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十二家《论语》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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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十二家《论语》注残篇玄学思想研究

第一章 王弼玄学对缪播、缪协《论语》注的影响

第一节 王弼《论语》学

王弼,字辅嗣,幼而聪敏,喜论儒道,擅辩能言,为尚书郎,年二十余卒,著有《周易注》《周易略例》《老子注》《老子指略》,《论语释疑》只保存下来四十条。从这四十条《论语》注可见,王弼在用《老子》注《论语》,不仅多次引用《老子》原文,而且把老子放在了比孔子更高的位置,对《论语》中的一些主要概念,例如“仁”“孝”“忠”“恕”,注入了玄学内容。这是中国儒学史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影响深远。除了《论语释疑》,《周易注》《周易略例》《老子注》《老子指略》亦有直接或间接引用《论语》之处,这些内容体现了王弼对《论语》的态度,是王弼《论语》学研究不可缺少的内容,因此也摘录并作分析。

一 《论语释疑》分析

(一)引用《老子》之处和对老子的推崇

“三玄”之中,《老子》《周易》和王弼关系密切,其中《老子》在王弼思想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老子》道家思想在魏晋南北朝的兴盛,王弼功不可没。王弼对《老子》的推崇不仅体现在《周易注》《周易略例》《老子注》《老子指略》,而且体现在《论语释疑》。

在《论语释疑》中,王弼故意将“老彭”注释为老子和彭祖,这是对老子的极大推崇。

《论语·述而》:“窃比于我老彭”

王弼注:“老是老聃,彭是彭祖,老子者,楚苦县属乡曲仁里人也,姓老氏,名耳,字伯阳,谥曰聃,周守藏之史也。”[1]

关于此段,包咸注为:“老彭,殷贤大夫也,好述古事。我若老彭矣,祖述之耳也。”皇侃注为:“老彭,彭祖也,年八百岁,故曰老彭也。老彭亦有德无位,但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孔子欲自比之,而谦不敢均然,故曰‘窃比’也。”[2]比较包咸、皇侃、王弼此条注可以看出,包咸把老彭看作殷贤大夫,皇侃把老彭看作长寿的彭祖,王弼把老彭理解为老子和彭祖,认为孔子自比为老子,这是对老子的极大推崇。当然,《论语》“窃比于我老彭”中孔子所自比的老彭肯定不是老子,王弼只是为了将老子注入《论语》之中,表达对老子的推崇。王弼《论语释疑》现存数条《论语》注,多处以《老子》文注《论语》,王弼最重视的著作可谓是《老子》。

王弼援老入孔,还体现在他对“道”的注释。

《论语·述而》:“□于道”[3]

王弼注:“道者,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由也,况之曰道,寂然无体,不可为象,是道不可为体,故但志慕而已。”[4]

皇侃《论语义疏》未摘引此段王弼注,邢昺《论语注疏》有所引用,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据邢书辑录。“志于道”,皇侃注释为:“志者,在心向慕之谓也。道者,道既是通,通无形相,故人当恒存志之在心,造次不可暂舍离者也。”皇侃将“道”释为“通而不擁也”。王弼此句注是其以无为本哲学思想的概括,他将孔子之“道”,解释为具有《老子》“道”寂然无体等特点的“无”,是以《老子》注《论语》,道乃“无”之名,万物都赖此“无”而通,道寂然无体,不可为象。故此,比较皇侃和王弼释“道”,王弼的玄学特色一目了然。

王弼还借用了《老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理论。

《论语·泰伯》:“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

王弼注:“温和不厉,厉不温;威者心猛,不猛者不威;恭则不安,安者不恭。此对反之常名也。若夫温而能厉,威而不猛,恭而能安,斯不可名之理全矣。故至和之调,五味不形;大成之乐,五声不分;中和备质,五材无名也。”[5]

皇侃注为:“人温和者好不能严厉,孔子温而能厉也。又人作威者心事雄猛,孔子威能不猛也。又恭者好耸歛不安,孔子恭而能安也。”比较而言,王弼注是以《老子》思想作注,其“故至和之调,五味不形;大成之乐,五声不分;中和备质,五材无名也”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故建言有之: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类。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真若渝。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夫唯道善贷且成。”[6]王弼此思想在《论语释疑》中多次出现。王弼注中“此对反之常名也”和“斯不可名之理全矣”来自《老子》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7]。王弼一方面认为“温和不厉,厉不温;威者心猛,不猛者不威;恭则不安,安者不恭”是相反的三对常名,另一方面又认为“温而能厉,威而不猛,恭而能安”不可名,《老子》的语言和精神深入地渗透至王弼的思想,并在其《论语》注中得到了绝妙体现。

王弼关于名、无名之论以及“道同自然”的思想也和《老子》有关系。

《论语·泰伯》:“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

王弼注:“圣人有则天之德,所以称‘唯尧则之’者,唯尧于时全则天之道也。荡荡,无形无名之称也。夫名所名者,生于善有所章,而惠有所存,善恶相倾,而名分形焉。若夫大爱无私,惠将安在?至美无偏,名将何生?故则天成化,道同自然,不私其子而君其臣,凶者自罚,善者自功,功成而不立其誉,罚加而不任其刑,百姓日用而不知所以然,夫又何可名也?”

