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黄土高原的村庄与社会变迁:1368-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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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陕北黄土高原的自然环境和开发历史

一 陕北黄土高原的自然环境及其特征

黄土高原是我国四大高原(其他是青藏高原、内蒙古高原、云贵高原)之一,东起太行山西麓,西至乌鞘岭和日月山东坡,南抵秦岭北坡,北到长城一线。包括陕、甘、宁、晋四省大部和青、内蒙古、豫三省的一部。陕北位于黄土高原的中部,是黄土高原的主体部分,包括今陕西省铜川以北至毛乌素沙漠南缘的地区。其具体地域范围大致以清代的榆林、延安两府与绥德、鄜州为限,即今天的延安、榆林两个地区。

从地质构造上来看,陕北属于华北陆台鄂尔多斯地台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鄂尔多斯地台其东界是吕梁山脉,南界是渭北的黄龙山脉,西界是贺兰山脉,北界是阴山山脉。鄂尔多斯地台在距今5亿年前的古生代奥陶纪以前是海洋,距今2亿年的古生代二叠纪后期的海西运动造成了鄂尔多斯地台周围山西地台、六盘山地区、秦岭三个脊梁的隆起,从而使鄂尔多斯地台变成了内陆盆地。随着地壳的震荡运动,在中生代三叠纪时期陕北成为一个内陆湖盆地区,上新世末期发生了喜马拉雅山运动造成鄂尔多斯地台升起形成高原,在高原的四周也相继发生了断陷或隆起,基本奠定了鄂尔多斯地台的现代地貌大势。到了二三百万年以前的更新世时期,在鄂尔多斯地台上相继堆集了午城黄土、离石黄土,陕北黄土高原基本形成。《陕西省志·黄土高原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黄土高原地表有丰厚的黄土堆积,除一部分石质山地黄土覆盖较薄外,其余部分黄土堆积普遍厚达50米以上,其中陕北白于山以南子午岭至吕梁山西侧,厚度在100—200米,远超过世界其他地区黄土层的厚度。史念海、曹尔琴、朱士光:《黄土高原森林与草原的变迁》,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页。黄土的特征是呈灰黄—红黄色,质地疏松,多孔隙,透水性及陷湿性强,抵抗水蚀及风蚀能力均差。其组成物质以细粉沙为主。因此根据粉沙与黏土的含量,可以区分为砂黄土、黄土和黏黄土。黄土高原总的地势是西北高、东南低,陕北大部分的地貌类型主要有土石山地和黄土丘陵,只有南部的洛川有小块的原地(见表1-1)。

表1-1 陕西黄土高原黄土地貌分类《陕西省志·黄土高原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页。

根据历史地理学者的研究,黄土高原在历史时期的早期有着茂密的森林和草原,气候比较湿润。陕北地区的植被在数千年以前以喜温润的阔叶林为主,其分布一直延展到黄土高原的最北部。还有学者根据在古代黄土高原的自然生态系统保存较好的情况下,塬面上有面积广大的草地,有成片分布的灌木林以及乔木和灌木混杂生长的事实,将古代黄土高原的天然植被概括为“疏林灌丛草原”。叶青超等:《黄河流域环境演变与水沙运行规律研究》,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版,第42页。可见,古代陕北高原区的生态环境还是比较好的。但是,自西周以来近3000年,喜马拉雅山抬升阻挡了来自印度洋之西南暖湿气流的浸润,西北地区趋于干旱化。由于气候因素变迁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人为活动的影响,农耕地区不断扩大,森林面积逐渐缩小,更加剧了黄土高原自然环境的恶化。朱士光:《西北地区历史时期生态环境变迁及其基本特征》,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3期。

