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踌躇在犹太社区与美国天堂之间的犹太浪子
罗斯在文章“书写美国小说”[4]中强调了他作品中的犹太人物与豪的传统犹太人不同,与马拉默德笔下没有时间感、永恒的犹太人也不同,与贝娄笔下优雅、充满都市雅致风格的犹太知识分子也不同,他笔下的犹太人与他们作为美国人的处境格格不入,同时也拒绝了公认的犹太人身份的要素。罗斯的作品中没有犹太教经典读物《塔木德》,没有犹太哲学,也没有神秘主义,没有犹太教。在罗斯早期的作品中聚焦的不是欧洲犹太人,不是以色列的犹太人,也不是移民美国的犹太人,而是这些移民的后代,表面上他们已经成功地融入了美国中产阶级的生活,生活在充满田园牧歌般的美国郊区,进入了大学、军队或其他美国政府机构工作,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并且在美国少数族裔统计中,犹太民族已经不再作为少数族裔进行统计。但是在他们的精神及心灵中,一方面始终无法完全放弃那些尽管已经相当遥远却始终如影相随的犹太传统;另一方面又害怕自己在美国被边缘化,被视为美国社会的外来者和闯入者。罗斯完全地记录、保存了美国犹太人这种真实的生活和精神状况,塑造了众多复杂的犹太人物。罗斯“熟知角色的可辨识性和隐藏性”。不管什么时候,他都用审视的眼光仔细检查,却不干预他们的生活。他绝不理想化犹太人。[5]因此罗斯的创作成为美国犹太人生活的写照和表征,解说了犹太移民在美国的文化适应和文化变迁。
一 身份的焦虑
罗斯早期小说中的人物大多是非常年轻的美国犹太人,甚至是孩子,例如在《再见,哥伦布》(Goodbye,Columbus,1959)短篇小说集中,《犹太人的改宗》主人公奥兹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喜欢问问题的孩子;《信仰的卫士》中马克思中士碰到的是三个20岁左右调皮捣蛋的犹太新兵;《再见,哥伦布》的主人公尼尔是一个23岁的普通犹太青年;《世事难测》中的“我”是一个涉世不深的青年学生;《疯狂者艾利》中艾利年纪也只不过30岁左右;《波特诺的怨诉》(Portnoy's Complaint,1969)中波特诺虽然已经30岁出头,但是却仍和孩子一样和爸妈生活在一起;《我作为男人的一生》(My Life as a Man,1974)和《鬼作家》(The Ghost Writer,1979)中的犹太作家塔诺波尔和祖克曼也都是20多岁的青年人。青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成熟过程中,也正是自我发展和身份形成的关键期,一方面他们张扬个性、彰显自我、叛逆传统、蔑视权威,体现出强烈的反叛性;另一方面他们敏感,依赖,情绪化,心理脆弱,易挫,极易陷入迷茫。有评论家指出:“罗斯的这些故事都以敏感的青年人为主角,和塞林格[6]的作品很相似,他们都被迫面对世界的不完美。作品中运用了自觉的讽刺叙事的声音,对青年人的对话和心理如实地记录。”[7]但要注意罗斯并非如塞林格一样着意于揭示青年人的这种普遍共同的心理机制,而是更为具体、更有针对性地彰显青年人对文化差异的敏感性,突出了犹太传统文化与美国主流文化冲突所造成的身份焦虑。
罗斯早期几乎所有的小说都指向了人物的这种身份焦虑,最直接的体现就是人物都具有某种身体上的不适或者精神上的高度紧张,甚至是歇斯底里,如《波特诺的怨诉》中波特诺在心理医生的躺椅上一个人絮絮叨叨,波特诺的父亲杰克被便秘所困扰,整日和波特诺争抢厕所;《我作为男人的一生》中塔诺波尔发现被妻子欺骗之后换上妻子的内衣内裤歇斯底里般与妻子厮打;“祖克曼系列”[8]中罗斯的文学代理人祖克曼遭受了颈椎痛、心脏病等多种疾病的折磨。罗斯正是以这种身体上的不适表征人物的身份焦虑,同时更深刻、更准确地呈现出犹太人所特有的“犹太性疾病”,这种不适就有别于真正身体器官或者心理上的疾病,并不是病理学意义上的疾病,因为他不寻求有效的治愈,不需要进行手术或者其他的医疗救助。这种不适就其本身来说更像是一种表演,是犹太人表达自我痛苦的一种方式,或者说是一种神经官能症。