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中西接受的平行或汇通
粗略理出“以意逆志”—“诗无达诂”—“以味辨诗”的大致主轴,并不表明中国古诗的鉴赏、解读、阐释存在一条鲜明的线性轨迹,它依然有着多种分叉或综合。从过程着眼,有:虚静—涵泳—出入—顿悟方式、物化—共感—契合—意会—神遇方式,也有将创作与鉴赏整合简化为“吟志感发”“兴物感发”方式。这些范式偏于直观、灵散、随性特点,虽过于笼统,但往往言简意赅、画龙点睛、片言解要,达到后人难以超越的另一种概括高度。
特别是辨味论,体现整体直觉思维——具象、意象运用类比方法,突破逻辑规则约束,不依概念运作,而直悟提取物,且始终带有形象与味觉特征。这种“尚象”“尚味”的思维在历史上可谓光芒四射,即便在当下也有其存在的价值与理由。
不过,这种“直指本心”的方法运用,在工具理性时代越来越遭到现代系统化、精密化和理性化语境的冷落排斥,值得认真反思和重估。“以志逆诗”“以味辨诗”之类的范式是否还十分适合现代诗歌文本的解读?如果我们承认它多适用于古代,那么在今天,它是否面临可能的转型,以及何以转型?尤其在现代和后现代语境中,大量不和谐的、分裂的、错位的形态和元素出现,与上述“尚味”“尚象”论的审美标准产生龃龉,甚至大相径庭,是决然弃之不用,还是努力寻找另外形态的“味象”出路,以更新的思维方式和理解方式,做出可能的“旧瓶新酒”?
回到现代接受美学对经验的诉求,主要是通过经验在“空想的预见”和“回想的认可”(姚斯)这两方面来完成。但以读者为中心的接受,唯读者感受和解释为瞻,否认文本客观性,必然导致批评阐释的经验描述,和欠缺理性准头的评价。这样夸大接受者的主观作用、否定文本内涵,拉开接受差异,很容易陷入相对主义泥淖而不能自拔。连费什自己也坦承,根据这种方法的分析结果,很难确定一部作品的好坏,而最终必然掉入作品阐释的“唯我论”,一旦把读者“唯我论”推之极端,就容易经营一个门槛很低、交易乱价的文本市场,结出“滥用消费”的恶果。
本质地说,西方文论推行科学化、客观化、概念化的思维范式,与中国几千年来的圆融方式是两个路子。一个外来理论,如果不能与中国文化的精髓发生本质契合,终将会在中国的话语环境中失去自我,成为中国这个盛宴上一份少人问津的“冷拼盘”。[20]这样,问题就再次提出来了:崭露头角的接受美学,是否应该“中国化”?接受美学、诗学能不能“中国化”?如何使接受美学、诗学“中国化”?部分论者坚持认为,中国那种丰富的体味、妙悟、兴会的批评遗产,与西方接受美学所强调的视野融合、开放本文结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接受美学和读者反应理论着眼于接受主体期待满足和视野重建,从读者的价值尺度来观照审美对象,双方在根子上是有一定程度殊途同归的。[21]
一定程度的殊途同归,是指局部性的交集汇通。例如,两千年前古人有关采诗、引诗、论诗活动,多是读者对《诗经》的主观发挥乃至随意传释,是否表明先秦接受诗学的青涩早熟?《乐记》最早提出“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对审音的能动性强调,不是多少也能窥见读者反应论的一点影子?刘勰的《知音篇》,被认为是古代第一份系统的鉴赏理论,与钟嵘的“滋味”品第说,相映成趣,难道就没有烙上一些主观意旨较强的色彩?宋人刘辰翁在《须溪集》突出的“观诗各随所得,或与此语本无关”的阅读主体,应该比起“误读”理论要先行好几个世纪?刘熙载在《艺概·诗概》说“诗中故须得微妙语,然语微妙,便不微妙。须是一路坦易中,忽然触著,乃足令人神远”,与罗兰·巴特“肉体最具挑逗性的部位不正是衣服稍微露开的那种地方吗?……间歇处最具刺激性”[22]。恍若是天然的一种对译?王国维关于品味的“入乎其内,出乎其外”说,与读者设身处地进入诗作情境,坐拥“审美期待视野”,应该有某种“暗度陈仓”的契合?严羽“不涉理路,不落言筌”的虚灵之美,不能说完全与审美体验的顶级阶段“高峰体验”毫无搭界?王夫之提出的“读者以情自得”“诗无达志”,在多大程度上点出了读者的成见与偏见?金圣叹分解式的眉批“略其形迹”“伸其神理”“直取其文心”与西式分析性细读,多少有些沾亲带故吧?他的“空道说”(“文章之妙,都在无字句处”),特别是“自造说”(“文者见之谓之文,淫者见之谓之淫耳”),莫不是“读者上帝”的雏形?乃至众多学者多次比较与论证的“圆整性与有机说”“含蓄性与孕育性”“诗胎说与原型观”等[23]是否都说明在中西文论中,部分具有可对应、可通融的可能?至于集大成的意境说,不管破解为多少层次,整体意境产生的“空白”“神韵”,与“召唤结构”是否也存在着某种遥遥对望的态势?
然而,从总体上看,中西思维方式和文化心理结构存在着根本差异;接受美学和中国古代文论没有直接的影响关系。仅就平行比较的视角看,虽有一定“疑似”之处,但大而化之地说,中西美学、接受诗学的两种范式基本上是各行其道,并行不悖的。盘点其中若干交集,我们尝试在较难沟通部分,求同存异,粗略勾勒出以下比较草图:

稍加辨析,最终我们还是认为差异大于同一:本质上,西式的接受是一种“理解”,中式的接受属于“悟解”。理解和悟解之不同在于前者对知觉经验十分看重,善于以我观物,经验中融入知觉经验并及时转化为抽象思维加以混合与调停,主体现身于文本中,从而使经验抹上一层思辨色彩。后者在于对象物的“体气”,体而气之,以生命之气升腾到虚无处加以点化。它不是外在强加的,也不需要思辨加以澄清,属于点化性的直觉透彻。两者在差异中形成互补性功能。[24]
比较简图中,中西宏大的框架相对“融合”,具体微观的“子项目”显得较难呼应:某些强行“配对”,有榫枘难圆之嫌,差强人意的“撮合”,深感暗中的“杯葛”。应该承认,就更多接受细部而言,中西双方因原在的、固有的实质性向背,会产生巨大隔离。那么,能不能在参鉴西方宏大框架的前提下,提防不加消化、全盘的理论照搬,转而更多从本土诗歌的接受实践出发,在现代汉语背景下探寻自身的接受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