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俗旅游文化(21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旅游与酒店管理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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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民俗概述

一、民俗的概念

民俗是一个历史范畴。在我国古代文献中,民俗一词很早就已出现,如《礼记·缁衣》:“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荀子·强国》中有“入境,观其风俗”的说法,《管子·正世》中也有“古之欲正世调天下者,必先观国政,料事务,察民俗”的记载。《史记·循吏列传第五十九》中有“楚民俗,好庳车”等。此外,还有很多意义与其相近的词,如“风俗”、“习俗”、“民风”、“谣俗”等。

“民俗”作为一个学术研究的概念,最早出现于1846年,英国学者汤姆斯(William Thomas)将撒克逊语的“folk”(民众、民间)和“lore”(知识、学问)合成一个新词“folklore”,翻译为中文意为“民俗”,既指民间风俗现象,又指研究这门现象的学问。后来,该词逐渐为世界其他国家的学者们所接受,成为国际上通用的学科名词。但是,随着人们研究的不断深入,对民俗的概念产生了很多不同的理解。从狭义的角度,钟敬文先生将其归纳为下述四种不同的解释。

(一)文化遗留物说

这是英国文化进化学派的观点,他们认为民俗是一个已发展到较高文化阶段的民族中所残存的原始观念与习俗的遗留物,就像人由猿猴进化而来,身上残留着一根尾椎骨一样。

(二)精神文化说

这也是英国学者们的观点,在国际民俗学界流行了相当长时间。英国民俗学会1914年出版的《民俗学手册》中有一段常常被人引述的话,形象地表明了这种观点:“引起民俗学家注意的,不是耕犁的形状,而是耕田者推犁入土时所举行的仪式;不是渔网和渔叉的构造,而是渔夫入海时所遵守的禁忌;不是桥梁或房屋的建筑术,而是施工时的祭祀以及建筑物使用者的社会生活。”

(三)民间文学说

这种观点认为民俗即民间文学,主要流行于美国和苏联。例如美国学者厄特利(F.L.Utley)将民俗定义为“口头传承的文学艺术”,将习惯、宗教、语言、工艺等排斥在外。在苏联,民俗仅指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在中国,过去研究得比较多的民俗现象,也主要是民间文学。

(四)传统文化说

这是西方普遍流行的观点,即把民俗仅限于传统之中,将生活中不断涌现出来的新民俗排斥在外。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狭义的民俗观日渐被打破,人们更多地倾向于从广义的角度理解民俗。如乌丙安在其著作《中国民俗学》中指出:民俗是世代传习下来的、同时继续在现实生活中有影响的事象,是形成了许多类型的事象,是有比较稳定形式的事象,是表现在人们的行为上、口头上、心理上的事象,是反复出现的深层文化事象。陶立璠认为:民俗是一种悠久的历史文化传承,是一种相沿成习的东西,简言之,就是民间风俗。巴兆祥认为,民俗是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定的群体为适应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而逐渐形成的一种程式化的行为模式和生活惯制,以民族的群体为载体,以群体的心理结构为依据,表现在广泛而富有情趣的社会生产与生活领域的各个方面,是一种集体性的文化积淀,是人类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一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我们倾向于认为,民俗是一种文化现象。著名民俗学家钟敬文对其定义比较科学与准确,他认为民俗即民间风俗,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

二、民俗的分类

民俗现象纷繁复杂,从社会基础的经济活动,到相应的社会关系,再到上层建筑的各种制度和意识形态,大都附有一定的民俗行为及与之有关的心理活动。总体来说,民俗可分为下述五大类。

(一)物质民俗

物质民俗也称物质生产民俗或经济民俗,是指人们在创造和消费物质财富的过程中所不断重复的、带有模式性的活动。它主要包括生产民俗、商贸民俗、饮食民俗、服饰民俗、居住民俗、交通民俗、医药保健民俗,等等。

