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诗歌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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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安诗歌的情感内涵

第一节 建安诗歌中的“悲歌”意象

建安时期是中国文学史上文人诗创作的第一个高潮期。汉代的诗歌以民间创作为主,文人诗除班固、秦嘉、辛延年等诗人的少数作品外,成就最高的是无名氏的《古诗十九首》,其有温和敦厚的文风、悲凉幽远的意境,且以浅显的语言表现了深刻的思想内涵,是汉代文人诗的典范之作。但对这些诗歌的作者,我们则无从知晓。到了曹魏时期,由于曹氏父子的倡导与创作,文人诗的创作呈现一片繁荣的景象。“诗的主导地位又正是通过了建安时代才建立起来的,而其间的中心人物就是曹氏父子。”[1]建安时期的文人诗不仅数量众多,而且题材丰富,既包括战争、婚姻爱情、行役思乡、民生疾苦等题材,又涵盖抒发理想、讽颂时世、感怀生命、游仙、宴饮等方面的内容。在这众多题材的诗歌中,意象描写是重要的一个方面。汉末诗人往往借音乐描写来感慨知音难遇,寄托忧思情怀。建安时期距《古诗十九首》创作的时代不远,这一时期的诗人继承了汉末诗歌以音乐描写来寄托情怀的传统,对音乐意象的运用较之汉末更加频繁,也更加丰富多彩。

首先,音乐活动是建安文人宴游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音乐描写也便成为宴游诗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宴游诗是建安文人诗创作的一个重要题材。曹植、王粲、阮瑀、刘桢、应玚均有《公䜩诗》,陈琳有《宴会诗》,其他没有标明“宴会”“公䜩”字样而写同样内容的诗歌有曹操《短歌行》,刘桢《赠五官中郎将》(其一),应玚《侍五官中郎将建章台集诗》,曹丕《善哉行》(朝游高台观)、《于谯作诗》、《孟津诗》、《芙蓉池作》、《于玄武陂阵诗》、《夏日诗》等,曹植《野田黄雀行》(又名《箜篌引》)、《当车已驾行》、《侍太子坐》、《斗鸡诗》、《赠丁翼》等,数量确实不少。建安宴游诗主要写交游宴会时的情形。建安宴游诗的代表人物是曹丕、曹植,曹氏兄弟也是建安时期文人宴游活动的组织者。曹操攻下邺城后,曹丕被任命为五官中郎将,后又被立为太子,便成为当时邺下文人集团的实际领导者。当时很多著名的文人如王粲、刘桢、陈琳、阮瑀、应玚、杨修、吴质、邯郸淳以及曹植等都追随曹丕左右。同样,曹植的周围也有许多文士,除上面提到的应玚、王粲、吴质、杨修之外,还有丁仪、丁廙、徐幹等人。

他们在一起宴饮游乐,诗赋唱和,品评文学,纵论学术,“既娱情而可贵,故求御而不忘”(曹植《车渠椀赋》),“不醉无归来,明灯以继夕”(曹植《当车已驾行》)。曹丕在《与吴质书》中曰:

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

可见,建安时期邺下文人集团曾经有一段令人难以忘怀的游宴岁月,所以才留下了众多的宴游诗。中国古代宴饮与音乐密不可分,故而宴游诗中的音乐描写,便成为建安诗歌的一类重要内容。

宴游时的歌舞享乐是宴游诗的一个重要方面。刘桢赠予曹丕的诗中描述文人宴饮之时“清歌制妙声,万舞在中堂”(《赠五官中郎将》其一)。曹植也有同样的描述,“齐人进奇乐,歌者出西秦”(《侍太子坐》)。曹植的两首诗更详尽地描写了他主持的文士聚会中的热闹情景:

置酒高殿上,亲友从我游。中厨办丰膳,烹羊宰肥牛。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柔。阳阿奏奇舞,京洛出名讴。乐饮过三爵,缓带倾庶羞。主称千金寿,宾奉万年酬。

——《箜篌引》

嘉宾填城阙,丰膳出中厨。吾与二三子,曲宴此城隅。秦筝发西气,齐瑟扬东讴。肴来不虚归,觞至反无余。

——《赠丁翼》

在与亲友相聚的宴会上,食物丰盛,歌舞齐发。有慷慨之秦筝、和柔之齐瑟、京洛之名讴、奇妙之乐舞。主宾举酒祝寿,大家都沉浸在一派欢乐的气氛之中。曹丕、曹植常常作为主人召集众文士,宴集过程中,一般都是歌、乐、舞同时或先后交叉表演,由于其中很多文士懂音乐,所以他们对清歌妙曲的欣赏都有高雅独特的情趣。曹丕有许多宴游诗表现了对“齐瑟秦筝”所奏之“新曲”的欣赏,如“清歌发妙曲,乐正奏笙竽”(《孟津诗》),“比坐高阁下,延宾作名倡。弦歌随风厉,吐羽含徵商”(《夏日诗》)。《于谯作诗》中写道:

清夜延宾客,明烛发高光。丰膳漫星陈,旨酒盈玉觞。弦歌奏新曲,游响拂丹梁。余音赴迅节,慷慨时激扬。献酬纷交错,雅舞何锵锵。罗缨从风飞,长剑自低昂。穆穆众君子,和合同乐康。