包咸注为:“荡荡,广远之称也。言其布德广远,民无能识名焉。”皇侃注为:“荡荡,广远之称也。言尧布德广远,功用遍匝,故民无能识而名之者也。”可见,包咸和皇侃都将“荡荡”注释为“广远之称也”,但是王弼将“荡荡”注释为“无形无名之称也”,王弼此注是典型的以《老子》思想注《论语》。王弼认为善有所彰显,就会存在利益,有了善之名,就会有恶,如果大爱无私,就不会有利益夹杂其中。至美无名,尧达到了至美,真正像尧一样的君主不私其子而君其臣,使作恶者自罚,做善有功者自功。君主不去“立其誉”和“任其刑”,这样臣下和百姓就会日用而不知所以然,这就是“则天成化,道同自然”,如此则名可无用而弃之,如同道之无形无名。这亦有《老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意味。王弼此思想来自《老子》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8]

王弼另有一段注可以和以上这段注相结合理解。

《论语·子罕》:“大哉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

王弼注:“譬犹和乐出乎八音乎,然八音非其名也。”

此段达巷党人称赞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论语·泰伯》中孔子也赞美尧不可名:“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皇侃注意到了这一点,因此注有:“达巷党中人美孔子道大,故曰大哉也。博,广也。言大哉孔子,广学道艺周遍,不可一一而称,故云无所成名也。犹如尧德荡荡,民无能名也。”再比较江熙注:“言其弥贯六流,不可以一艺取名焉,故曰大也。”可见,《论语·子罕》王弼此注和《论语·泰伯》中孔子赞美尧不可名之王弼注皆以《老子》思想作注,“譬犹和乐出乎八音乎,然八音非其名也”和《老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思想,以及“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的思想有关。王弼通过以《老子》注《论语》,将《论语》向《老子》靠拢,将孔子思想向老子思想靠拢。

王弼对“权”和“道”的理解也和《老子》有关。

《论语·子罕》:“可与立,未可与权。”

王弼注:“权者道之变。变无常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可豫设,最至难者也。”

《论语》中此句完整为:“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何晏注为:“虽学,或得异端,未必能之道也。虽能之道,未必能以有所成立也。虽能有所立,未必能权量其轻重之极也。”张凭注为:“此言学者渐进阶级之次耳。始志于学,求发其蒙,而未审所适也。既向道矣,而信道未笃,则所立未固也。又,既固,又未达变通之权也。明知反而合道者,则日劝之业,亹亹之功,其几乎此矣。”对于“可与立,未可与权”,皇侃注释为:“权者,反常而合于道者也。自非通变达理,则所不能。故虽可共立于正事,而未可便与之为权也。”对比这些注,可以看出王弼注故意将权和道结合,“权者道之变”,此“道”不是孔子之“道”,而是老子之“道”,道之变的“权”无常体,这也是老子“道”的特点。此条王弼注又一次体现出王弼对《老子》思想的执着。

从下文可以看出,王弼并未视孔子为圣人。

《论语·阳货》:“龟盻召,子欲往。子路曰:‘昔者由也闻诸夫子曰:‘亲于其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龟盻以中牟畔,子之往也,如之何?’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坚乎,磨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缁。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

王弼注:“孔子机发后应,事形乃视,择地以处身,资教以全度者也,故不入乱人之邦。圣人通远虑微,应变神化,浊乱不能污其洁,凶恶不能害其性,所以避难不藏身,绝物不以形也。有是言者,言各有所施也,苟不得系而不食,舍此适彼,相去何若也。”

王弼认为,孔子之所以不入乱人之邦,是因为孔子“机发后应,事形乃视,择地以处身,资教以全度”,与孔子“机发后应,事形乃视”不同,圣人“通远虑微,应变神化”,与孔子“择地以处身”不同,圣人“浊乱不能污其洁,凶恶不能害其性,所以避难不藏身,绝物不以形也”,可见王弼未把孔子看作圣人,圣人是高于孔子的。《论语》原文孔子一方面说过“亲于其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另一方面在龟盻以中牟畔的时候又前往,并解释为“然,有是言也。不曰坚乎,磨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缁。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孔子的两种说法和做法似有矛盾,皇侃解释道:“然孔子所以有此二说不同者,或其不入是为贤人,贤人以下易染,故不许入也;若许入者是圣人,圣人不为世俗染黑,如至坚至白之物也。子路不欲往,孔子欲往,故其告也。”皇侃意为,不入者为贤人或以下,许入者是圣人,孔子以前说“亲于其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是就贤人而论,孔子可以进入,是因为孔子是圣人,所以,皇侃肯定了孔子的圣人地位。王弼明显曲解了《论语》原意,将不入者视为孔子,能入者视为圣人。虽然《论语》原文在王弼这里不仅没有解释清楚,反而愈显混乱,但笔者认为,王弼意欲通过此注表明:孔子不为圣,圣人高于孔子。按照王弼《论语释疑》及其他现存材料,笔者认为王弼视老子为圣人。

《论语·阳货》:“子曰:‘予欲无言。’子贡曰:‘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王弼注:“子欲无言,盖欲明本,举本统末,而示物于极者也。夫立言垂教,将以通性,而弊至于淫;寄旨传辞,将以正邪,而势至于繁。既求道中,不可胜御,是以修本废言,则天而行化。以淳而观,则天地之心见于不言;寒暑代序,则不言之令行乎四时。天岂谆谆者乎?”

王弼《论语释疑》的一大特点是将《老子》思想灌入《论语》之中,王弼认为,孔子不是圣人,老子高于孔子,王弼对老子的推崇已经远远超过了孔子,所以,王弼注《论语》,尽一切可能将《论语》思想向《老子》思想靠拢,此处引文即是典型一例。《论语》原文孔子主张无言,认为“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此天地不言四时行的思想和《老子》完全一致,《老子》第七章:“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9]《庄子》也有:“天地有大美而不言。”[10]《论语》此段皇侃注为:“孔子既以有言无益,遂欲不言,而子贡怨若遂不言,则门徒无述,故孔子遂曰:天亦不言,而四时递行,百物互生,此岂是天之有言使之然乎?故云‘天何言哉’也。天既不言而事行,故我亦欲不言而教行,是欲则天以行化也。”通过比较可见,王弼此段注文依旧是用本末体用、举本统末作注,王弼认为“废言”即是“修本”。王弼之后本末体用成为玄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缪协、缪播都受到了王弼的影响,动辄使用本末之说注《论语》。

王弼著有《周易注》《周易略例》《老子注》《老子指略》,《老子》和《周易》相关著作各两部。《老子》《周易》属于“三玄”,王弼《论语释疑》既有以《老子》内容注《论语》,亦有以《周易》内容注《论语》,相比而言,以《老子》注《论语》更多。