(二)社会民俗

社会民俗亦称社会组织及制度民俗,是指人们在特定条件下所结成的社会关系的惯制,它涉及的是从个人到家庭、家族、乡里、民族、国家乃至国际社会在结合、交往过程中使用并传承的集体行为方式。它主要包括社会组织民俗(如血缘组织、地缘组织、业缘组织等)、社会制度民俗(如习惯法、人生仪礼等)、岁时节日民俗等。

(三)精神民俗

精神民俗也称信仰民俗,是指在物质文化与制度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民俗。它是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与社会的过程中形成的心理经验,这种经验一旦成为集体的心理习惯,并表现为特定的行为方式并世代传承,就成为精神民俗。精神民俗主要包括民间信仰、民间巫术、民间思想、伦理观念以及民间艺术等。

(四)语言民俗

语言民俗是指通过口头语言约定俗成、集体传承的信息交流系统。它包括两大部分:民俗语言与民间文学。语言是一种文化载体,各个民族、各个地区都有特定的语言,即民族语言,它们是广义的民俗语言。狭义的民俗语言,是指在一个民族或地区中流行的那些具有特定含义、并且反复出现的套语,如民间俗语、谚语、谜语、歇后语、街头流行语、黑话、酒令,等等。民间文学是指由人民集体创作和流传的口头文学,主要有神话、民间传说、民间故事、民间歌谣、民间说唱等形式。

(五)游艺民俗

游艺民俗是指民间以娱乐为目的的传统文化娱乐活动,以及围绕这些娱乐活动产生的习俗,主要包括民间艺术、游戏、体育竞技等民俗事象。

事实上,社会生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为社会生活服务的民俗文化也有其整体性与系统性。物质民俗、精神民俗、社会民俗、语言民俗以及游艺民俗,存在相互关联、相互制约与促进的有机联系,它们相互影响,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三、中国民俗的起源与发展

中国民俗有着悠久的历史。在中国独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中,中国民俗产生、积淀和发展演变的过程,可以大略划分为三个阶段:史前民俗、古代民俗和近现代民俗。

(一)史前民俗

史前民俗是指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建立以前的民俗,即原始社会的民俗。史前民俗是伴随着早期中国人类的出现而产生的。最初,人类像其他动物一样,群居野处,靠简单的采集和捕猎为生。后来,他们开始使用石器,学会了用火,从生食转为熟食,农业的出现与陶器的发明,奠定了中华民族延续了几千年的饮食民俗的基本结构。距今一万八千年前,北京山顶洞人已开始用骨针缝制兽皮衣服,并佩戴兽牙、贝壳等装饰品。后来又发展出以野生植物纤维和蚕丝织衣的服饰习俗。北方先民建造的木骨泥墙房屋和南方出现的干栏式建筑,表明原始居住民俗开始形成。到原始社会末期,人们已经发明了弓箭、车、船等工具。在中国辽阔的土地上,逐渐形成了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旱地农业区,以长江流域为中心的稻作农业区,以东北、内蒙古和西北为主的渔猎、游牧区,并形成了相应的物质生产与消费的民俗体系。

伴随着物质文化的进步,先民的精神文化也不断发展,形成了相应的精神民俗。语言在劳动和生活中产生、形成,先民们开始创作神话与歌谣。陶器上的绘画、图像、陶塑、骨雕、木雕、岩画等原始艺术,反映了先民审美民俗的出现。由于农业和畜牧业皆是季节性较强的劳动,与之相关的原始宗教逐渐产生,各种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信仰民俗在先民社会中开始盛行。

史前婚姻习俗经历了族内婚和族外婚两个大的阶段,社会组织习俗则经历了从原始群向母系氏族公社、父系氏族公社的发展。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开始出现,最终导致了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的诞生,历史进入了新的一页。

史前时期没有国家机器,在原始社会的氏族生活中,一切按传统习俗办事,因此,民俗是原始社会生活的唯一规范,这是史前民俗的显著特点。

(二)古代民俗

古代民俗是指从夏朝建立到鸦片战争之前这段时期内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俗。它可以大略分为两个阶段,汉末以前为第一阶段,这是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族的形成期,也是中国古代民俗系统的形成期。汉代以后为第二阶段,这是中国封建社会民俗的发展与繁荣期。