谯地是曹丕的故乡,建安年间,曹操击败袁绍之后驻军谯县,曹丕随军而至作此诗。诗写清夜延宾,丰膳旨酒,弦歌新曲,雅舞和乐。叙事细致而有层次,从中还可以看出在战乱之余,社会经济有所发展,文人生活也有稳定而和乐的一面。

建安宴游诗写音乐,另一方面则体现了建安文人对悲忧之乐的欣赏以及对生命价值的思考。生活在动荡不安社会中的建安文人,在经历了太多的苦难之后,他们内心始终不能摆脱人生苦短的生命悲哀。曹操便在庆功宴会上发出了“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慨叹,认为人的生命如朝露般易逝,即使是暂时的欢乐,也排除不了“去日苦多”的忧虑。宴游诗中有很多悲怨之音。汉魏六朝时期文学普遍以悲慨之情感为主调,汉末这一特定的社会环境更加深了文学尚悲的情感分量,创作主体往往以悲怨之音与自然生命的慷慨之叹共鸣,发出时代特有的慷慨悲凉之音。“管弦发徽音,曲度清且悲”(王粲《公䜩诗》),“笙磬既设,筝瑟俱张。悲歌厉响,咀嚼清商”(曹植《正会诗》)。“清商”为具有悲忧情感色彩而且感人至深的音乐,汉末魏晋时期是清商乐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这一尚悲之乐受到了建安文人的欢迎。曹丕的两首《善哉行》是这一方面的代表作:

朝游高台观,夕宴华池阴。大酋奉甘醪,狩人献嘉禽。齐倡发东舞,秦筝奏西音。有客从南来,为我弹清琴。五音纷繁会,拊者激微吟。淫鱼乘波听,踊跃自浮沉。飞鸟翻翔舞,悲鸣集北林。乐极哀情来,寥亮摧肝心。清角岂不妙,德薄所不任。大哉子野言,弭弦且自禁。

朝日乐相乐,酣饮不知醉。悲弦激新声,长笛吐清气。弦歌感人肠,四坐皆欢悦。寥寥高堂上,凉风入我室。

前一首描写了盛大的表演场面,由于悲乐感人,游弋的鱼儿乘着波浪倾听,飞翔的鸟儿随着旋律翻飞起舞。悲音嘹亮清澈,使心肝为之摧裂。后一首则写“悲弦”之感人至深,给人带来了欣赏音乐的欢娱。两首诗均写宴会时悲音的效果,但视角不同,前者曰“乐极哀情来,寥亮摧肝心”,音乐奏到欢乐至极时出现摧裂人心的哀音;后者曰“弦歌感人肠,四坐皆欢悦”,感人之悲音使人愉悦。看似截然不同的音乐效果,其实是相同的。汉魏“悲音为美”的艺术理论观点认为,至悲之乐由于能感动人所以成为至美之乐,美的音乐会给人带来美的享受,所以才会“四坐皆欢悦”。汉代王充《论衡》中认为“悲音不共声,皆快于耳”“文音者皆欲为悲”,悲音能使人产生快感,所以当时许多文人把欣赏悲音视为一种精神的享受。

建安时期文人诗中关于朝会礼仪的音乐描写较少。曹植有《舞歌》五首,其中第三“大魏篇”叙朝廷燕飨仪式,歌颂国泰民安,丰年之乐。其中写到燕飨仪式中的歌舞表演:“骐骥蹑足舞,凤皇拊翼歌”,可能是人装扮成“骏马”“凤凰”来踏足歌舞;“式宴不违礼,君臣歌《鹿鸣》。乐人舞鼙鼓,百官雷抃赞若惊”,《鹿鸣》为《诗经》中《小雅》首篇,是古代君王燕飨群臣的诗歌,所以在燕飨仪式上,同歌《鹿鸣》,以示君臣和乐。正如后人所言,从中可“见时和年丰,诸祥毕至,君臣康乐,欲至万年”(朱乾《乐府正义》卷十四)。曹植另一首诗《正会诗》中写道:

初岁元祚,吉日惟良。乃为嘉会,䜩此高堂。尊卑列叙,典而有章。衣裳鲜洁,黼黻玄黄。清酤盈爵,中坐腾光。珍膳杂沓,充溢圆方。笙磬既设,筝瑟俱张。悲歌厉响,咀嚼清商。俯视文轩,仰瞻华梁。愿保慈善,千载为常。欢笑尽娱,乐哉未央。皇室荣贵,寿若东王。

按照先秦时的惯例,宫廷朝会仪式上应该表演雅乐舞。但曹植诗中的音乐,从乐器来看,既有宫廷乐器笙、磬,又有民间乐器筝、瑟,从音乐类型而言,则演奏悲慨的清商之乐,从中可以看出曹魏时雅俗音乐的融合以及从帝王到文人士大夫崇尚俗乐的风尚。

