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本质:语言是洞察人类天性之窗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布什是否说了谎,Learned这个词是关键

“9·11”事件还催生了另一场语义辩论,这场辩论的后果甚至比不同计数方法带来的数十亿美元的额外理赔还要严重。这场辩论的后果牵扯出了一场战争,战争的耗资和人员的伤亡远远超过“9·11”事件本身的损失。不仅如此,它将影响到整个21世纪的历史进程。这场辩论是围绕着这样一组单词展开的——确切地说,一共有16个英语单词:

The British government has learned that Saddam Hussein re cently sought significant quantities of uranium from Africa.

英国政府已获悉,萨达姆·侯赛因近期向非洲求购了大量的铀矿石。

这句话出现在2003年1月乔治·布什总统的国情咨文演讲中。这句话说的是:有谍报暗示萨达姆正设法从西非尼日尔(Niger)购买500吨叫作“黄饼”的铀矿石。对于许多美国人和英国人来说,进攻伊拉克、推翻萨达姆政权唯一站得住脚的理由就是当年萨达姆正在研制核武器。于是,就在2003年的春天,美国发起了对伊拉克的战争。自越南战争以来,那场战争是美国外交政策上一次最大的失败。在美军占领伊拉克期间,情况变得越发明朗起来:萨达姆根本没有可供核武器制造的任何现成设施,更可悲的是,他本人可能连想都没想过要从尼日尔购买“黄饼”。借用世界各地的标语牌和新闻头条上的话来说,“布什说谎了”。

那么布什到底有没有说谎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并非像两党成员想象得那么简单。英国议会和美国参议院进行的调查已经证实,当时英国谍报确实认为萨达姆正在设法购买“黄饼”。据他们透露,那些能够验证情报局官员设想的证据并非完全不合理,但也远非确凿。他们还透露说,之前美国情报专家们也曾怀疑过那份报告的真实性。如果上述情况属实,那么我们到底该如何断定布什是否说谎了呢?这不是布什轻信英国情报是否明智的问题,也不是他是否依据不确定信息制定冒险计划的问题,这是一个关系到布什总统在选择如何向世界宣布入侵伊拉克的理由时,他的态度是否诚实的问题。看待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对上面那16个单词中的一个动词——learned(获悉)的语义理解上了。

“获悉”属于语言学家所说的叙实动词(factive verb):这类动词意味着说话者相信这种说法是真实的。从这一点上看,它与动词know(知道)类似,但却不同于动词think(认为)。举例来说,我的一个朋友米奇错误地认为,在1948年的总统选举中,托马斯·杜威击败了哈利·杜鲁门。针对他的错误,我可以如实地说“米奇‘认为’杜威击败了杜鲁门”,但我却不能说“米奇‘知道’杜威击败了杜鲁门”。因为,事实上,杜威并没有击败杜鲁门。米奇本人可能认为杜威获胜了,但你我都知道,事实上杜威并没有获胜。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也无法诚实地说,米奇已经“承认了”、“发现了”、“观察到了”、“记住了”、“展示了”或者“获悉了”(请注意这个最关键的词)杜威击败了杜鲁门。当然,learn还有其他的含义,例如,“学到”。“学到”就不属于叙实动词了。我可以说:“我上大学那会学到人有4种味蕾。”尽管现在我知道,最新科学发现表明人有5种味蕾。但是,“学到”的一般含义,特别是在有叙实动词have构成的完成时的结构中have learned(已经学到)中,表达“获得真实信息”的意思。

在哲学家眼里,人都是现实主义者。在日常语言中,人们总是默默地从事着对某些命题真假的判定,而完全不考虑当事人是否相信它们的真假。叙实动词的意思是指说话者相信他所叙述的事实是毋庸置疑的真理,而不仅仅是他对这个事实很有信心。我们可以说:“虽然我非常非常相信奥斯瓦尔德会枪击肯尼迪,但我却不知道是他干的。”不难看出,这句话并不矛盾。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叙实动词有时会产生些许的悖论。没有人能确定真理,而且多数人都清楚,我们永远也不可能做到完全确定,这就是为什么人们总是诚实地使用诸如“了解”“获悉”“记得”等叙实动词的原因。有时候,我们对“确实度”有一种直觉,而且这种直觉非常强烈,非常符合受众的标准和认可,以至于尽管我们已经意识到,我们所坚信的真理在一般情况下可能是错的,但在目前这个情况下,它却肯定是正确的。马克·吐温(Mark Twain)曾在作品中利用过叙实动词的这个语义特点,他这样写道:“这个世界的问题并不在于人们知道得太少,而在于他们了解了太多不是那么回事的事情。”他还写过:“在我年轻时,我什么都记得住,不管是发生的还是没发生的;而现在我的机能正在日益衰退,用不了多久……我就只能记住那些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了。”