神经官能症(Neurosis)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中,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主要表现为烦恼、紧张、焦虑、恐惧、强迫、疑病、心情抑郁、神经衰弱等。随后被荣格、霍妮、佛洛姆等心理学家们发展成了心理名词,还有阿德勒、齐泽克等哲学家社会分析的解释,可以说神经官能症经历了从生物学过渡到社会人再到文化人的分析过程。但是回到源头,弗洛伊德自己正是犹太人,这种神经官能症的症候是弗洛伊德根据自身以及犹太民族的特性所提出的,但是随着精神分析与心理学等一般性研究的深入,反而让人遗忘了这个词正是来源于犹太人特殊的民族境遇,或者说犹太民族由于自身文化的特殊性更容易产生这种神经官能症的症候。罗斯笔下人物的神经官能症更强调其文化差异和文化冲突的诱因,表面上看来罗斯笔下的人物是无身心疾病的,是健康正常的人,但是在文本中他们却呈现出心理、精神上的神经官能症,他们似乎都遵循了弗洛伊德对歇斯底里患者原型形成的轨迹,这种遵循更是罗斯自觉地对弗洛伊德理论的“有意戏仿”,“通过对弗洛伊德理论的戏仿,以此来揭示美国犹太人在美国化的进程中存在的心理焦虑问题”,从而能够“反映时代病症”。[9]
《波特诺的怨诉》是罗斯最轰动的作品,其中大胆的突破禁忌的性爱主题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小说情节看似简单,一直都是主人公犹太青年波特诺对他的心理医生喋喋不休地诉说,犹太家庭压抑的生活、交往的一连串不成功的白人女朋友、失败的以色列性爱探险等,反映了作为美国出生的犹太年轻人自我身份归属的痛苦。值得注意的是小说表现形式采用了心理分析的治疗形式,突显了身份焦虑所导致的心理病态。主人公波特诺作为病人去看心理医生,从表面上来看波特诺在精神或心理方面已经出现了病态,自己没有办法解决,只能去找心理医生,希望通过医生的治疗来缓解精神上的痛楚。“是谁把我们搞得如此病态、神经和孱弱?他们为什么还在吆喝‘小心!别动!亚历山大——不行!’为什么我独自一人在纽约躺在床上,为什么我还在绝望地手淫?医生,你怎么来称呼我的病?这就是我曾经说过的犹太人的痛苦?这就是从大屠杀和迫害遗传到我这儿的吗?”[10]
二 陌生土地上的陌生人
罗斯早期作品中的身份焦虑并非仅仅局限在身体、心理等个体层面,而是与具体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语境密切联系,对罗斯而言身份是社会、政治和文化力量的产物,因此去探寻身份的焦虑就一定要与人物所处的具体社会语境结合起来,也就是犹太人在“二战”后的美国这个特定的历史时空。罗斯早期的小说正是专注于探索生活于纽瓦克地区的美国犹太人的特殊性,反映他们的犹太身份在美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氛围中的改变,或者说“犹太性在‘二战’后美国文化的表面上具有的流动性中允许的自我创造”[11]带来的结果。“二战”后,犹太人在美国社会中的地位得到了明显改变,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都有显著提升,表面上似乎已经完成了美国身份的再造,同化于美国社会中,也就是犹太人表面上完成了“自我创造”,成为美国人,但是却有股暗流表明,这种自我创造并不能轻而易举地完成,甚至造成了更加严重的身份认同危机。
《再见,哥伦布》短篇小说集中几乎所有的主人公在开始阶段都在试图确认自己是不是犹太人,这种张力在“是”与“不是”之间来回撕扯着,使犹太人无可置疑的单一身份受到了挑战。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疯狂者艾利》,疯狂是身份焦虑的极端显现,主人公艾利是20世纪美国犹太人世俗化的产物,他生活在美国伍登屯这个城郊安全的避风港中,远离欧洲的犹太大屠杀,“我是我,他们是他们”,艾利把自己排除在犹太人的历史之外,试图割裂现在与过去的联系。