夏、商、周三代是古代以中原地区各氏族部落的民俗为中心,兼容周围各族的民俗,初步形成中华民族统一的民俗格局的时期。夏代资料不多,其民俗多不可考。商代有大量甲骨文出土,从中可以看出当时民俗仍有浓厚的原始遗风,如事无巨细的占卜、大量殉葬等。到了周代,官方仪礼制度在民间风俗及前两代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从《周礼》和《礼记》中可以看出,“礼”与“俗”已成为两个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行为规范系统。

从春秋战国到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上民族大融合的重要时期,随着封建社会制度的确立和大一统王朝的建立,以华夏族为主体,在与许多部落与民族的同化过程中形成了中华民族的主体民族——汉族。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第一个高峰,历时四百年之久,这是中国封建社会民俗体系形成的主要时期。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封建社会的民俗继续发展,至隋唐时期达到了高度繁荣。期间,发生了长达几百年的民族战争和大规模的民族迁徙与流动,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民族杂居的地方都扩大了,由此导致汉族与周边民族的民俗融合。北方的匈奴、乌桓、鲜卑、氐、羌等族,南方的蛮、僚、越等族,西南的巴人和濮人大量吸收汉族的文化和习俗,同时,少数民族的风俗也传入汉族地区。汉代以后,岁时民俗逐渐定型,从《荆楚岁时记》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传统节日及其习俗沿用至今,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

宋、元、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民俗的继续发展与繁荣时期。源远流长的中国民间巫术,如算命(测八字)、看相、风水等术数,在五代时渐集大成,宋时广为传播。宋代,岁时风俗更为完备,都市民俗较前代更为多样,这些在《东京梦华录》中有细致的描述。辽、金、元三代的统治者虽非汉族,但入主中原后,却逐渐被汉族同化,遵行汉族风俗。明、清两代是中国封建社会从繁荣至衰落的时期,古代民俗在这一时期基本上已成定制,尤其是岁时节日以及相关的民俗活动、各种民间娱乐游戏、民间信仰、宗法组织,等等,皆成相对固定的模式。

中国古代民俗与史前民俗相比,有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民族融合的规模远比史前时期大,由此引起民俗的不断交流与同化的规模也比史前时期大;二是古代民俗无论如何变化,始终保持着以汉族民俗为主体的基本体系,反映了民俗文化顽强的传承性;三是由于这一时期有了相对于民间而言的国家组织,统治阶级也发展出了一套与“俗”相对应的“礼”,即官方礼仪,因此,二者之间常常相互影响,相互转化,其间的关系表现得十分复杂。

(三)近现代民俗

近现代民俗是指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的民俗。这个时期中国在西方文明的冲击下,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阶级关系等发生一系列急剧的变化。在短短的一个半世纪中,中国经历了辛亥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等重大的历史变革,从一个“古代”民族逐步向一个现代化的文明民族迈进。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化,中国近现代民俗也发生着很大变化,一些不适应现代生活的封建民俗逐渐消亡,如女人缠足,男人留辫、穿长袍马褂等,同时,一些西方民俗传入中国,如圣诞节习俗等,西方民俗与中国固有的民俗体系发生着交流与融合,以适应新的社会生活的需要。人民又不断地创造出一些既适合我国情况,又满足现代生活的新民俗来。整个中国民俗的体系,正在经历急剧地引进、斗争、分化、改组、融合等过程,向新的、现代化的、既以中国传统特色为主又兼有国际性的民俗体系蜕变。

四、民俗的特征

民俗的特征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学者对其认识也不一样。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民俗各种各样,既有共性又有个性。要全面地指出民俗的所有特征是十分困难的。我们这里所说的民俗特征,是指各类民俗共有的特征。

(一)集体性和传承性

民俗的集体性,是指民俗在产生、流传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基本特征,也是民俗的本质特征。人的根本属性是其社会性,民俗文化的产生,离不开人类的群体活动。当人类进入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时,相应的各类民俗文化就孕育产生了。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部落和村镇出现,民族形成,人类社会出现了种种人群集合体,民俗文化便由这些群体不断创造、完善、传承并保护下来,形成人类社会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和人文景观。由此可见,民俗是一种群体智慧的结晶,集体性是民俗的首要特征。