《论语·述而》:“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王弼注:“《易》以几神为教,颜渊庶几有过而改,然则穷神研几可以无过,明《易》道深妙,戒过明训,微言精粹,熟习然后而存义也。”

《论语》此段何晏注为:“《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读至命之书,故可以无大过也。”孙绰将《论语·为政》:“五十而知天命”注为:“大易之数五十,天地万物之理究矣。以知命之年通致命之道,穷学尽数,可以得之,不必皆生而知之也。此勉学之至言也。”孙绰的“以知命之年通致命之道”和何晏注中“以知命之年读至命之书”相似,孔子认为“五十而知天命”,又云“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孙绰《论语》“五十而知天命”注完全可视为对《论语·述而》“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的解读。《论语》此段,王朗注为:“鄙意以为,《易》盖先圣之精义,后圣无闲然者也。是以孔子即而因之,少而诵习,恒以为务,称五十而学者,明重《易》之至,欲令学者专精于此书,虽老不可以废倦也。”可见,王朗认为孔子并不是年至五十始学《易》,而是年少时早有诵习,此言五十而学《易》,实为告诫弟子《易》之为书特别重要,虽老不可懈怠。《论语》此段,皇侃注为:“此孔子重《易》,故欲令学者加功于此书也。当孔子尔时,年已四十五六,故云‘加我数年,五十而学《易》’也。所以必五十而学《易》者,人年五十,是知命之年也,《易》有大演之数五十,是穷理尽命之书,故五十而学《易》也。既学得其理则极照精微,故身无过失也。云‘无大过’者,小事易见,大事难明,故学照大理则得一,不复大过,则小者故不失之。”比较何晏、孙绰、王朗、皇侃和王弼注,可知,王弼点明了《易》的几神之用,读《易》要穷神研几,王弼对儒家传统经典《易》的重要作用持肯定态度,并且著有《周易注》《周易略例》,由此《周易》成为魏晋南北朝“三玄”之一。南齐顾欢《论语》注也有“体神知几”之言,亦是强调《易》的几神之用。

总之,王弼现存十四条《论语释疑》,引用《老子》较多,从这些具体内容可以看出王弼对老子推崇备至。

(二)《论语》注中的本末之说

除了《论语·阳货》中王弼注:“子欲无言,盖欲明本,举本统末,而示物于极者也。”言及本末之说,王弼《论语释疑》另有几处出现本末之说。

在《论语·阳货》一段注中,王弼将体用和“礼”“乐”结合,以本末体用论“礼”“乐”。

《论语·阳货》:“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王弼注:“礼以敬为主,玉帛者,敬之用饰。乐主于和,钟鼓者,乐之器也。于时所谓礼乐者,厚贽币而所简于敬,盛钟鼓而不合《雅》《颂》,故正言其义也。”

郑玄注为:“玉,珪璋之属。帛,束帛之属。言礼非但崇此玉帛而已,所贵者乃贵其安上治民也。”马融注为:“乐之所贵者,移风易俗也,非谓钟鼓而已也。”缪播注为:“玉帛,礼之用,非礼之本。钟鼓者,乐之器,非乐之主。假玉帛以达礼,礼达则玉帛可忘。借钟鼓以显乐,乐显则钟鼓可遗。以礼假玉帛于求礼,非深乎礼者也。以乐托钟鼓于求乐,非通乎乐者也。苟能礼正,则无持于玉帛,而上安民治矣。苟能畅和,则无借于钟鼓,而移风易俗也。”皇侃注为:“此章辨礼乐之本也。夫礼所贵,在安上治民,但安上治民不因于玉帛而不达,故行礼必用玉帛耳。当乎周季末之君,唯知崇尚玉帛,而不能安上治民,故孔子叹之云也。故重言‘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明礼之所云不玉帛也。乐之所贵,在移风易俗,因于钟鼓而宜,故行乐必假钟鼓耳。当浇季之主,唯知崇尚钟鼓,而不能移风易俗,孔子重言‘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明乐之所云,不在钟鼓也。”比较郑玄、马融、皇侃、缪播、王弼注,可知五人注释含义大致相同,唯一不同是缪播和王弼以玄学作注,王弼开创了玄学本末体用之说,缪播发挥了玄学本末体用和得意忘言理论。

“礼”与“乐”为主、为体,玉帛和钟鼓为器、为用,但礼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论语·先进》:“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

王弼注:“有财,死则有礼;无财,则已止焉。无而备礼,则近厚葬矣。故云孔子不听也。”

何晏注为:“礼,贫富各有宜。颜渊家贫,而门人欲厚葬之,故不听也。”皇侃注为:“颜渊之门徒也,见师贫而己欲厚葬之也。一云,是孔子门人欲厚葬朋友。”皇侃提供了两种理解,一种理解是颜渊死后,颜渊的学生门人欲厚葬老师,孔子以为不可,另一种理解是颜渊死后,孔子门人,即颜渊的朋友欲厚葬颜渊,孔子以为不可。王弼注和何晏注思路一致,强调礼要根据贫富状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有财,则可依礼节葬之;若无财,则没必要追求礼节完备。此乃王弼对礼之态度,说明王弼并未完全否定儒家之礼,而是反对不合宜之礼,当礼违背现实实际需要时,可以放弃礼。

《论语·八佾》王弼注中出现了“崇本弃末”。

《论语·八佾》:“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

王弼注:“时人弃本崇末,故大其能寻本礼意也。”

郑玄注为:“易,和易也,言礼之本意失于奢,不如俭也;丧失于和易,不如哀戚也。”皇侃认为“夫礼之本,贵在奢俭之中,不得中者皆为失也。然为失虽同,而成败则异。奢则不逊,俭则固陋。俱是致失,奢不如俭,故云‘礼与奢,宁俭’也。”郑玄及孔子本意都认为俭为礼之本、戚为丧之本,而皇侃改变了《论语》原意,认为奢、俭、易、戚都有所偏颇,唯中最为贵,但奢与俭比较,宁俭勿奢,易与戚比,宁戚勿易。也许有人会问孔子为何不直接回答礼之本为何,而只回答四失,皇侃《论语义疏》有所回答:“或问曰:‘何不答以礼本,而必言四失,何也?’通云:‘举其四失,则知不失其本也。其时世多失,故因举失中之胜,以诫当时也。’”王弼特殊之处在于提出了玄学概念“弃本崇末”,并指出时人错误所在。