但是一夜之间,来自欧洲的难民改变了艾利平静的生活,这些难民甚至要建希伯来文学校,这让艾利和居住在伍德市的犹太人非常担心,这些看上去都“过分犹太化”,将大大威胁到美国犹太人苦心经营的“犹太人与新教徒之间的健康关系”。[12]艾利的小心翼翼和偏执多疑看似是个人的心理表现,实则更多地反映出美国犹太人仍然有一种客居、散居在基督徒领地内的不安全心态,暴露出他潜意识中害怕自己被边缘化,害怕永远被视为美国社会的外来者和闯入者,而只要还有这种心态就已暴露出他们仍是美国这块陌生土地上的陌生人了。“他们越是同化,他们越是强烈地想在周围环境中找到家的感觉,他们越是感觉到无家可归。他们对自我隔离的感觉一直提醒他们精神上的无家可归。没有任何的外部强迫力造成了他们独特的疏离。”[13]艾利急切地想逃离自己的犹太身份,只能导致偏执的自我热衷,因为这种偏执、否定自我的叙述,反讽似地加强了他扎根在不能否定的过去的身份之上,当艾利被问到“艾利,你知道,你还是你自己,不是吗?”[14]时他不确定自己是否还是,不确定作为艾利意味着什么。
罗斯的小说人物都经受着身份的困惑,他们竭力要驱逐身份的不确定性,但他们生活的背景和居住地却暴露了他们的边缘身份,“这种背景变成了舞台,上演着分离和割裂之感,以及疏离”。[15]这使他们精神上深感不安,他们不情愿地认识到他们该归属哪里的焦虑。艾利试图掩盖自身的犹太人身份,而作为无差别的个体被承认,他不断地自我否定,放弃自我身份的界定,从美国人审视的目光和审视中获得自身的意义,过着一种装腔作势的替代性生活,“在别处”成为罗斯小说主人公的身份,他们的本质是建立在对环境的陌生上的,即使他们看上去像是找到了家园,他们强烈、绝望地试图同化,泄露出他们和环境之间的潜在不适。[16]
三 自我的审判
“他作品中有种自我惩罚的倾向,……自责感和羞耻感是对弗朗茨·卡夫卡病态受虐心理的回应。”[17]罗斯的确是卡夫卡的好学生,罗斯的作品具有卡夫卡作品中的那种精神气质,他在70年代的《乳房》(The Breast,1972)一书更是向卡夫卡致敬和学习的作品。罗斯与卡夫卡拥有共同的文化财富——犹太传统。罗斯小说人物的身份痛苦虽然有直接的社会文化来源:美国文化——犹太文化,但是他们的苦闷并不具有外在性,也就是说他们表面上都非常正常,几乎没有什么过错,但是心理和精神上却异常苦闷,可以说是内伤型的。《再见,哥伦布》中尼尔时常进行自我反省,他对住在下城区的舅妈总有几分不屑,而对自己女友布伦达一家也总是小心翼翼地观察,结尾时候尼尔在图书馆面对前来借阅高更画册的黑人小孩时才觉醒;《疯狂者艾利》中艾利面对来自欧洲的大屠杀孤儿们产生极度的不安全感,害怕自己的犹太身份太过明显,最终自我无法纾解,穿上犹太人的黑袍跑上大街,被注射了镇定剂;《波特诺的怨诉》中的波特诺内心的苦闷更是把自己推上了审判台。
《波特诺的怨诉》的小说题名虽是“怨诉”,有抱怨、控诉、诉说的含义,是波特诺指控、控诉生活的不公,抱怨家人,尤其是母亲对自己的不公,但是却又体现出波特诺复杂的心理,他表面上在抱怨、指责家人,是原告,但实际上波特诺又把自己拉到了被告席上,自己对自己进行着审判。母亲苏菲在波特诺的生活中几乎是无处不在的,甚至已经内化到波特诺自己的身体里,波特诺承认自己继承了母亲埃及式的鼻子和聪明的嘴巴。在波特诺看来,一方面母亲是非常完美的,是犹太律法的完美显现,波特诺试图模仿母亲的“无所不能”:他用正确的刷子;他说“对不起”;他从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不,不,不”。[18]另一方面波特诺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成为母亲要求的那样,他为自己无论如何也达不到而内疚,尤其是在食物方面,波特诺在外面吃不洁的薯条、汉堡或龙虾,结果遭到母亲严厉的惩罚。每当波特诺与母亲发生争吵之后,他便立即去手淫,如他所说,“为了自由”,[19]因为在波特诺看来自己的阴茎归自己控制,而他的喉咙、胃则属于母亲。既依赖、依恋母亲,又想挣脱、逃离母亲,这种自我矛盾的心理加剧了波特诺内心的负罪感,让波特诺感到羞耻,更让他认识到自己才是罪魁祸首。