民俗的传承性,是指民俗文化在时间上传衍的连续性。民俗文化的传承性,是由它的教化功能决定的。在传统与现代社会中,每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民俗文化的教化和熏陶。从孩提时代到成年,人们从民俗文化中学得一系列知识、技能和道德规范,甚至是祖先留下的成见。这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潜在能力,一切教化都在潜移默化中进行,使人不知不觉地在民俗传承过程中获得知识和能力。同时,民俗传承有时又是积极、主动的,这又使民俗文化的传承有目的地进行。例如,在家庭中,长辈对晚辈负有传承责任;在社会上,村落、社区和众多的民间组织对其成员负有传承责任。

(二)时代性和地域性

民俗现象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民俗的传承和发展总是会受到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条件的制约,从而赋予其强烈的时代特点。以发式习俗为例,我国明朝以前的男性,都在头顶上将头发梳成发髻,这一习俗在我国古代延续传承了几千年。可是到了清代,满族统治者为了强迫中原民众臣服于他们的统治,便强行推行满族的剃发梳辫习俗。辛亥革命后,中国的男子先后剪掉了辫子,进而效法西方,将发式留成分发、背发、平头、光头等,直至今天大多数人依然如此。这都是民俗文化的时代性特征的真实表现。

民俗文化的地域性特征又称地理性特征或乡土特征,是民俗文化特征在空间上的表现。无论哪一类民俗事象,都会受到一定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地缘关系的制约,都会不同程度地染上地方色彩。如在饮食习俗方面,我国民间常说:“南甜、北咸、东辣、西酸”,虽不完全准确,但大致上反映了不同地域饮食习俗的特色。标志着我国饮食特色的八大菜系:鲁菜、川菜、粤菜、淮扬菜、浙菜、湘菜、闽菜、徽菜,各有特点。再如在我国南方,多数地区大年初一要吃面条或元宵,而在北方多数地区则流行吃饺子的习俗。即使同样属于北方,不同地区的习俗也有差异,如在河南,有的地方初一吃的饺子要和面条同煮,名曰“穿丝元宝”;豫西一带初一早上吃的饺子要与粉皮同煮,名曰“金粉皮水饺”,等等,都反映了民俗的地域性特点。古人说:“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正是民俗的地域性特征的最好说明。

(三)稳定性与变异性

民俗的稳定性是指民俗一旦产生,就会伴随着人们的生产及生活方式长期相对的固定下来,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只要社会稳定,人们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不发生剧烈变革,民俗文化就会稳定保持。民俗文化是在一定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基础上形成的,只要经济基础不变,即使社会发生了巨大变革,民俗文化仍然具有稳定性。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经历过无数次的改朝换代和社会变革,其中有些民俗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消亡,有些民俗则经过某些补充和完善,一直传承至今。

但是,民俗文化的稳定性是相对的,稳定中包含着可变因素,这就是变异性。变异性也是民俗文化的显著特征,它是指在民俗传承和扩散过程中引起的自发和渐进的变化。民俗是靠语言和行为来传承的,这种方式决定了民俗在历时的和共时的传承过程中,不断适应周围环境而作出相应变化。如中国的妇女缠足习俗大约形成于五代时期,历经宋、元、明三代,成为大部分汉族妇女的必习风俗。清代初年,皇帝颁布诏令禁止缠足,但直至清末,此风并未禁绝。民国以后,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缠足习俗才全面禁止。