和“崇本弃末”相互关联的是“执一统众”,以下王弼注有“理”“事”“会”“归”和“执一统众”的概念。

《论语·里仁》:“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哉。’”

王弼注:“贯,犹统也。夫事有归,理有会。故得其归,事虽殷大,可以一名举;总其会,理虽博,可以至约穷也。譬犹以君御民,执一统众之道也。”

皇侃注为:“道者,孔子之道也。贯,犹统也。譬如以绳穿物,有贯统也。孔子语曾子曰:吾教化之道,唯用一道以贯统天下万理也。”和皇侃注相比,王弼此注提出了四个重要的概念:“事”“理”“归”“会”,“事”和“归”相对应,“理”和“会”相对应,执归可以御事,执会可以御理,同理,一君可以御民,此皆执一统众之道。这是王弼注《周易》和《老子》一贯的思想。

以下这条王弼注无玄学语言,反而其他《论语》注家运用了本末有无之说作注,体现出王弼玄学思想的影响力。

《论语·先进》:“柴也愚,参也鲁,师也僻,由也喭。子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忆则屡中。’”

王弼注:“愚,好仁过也。鲁,文胜质也。僻,饰过差也。喭,刚猛也。庶几慕圣,忽忘财业,而屡空匮也。命,爵命也。忆,忆度也。子贡虽不受爵命而能富,虽不穷理而幸中。盖不逮颜之‘庶几’,轻四子所病,故称‘子曰’以异之也。”

为《论语》此句作注者很多:王弼、颜特进、顾欢、太史叔明、殷仲堪、江熙以及皇侃所列举的一些无名氏,相比较而言,王弼此注并无特别之处,相反,顾欢注、太史叔明注以及皇侃列举的一位无名氏注运用了玄学本末有无之说。

皇侃列举的无名氏注为:“又一通云,空,犹虚也。言圣人体寂,而心恒虚无累,故几动即见。而贤人不能体无,故不见几,但庶几慕圣,而心或时而虚,故曰‘屡空’。其虚非一,故‘屡’名生焉。”此处“圣人体寂”以及“贤人不能体无”是以玄学作注。

顾欢注为:“夫无欲于无欲者,圣人之常也;有欲于无欲者,贤人之分也。二欲同无,故全空以目圣;一有一无,故每虚以称贤。贤人自有观之,则无欲于有欲;自无观之,则有欲于无欲。虚而未尽,非‘屡’如何?”顾欢此注是一段令人拍案叫绝的以玄学注《论语》的典型。既谈“有”“无”,又论“空”。顾欢有天师道背景,“空”也是佛教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东晋僧肇就著有《肇论·不真空论》,认为世界万象都不真,不真就是空。另外,顾欢此注中“有欲”和“无欲”之辩,也是当时玄谈者们感兴趣的话题。最后,骈体文的语言风格和论述风格在南朝达到兴盛,尤其一些文学作品中更是骈偶特点明显。

太史叔明注为:“颜子上贤,体具而敬,则精也,故无进退之事,就义上以立‘屡’名。按,其遗仁义,忘礼乐,隳支体,黜聪明,坐忘大通,此亡有之义也。忘有顿尽,非空如何?若以圣人验之,圣人忘忘,大贤不能忘忘。不能忘忘,心复为未尽。一未一空,故‘屡’名生也焉。”太史叔明“隳支体,黜聪明,坐忘大通”来自《庄子·大宗师》:“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此谓坐忘。”[11]太史叔明主要围绕“有”“空”“忘”论述,有无是玄学的主要问题之一,而《论语》此处恰好出现了“空”,因而如此多的《论语》注家于此处以王弼“有”“无”作注。

此段亦如此,王弼注未出现玄学内容,反而是后人注有玄学内容。

《论语·公冶长》:“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

王弼注:“假数以明优劣之分,言己与颜渊十裁及二,明相去悬远也。”

王弼这里“假数以明优劣之分”的“分”应理解为区分之“分”,意为通过这些数字来显示赐和回的优劣差别,此“分”和郭象性分说之“分”完全不同。皇侃注只有一句:“答孔子以审分也。”皇侃此“分”应读为四声,并理解为郭象性分说意义上的“分”。张封溪注为:“一者数之始,十者数之终。颜生体有识厚,故闻始则知终。子贡识劣,故闻始裁至二也。”缪播注为:“学末尚名者多,顾其实者寡。回则崇本弃末,赐也未能忘名。存名则美着于物,精本则名损于当时。故发问以要赐对,以示优劣也。所以抑赐而进回也。”缪播“弃本崇末”以及名实之论都受到了王弼的影响,缪播和缪协都是王弼之后、郭象之前以玄学注《论语》的代表,从两位现存《论语》注可以看出二人受王弼影响较大。

(三)《论语》注中关于“情”“性”“诚”“自然”的思想

魏晋南北朝玄学和“情”字有很大的关系,玄学对真情的追求是玄学之所以为玄学的重要方面。王弼论及“情”与“言”。

《论语·颜渊》:“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讱。’”

王弼注:“情发于言,志浅则言疏,思深则言讱也。”

皇侃注为:“古者言之不出,恐行之不逮,故仁者必不易出言,故云‘其言也讱’。一云,仁道既深,不可轻说,故言于人仁事,必为难也。”可见,对于“仁者其言也讱”的原因,皇侃认为是“古者言之不出,恐行之不逮”,皇侃列举的另一种说法是“仁道既深,不可轻说”,王弼认为是“情发于言,志浅则言踈,思深则言讱也”。

王弼另有一处论及“情”和“言”。

《论语·宪问》:“子曰:‘其言之不怍,则其为之难也。’”

王弼注:“情动于中而外形于言,情正实而后言之不怍。”