可是,布什到底是不是撒谎了呢?有一个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他确实说谎了。当布什说,英国政府已“获悉”萨达姆求购了铀矿石时,他就等于阐述了这样一个命题:铀矿石的求购行为已经确实发生了,而不是英国政府“相信”它发生了。假如当时布什有理由对此提出质疑(况且美国情报界的质疑精神在业内是众所周知的),那么,这16个字中确实包含着一个心照不宣的谎言。国防部长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Donald Rumsfeld)在为布什辩护时说,该声明“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是准确的”。国家安全顾问康多莉扎·赖斯(Condoleezza Rice)也补充说“英国人就是这么‘说’的”。但注意这里动词的偷换:布什并没有说英国said(说)萨达姆求购“黄饼”,如果使用的是“说”这个词,那么无论萨达姆做什么,“萨达姆求购黄饼”这个句子都有可能是真的。布什当时实际使用的是动词“获悉”。而如果是动词“获悉”的话,那么只有萨达姆确实购买了“黄饼”,这句话才能是真的。叙实动词逻辑因此成了布什的批判者们指责他说谎的依据。

对一个总统来说,说谎是一个可能招致弹劾的罪证,特别是这个谎言最终还演变成了一场可怕战争的宣战借口。在政治历史上,语义学真的能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吗?一个动词的细节真的就能决定一位美国总统的命运吗?在第3章中,我们将回到这个问题的讨论,你将会看到,这个问题完全取决于is(是)这个动词的词义。

就像叙实动词那样,当词义取决于说话者对真理的承诺时,这些词语便与现实紧紧地绑在了一起。但有另一种方法能让词语与现实的捆绑比这更直接。词语不仅是存储在人类头脑中有关世界的事实,它们已经被编织进了这个世界本身的因果结构中。

词义显然取决于头脑内部的某些东西。前几天我遇到一个生词sidereal,于是我便请教身边一个识文断字的朋友。现在即使那个朋友不在身边,我也可以独立地理解和使用它了。它的意思是“根据星球运行测定的”,例如,短语a sidereal day(一个恒星日),指的是根据星球运行测定地球公转一圈所需要的时间。我猜想,从我学会了这个词的那一刻起,我的头脑中的某些东西一定发生了某些改变。而且,我相信,总有一天,认知神经科学家们能够告诉我们大脑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当然,多数时候我们是不会靠查字典或向他人询问的方法来学习生词的,实际上,我们通常是从具体的语境中习得单词的。不过,无论是怎样学到的,它必定会在大脑中留下一些痕迹。词义似乎都是由存储在人脑中的信息组成的,这些信息就是能够定义一个单词基本概念的信息。对于一个指称事物的具体词来说,这个信息就是它所指称的那个意象。

但正如我们将在第5章中看到的那样,一个单词必定会有不止一个共享的定义和意象。这一点很容易得到验证,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去考察一下人名的语义。人名到底意味着什么呢?以威廉·莎士比亚为例,当你翻开字典,你会发现这样一些注释。

威廉·莎士比亚(1564—1616),人名:英国诗人、戏剧作家。被誉为最伟大的英国作家。他的许多剧本都被搬上伦敦环球剧院的舞台,其中包括历史剧,例如,《查理二世》;喜剧,例如,《无事生非》《皆大欢喜》;悲剧,例如,《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此外,他还创作了154首十四行诗。(同义词:莎士比亚、莎翁、吟游诗人。)

通常定义的后面还会附上一幅著名的莎士比亚的画像:瞪着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秃头,留着一小撮胡子,还有那个大大的意大利花边衣领。估计这很接近你对这个名词的理解吧。

