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乡村振兴发展指数蓝皮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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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证分析

一、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的整体比较分析

按照各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排名(见表4-2,图4-1~图4-4),2015年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排名前10位的依次是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江苏、天津、福建、新疆、广东和海南,除新疆外,其他9个省份全是东部地区省份。排名11~20位的10个省份中,有1个东部地区省份(河北)、4个中部地区省份(江西、湖北、河南、湖南)、3个西部地区省份(四川、重庆、陕西)和2个东北地区省份(黑龙江、辽宁)。排名在后10位的省份中,除安徽、吉林和山西外,其余都是西部地区省份。总体而言,东部地区、中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对于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划分依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和山东;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河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405/t20140527_558611. html)。的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均值呈依次递减态势,分别为0.399、0.253、0.251和0.237。这说明我国的乡村振兴发展,仍然呈现出较大的地域差异。

表4-2 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表4-2(续)

图4-1 东部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2 中部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3 西部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4 东北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存在区域性差异,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梯度差异一致。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较好的经济强省得分往往较高,如北京、上海和浙江等,而传统农业大省的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均值不高,并且多数处于中等发展水平。通过分别绘制2015年30个省份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农林牧渔产值的散点图可以发现(见图4-5和图4-6),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间的趋势线向右上方倾斜,呈现出明显的正向相关关系,说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越高的省份,在乡村振兴发展指数上的得分越高。然而,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与人均农林牧渔产值间并未呈现出显著的相关关系。这表明,乡村振兴发展较好的省份不一定是农业大省,但经济强省往往在乡村振兴发展方面能够取得较好的成绩。城市作为区域发展极核,对乡村振兴发挥着重要的带动效应,从而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也需将其纳入施策范围。

图4-5 2015年30个省份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间的关系

为进一步观察我国乡村振兴发展的区域分布特征,本书采用多元统计聚类方法,对30个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进行聚类分析,聚类结果如表4-3所示。30个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大致可以分为4个梯队。其中,第一梯队包括北京、上海;第二梯队包括浙江、山东、江苏、天津;第三梯队包括福建、新疆、广东、海南、四川、江西、河北、黑龙江、湖北、河南、辽宁、重庆、陕西、湖南、内蒙古、安徽、宁夏,较为均衡地分布在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第四梯队包括广西、吉林、山西、青海、云南、甘肃、贵州,大多位于我国西部地区。可以看出,第三梯队内部在指数得分差距上并不显著,并且所占省份数量较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表我国乡村振兴的整体发展情况。

图4-6 2015年30个省份人均农林牧渔业产值与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间的关系

表4-3 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聚类结果

就理论而言,若我国各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较为均衡,30个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应呈现出平缓的变化趋势。但是,结合发展梯队划分和各省份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情况(见图4-7),我国并未呈现出平缓的变化趋势,而是在第一梯队向第二梯队、第二梯队向第三梯队进行过渡时,出现了“断崖式”过渡现象。第一梯队的末位得分省份(0.536)高于第二梯队的首位得分省份(0.462)的分值达0.074,第二梯队的末位得分省份(0.408)高于第三梯队的首位得分省份(0.320)的分值达0.088。这表明,我国乡村振兴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以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为主的乡村振兴发展水平较好的6个省份,其发展优势不仅在相对水平上,并且在绝对水平上远远领先于其他24个省份。

进一步地,30个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的平均值为0.296,仅8个省份的得分超过平均值,并且得分排名第7位、第8位的福建和新疆,在得分上远落后于前6个省份。这说明,30个省份乡村振兴指数得分均值的提升主要是依靠得分排名前6个省份,即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的省份,而其他24个省份不论排名先后均处于发展相对滞后的阶段。其中,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最高的北京市,是得分相对最低省份的3.4倍。这表明,我国乡村振兴存在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就整体水平而言并不理想。

图4-7 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

二、乡村振兴发展分项指数的整体比较分析

下面将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五个方面,分别测算30个省份乡村振兴发展分项指标的得分及排名,评价各省份在乡村振兴发展中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1.分项发展指数的整体评价

就整体而言,东部地区各分项发展水平均高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从图4-8可以看出,30个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不论是总体水平,还是各分项发展水平,都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一定的正向相关关系,进一步突显了城市经济对乡村振兴发挥的重要带动效应。需指出的是,由于部分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可能存在城市带动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同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仅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根据自身发展条件制订合理的实施方案,还需要各类优惠政策和财政资金持续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进行倾斜。