马融注为:“怍,惭也。内有其实,则言之不惭。积其实者,为之难也。”皇侃注为:“怍,惭也。人内心虚诈者,外言貌必慙。若内有其实,则外貌无慙。时多虚妄,无惭怍少。”可见,马融、皇侃都未提到“情”,而王弼引入了概念“情”,强调情真、情实。

在注释“忠”和“恕”时,王弼亦言及“情”。

《论语·里仁》:“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王弼注:“忠者,情之尽也;恕者,反情以同物者也。未有反诸其身而不得物之情,未有能全其恕而不尽理之极也。能尽理极,则无物不统。极不可二,故谓之一也。推身统物,穷类适尽,一言而可终身行者,其唯恕也。”

《论语》原文完整为:“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哉。’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王弼对“忠”和“恕”的注释完全不同于皇侃注。对于“忠”,皇侃注为“忠,谓尽忠心也”。王弼注为“忠者,情之尽也”。对于“恕”,皇侃注为“恕,谓忖我以度于人也”。王弼注为“恕者,反情以同物者也”。王弼对“忠”“恕”概念的解释都言及“情”。魏晋玄学倡导真性情,汉代被禁锢的、压抑的“情”在魏晋得到大发展。王弼认为“自然亲爱为孝”,为“孝”的概念注入了“自然”,嵇康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也是对真性情的大力提倡,郭象认为“礼者体其情者也”,为“礼”的概念注入了“情”,这些都体现了魏晋人对“情”的重视。

“真情”不只是对普通人的要求,统治者治理天下也应讲究“真情”,和“真情”概念相连的是“诚”的概念,宋明理学中大放异彩的概念“诚”,早在魏晋南北朝就已出现。王弼就论到了“诚”和“情”在管理百姓中的不同作用。

《论语·泰伯》:“子曰:‘狂而不直,侗而不愿,悾悾而不信,吾不知之矣。’”

王弼注:“夫推诚训俗,则民伪自化;求其情伪,则俭心兹应。是以圣人务使民皆归厚,不以探幽为明;务使奸伪不兴,不以先觉为贤。故虽明并日月,犹曰:‘不知’也。”

孔安国注为:“言皆与常度反,故我不知也。”皇侃注为:“此章叹时世与古反也。狂者用行宜其直趣无廻,不俟于善恶,而当时狂者不复直也。……人幼未成人者,情性宜谨愿,而当时幼者亦不谨愿也。……野悫之人宜可信,而于时野悫者皆诈诡,不复宜可信也。”比较而言,王弼强调“推诚训俗”,“推……”的用词方式在王弼现存若干条《论语释疑》中三次出现,除了此处“推诚训俗”,另有“推身统物”和“推爱及物”。不仅王弼,魏晋南北朝殷仲堪、张凭都运用了这种“推……”的用词方式,尤其殷仲堪和张凭也将“推”和“诚”连用,强调“推诚”,殷仲堪有“推诚暗往”“推诚暗信”“推诚相与”“推情在于忘贤”“推诚之理然也”,张凭亦有和殷仲堪相同的“推诚暗信”。王弼以及魏晋南北朝学者“诚”的概念以及“推诚……”的说法都值得进一步研究。“诚”是《中庸》的一个重要概念,《中庸》中有:“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12]“诚”可谓是情真,和“诚”相对的是情伪,情真是六朝玄学的情感追求,是自然的体现,是对名教发展到极致所带来的情伪的纠弊。王弼注中“民皆归厚”的说法来自《论语·学而》:“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另外,王弼注中“不以先觉为贤”,可以和李充的一段《论语》注相比较:“夫至觉忘觉,不为觉以求先觉,先觉虽觉,同逆诈之不觉也。”王弼注、李充注都反对先觉。

和“情”经常连用的是“性”,“性”是中国哲学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性”和“情”的关系问题贯穿了整个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史上的重要问题之一。王弼也论及“性”和“情”,并且影响了皇侃。

《论语·阳货》:“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王弼注:“不性其情,焉能久行其正?”

皇侃注:“此是情之正也,若心好流荡失真,此是情之邪也。若以情近性,故云性其情。情近性者,何妨是有欲,若逐欲迁,故云‘远’也。若欲而不迁,故曰‘近’。但近性者正,而即性非正,虽即性非正,而能使之正。譬如近火者热,而即火非热,虽即火非热,而能使之热。能使之热者何?气也,热也。能使之正者何?仪也,静也。又知其有浓薄者。孔子曰‘性相近也’,若全同也,相近之辞不生;若全异也,相近之辞亦不得立。今云‘近’者,有同有异,取其共是无善无恶则同也,有浓有薄则异也,虽异而未相远,故曰‘近也’。”

《论语》此段孔子论及“性”,孔安国、范宁、王弼、皇侃亦有论及。范宁注为:“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斯相近也。习洙泗之教为君子,习申、商之术为小人,斯相远矣也。”范宁注中“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出自《礼记·乐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13]范宁提到的“洙泗之教”是儒家之教,洙泗是鲁境内的两条河,指代儒家,申、商指申不害和商鞅,他们是韩非子之前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申不害重“术”,商鞅重“法”,由范宁“习洙泗之教为君子,习申、商之术为小人”来看,范宁推崇儒家之教,范宁的确是六朝时期固守传统儒家思想的代表,反对玄学,亦反对法家。

皇侃注将“情”与“性”这两个概念结合论述,此段是研究皇侃性情论最重要的一段文字。皇侃认为“然性情之义,说者不同,且依一家旧释云:……”,所以皇侃只是选择了性情论中的一种说法进行论述,主要认为性无善无恶,但情有邪正,若情近性,使得欲望合乎理,事就会正,情就会正,如果不克制欲望,逐欲流迁,事就会邪,情就会邪,皇侃认为情即是事。皇侃注引用到《老子》:“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14]还引用了王弼《论语》注,并详细解释了王弼注中的“性其情”。需要注意的是,王弼注之后,从“此是情之正也”到“有浓有薄则异也,虽异而未相远,故曰‘近也’”。这一段到底是皇侃注还是王弼注有分歧,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认为是王弼注,《儒藏》(精华编一〇四册)皇侃《论语义疏》认为是皇侃注。笔者认为从前后文来看,此段属皇侃注,儒藏本正确。王弼的注只有一句,即:“不性其情,焉能久行其正?”这短短的一句,包含了王弼“性其情”的重要理论,“性其情”三个字被皇侃所重视并详细阐发,成为中国哲学史上“性情论”的一个重要发展。