中国北方农业的起源中心发生于黄土高原并不是偶然的。适宜的自然生态条件促成了农业的发生。一万多年以前,随着全新世纪的到来,黄土高原地区气温上升,雨量增多,植被类型甚至出现常绿落叶阔叶林类型。在这种温度和植被条件下,原始的刀耕火种很容易实施,人们伐倒树木后烧荒,然后在烧荒后的地面上种植农作物。黄土的易耕性也是原始农业产生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只要使用非常简陋的农具,甚至可以不用铁犁,人们就能够挖土下种,并有所收获。陕北黄土高原地区从唐宋至明清持续进行的大规模的农业开发,正是建立在这种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并且在此过程中形成了以过度垦荒作为增加粮食来源的农业开发模式。所谓“官向民要,民向地要”,“不种百垧地,难打百石粮”《靖边县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09页。,“掏个坡坡,吃个窝窝;垦个圪崂,能吃软糕;开个圪梁,喝碗稀汤;刨个草沟,收碗豆豆”横山县《屈氏族谱》,2003年铅印本,第27页。。当地流传的民谣揭示了粗放式农耕产生的生态基础和心理基础。由于长期地广人稀,在荒地较多的地方,人们更是实行“籍荒做粪,易塍而耕”,俗称“倒山种地”。即荒地开垦种植三五年后,弃耕还草,另开新荒地。这种耕作方式对自然植被破坏极大。滥垦滥伐,广种薄收,促使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经过了历史上人们的长期开发尤其是明清两代大规模的农业开发,破坏了陕北黄土高原的生态环境,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在土地被大量开垦出来的同时,大片森林、草原随之消失,以往那种良好的疏林灌丛草原植被几乎消失殆尽。特别是对草滩地区的屯垦破坏草丛,耕种使表土疏松,导致流沙随风而起,淹没农田,造成沙漠扩大。明代中期,榆林城外已是“积沙及城,四望黄沙,弥漫无际,百里之内,皆一片沙漠,寸草不生”。到了道光年间,陕北沿边的榆林、神木、府谷、怀远、葭州等地“地多沙碛”“土瘠沙深”,而且怀远县等地,虽四面重山,已全无树木。卢坤:《秦疆治略》,载《中国地方志丛书》,台湾成文出版社1970年影印本。长城沿边土地不断沙化,毛乌素沙漠向南推移,其南缘在许多地方已越过长城,毁坏了大量农田,掩埋了不少村镇。光绪时,靖边县也已是“明沙、扒拉碱滩、柳勃居十之七八,有草之地仅十之二……民并无深林茂树软草肥美之地,惟硬沙梁、草地滩”(光绪)《靖边县志》卷四《田赋志》。。可见,至清末,陕北沿边一带沙漠化的情况已相当严重。

植被破坏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陕北黄土高原地区沟壑纵横,而塬的切割、沟壑的发育就是水土流失的直接后果。大雨造成山洪暴发时,地面径流骤增,加大了沟壑的深度、宽度和密度,形成黄土高原上的切割地貌,沟壑面积在一些地方占到土地总面积的35%—50%,有的甚至超过60%。有的沟头每年都在前进。如神木县东北的杨家城,本是唐宋时期麟州故址,明代在这里修长城时,利用了该城的西城墙,作为长城的一段,因此,麟州旧城就留在长城以内,成为该边防线上的一个城堡。唐宋时选择这里建城,地面必然是平整完好的,但明以后三百年间已有六条沟道穿破城墙进入城内,其侵蚀速度,每百年1公里,每年达到10米。陕西省农牧厅编:《陕西农业自然环境变迁史》,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年版,第429页。

明清时期,陕北黄土高原已经形成千沟万壑的独特地貌。

陕北黄土高原地处中纬度内陆,具有明显的大陆季风气候特点,北部和西北部的榆林地区属于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类型,中南部的延安地区属于温暖带半干旱季风气候类型。降水较少。降水年内分配又很不均匀,春冬降水很少,多集中在夏季,6—9月为多雨期,往往形成暴雨,容易造成洪涝灾害。清代陕北地方志对当地气候恶劣、农业耕作条件极差已屡有描述。例如:安定县“边地旱早暑迟,苗生初夏犹冻损,入中秋午后遇西风即警慎终夜,清晨视窝风处必陨霜,夏田既以非土所宜播种,麦豆本无多,而秋禾垂成又恐严霜肃杀,以致终岁无资”(道光)《安定县志》卷八《艺文志》。。神木县“其气少热而多寒,谷雨后土脉始融,白露前早霜已陨,且一当炎夏雨泽恒稀,每获甘霖,雹电交作,故农事在在堪虞”(道光)《神木县志》卷二《舆地志下》。。甘泉县“境内皆群山环叠,可耕地百无一二,居民零落,气候寒多暖少,最可虑者,黑霜夏秋为害,四月霜侵嫩苗皆萎,八月霜霏,收皆秕粟,即半年也不过腹地之半稔,一遇歉收,即成饥馑”(光绪)《甘泉县乡土志》。(见表1-2)。

表1-2 陕北黄土高原地貌类型统计资料来源:(道光)《安定县志》卷一《舆地志》;(民国)《续修安塞县志》卷二《风俗志》;(光绪)《米脂县志》卷六《风俗志》;(民国)《宜川县志》卷一《疆域建置志》。参见王晗《人口变动、土地利用和环境变化关系研究——以清至民国陕北黄土高原为例》,陕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27页。本书引用时略有修改。