图4-8 乡村振兴分项发展指数得分均值的区域比较

根据前面对30个省份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的聚类结果,将四大梯队的各分项发展指数得分均值用雷达图形式表示出来。如图4-9所示,除第二梯队的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分项得分均值大于第一梯队之外,其余分项得分均值均表现出第一梯队到第四梯队依次递减的发展特征。这表明,实现振兴的乡村即使不是“全优生”,也不能是“偏科生”,在产业发展、收入水平、生态环境、乡村治理和乡风民风等方面都需满足一定的基础条件。特别地,对发展相对滞后的省份而言,要从整体层面提高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实现发展梯队的向上跃升,仍需在各个方面下“硬功夫”。

图4-9 不同梯队省份乡村振兴的分项发展差异

从各分项发展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看(见表4-4),各分项发展指数之间相关程度较高,并且均表现为正向相关关系,进一步为“‘二十字’方针是一个有机而不可拆分的整体”的论述提供了实证支撑。在分项发展指数中,生态宜居指数、生活富裕指数与其他分项发展指数均具有显著的关联程度。其中,生态宜居指数与产业兴旺指数、生活富裕指数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577、0.603,而与乡风文明指数、治理有效间指数的相关程度较高,分别高达0.776、0.739。生活富裕指数与产业兴旺指数、治理有效指数间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502、0.356,而与生态宜居指数、乡风文明指数间的相关程度较高,分别高达0.603和0.641。

表4-4 30个省份分项发展指数之间的相关系数

注:***, **, *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

2.产业兴旺指数

产业兴旺指数由农业效率化、农产品品质化、农业机械化、农民组织化、农业科技化和农业融合化6个分项指数组成。按照各省份的产业兴旺发展水平排名(见表4-5和图4-10~图4-13),2015年产业兴旺指数得分排名前10位的省份依次是山东、江苏、北京、浙江、福建、河南、新疆、河北、天津和安徽,除河南、新疆和安徽外,其他7个省份全是东部地区省份。排名11~20位的10个省份中,有2个东部地区省份(上海、广东)、3个中部地区省份(江西、湖南、湖北)、3个西部地区省份(四川、陕西、内蒙古)和2个东北地区省份(辽宁、黑龙江)。排名在后面10位的省份中,除海南、吉林和山西外,都是西部地区省份。同时,该指数表现出显著的区域性差异,东部地区的得分均值为0.367,远远领先于其他地区,而中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得分均值呈依次递减趋势,分别为0.264、0.241和0.203。

表4-5 30个省份乡村产业兴旺指数得分

图4-10 东部地区产业兴旺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11 中部地区产业兴旺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12 西部地区产业兴旺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13 东北地区产业兴旺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3.生态宜居指数

生态宜居指数由乡村规划率、道路通达率、生活宜居率和医疗配套率4个分项指数组成。按照各省份的生态宜居发展水平排名,2015年生态宜居指数得分排名前10位的省份依次是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天津、福建、新疆、海南和广东,除新疆外,其他9个省份全是东部地区省份。排名11~20位的省份中,有3个中部地区省份(江西、湖北、安徽)、4个西部地区省份(四川、宁夏、广西、内蒙古)和3个东北地区省份(黑龙江、辽宁、吉林)。排名在后面10位的省份中,有1个东部地区省份(河北)、3个中部地区省份(湖南、河南、山西)、6个西部地区省份(重庆、青海、甘肃、陕西、云南、贵州)。同时,该指数也表现出显著的区域性差异,东部地区的得分均值为0.444,远远领先于其他地区,而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得分均值呈依次递减趋势,分别为0.265、0.251和0.230。

表4-6 30个省份乡村生态宜居指数得分

表4-6(续)

图4-14 东部地区生态宜居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15 中部地区生态宜居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16 西部地区生态宜居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17 东北地区生态宜居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4.乡风文明指数