“自然”和“名教”的关系问题是魏晋南北朝玄学的主要问题,“自然”概念堪称魏晋南北朝玄学中最重要的概念,“自然”包含“真情”这一方面的要求,礼教有等级,讲究分,“自然”讲究万物平等。王弼首开以“自然”论“孝”、推“仁”及物的先河。

《论语·学而》:“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王弼注:“自然亲爱为孝,推爱及物为仁也。”

皇侃注:“此更以‘孝悌’解‘本’,以‘仁’释‘道’也。言孝是仁之本,若以孝为本,则仁乃生也。仁是五德之初,举仁则余从可知也。故《孝经》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对于“孝”,皇侃注为“善事父母曰孝”,王弼注为“自然亲爱为孝”。

王弼对本末比较重视,但其实,早在何晏注《论语》时就注释了“本”,何晏注释为“本,基也。基立而后可大成也”。何晏这里解释的“本”不是玄学意义上的“本”。王弼注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将“孝”定义为“自然亲爱”。汉代重视孝,以孝作为选官的重要依据,但是东汉末年,随着以伪孝骗取声名之人越来越多,人们对独尊的儒术产生了怀疑,对孝作为评判标准产生了怀疑,对以孝为代表的名教产生了怀疑。王弼将以孝为代表的名教注入了自然,将名教和自然结合。第二,将“仁”定义为“推爱及物”。孔子认为克己复礼为仁,认为君子中有不仁者,但是小人中没有仁者,所以,孔子之仁是用于人的范畴和概念,王弼注“推爱及物为仁”,将“仁”的概念扩展到了物,是前所未有的对“仁”的改造,体现了王弼万物平等的观念。

总之,“情”的概念是王弼《论语释疑》中一个比较重要的概念,和“情”相关的还有“诚”和“自然”,这三个概念在魏晋南北朝的发展兴盛与当时的社会时代环境分不开。

(四)《论语》新解

魏晋南北朝学者注《论语》追求奇思妙解,有一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精神,哪怕有时他们明知自己的创新性想法或注释不符合《论语》原意,但还是不遗余力地追求不懈,这是玄风大盛所带来的一种特点,传统汉注一般不会出现。王弼论君子是否有不仁者即是如此。

《论语·宪问》:“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

王弼注:“谓假君子以甚小人之辞,君子无不仁也。”

孔安国注为:“虽曰君子,犹未能备也。”皇侃记载的袁氏注为:“此君子无定名也。利仁慕为仁者,不能尽体仁,时有不仁一迹也。小人性不及仁道,故不能及仁事者也。”此袁氏注中“君子无定名”以及“小人性不及仁道”皆是以玄学注《论语》。皇侃对《论语》此句注为:“此谓贤人已下,不仁之君子也。未能圆足,时有不仁。如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后则一匡天下,九霸诸侯,是长也。小人并为恶事,未能有行民善,达于仁道,故云‘未有小人而仁者也’。”皇侃注最符合《论语》本意。王弼认为孔子云“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只是为了说明“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并不是孔子真的认为君子里有不仁者,相反,孔子认为君子都是仁者。王弼此解有悖于《论语》原意。

《论语·泰伯》注中有一段王弼论《诗》、礼、乐别具特色。

《论语·泰伯》:“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王弼注:“言为政之次序也。夫喜惧哀乐,民之自然,应感而动,则发乎声歌,所以陈诗采谣,以知民志。风既见其风,则损益基焉,故因俗立制,以达其礼也。矫俗检刑,民心未化,故又感以声乐,以和神也。若不采民诗,则无以观风;风乖俗异,则礼无所立;礼若不设,则乐无所乐;乐非礼,则功无所济。故三体相扶,而用有先后也。”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王弼认为这是“言为政之次序也”,皇侃认为王弼的注释值得深思,但认为这是“明人学须次第也”,皇侃注为:“侃案:辅嗣之言可思也。且案《内则》明学次第:十三舞《勺》,十五舞《象》,二十始学礼,惇行孝悌,是先学乐,后乃学礼也。若欲申此注,则当云先学舞《勺》、舞《象》,皆是舞《诗》耳,至二十学礼,后备听八音之乐,和之以终身成性,故后云乐也。”皇侃发现《内则》所记的为学次第与《论语》“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为学次第有矛盾。《内则》是先学乐,后学礼,《论语》是先《诗》、次礼、后乐的顺序。皇侃的深厚经学功底使得他在注《论语》时,一方面重新解释和补充论证了很多细节上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发现了《论语》和其他经学典籍的出入之处。这可谓皇侃《论语义疏》在《论语》注释史上最大的贡献之一。王弼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言为政之次序,为政之次序当先采民诗,这样才能知民之所想,知道了民之所想,才能够据此立制以达礼,礼乐不可分离,有了礼就要感以声乐,以和神,诗、礼、乐三者互相补充、用有先后。王弼注和《论语》原文孔子所云的学习过程中先《诗》、次礼、后乐的原意不同。

王弼“六十而耳顺”注亦是与众不同。

《论语·为政》:“六十而耳顺”

王弼注:“耳顺,言心识在闻前也。”

对于《论语》此句,郑玄、王弼、孙绰、李充、皇侃皆有注。郑玄认为“耳顺,闻其言而知其微旨也。”皇侃注为:“人年六十,识智广博,凡厥万事,不得悉须观见,但闻其言,即解微旨。”郑玄注和皇侃注意思一致,即人至六十听到别人说话就能明白说话的旨意。孙绰注为:“耳顺者,废听之理也。朗然自玄悟,不复役而后得,所谓‘不识不知,从帝之则’也。”孙绰注“朗然自玄悟”明显有玄学色彩,与郑玄和皇侃对“耳顺”的理解不同,孙绰认为“耳顺”乃“废听”。王弼注“心识在闻前”谓人至六十时未听其言心已知其意。

