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序治理:国家与农村社会的分层互动:以后税费时期的花镇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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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这是一本与时代同行的学术著作。

世纪之交,中国农村几乎同时发生了三个层面的巨变:一是2006年国家取消了延续千年的农业税,这是国家与农民关系的巨变;二是在革命运动和市场经济的双重冲击下,构成农村内生秩序基础的农村社会基础结构(比如宗族和农民家庭)快速解体,这是农村基础结构之变;三是构成农民的意义世界和价值基础的传宗接代观念开始丧失,这是农民价值之变。这三个层面的巨变造成了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的巨变。海波的这部著作就是讨论正在发生的中国农村的基层治理之变。

基层治理的巨变与农民理性化和农民分化高度相关。为了争取或维护利益,农民常常采取策略行动,这种策略行动内在于农民的阶层分化。本书将镇域内的农民分为精英群体、普通群体与边缘群体,这些群体与国家(基层政府)的互动,常常超越了村庄的边界,扩展到乡镇场域。乡镇在输入资源的分配中占据着主导权,自上而下的很多资源都在乡镇集结与整合,然后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及制度的规定,通过乡镇的变通分配到不同的农民群体手中。各个群体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及资源,在与乡镇政府的互动中采取了不同的行为策略,展现了不同的行动能力,获得了不同的利益份额。

基层治理的巨变还与乡村体制内部变化相关。取消农业税后,作为改革配套措施的乡村体制改革也在同时进行,具体措施包括撤乡并镇、合村并组、精简机构、减少乡村干部、取消村民小组长、将乡镇事业单位推向市场等。乡村体制改革的动力是“养不活”的压力。乡村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将国家行政性力量撤出农村基层。其中,取消村民小组长是重要的标志,因为村民小组是熟人社会,取消村民小组长意味着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次将行政性力量从熟人社会撤出。

但是取消村民小组长后,熟人社会内部并未建立起可以化解利益矛盾的社会性自治组织,大量的矛盾上移到行政村一级干部手中。村庄缺乏治理能力,难以有效解决农民的利益矛盾,大量矛盾出村到了乡镇。当这些利益矛盾与农民群体关联起来就具有了类型化的特点。

本书意在分析基层治理发生巨变后镇域治理的结构性特点,作者将这种分析建立在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本书从国家政权建设的视角分析国家(基层政府)与农村精英群体的互动关系,从分配正义的视角分析基层政府与一般农民群体的互动规则,从国家自主性的视角分析基层政府与农村边缘群体的互动特点,最后从社会分层的视角综合考察了基层政府与农村精英群体、普通群体和边缘群体的互动关系,在分析基层政府与农村社会的分层互动中,尝试提出了“差序治理”的概念。应该说,“差序治理”的概念是建立在扎实的经验调查之上的,是从中国经验出发建构中国社会科学主体性的成功尝试。

海波是我老家的兄弟,他当过10多年中学教师。2005年冬天,他到武汉找我咨询报考研究生的事情,海波有一股年轻人的冲劲,我很是高兴,说了一些鼓励的话语。没想到他后来同妻子一起离职,专心考研,并在2007年同时考上华中师范大学和武汉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后来又都读了博士研究生。海波的执着与勤奋令人动容。读研读博期间,海波经常参加我主持的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学术活动,现在又在中心做博士后研究。看到海波不断进步,十分欣慰。

本书是海波博士论文改写的,相信各位读者可以从阅读中获得启发。

是为序。

贺雪峰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