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9章 27.这似曾相识的是?
要抱着怎样的决意才会跪下来恳求一个人呢?放弃自己的尊严,态度都低到了尘埃里,可换来的只会是最残酷的拒绝,任谁都看得出来成凛根本就不想谈论这件事情,对她这种人来说,只以离开作为回应已经是很好的态度了。
成凛试着抽了抽腿,完全迈不开步子,素世拿自己的膝盖作为支撑在地板上钉死了,全身都尽力往下压,除非成凛有蛮牛般的力气,否则别想单腿拽着几十斤的负重走出这里。
这样的举动彻底惹恼成凛,她终于失去了为数不多的耐心,但在这么多人面前,她还不能做的太过分。
“你是要选择成海瑶一个人,还是选择一群人?”成凛冷冷地说,犹如毒蛇吐着猩红的蛇信。
素世睁大眼睛看着成凛,一时间没有理解她的用意,这话听上去好像经典的电车难题。
“你们的乐队参加了企划的海选,才刚刚起步,失去成海瑶你们大可以再找一个人来替代她的位置,这样你们就还能有机会。但如果你要在这件事情上一直纠缠下去,那么我可以说你们一辈子都晋不了级,东京的音乐业界也会彻底无视你们,不给你们任何容身之地。”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成凛丝毫不在乎动用自己的权力,立希听到这种话立马就握紧了拳头,灯悄悄地攀上她的掌心,手指侵入十指扣紧,用这样的方法避免立希真的上头,会直接冲过去。
大人的世界就是这样,可以用拳头就别说废话,以前大家只是高中的社团乐队,大学以后就开始走向正规,签约事务所,那自然就要遵守业界的规则。很多不干净的,见不得光的东西就这样出现在眼前。
最初正式出道不久的时候,MyGo就遇到过类似的事情。
那时一支很有名气的乐队向着MyGo发起挑战,双方以吸引到的观众人数作为胜负手,赢家就可以给一部动漫配音演唱主题曲,而这个工作本该是MyGo的,对方只是想借着这个机会抢走,因为企划并没有完全决定下来,一个更有名气的乐队愿意用更低的价格来竞争,企划方似乎没有理由拒绝。
彼此间有着巨大的人气差距,这种对邦根本就是要踩着MyGo的头来上位,但事务所却让她们接受,理由是就算知道对方的打算,但可以借着对手的名声来快速提升MyGo的人气,输赢并不重要,自身的表演能在现场吸引到多的粉丝才是最关键的。至于那部动漫,事务所认为它并没有走红的可能性,为它演唱OP没有这种方式划算。
最终MyGo不得不同意事务所的提案,结果当然也是被对方抢走了机会,虽说换到一些喜欢她们风格的粉丝,但那场Live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个人都不太开心。
MyGo其实有后悔过正式签约,但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乐队快速发展起来,整天在只有几十个观众的LiveHouse是不会有大进步的,只有职业化,各方面的运营都是很费心力的事,交给专人做会来的更方便。
“怎么可以用这种事情来当做筹码?”素世不敢相信,这种潜规则居然是从企划负责人嘴里说出来的,BanGDream向来以公平竞争而闻名。
“你要继续下去,我也就只有这么做,这对我来说是最省心省力的方法,因为我只需要一个电话就能做到,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在职业的赛场上没人会关心的,就算你们拼命叫喊,发出来的声音也只会被更大的声音吞没。现在明白了?要么你用乐队的前途来交换,要么就老老实实地回去,这样对谁都好。”
单说五官成凛绝对是个端正的美人,但细长清秀的眼睛每到和人做交涉的时候,就会不自然地流露出强势的攻击性来,让人觉得她根本不是在跟你商量,而是坐在审判庭上的法官,居高临下地要审判犯人。
素世说不出话来了,呆呆地看着成凛。
她并不是只在乎瑶,Sora的每一个人对她都很重要,如果为了其中某一个人,就要拉着其他人一起下水,事后被痛斥唾骂,这样的结果只会让她比死了还要难受。
只是想知道一点消息而已,就这么难吗?每个人都对此讳莫如深,说着让人听不懂的话,好像那是什么天大的秘密,潘多拉的魔盒。
“我以前是个很会看别人脸色的孩子,总是在迁就,读身边的空气。”素世轻声说,“大家一起聚会的时候,为了显摆自己很成熟都会喝不加糖的原味黑咖啡,口感很涩也很苦。我一点都不喜欢,最爱喝的其实是牛奶煮红茶,还会加很多方糖。但因为大家都喝那样的东西,我也就只有跟着喝,强行忍着嘴里的不适感,笑着说就是要这种感觉才好。”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只有这样我才能融入进完全陌生的环境里,月之森的每个人都比我优秀,家境比我优渥,许多人很小的时候就有了特长,而我直到入学都还什么都不会,吹奏部集体表演的时候,我是跑来跑去给大家打杂的那个人。但我觉得这样也好,只要我努力,别人就会对我微笑,我也会对她们笑,她们会依赖我,说着素世真会照顾人呢之类的话,不再轻易离开我。”
MyGo的大家都有些愣住了,爽世偶尔提及过自己的妹妹,说过妹妹跟自己很像,但是更加敏感,更加纤细,父母离婚的事情对她伤害很大,从那以后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我是个很没意思的人啊,每次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我都会这么想,希望自己能成为会被人喜欢的,理想中的那种女孩子,所以就去刻意模仿姐姐,觉得只要照着她的模样做事就好。时间过的太久,我都忘记原本的我是什么样子的了,只是成为了另一个Soyo而已。”
她是在柔声细语,可那些话里却如流水一样涌出绵绵的悲伤。
“后来我认识了瑶,我不知道她是怎么看出来的,但她会对我说‘素世你为什么要假笑呢?我能看得出来你根本就不开心,迎合身边的气氛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这样真的好吗?’听到这种话的时候我还蛮气愤的,跟她说日本就是这样的国家,月之森也是,就算你不怕那些欺凌你的人,继续这样我行我素,下场也只会是被大家孤立。”
“瑶笑了笑说自己根本就不在乎,如果要靠这样的方式才能交到朋友,那么她宁可不要这些朋友,她活着只想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要对没见过的东西大声说好厉害,要对自己看不惯的家伙竖起中指,要对自己喜欢的开怀大笑,就算是一碗普通的拉面她也会吃的赞不绝口,竖起大拇指跟老板聊聊拉面的故事。
说到这里的时候,素世的眼睛亮了起来,闪动着美好的光。
“我很喜欢那样对待世界的她,也钦佩她的博学,想着世界上怎么还可以有这样的女孩子啊,真是又酷又拉风,和自己是完全不一样的人。后来她邀请我加入乐队的时候,我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入队那天她带我去见其他人,还叮嘱我说不要在乎那些人奇怪的性格去迎合她们,素世就是素世,要做最好的自己。”
餐厅里静悄悄的,大家都在听素世柔声说着自己的故事,没有人插话也没有人打断,水晶灯的光似乎只为她一个人汇聚,而所有人都是观众。
爱音悄悄拉了拉灯的衣角,凑过去低声说:“这就是那个吧?是那个没错吧?”