此段注亦是独具新意。

《论语·乡党》:“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王弼注:“孔子时为鲁司寇,自公朝退而之火处。不问马者,矫时重马者也。”

《论语》此句郑玄注为:“重人贱畜也。退朝者,自鲁之君之朝来归也。”皇侃注为:“从朝还退,见厩遭火。厩是养马处,而孔子不问伤马,唯问:‘人之乎?’是重人贱马,故云‘不问马’也。”郑玄和皇侃都认为孔子问人不问马是重人贱马,而王弼认为这是孔子为了矫正当时人重马过于重人的倾向,并不是孔子真的重人贱马。也许是王弼所处时代和社会对利益的趋之若鹜启发了王弼,故出此奇思妙解之注。笔者认为王弼肯定知道《论语》的真实含义,但他还是这样石破天惊的以己意作注,这是王弼注《论语》的一个特点,他并不注重考证具体字句的真实含义,而是独辟蹊径的打破传统注经方式的烦琐和冗长,将《论语》为我所用,经过王弼注释的《论语》已改头换面、不复当初。

王弼对《论语·宪问》“七人”的界定亦如此。

《论语·宪问》:“子曰:‘作者七人矣。’”

王弼注:“七人: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也。”

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标注此条《论语》注来自邢昺《论语注疏》,但其实皇侃《论语义疏》也有此注。对于《论语》此句,包咸注为:“作,为也。为之者凡七人,谓长沮、桀溺、丈人、石门、荷篑、仪封人、楚狂接舆也。”郑康成注为:“伯夷、叔齐、虞仲、避世者。荷蓧、长沮、桀溺,避地者。柳下惠、小连,避色者。荷篑、楚狂接舆,避言者也。”皇侃注只是认为:“引孔子言,证能避世已下,自古已来,作此行者,唯七人而已矣。”“七人,是注中有七人也。”在郑康成注后有:“七,当为十字之误也。”对比这些注释可见,七人究竟是哪七人是个有争议的问题。郑康成列出十人,而不是七人,王弼注包括郑康成注提到的避世者伯夷、叔齐、虞仲,避色者柳下惠、少连,王弼注中另外两人夷逸、朱张,包咸、郑康成都未言及。另外,从王弼和郑康成所选择的两个避色者柳下惠、少连来看,王弼和郑康成理解的“避色”之“色”是女色之意,完全不同于皇侃所理解之“色”,皇侃将“避色”理解为注意观察君之脸色,当君之颜色不好时,应及时离开。包咸列举的七人包括避地者长沮、桀溺,避言者荷篑、楚狂接舆,包咸注提到的另外三人丈人、石门、仪封人,王弼和郑康成都未言及。

这七人中的朱张,王弼另一段注有所介绍。

《论语·微子》:“朱长”

王弼注:“朱张,字子弓,荀卿以比孔子。”

皇侃注:“今序六而阙朱张者,明趣舍与己合同也。”

《论语·微子》:“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长、柳下惠、小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者,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儒藏本为“朱长”,马国翰本为“朱张”。孔子提到的这七人,王弼只评论了六人,唯独没有评论朱张。皇侃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却只引用了王弼的注作为回答。王弼认为荀子将朱张比为孔子。

王弼注对栾肇有影响。

《论语·雍也》:“子见南子,子路不悦。夫子矢之曰:‘予所否,天厌之!天厌之!’”

王弼注:“案本传孔子不得已而见南子,犹文王拘羑里,盖天命之穷会也。子路以君子宜防患辱,是以不悦也。否泰有命,我之所屈不用于世者,乃天命厌之,言非人事所免也。重言之者,所以誓其言也。”

《论语》此段较受关注,多人作注,例如:孔安国、缪播、王弼、蔡谟、李充、栾肇,其中蔡谟、栾肇是魏晋南北朝以传统注经方式注《论语》的典型,未涉及玄学成分,王弼、缪播、李充皆酷爱玄学,现存《论语》注皆涉及老、庄、易三玄和一些玄学问题。栾肇注和王弼注有语言相似之处,栾肇注为:“见南子者,时不获已,犹文王之拘羑里也,天厌之者,言我之否屈乃天命所厌也。”[15]王弼注中也有“犹文王之拘羑里”和“我之所屈不用于世者,乃天命厌之”。

二 王弼其他著作的《论语》引用情况

除了《论语释疑》,王弼现存《周易注》《周易略例》《老子注》《老子指略》亦有直接或间接引用《论语》之处。

王弼《老子注》中有:

《老子》第四十九章:“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圣人在天下歙歙,为天下浑其心。圣人皆孩之。”

王弼此段《老子注》中有:“是以圣人之于天下歙歙焉,心无所主也。为天下浑心焉,意无所适莫也。”[16]

王弼注中“适莫”出自《论语·里仁》:“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于比。”意思是君子对于天下人,无专主之亲,无特定之疏,唯以道义是从。而《老子》和王弼强调的是圣人以百姓心为心的无常心状态,和义的道德标准毫无关涉。所以,王弼此句只引用《论语》词句,未汲取《论语》思想。

王弼《老子指略》也有和《论语》相关的内容,例如:

“苟存无欲,则虽赏而不窃;私欲苟行,则巧利愈昏。”[17]

“苟存无欲,则虽赏而不窃”出自《论语·颜渊》:“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论语》此句意在强调:要杜绝偷盗的现象,应该从无欲这个根源上治理。而王弼意在强调《老子》无知无欲的思想,《老子》中有:“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18]

王弼《周易注》和《论语》相关的内容较多。

《周易》讼卦,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王弼《周易注》:“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讼在于谋始,谋始在于作制。契之不明,讼之所以生也。物有其分,起契之过,职不相(监)[滥],争何由兴?讼之所以起,契之过也。故有德司契而不责于人。”[19]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出自《论语·颜渊》:“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有德司契而不责于人”出自《老子》第七十九章:“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王弼此段注将《老子》和《论语》思想结合,一方面肯定孔子无讼的主张,另一方面肯定老子司契而不责于人的思想,认为要实现无讼的目的,就应司契而不责于人。