旱灾是陕北最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据统计,在明代276年间,陕北地区共发生旱灾51次,平均5.41年一次,从总体上来看,呈不断增长的趋势。明前期(1368—1505年)共发生旱灾19次,平均7.21年一次;明后期1506—1644年共计32次,平均4.31年一次。中间发生频率较高的时期主要有1461—1480年,共发生7次,平均2.86年一次;1497—1501年4次,平均每年1次;1553—1565年共5次,平均2.4年1次;1527—1584年4次,平均1.75年一次;1626—1629年4次,每年一次。崇祯在位16年间共发生旱灾9次,平均1.77年一次。孙百亮:《明代陕北地区的自然灾害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载《雁北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从旱灾发生季节来看,明代陕北地区的旱灾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春旱、夏旱、秋旱、冬旱。但危害最为严重的是连季旱,甚至连年旱。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黄陵、永寿“秋八月不雨至次年夏四月”(民国)《黄陵县志》卷十七《灾异》。

旱灾也是陕北最严重的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的破坏异常惨重。往往是“曝枯未稼,赤地千里”,如崇祯元年(1628年)“肤施自春徂夏及秋具无雨,禾尽枯,岁大饥”。(嘉庆)《延安府志》卷十九《灾异》。不但无收成,有时甚至连播种也发生困难,如崇祯二年(1629年)“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西安、汉中饥荒稍次,为明代陕西最重之荒”(雍正)《陕西通志》卷八二《荒政》。。旱灾不仅破坏性最大,而且旱灾的发生常常伴有蝗灾,如弘治二年(1489年),“五月戊午朔,定边等四卫军连岁旱蝗”(光绪)《绥德州》卷二十一《灾异》。。旱蝗并发,为害甚烈。光绪三年(1877年)陕北大旱,各县人民死者无数。洛川“大饥,草木俱尽,人相食。”(民国)《洛川县志》卷十三《社会志》。民国十八年(1929年)陕北又逢大旱,“旱饥馑益厉,草根树皮剥食殆尽,贩人成市,斗米易银伍圆,村庄成墟,户绝烟火,诚百年来罕有之巨灾。”(民国)《横山县志》卷二《建置志》。

由于陕北地区降水年内分配很不均匀,降水多集中在夏季,容易形成暴雨,造成水灾。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府谷县大雨不止,“二十九日申时,河水泛溢,高涌数十丈,近岸民庐田地飘荡无存”。(乾隆)《府谷县志》卷一三《灾异》。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洛川“六月丁卵,雨雹如斗,坏庐舍,伤人畜”。《明史》志第四,五行一。清代中期以后陕北地区已成为灾荒的高发区,旱、雨、雹灾为最常见的灾害。横山县“道光五年(1825年)雨雹,被灾19村”,“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雨雹,被灾24村”。(民国)《横山县志》卷二《建置志》。榆林县:道光五年(1825年)雹灾,25个村庄受灾较重;十八年(1838年)雨雹灾,受灾75个村庄,二十年(1840年)雨雹灾,受灾达175个村庄。(民国)《榆林县志》卷十一《德音》。府谷县:道光五年(1825年)雨雹灾,受灾103个村庄,光绪十九年(1893年)水灾,孤山川河猛涨,两岸村庄房屋荡然无存。(民国)《府谷县志》卷八《大事记》。冻灾对农业生产的破坏也比较严重,会造成大面积灾害,明代陕北最为严重的冻灾要数崇祯四年(1631年)的冻灾,是年陕北“冬大雪色黑,深丈余,人畜死者过半,安定(子长)大雪十四昼夜,延长连雪两月,村尽枯”(嘉庆)《重修延安府志》卷十九《灾异》。

自然灾害造成饥民遍野,死者枕藉。崇祯二年(1629年)四月,马懋才记:“臣奉差事竣,道经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米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草尽矣,则剥树皮而食,亦可稍缓其死。殆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山中石块而食,其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之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矣,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灾荒最终造成社会的动荡和农民起义。“民有不甘于食石以死者,始相聚为盗。”《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四、卷五,转引自孙百亮《明代陕北地区的自然灾害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载《雁北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揭开了明末陕北农民起义的序幕(见表1-3)。

明清时期,陕北黄土高原由于农业的盲目开发和土地的过度垦殖而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已是一个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