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超雄和教他善
下午练歌时,高绢悄悄在她耳边递了句话。
“你父母带着孩子,已经搬进来了,宝林让我问问你,先把他们安排在哪?”
沈秋深吸了口气,一想到沈肃清,她比吃苍蝇还要难受。
“放一楼吧,一楼房间多,让他们自己挑。”
高绢点头,回头索性片刻:“那你还得请几个保姆和普通司机。”
沈秋心里更加不是滋味。
真想和张涛说,再买一座独栋下面的房子,专用来安置沈肃清。
但奈何开销太大,她奢侈不起。
“行,回头你帮我找找人。”
高绢同情的看了她一眼,转身出去了。
……
新来的成员看着都不错,音乐功底扎实,言谈也本份。
练了一下午,很快就有了默契。
他们一个叫刘知州,一个叫钱超,还有一个叫杨忠军,都是海城人,正儿八经科班出身。
除了刘知州23岁,钱超和杨忠军都是刚毕业的21岁。
临走时,刘知州做为年龄最大的,带头对沈秋道:“谢谢你和张涛选择了我们,请你放心,比起外面的滔天诱惑,我们三个更看好你。”
他们目光真诚,态度到位,比起小方,他们更有自知之明。
沈秋笑:“那么以后,合作愉快!”
张涛高兴的朝他们伸出手,也代表沈秋,欢迎他们的加入。
回去之前,沈秋问张涛:“你要单独请个经纪人吗?还是把我们放一起,全部交给绢姐?”
“放一起呀,就我这样,还请什么经纪人,真要火了,我连我自家的通告都接不完。”
沈秋笑出声:“那也行,回头我和绢姐说一声。”
……
回到永乐园,妈妈已经在熟悉新环境,新厨房。
而沈念则在客厅拆家,张宝林在旁边看着,一脸生无可恋。
只有沈肃清,心态极好的穿着四脚裤,惬意的泡在泳池里,旁边摆着他的香烟和打火机。
呵呵,曾经是谁说,不屑享受她带来的好处?
嫌她脏,嫌她赚下九流的钱。
真是恶心!
“妈妈,你来了。”
周琳应了一声,略显局促,她这辈子,就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用过那么好的厨具。
“你回来了,我刚刚看了下冰箱,那些菜全是你买的吗?”
沈秋摇头:“是张宝林买的,保姆还没选好,只能先麻烦他。”
周琳表情愣愣:“还要请保姆?不如别请了,煮饭做菜的事我能行。”
她不想让沈秋再乱花钱了,感觉这一天天,睁开眼睛便是五百一天起步。
太奢侈。
……
沈秋笑了笑,回头看拆家的沈念,微微眯起了双眼。
“你想自己做饭没问题,但沈念总要有人看着。”
“算一算,他快两岁了吧。”
是呢,去从年冬天回到98年,如今已经是99年的夏初,时间过得非常快,她都快忘了,已经是99年了。
“一岁半,他十月二号才生日。”周琳提醒。
沈秋嘴角轻抽,对这种没良心的东西,她早就不会去记他生日了。
“那除了保姆,还要请早教。”
她这灵光一闪,拉着高绢就去商量事了。
她想让高绢给她请一个,古板一点的夫子老头,最好每天都对着沈念读孝经,不惜一切,把他培养成古代的那种,满嘴之乎者也的人。
反正早也念,晚也念,她就不信,子曰还形不成沈念的肌肉记忆。
高绢领略到她的意思后,一脸惊呆。
“为什么?”
……
别看沈秋说的又快又杂,但中心思想她是听明白了。
她想把沈念培养成迂腐的古人。
这特么,这特么……说捧杀也不是捧杀,但要说不是捧杀,她又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
沈秋眯起眼:“你知道人类的基因学吗?”
高绢僵硬,咋又扯到人类基因了?
“你说,我仔细听。”
沈秋咳了咳:“我在一本国外的杂志上看过,说人类的基因是一个X和一个Y,男性为XY,女性为XX,不论男女,谁多出一条X,都属于超雄基因。”
“我怀疑我侄儿是XXY,也就是超雄基因患者。”
“像这一类的患者,他们生性自私和冷漠,还比普通人更容易犯罪。”
“同时也叫天生的坏种!”
“所以养他,绝对不能用正常手段去养,而是不停的教他善。”
越善越好,哪怕善成一条宠物狗,她也愿意养他一辈子。
……
听完这些,高绢很迷茫,回头悄悄问086。
“国外,有超雄基因的说法吗?”
086呆滞,过了好半天,他拍桌怒起:“你特么以为我是谁呢?百晓生吗?还是把我当M国研究机构里的那台超级计算机?”
去尼玛的,这种事也要跑来问他。
高绢讪讪:“我就觉得,她说的跟真的一样,然后问一下呗。”
086挥拳再挥拳:“滚一边去,她说是就是,你就照她说的那样办。”
……
086回头很无力,开始冲着周吾吐槽。
宛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周吾主打一个镇定,左耳进,右耳出。
但在086闭嘴之后,他抓住了重点,去外头打了个电话。
是一直致力于研究人类基因学的赵教授。
听他传达完天生坏种,赵教授有些疯颠:“你提醒到我了,这确实是一个研究方向,我想,我已经知道,让我的学生接下来做什么了。”
周吾嘴角轻抽:“赵教授,我不是提醒您的工作,我是想问,国外真有这样的研究和报告吗?”
赵教授这时脑子里全是XY,XXY,随口就道。
“应该是有的,他们的研究一直走在全人类的最前方,现在没有向全世界宣布,估计就是正在研究,又或者没有准确结果。”
行了,他已经知道了,看来沈秋平时还挺博学。
而且根据她的这种说法……
人,确实是有天生坏种的。
而沈念,在若干年后确实查出,他有超雄基因,当然这是后话了。
……
随着时间推进,高绢一个星期内,果然找了很靠谱的个古板老头。
姓孔,自称孔子后代子孙。
无儿无女,孤家寡人,曾在大动荡时期,被从人批斗到牢里,吃了近十来年牢饭。
按理坐过牢的人,就像清水入墨缸,但孔老爷子不是,他一身傲骨,反而在牢里当起了夫子,不但教犯人之乎者也,还整天把子曰挂嘴边。
这样的人要放在古代,那绝对是一股清流,搞不好还能成为大文豪。
可在现代,简直格格不入,还被家人众叛亲离。
对于高绢能找到这样的奇葩,沈秋也是被震惊了很久。
……
“孔夫子好,你的事我都听绢姐说了,对您我是非常敬佩的。”
孔老爷子一脸骄傲。
“不敢当,你想要孩子学孝经,放眼全天下,确实是没有人比我更会了,这事就交给我吧。”
“那是,交给您我非常放心,以后还请您把他当弟子教导,等他再长大些,必要让他明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也会和他说,定要好好孝顺夫子,让夫子您老有所依。”
孔老爷子眼睛亮了,心里喊着,曲高和寡啊,这小姑娘敬他。
但想着,小姑娘虽然是主家,但孩子非她所生,她现在做主,让侄儿将来给他送终,能行吗?
看出孔夫子的担忧和不确信,沈秋立马拿出百分之三百的真诚。
“孔夫子放心,只要您好好的给他讲孝经,说孝道,二十年以后,他必然会明白,生恩不如养恩大,您说是吧?”
孔夫子一想,那是当然。
他摸了摸自己蓄了好多年的长胡子,一派仙风道骨:“明白了,我以后必会天天在他耳边讲孝经。”
对了,她要的就是这个。
讲吧讲吧,现在就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