抒情述志类诗歌,是建安诗歌主要的类型,这类诗歌中的音乐意象往往是诗人借以抒发自己独特的人生感受的载体。曹丕的《燕歌行》两首是言情的名篇,诗写一女子在初秋的月夜,遥望一河相隔的牵牛、织女,思念久别的丈夫的痛苦心情。王夫之评价为“倾情,倾度,倾色,倾声,古今无两”(《船山古诗评选》卷一)。两首皆写音乐。第一首中“贱妾茕茕守空房,忧来思君不敢忘,不觉泪下沾衣裳。援琴鸣弦发清商,短歌微吟不能长”,孤独的思妇以“援琴鸣弦”来排解忧伤,古人常常以长歌表现慷慨激昂的感情,以短歌表现幽怨低细的心绪。清商乐曲是一种节拍短促、声音纤微的短歌。思妇由于心中哀伤,弹琴唱歌抒怀,不觉发出了短促纤微的声音,表达了她的忧思哀愁。这里,借助音乐将思妇的思念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第二首中“耿耿伏枕不能眠,披衣出户步东西。展诗清歌聊自宽,乐往哀来摧心肝”,思妇由于思念远方的丈夫而无法入眠,本想通过自吟自唱聊以自宽,却没想到唱到悲伤之处更添忧愁。曹丕另一首诗《于清河作》也写闺中相思之情,“弦歌发中流,悲响有余音。音声入君怀,凄怆伤人心”,旨意与情感和《燕歌行》十分接近。

叙怀述志类诗歌描写音乐,往往以悲音慷慨为主。曹植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代表诗人,如《弃妇篇》:“搴帷更摄带,抚弦调鸣筝。慷慨有余音,要妙悲且清。”虽有美妙的筝乐、过人的才艺,却无人欣赏,心中充满慷慨悲情。《杂诗》其六:“弦急悲声发,聆我慷慨言。”《朔风》:“弦歌荡思,谁与销忧。”《怨歌行》:“吾欲竟此曲,此曲悲且长。”《远游篇》:“鼓翼舞时风,长啸激清歌。”众所周知,曹植后期生活备受压抑,悲怨之情充溢诗中。明代李梦阳在评价曹植的作品时说:“其音宛,其情危,其言愤切而有余悲。”的确,曹植很多诗文,不管是感怀赋别,还是抒发理想,对人生苦短的悲叹,对生命价值的思考,都是其主流情感。曹植善于在诗文中渲染和营造悲凉的气氛,如多用秋风、落日、弃妇、孤雁、朝露等意象构成凄厉哀婉的意境,而悲音营造出了一种慷慨悲怨的氛围,使诗歌充分体现了建安诗歌“慷慨悲凉”的时代特征。刘志伟先生认为:“汉末建安作家往往赋予‘清声’‘清音’以悲慨的性质,并普遍认同以悲为主的‘清商’之曲、‘慷慨’之音,使自然、音乐与人的悲声异质同构,互相感发,汇合为慷慨不平的汉末建安时代之音,真实准确地表现了汉末建安作家追求建功立业,实现个体生命价值的呼声和由此而生发的各种悲哀痛苦。”[2]

建安诗歌中的音乐描写,有时还具有比喻象征意义。曹植诗歌中的美女、神仙、弃妇均有象征意义,如《美女篇》写美女因不遇理想配偶而盛年不嫁,用以象征志士有才能而不遇明主,不得伸其才志。《弃妇篇》则以被丈夫抛弃的妇女比作不被君主信任的“逐臣”,是作者生存现状的真实写照。《弃妇篇》中以弃妇音乐才能的出众来比喻作者品德高尚,是非常确切的比喻。《闺情》一诗写道:“有美一人,被服纤罗,妖姿艳丽,蓊若春华。红颜晔,云髻嵯峨。弹琴抚节,为我弦歌。清浊齐均,既亮且和。”这里的美女与曹植《洛神赋》《美女篇》中的美女形象出于同一机杼,是诗人刻意追求的审美理想的象征。如前文所言,《古诗十九首》中孤独弹琴的美女形象便是一种高出尘表、曲高和寡的形象,是当时文人怀才不遇心境的写照。愈是美丽高雅而不可得见的女子愈是象征诗人理想境界的思而不得。另外,“琴瑟和鸣”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历来象征夫妻和谐,《诗经·小雅·常棣》中有“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在曹植的诗歌中,也有这一类的比喻象征。《浮萍篇》中有“和乐如瑟琴”,《种葛篇》中有“好乐如瑟琴”,这种琴瑟般的和乐之情是诗人理想中的君臣关系,也是诗人政治理想得以实现的现实基础,所以在诗中反复提及。

建安诗人中,曹操父子都是喜好音乐的文学家,他们对音乐的爱好可以说超过了很多朝代的统治者,他们不讲求“威重”的帝王风范而偏好“韶夏之郑曲”,即流行俗乐。在征战之余,不忘创作歌诗,被之管弦,作为乐歌来演唱,他们以自己的倡导和实践培育了一个时代的社会风尚,除三曹外当时知名的文人阮瑀、刘桢、蔡琰都好音律,而且阮瑀、蔡琰还是弹琴高手。正是统治者对音乐的重视,才导致了此一时期文人诗中音乐意象的不断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