于是波特诺对自己进行了审判,他在内心判决自己应该受到惩罚,因此他每次接电话都在等待着惩罚自己的坏消息,是否是父亲去世了?因为波特诺必须要承担自己背地里手淫所带来的惩罚;而当他通过违背饮食戒律来对抗母亲时,他也感觉到自己的名字将不会写在来年赎罪日的自己的生命册上了。[20]波特诺就像是阿特柔斯之子,所有的复仇和血债又都返回到他自身,因此波特诺认为自己就是个罪犯。甚至在13岁成年礼时,波特诺出现了幻觉,认为大家在犹太教堂推选他为托拉。他们会告诉自己的子孙,他们的成人仪式大司法波特诺竟然是个皮条客。波特诺所承受的自我审判注定没有任何的结果,作为被告,他必须要为自己辩护,为那些已经来临的判罚做辩解;作为原告,他又按照父母之命起诉以及宣判着自己的所作所为应该遭受的惩罚。这种拉锯战使波特诺的生活没有未来,只有无限的向后退缩,波特诺希望返回到他童年胜利的花园,那时候,他还没有足够的欲望和对成年人的见解,他追求的是“无尽的童年”。[21]这也正是波特诺在和心理医生进行治疗的过程,而当谈话结束后,他就必然重新再次回到令他恐惧的现实中来,因此整部小说都可以看作是波特诺的躲避,只有在小说结束的时候,才听到医生的一句话,“那么现在我们也许可以开始啦!”。
很多批评者和读者只看到了波特诺放肆的言说内容,把波特诺看作是犹太民族的叛徒,而忽视了波特诺在情感、行为和心理结构方式等方面的矛盾性,尤其是波特诺的负罪感以及由此引发的自我审判,而这些最能彰显波特诺自身的犹太文化特性。犹太民族的思想方式与西方思辨性的理性思维是不同的,其思维方式不是西方式的形式逻辑,而是属于东方式的与生活紧密联系的文化理性。其根源在于犹太教信仰的逻辑不同于西方的基督教信仰,犹太人并非要用上帝的信仰取代现实的生活,而是要时刻面对生活的困难和死亡的威胁,实实在在地感受自己的罪恶,从而确证律法和诫命存在的有效性,也确证自己与上帝之约定的牢固性。犹太民族认定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上帝要把最重要的使命赋予他们,为此上帝就需要先以惩罚的方式磨炼他们,让他们始终生活在恐惧之中,因此对于犹太民族来说,接受惩罚、感受恐惧恰恰是上帝与他们同在的一种证明。
波特诺所有抵抗母亲、父亲和家庭的所作所为的思想基点和思维方式根本上都是犹太方式的,一方面他认为母亲的所有戒律都是可笑的,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按照母亲的要求去做;一方面他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另一方面却又深深感到自己才是真正的凶手。家庭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并完成了波特诺犹太式的文化心理结构的塑型,成年之后的波特诺可以逃离却始终留在家庭之中,这是他主动的选择,他更需要家庭生活维系并固化他与犹太文化传统的根本联系。对波特诺来说,手淫是他有形地反抗母亲的主要方式,他从中感受到了身体和精神上反抗的快感,更重要的是他从中实在地体验到了违抗诫命所产生的负罪感,从而确证了自己与上帝同在;而这样的负罪感成为他怨诉的主要内容,他的抱怨本身就成了他向母亲进行忏悔的最虔诚的方式,这强化和深化了他的犹太式原罪观念的体悟和理解,内化为他最基本的犹太文化心理结构。
作为美国犹太人,罗斯在创作初期就获得了成功,无论是《再见,哥伦布》获得的赞誉,还是《波特诺的怨诉》的毁誉参半,都使罗斯坚信他的作品所关注的美国犹太人的身份问题是一个核心问题,并且由于评论者和读者对罗斯作品的误读,将罗斯的作品解读为自传,将主人公与罗斯本人对等,使罗斯与读者真正获得了互动,“罗斯是一位幸运的作家。在他创作的初期,读者就帮助罗斯找到了日后的写作方向”。[22]文学虚构与现实真实的处境都使罗斯切身体验到了在美国多元文化语境中美国犹太人身份的焦灼状态,这种意识是罗斯早期作品的核心,也继而成为罗斯进行文学世界探索的最初动力和内驱力,促使他不断去挖掘隐藏在美国犹太人身份背后的犹太民族的历史与美国的历史,而对历史的选择表明了罗斯的当代姿态,而历史书写之中必然蕴藏了当今的思想资源和想象未来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