《周易》讼卦,“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王弼《周易注》中有:“处上讼下,可以改变者也,故其咎不大。若能反从本理,变前之命,安贞不犯,不失其道,为仁(犹)[由]己,故吉从之。”[20]

“为仁由己”出自《论语·颜渊》:“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王弼认为,讼卦九四的位置处在上讼之下,九四的命运能够有所改变,只要九四能够反从本理,改变之前做法,不犯错,行仁道,就能得吉。王弼这是将《周易》和《论语》思想打通。

《周易》大有卦,“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王弼《周易注》中有“健不违中,为五所任;任重不危,致远不泥,故可以往而无咎也。”[21]

“致远不泥”出自《论语·子张》:“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

王弼认为大有卦九二被六五所任命,有重任在肩,即便走得远,也不会遇到泥泞坎坷,不会有危险。《论语》词句被王弼信手拈来的运用。

《周易》观卦,“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王弼《周易注》:“王道之可观者,莫盛乎宗庙。宗庙之可观者,莫盛于盥也。至荐,简略不足复观,故观盥而不观荐也。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尽夫观盛,则下观而化矣。故观至盥,则‘有孚颙若’也!”[22]

王弼此注引用了《论语·八佾》:“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但王弼之意与《论语》原意不同。孔子原意是:从灌开始的礼没有按照正确的礼节进行,所以不欲观。王弼认为宗庙最可观的是灌礼,到了荐礼,才是简略不必观,所以观灌而不观荐。

《周易》观卦,“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

王弼《周易注》:“居于尊位,为观之主,宣弘大化,光于四表,观之极者也。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故观民之俗,以察己(之)[道]。百姓有罪,在(于)[予]一人,君子风著,己乃无咎。上为化主,将欲自观,乃观民也。”[23]

王弼“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出自《论语·颜渊》:“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王弼注中“百姓有罪,在(于)[予]一人”文意见《论语·尧曰》:“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王弼此注引用了《论语》思想注《周易》,王弼注《周易》时非常重视五爻,将五爻看成一卦之主,观卦九五处于尊位,为观卦之主,就像一国之君为一国之主,国君对百姓有导向作用,犹如风之靡草,所以,国家发生了大的祸乱,国君要承担责任。这是将《周易》思想和《论语》思想结合。

《周易》复卦,“六二,休复,吉。”

王弼《周易注》为:“得位处中,最比于初。上无阳爻,以疑其亲。阳为仁行,在初之上而附顺之,下仁之谓也。既处中位,亲仁善邻,复之休也。”[24]

王弼“亲仁善邻,复之休也”文意出自《论语·学而》“泛爱众而亲仁”和《论语·里仁》“里仁为美”。王弼以孔子“仁”的思想作注,把阳爻看成仁行之爻,初九爻为阳爻,六二靠近初九行仁之阳爻,这是“亲仁善邻”,这即是复卦的美之所在。这是用《论语》思想注《周易》。

《周易》益卦,“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王弼《周易注》为:“得位履尊,为益之主者也。为益之大,莫大于信;为惠之大,莫大于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费,惠心者也。信以惠心,尽物之愿,固不待问而元吉。有孚,惠我德也,以诚惠物,物亦应之,故曰‘有孚,惠我德’也。”[25]

“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费,惠心者也”出自《论语·尧曰》:“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周易》益卦本来和《论语》“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费”毫无关系,王弼《周易注》完全可以不引用“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费”而毫不影响注释含义,王弼之所以能将《周易》益卦九五爻辞和《论语》“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费”这句话联系到一起,主要是由于《周易》益卦九五爻辞中的“惠”字,可见王弼对《论语》的熟悉程度。

《周易》姤卦,“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王弼《周易注》为:“杞之为物,生于肥地者也。包瓜为物,系而不食者也。九五履得尊位,而不遇其应,得地而不食,含章而未发,不遇其应,命未流行,然处得其所,体居刚中,志不舍命,不可倾陨,故曰‘有陨自天’也。”[26]

“包瓜为物,系而不食者也”出自《论语·阳货》:“子曰: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周易》姤卦九五卦辞出现了杞和包瓜,《论语》中提到匏瓜的只有一处“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因此王弼用包瓜系而不食的特性和杞生于肥地的特性,巧妙的解释姤卦九五“含章,有陨自天”。

《周易》困卦,“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王弼《周易注》为:“泽无水,则水在泽下;水在泽下,困之象也。处困而屈其志者,小人也。君子固穷,道可忘乎!”[27]

“君子固穷”出自《论语·卫灵公》:“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子路愠见曰:‘君子亦有穷乎’?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孔子认为君子虽然穷,但是贫而乐道,小人贫穷则会胡作非为,忘记道。《周易》原文并未论及道,王弼以《论语》中君子安贫乐道的思想注《周易》。

《周易》小过卦,“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王弼《周易注》为:“飞鸟遗其音,声哀以求处,上愈无所适,下则得安。愈上则愈穷,莫若飞鸟也。”[28]

“飞鸟遗其音,声哀以求处”可以和《论语》:“鸟之将死,其鸣也哀”联系理解。鸟将死之时会有哀鸣声,此时不宜再往上飞,越往上飞越步入穷途末路,此时应往下飞,寻找停息之处,显然,王弼将小过卦和《论语》结合论述。

总之,从王弼现存所有著作看来,他并不是哗众取宠、徒有虚名的玄学家,我们可以从他的著作中看出他儒家、道家的深厚功底,其著作中不仅有《论语》引文,而且有《礼记》《诗经》《国语》《左传》《庄子》《周易》等引文,各家学说被他信手拈来的使用,这是建立在他对所有经典了然于胸基础之上的,也只有以这样深厚的功底和敢于向传统挑战、标新立异的性格,才只能是他,而不是别人,成为玄学真正的开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