乡风文明指数由家庭之风、民俗之风和社会之风3个分项指数组成。按照各省份的乡风文明发展水平排名(见表4-7和图4-18~图4-21),2015年乡风文明指数得分排名前10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上海、浙江、天津、江苏、陕西、山西、重庆、湖南和海南,除陕西、山西、重庆和湖南外,其他6个省份全是东部地区省份。排名11~20位的10个省份中,有4个东部地区省份(福建、河北、山东和广东)、1个中部地区省份(湖北)、3个西部地区省份(云南、宁夏和内蒙古)和2个东北地区省份(辽宁、吉林)。排名在后面10位的省份中,有3个中部地区省份(河南、江西、安徽)、6个西部地区省份(四川、贵州、新疆、广西、青海、甘肃)和1个东北地区省份(黑龙江)。同时,该指数表现出显著的区域性差异,东部地区的得分均值为0.352,远远领先于其他地区,而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得分均值呈依次递减趋势,分别为0.185、0.180和0.171。

表4-7 30个省份乡村乡风文明指数得分

图4-18 东部地区乡风文明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19 中部地区乡风文明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20 西部地区乡风文明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21 东北地区乡风文明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5.治理有效指数

治理有效指数由民主自治、基层法治、社会德治3个分项指数组成。按照各省份的治理有效发展水平排名(见表4-8和图4-22~图4-25),2015年治理有效指数得分排名前10位的省份依次是上海、北京、宁夏、天津、海南、新疆、江苏、黑龙江、重庆和青海,其中5个东部地区省份、4个西部地区省份和1个东北地区省份。排名11~20位的10个省份中,有2个东部地区省份(浙江、福建)、3个中部地区省份(河南、江西、安徽)、4个西部地区省份(云南、陕西、广西和内蒙古)和1个东北地区省份(辽宁)。排名在后面10位的省份中,有3个东部地区省份(河北、山东、广东)、3个中部地区省份(湖北、山西、湖南)、3个西部地区省份(甘肃、四川、贵州)和1个东北地区省份(吉林)。较之其他分项而言,治理有效指数呈现出的区域性差异并不显著。东部地区的得分均值为0.358,远远领先于其他地区。东北地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得分均值仍呈依次递减趋势,分别为0.280、0.273和0.232,但得分均值差距并不大。

表4-8 30省乡村治理有效指数得分

表4-8(续)

图4-22 东部地区治理有效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23 中部地区治理有效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24 西部地区治理有效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25 东北地区治理有效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6.生活富裕指数

生活富裕指数由农民收入、收入差距、生活品质3个分项指数组成。按照各省份的生活富裕发展水平排名(见表4-9和图4-26~图4-29),2015年生活富裕指数得分排名前10位的省份依次是天津、浙江、北京、上海、江苏、内蒙古、山东、河北、福建和广东,除内蒙古外,其他9个省份全是东部地区省份。排名11~20位的10个省份中,有4个中部地区省份(湖南、安徽、湖北、江西)、5个西部地区省份(重庆、四川、青海、新疆、宁夏)和1个东北地区省份(吉林)。排名在后面10位的省份中,有1个东部地区省份(海南)、2个中部地区省份(河南、山西)、5个西部地区省份(广西、云南、陕西、贵州、甘肃)和2个东北地区省份(辽宁、黑龙江)。特别地,东部地区省份凭借整体较好的社会经济发展基础,在生活富裕指数上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优势,得分均值为0.479,若仅以收入水平作为衡量标准,东部地区省份更是遥遥领先。此外,东北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得分均值则未表现出显著差异,分别为0.317、0.314和0.326。这表明,乡村振兴各分项发展指数中,生活富裕指数的发展更为平衡。

表4-9 30省乡村生活富裕指数得分

图4-26 东部地区生活富裕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27 中部地区生活富裕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28 西部地区生活富裕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图4-29 东北地区生活富裕发展指数得分排名

三、乡村振兴发展指数的区域比较分析

下面按照区域划分,分别比较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省份的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为更加直观地展示区域内部的发展差异,本书以地区划分为基础,对各省的发展指数得分进行标准化处理。例如,北京的乡村振兴发展指数得分为0.571,而其所在东部地区的得分均值为0.399,取离均差0.172对其进行赋值;北京的产业兴旺指数得分为0.440,而其所在东部地区的得分均值为0.367,取离均差0.073对其进行赋值。