但这就是威廉·莎士比亚的真正含义吗?历史学家一致认为,16世纪末17世纪初,在英国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Stratford-on-Avon)和伦敦确实住着一个叫威廉·莎士比亚的人。但在之后的250年时间里,有人一直在怀疑那些作品到底是不是历史学家们所说的那个叫莎士比亚的人创作的。这听起来可能有点儿像是在推测美国中央情报局自己引爆了世贸中心,不过这种怀疑的确已经引起了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马克·吐温以及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等许多现代学者的重视,而且学者们的怀疑并不是没有根据的。首先,莎士比亚的戏剧并未在他有生之年发表过,而且在那个年代,作者的身份并不像现在记录得那么翔实。其次,那个叫莎士比亚的人本人并没有受过多少教育,他没有出过国,子女也不识字。他在老家是个商人。即使到他离世也不曾受到过人们的颂扬,而且他的遗嘱中也未提到过任何书籍和手稿。就连那个著名的肖像也不是在他生前画的,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他并不是肖像里面的那个样子。此外,在那个年代,由于剧本创作是个声名狼藉的职业,因此,就连那些通过各种理论验证出来的真实身份,例如,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爱德华·德维尔(Edward de Vere)、克里斯托弗·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甚至女王伊丽莎白当时都极有可能想掩藏自己的身份。

我并不是要说服你相信威廉·莎士比亚不是那个创作过《哈姆雷特》、《皆大欢喜》以及154首十四行诗的伟大的英国诗人和剧作家,主流学者仍然相信他是,并且我也相信他们的说法。我想要做的是启发你去思考他不是莎士比亚的可能性,并希望借此帮你了解我所主张的那个观点,即词义是存储在人的头脑中的真正含义。为了便于讨论,接下来让我们设想这样一种情况:法庭已经证据确凿地证实,莎士比亚的毕生之作都是他人所著。现在,如果“威廉·莎士比亚”的含义是像词典的词条定义那样存储在我们头脑中的,那么我们就只能得出两个结论了:不是“威廉·莎士比亚”这个术语的定义已经发生变化,就是《哈姆雷特》的真正作者死后被命名为“威廉·莎士比亚”,尽管生前没有人知道他叫那个名字。如果哪个倒霉学生考试时这么写“莎士比亚戏剧的作者是威廉·莎士比亚或另一个叫这个名字的人”,我们也不得不给他满分。实际上,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如果真的是这样,就连这样的问题我们都没办法问了——《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写的吗?因为按照定义,这根本不是个问题,毫无疑义,那就是他写的。这就好像在问:“那个单身汉是未婚吗?”“格兰特墓里埋葬的是谁?”“哪个乐队唱的‘嘿,嘿,我们是门基乐队’? ”简而言之,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个结论,即“威廉·莎士比亚实际上没写过《哈姆雷特》”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

上面这些假设的结果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因为实际上,当我们提问莎士比亚是否写了《哈姆雷特》时,我们的问题是有道理的。即使结论是他没有写过,我们也不会觉得这有什么自相矛盾的地方。我们仍会觉得威廉·莎士比亚就是威廉·莎士比亚——某个很久之前住在英格兰的人。退一步说,即使我们所了解的有关莎士比亚的传记事实全部都被推翻了——比如说,如果事实证明他出生于1565年,而不是1564年,或者他来自沃里克(Warwick)而不是斯特拉特福——我们还是会觉得那个名字指的就是那个人,那个我们自始至终所谈论的威廉·莎士比亚。

假如没有那些修饰语,例如伟大的作家、《哈姆雷特》的作者等等,那么“威廉·莎士比亚”究竟意味着什么呢?一个名字实际上并不是用其他的词语、概念、图片等手段所给出的定义。相反,它指向的是现实世界中的某个实体,因为这个实体在过去的某个瞬间被赋予了这个名字,并一直与这个名字绑在一起。按照这个观点,“威廉·莎士比亚”指的就是一个出生时被“莎士比亚”先生和太太取名为“威廉”的那个人。名字和它所指向的实体是直接相联的,它与这个人要做什么,以及我们对他有多少了解毫不相干。名字指向世上某个人的方式,就像我现在可以指向我面前的一块石头一样。名字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口头上的名字(或是书面的)起着一种链接(link)的作用,它链接了我们当下所使用的这个词与当初的命名行为。后面我们将会看到,不仅仅是名字,其他很多种类事物的名称也都是通过例如手势、配音、加标签等方法与现实世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联系并不是靠定义建立起来的。