(四)规范性和服务性

民俗文化就其实质而言,是人们在长期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创造的语言和行为模式,或者说它是民众共同创造和遵守的行为规则。最常见的是民俗中经常使用的不成文法或习惯法,它对民众的思想和生活产生强大的约束力量,迫使人们在一定的道德和习惯规范中行事,以得到心理和环境的协调和平衡。民众在统一的意志和行为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而这种创造又处处体现着它的服务性功能。首先,民俗文化的创造是服务于社会的。作为规范了的行为,是为社会需要服务的。民俗规范从来都是社会规范,规范的目的是使人们的社会行为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模式,这样社会才可以协调发展。如尊老爱幼习俗不仅表现在家庭中,而且还表现在社会上,它是一种上下共同遵守的礼节。其次,民俗文化服务于生产和生活实践。历代民俗文化的积累,已形成自己的知识系统。这个知识系统反过来又服务于自己的生产与生活。比如,天文观测和农业生产经验相结合,形成了农业生产习俗。一年中二十四节气的制定,主要服务于农事活动。这是民俗服务性的最鲜明的体现。

民俗文化的集体性和传承性、时代性和地域性、稳定性和变异性、规范性和服务性是民俗的重要特征,但不是民俗的所有特征。在具体的民俗研究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归纳出其他一些特征,如阶层性、民族性、封建性等。

五、民俗的功能

(一)教化功能

民俗的教化功能,是指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民俗对个体的行为、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教育作用。用钟敬文的话说,就是“民俗在人类个体的社会化文化过程中所起的教育和模塑作用”。民俗的这种教化作用是民俗文化最重要的功能,这一点在我国古代就被政治家极为敏锐地领悟到了,所以,他们把自己的政治行为首先建立在“观民风俗”的基点上,他们通过“制礼作乐”来“正人伦,美风俗”,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民俗文化虽然是人类的创造,但是,对于人类的个体来说,社会文化却是先于个人而存在的,作为个体的人一出生,就被淹没于他所从属的文化环境中,就要接受这种文化的教育和影响,正如张岱年所说:“人创造了文化,同样文化也创造了人。”

(二)规范功能

民俗的规范功能指的是民俗对社会成员行为的约束和控制作用。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社会规范有多种,钟敬文认为可分为四个层面:第一层是法律;第二层是纪律;第三层是道德;第四层是民俗。其中,民俗是产生最早、约束面最广的一种深层次行为规范。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和纪律是强制性的道德规范,人们对其遵守往往是被动的,因此其约束力也是有限的。而民俗却像一只看不见的手,无形中支配着人们的所有行为。从吃穿住行到婚丧嫁娶,从社会交际到精神信仰,人们都在不自觉地遵从着民俗的指令。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很难意识到民俗的规范力量,但民俗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却是一种最有力的深层控制。

(三)维系功能

民俗的维系功能指的是民俗具有统一人们的思想与行为、使社会生活保持稳定、使社会成员保持向心力和凝聚力的作用。民俗不仅统一着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更重要的是维系着群体或民族的文化心理。每个民族或社会群体,都生活在特定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环境中,有自己独特的历史道路,因而形成了特定的集体心理。民俗就是这种集体心理的标志。通过民俗的维系功能,每个成员对民族和群体产生认同感,进而维系社会生活的相对稳定,防止了文化的断裂。

(四)调节功能

民俗的调节功能指的是通过民俗活动中的娱乐、宣泄、补偿等方式,使社会成员的生活和心理本能得到调剂的作用。人不可能永无休止地劳作,人的生活中也不可能只有劳动,人们必须在适当的时间进行适当的娱乐活动,休息身体,调剂精神,享受劳动成果,进行求偶、社交等活动。节日、游戏、文艺、体育等方面的游艺民俗,就成了人类生活的调节剂。

(五)旅游娱乐功能

民俗文化不仅是民众智慧的结晶和创造,同时也供民众享受和利用。在众多的民俗事象中,我们会发现,传承于民间的大部分民俗活动都带有极其浓厚的娱乐性质。就是一些比较隆重和严肃的宗教习俗和丧葬习俗,也充斥着娱乐内容,这就使得民俗文化能够成为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另外,民俗文化的差异性吸引着旅游者离开自己的常住地去感受异地的民俗风情,享受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旅游目的地的民俗文化能够丰富旅游者旅游活动的内容,扩大旅游者的知识视野,增加旅游的乐趣。以民俗为内容,开展各种旅游活动,已经成为世界旅游的一大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