“……简直就是告白。”灯也压低声音回答,她是有些感同身受的,因为自己也曾经用过类似的话语,后来那变成了一首名叫《诗超绊》的歌。
在成海瑶不知道的地方,在她的姐姐成凛面前,素世用自己的故事说着无声的告白,很单纯也很真挚,就像一张普普通通的白纸,上面翻来覆去地都写下了同一个人的名字,大概素世自己都还没意识到,真够普通的,但好像又那么理所当然。
“说完了么?”回答素世的仍旧是成凛没什么感情的声音,这些小孩子的爱恨情仇完全无法让她提起任何兴趣来,在素世说话的时候她一直不停地在看自己的手表,以此来计算自己又在这种地方浪费了多久。
谁年轻的时候还没有点故事?而那样的故事往往都不好听,初中年级的男孩偷偷喜欢上某个人,大言不惭地说我这辈子一定都要娶到她!后来大学都毕业了,在街上相遇的时候却连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因为担心会被误解成是搭讪。
很多东西,都是这样,唯有还没长大才无所畏惧,做些那时候的自己以为了不起的事,右手中寄宿的黑炎龙,不可视的邪王真眼,多年以后回头看过去都是可笑的黑历史,笑着笑着也许就流下眼泪来,怀念起自己那放荡不羁的青春。
成凛理解这种感情,不成熟的时候就总是把很小的事情看成比天还大,她不喜欢。
她自己就是没什么童年的人,也没有那些扭扭捏捏的纠葛,还只有七岁的时候,老师就称赞她会用大人的方式来思考问题,而成凛背地里则觉得老师是个二百五,自己只是年龄不够大,等自己到了老师那个年纪,是必然不会用这种小看人的口气说话的。
“我想说的是,瑶对我就是那么重要的人,希望您能理解,我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更不可能有什么恶意,只是想要知道她离开乐队的理由,仅仅是这样小小的愿望。”
这大概是素世一生中最为恭恭敬敬的时刻,她站起身来,朝着成凛深深鞠躬。
“拜托了。”
长久的沉默之后,成凛转过身,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她拿起香槟又为自己重新添满,杯中气泡氤氲。
“真是够了。”她的叹气里透着一股涌上来的无奈,“是我让她回去的,我也需要她回去,这样的答案你满意了?唯有如此她对我才有足够的价值,我把她送到东京来为的就是在合适的时候再拿出来用。”
她轻描淡写,就像在说什么无关轻重的事,但谁都听得出来成海瑶被她描述的像一件工具,不需要就可以抛弃,需要就必须用得上。
“我对一样东西的评价,向来是它能带给我多大的价值,没有价值的东西也就没有呼吸的权利。是我把成海瑶送来东京,当然也只有我拥有带她回国的权利,所以在这件事上我们没什么好谈的。”
那张冷艳的脸上写满了厌倦和不屑,硬要说她其实并不想成为这个企划的负责人,就因为对象是一群半大不小的女孩,光是想想她们会做什么样的事就叫人心烦,这个面谈会本质就是为了快速掌握哪些人很麻烦而举行的。
“你已经知道了想知道的东西,现在总应该满足了?那就滚吧,今晚我已经说的够多也做的够多,不想再谈论任何有关这件事的东西。”成凛摆了摆手,就像驱赶误入家门的野猫。
爱音看着快要零落掉的素世,这孩子真是难过的都快蜷缩成一团了,分明是笔直地站在那里,却感觉她已经跌落到了再也爬不出来的奈落。
每次看到她的时候爱音总是会想到长崎爽世的样子,虽说是有两个人长相非常相似的原因,但也是因为素世就像一个缩小版的,更柔弱一点的爽世。
这大大激发了爱音的兴趣,有时候是保护欲,有时候则又忍不住戏弄她,尤其是以前素世气愤的时候总是嘟着脸,像只可爱的小包子,就更好玩了。
相比之下爽世是感情波动没这么直观的人,偶尔也有爆发的时候,不过更多的时间里,总是一副看透了什么似的微笑,会让人觉得很可靠,但偏偏就是没那么有趣了,一个会反抗的当然比不会反抗的更容易激发人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