词对世界的捆绑使我们不必过分担忧会陷入语言符号控制的网络陷阱。具体来说,这个担忧就是词义最终可能会陷入一种循环定义当中——用一个词义来定义另一个词义。就像一个语义学家所指出的那样,有一本标准字典就是采用这种循环定义法给下面几个单词定义的:“命令”的意思是“指挥”、“指导”和“指示”,没有“指挥”或“命令”的语气强。“指挥”意思是“有被遵守权的指导”; “指导”的意思是“命令”; “指示”的意思是“发出命令”。再如,“请求”的意思是“礼貌地要求”,而“要求”则意味着“似乎正当的索取”, “索取”的意思是“要求或需要”,而“要求”的意思是“提出请求”,等等。再请看下面这种极受解构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者推崇的、由计算机术语辞典编撰人士开发出来的翻绞绞式的定义,它们确实能让那些渴望了解确切词义的人们欲哭无泪。

无限循环,名词。参见环、无限。

环、无限,名词。参见无限循环。

值得庆幸的是,人名逻辑以及其他与命名事件绑定在一起的词语逻辑缓解了我们对上述情况的担忧。

关于利用词语与真人真事的连通性(connectedness)而不只是这些真人真事的信息资料进行犯罪的新闻报道随处可见。21世纪初,犯罪率增长最快的就是身份盗窃案。窃贼利用与你名字相关的信息,比如,你的社会保险号、信用卡号、银行账户等进行诈骗或者盗取你的财产。受害者很可能会因此失去工作、贷款、大学录取通知书等,或者在机场安检时遭到拒绝,他们甚至还可能成为窃贼的替罪羊。一旦身份被盗,受害者们往往要花上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才能重新找回自己的身份。

设想你丢了钱包,或者不小心泄露了电脑里的信息。假如你是默里·克莱普菲希(Murray Klepfish),现在有一个冒名顶替的家伙正以你的名义向人借钱或者购物。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你就得想办法说服户籍官你才是真正的默里·克莱普菲希,而不是那个冒名的骗子。你会怎么做呢?就像“威廉·莎士比亚”的名字问题那样 ,我们眼下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个名字的词义问题。你可能会说:“‘默里·克莱普菲希’是个折扣轮胎连锁商店的老板,出生于布鲁克林(Brooklyn),现居住在皮斯卡塔韦(Piscataway),在阿克米银行(Acme Bank)有活期存款,已婚,育有二子,目前正在泽西海岸(Jersey Shore)度假。”但他们会这样回答你:“就我们所知,‘默里·克莱普菲希’是个私人教练,他出生于德尔雷海滩(Delray Beach),通常在阿尔伯克基(Albuquerque)邮局取邮件,最近因与里诺(Reno)的一家网上连锁店脱离关系,他正在被对方索费,克莱普菲希目前正在毛伊岛(Maui)度假。不过,您的银行账户属实,但顺便提醒一下,目前该账户已严重透支。”

那么你到底该如何证明你是默里·克莱普菲希这个名字的真正所指呢?虽然你可以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任何信息,社会保险号、车牌号、母亲的姓氏等,但问题是,对于这些信息,盗取身份的窃贼要么可以复制一份(假如他也窃取了这些信息),要么可以对它们进行篡改(假如他在偷来的信息中添加了自己的资料,包括他的照片)。正如当莎士比亚的传记遭到怀疑时,我们必须找出那个真正的莎士比亚,以此来验证他的身份一样,为了确定一个人的真正身份,我们最终需要追溯到那个链接着你现在所使用的名字和你父母欢呼你降生的那个时刻的因果链(causal chain)。有银行账户才能获得信用卡,出示驾照才可以在银行开户,提供出生证明才可以申请驾照,有医院负责人担保才可以办理出生证明,而那个院方负责人就是那个在你呱呱落地时便与你父母有联系的人,他曾亲耳听到你父母说,你是“克莱普菲希”家的一员,他们给你取名“默里”。至于那个骗子,越往前追溯这个因果链,他的证据就越少,更不要说降生命名的那一时刻了。身份盗窃案的侦破依靠的主要是人名逻辑以及词与现实的联系:它们其实就是一些因果链的甄别方法,不同的是,这个因果链必须始于你出生时的那个命名事件,并环环紧扣、口口相传地一直延续到现在,中间从未间断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