的装置(IEC 60839-1-1),从字面意义上是一致的,但GB 10408.1—2000中的解释对入侵报警系统中关于“探测器”的概念更为准确。因此,本规范采用《入侵探测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0408.1—2000中关于“探测器”的定义。
2.0.20 报警控制设备 controller
在入侵报警系统中,实施设防、撤防、测试、判断、传送报警信息,并对探测器的信号进行处理以断定是否应该产生报警状态以及完成某些显示、控制、记录和通信功能的装置。
本条文引用的是《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关于“控制器”的定义〔引用的是(IEC 60839-1-1)〕,而《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2001中关于“报警控制器”的定义为:在入侵报警系统中,实施设置警戒、解除警戒、判断、测试、指示、传送报警信息以及完成某些控制功能的设备。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具有报警控制设备功能的其他综合功能的控制设备层出不穷,如采用《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12663—2001中关于“报警控制器”的定义,其解释比较狭义,因此,本条文采用广义解释的《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2001关于“控制器”的定义。
2.0.21 报警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从探测器(包括紧急报警装置)探测到目标后产生报警状态信息到控制设备接收到该信息并发出报警信号所需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