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加工炮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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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药材的产地加工

中药材的产地加工是指采收药用植物、矿物与动物的药用部位,在产地进行的净选、切分、干燥等初步处理的活动。除少数要求鲜用外,绝大多数需要进行产地加工。其主要目的为:除去杂质和非药用部分,保持药材纯净;进行初步处理,如蒸、煮、熏、晒等,促使药材干燥,以符合商品的要求;通过整形和分等,筛选出不同规格或等级,便于按质论价;包装成件,便于储存和运输。

中药材的产地加工一般在基地进行,应与中药材产区的仓库设施配套、衔接,并纳入中药材物流基地的信息系统管理。应建立专业团队,提供中药材净选、切分、干燥与包装等服务,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控制能力。根据每种中药材特性,制定加工工艺与操作规程,明确各关键工序的技术参数并进行文字记录。

一、中药材产地加工通则

(一)植物药类

植物类药材除少数如鲜生地黄、鲜石斛、鲜芦根等鲜用外,大多数药材在采收后需要根据不同药用部位进行适当加工。

1.根及根茎类

根及根茎类中药一般于采挖后去净地上茎叶、泥土和毛须等,迅速晒干、烘干或阴干;有的须先刮去或撞去外皮使色泽洁白,如桔梗等;质地坚硬或较粗的药材,需趁鲜切片或剖开后干燥,如天花粉等;富含黏液质或淀粉类的药材,需用开水稍烫或蒸后再干燥,如白及等。

2.皮类

皮类中药一般在采收后须修切成一定大小后晒干;或加工成单卷筒、双卷筒状,如厚朴等;或削去栓皮,如黄柏等。

3.叶类及全草类

这类中药含挥发油的种类较多,故采后宜置通风处阴干;有的则需先行捆扎,使之成一定的重量或体积后干燥,如薄荷。

4.花类

花类中药在加工时要注意花朵的完整和保持色泽的鲜艳,一般是直接晒干或烘干,并应注意控制烘晒时间。

5.果实类

果实类中药一般采后直接干燥;有的需经烘烤、烟熏等加工过程,如乌梅等;或经切割加工使之成一定形态,如枳实等;有的为了加速干燥,可在沸水中微烫后再捞出晒干,如木瓜等。

6.种子类

种子类中药通常在采收的果实干燥后取出种子,或直接采收种子干燥;也有将果实直接干燥储存,用时取种子入药,如砂仁。

(二)动物药类

药用动物捕捉后进行产地加工的方法多种多样,一般要求加工处理必须及时得当,常用的方法有洗涤、净选、干燥、冷冻或加入适宜防腐剂等,其中干燥处理法最为常用。如蜈蚣在捕收烫死后,应及时选用与虫体长宽相近的竹签,将虫体撑直,然后曝晒使之干燥;若遇阴雨天,可用无烟炭火烘干,温度一般不宜超过80℃,不仅能使蜈蚣虫体进一步干燥,增加色泽,而且还可杀灭附着在虫体表面及内部的虫卵,提高质量,并有利于贮藏。

(三)矿物药类

矿物类药材的产地加工主要是清除泥土和非药用部位,以保持其纯净度。

二、常用的产地加工方法

1.洗涤

主要是洗除药材表面的泥沙与污垢,多用于根及根茎类药材,如人参等。但直接晒干或阴干的药材多不洗。具有芳香气味的药材一般不用水淘洗,如薄荷、细辛等。

2.除杂

主要是清除药材中的杂质或非药用部分,同时初步分出等级,以便分别加工和干燥。如牛膝去芦头、须根,白芍刮去外皮等。

3.修整

修整是运用修剪、切削、整形等方法,去除非药用部位和不合规格的部分,或使药材整齐,利于捆扎、包装等。修整的工艺要根据药材的规格等级、质量要求来确定。有的应在干燥前完成,有的则在干燥后完成。较大的根及根茎类、茎木类和肉质的果实类药材大多趁鲜切块片,以利于干燥;而剪除残根、芽苞、切削或打磨表面使平滑等,则在干燥后完成。

4.去皮壳

主要用于果实种子类、根及根茎或皮类药材,以使其表面光洁,符合药用的品质标准,又易于干燥和贮藏。

5.蒸、煮、烫

含黏液质、淀粉或糖类成分多的药材,用一般方法不易干燥,须先经蒸、煮或烫的处理后干燥。加热时间的长短及采取的方法视其性质而定,如明党参煮至透心、红参蒸透、太子参置沸水中略烫等。药材经加热处理后,不仅容易干燥,还有利于进行其他加工,保证药效。

6.熏硫

为了使药材色泽洁白,防止霉烂,常在干燥前后用硫黄熏制,如光山药、白芷等。

7.发汗

将某些药材用微火烘至半干或微蒸煮后,堆置起来发热,使其内部水分外溢,质地变软、变色、增加香味或减少刺激性,有利于干燥,这种方法习称“发汗”。如厚朴、玄参等。

8.切分

应按照现行版《中国药典》规定,对应该在产地切分的待加工药材进行切分。切分后的中药材应分区存放,并做切分记录。

9.干燥

除去药材中的大量水分,可避免发霉、虫蛀以及有效成分的分解和破坏,利于贮藏。常用的干燥法有晒干、烘干、阴干、焙干、远红外加热干燥、微波干燥等。根据不同药材的性质应采取不同的干燥方法。

阴干应在阴凉通风处进行操作,必要时应采用人工风源。阴干过程中,待加工药材不应直接接触地面。日光烘干应在搭建的日光烘干房进行操作,不应露天晾晒。日光烘干房应配备通风设备。在日光烘干和阴干不能保证药材生产质量或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情况下,中药材干燥宜使用机械烘干。

干燥过程中和干燥后的待加工药材应使用洁净容器盛装,烘干作业后应严格清场。应根据待加工中药材性质选用适合的干燥工艺及时进行干燥,并做干燥记录。干燥后的中药材水分含量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以及相关标准规定。

10.分级

分级是指对以上加工后的药材,按商品中药区分规格等级的加工方法。这是产地加工的最后一道工序。中药的规格等级是其品质的标志之一,也是商品“以质论价”的依据。中药采购人员必须熟知商品规格、等级标准,把住中药进入流通领域的第一道质量关。

需分级的中药材,应根据相关药材等级标准进行分级操作。分级后的药材应分区存放,并做分级记录。

需使用蒸、煮、烫以及发汗等特殊生产工艺进行产地加工的药材,其加工方法和技术参数应符合相应的加工要求。有毒性中药材的产地加工场所、设施以及设备等不应与其他中药材共用。有毒中药材的产地加工废弃物应经过处理并符合相关规定。

产地加工后的中药材质量应符合现行版《中国药典》规定。所用水源、器具应清洁、无毒、无污染,且器具不能与中药材发生有毒有害和降低其有效成分的反应。不应使用磷化铝熏蒸,亦不应滥用硫黄熏蒸。污水与非药用部分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应结合中药材的特性与当地自然环境,选择科学、经济、环保、安全的加工设备、技术与方法。中药材干燥热能传递介质应洁净。由煤、柴等作为热源的烘干方式,烟气不应直接与中药材接触。不得在马路晾晒。有毒性中药材产地加工过程中应确保人员和药材安全。经净选、切分、干燥与分级的中药材,应当按相关标准及时进行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