1.东部地区

就乡村振兴发展指数而言,东部地区的得分均值为0.399,位列四大地区之首。在东部地区10个省份中,有6个省份的指数得分超过了均值,分别为北京、山东、浙江、山东、江苏和天津。其他东部地区的省份均处于相对落后,其中河北的落后程度相对较大。就产业兴旺发展指数而言,即使在发展领先的东部地区,山东表现出的绝对优势仍然非常明显,浙江、北京、江苏3个省份略高于地区平均水平,而其他省份的发展相对滞后。就生态宜居发展指数而言,北京和上海作为两个发展标杆,在东部地区甚至是全国,都远远领先于其他省份,除浙江和江苏能够达到或接近地区平均值外,其他省份均处于发展相对落后状态。就乡风文明发展指数而言,北京、浙江、天津和上海的得分超过了地区平均得分,江苏基本与地区平均得分持平,而山东、河北、海南、广东和福建的得分均低于地区平均得分。就治理有效发展指数而言,上海呈一家独大的发展态势,极大地提高了地区平均得分,以至于仅天津、北京的得分略高于地区平均得分,其他省份的离差均为负。就生活富裕发展指数而言,北京、浙江、天津和上海的得分超过了地区平均得分,而其他省份的得分均低于地区平均得分(见图4-30~图4-35)。

图4-30 东部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31 东部地区产业兴旺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32 东部地区生态宜居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33 东部地区乡风文明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34 东部地区治理有效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35 东部地区生活富裕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2.中部地区

就乡村振兴发展指数而言,中部地区的得分均值为0.253,位列四大地区次席。在中部地区6个省份中,湖北、河南和江西的得分超过了地区平均得分,湖南和安徽基本与地区平均得分持平,而山西的得分远低于地区平均得分。就产业兴旺发展指数而言,山西在一定程度上较大地拉低了中部地区的产业兴旺发展指数得分平均值,除湖北略低于地区平均得分外,其他省份均高于地区平均得分。就生态宜居发展指数而言,江西、湖北的得分超过了地区平均得分,而河南、山西、湖南和安徽的得分均低于地区平均得分。就乡风文明发展指数而言,山西和湖南共同拉高了中部地区的乡风文明指数得分,而其他省份均在一定程度上低于地区平均得分。就治理有效发展指数而言,江西、河南和安徽的得分超过了地区平均得分,湖北基本与地区平均得分持平,而山西和湖南的得分均低于地区平均得分,其中湖南较大地拉低了中部地区的治理有效发展指数得分平均值。就生活富裕发展指数而言,江西、湖南、湖北和安徽的得分超过了地区平均得分,而其他省份的得分均低于地区平均得分(见图4-36~图4-41)。

图4-36 中部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37 中部地区产业兴旺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38 中部地区生态宜居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39 中部地区乡风文明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40 中部地区治理有效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41 中部地区生活富裕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3.西部地区

就乡村振兴发展指数而言,西部地区的得分均值为0.237。在西部地区11个省份中,有6个省份的指数得分超过了均值,分别为新疆、四川、内蒙古、重庆、陕西和宁夏,其他西部地区的省份均处于相对落后的境地。就产业兴旺发展指数而言,新疆、甘肃、陕西、四川和内蒙古的得分超过了地区平均得分,其中新疆、四川的得分领先较多,而宁夏、青海、云南、贵州、重庆、广西的得分均低于地区平均得分。就生态宜居发展指数而言,新疆在西部地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宁夏、四川和广西的得分高于地区平均得分,而其他省份低于地区平均得分。就乡风文明发展指数而言,陕西、重庆、云南、宁夏和内蒙古的得分超过了地区平均得分,而新疆、四川、青海、贵州、广西和甘肃的得分均低于地区平均得分。就治理有效发展指数而言,宁夏在西部地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重庆、新疆和青海的得分高于地区平均得分,而其他省份低于地区平均得分。就生活富裕发展指数而言,重庆、新疆、四川、青海、宁夏和内蒙古的得分超过了地区平均得分,而其他省份的得分均低于地区平均得分(见图4-42~图4-47)。

图4-42 西部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43 西部地区产业兴旺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44 西部地区生态宜居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45 西部地区乡风文明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46 西部地区治理有效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47 西部地区生活富裕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4.东北地区

就乡村振兴发展指数而言,东北地区的得分均值为0.251。在东北地区3个省份中,黑龙江和辽宁2个省份的指数得分超过了得分均值,而处于第四梯队的吉林落后于得分均值。就产业兴旺发展指数而言,仅吉林处于相对滞后状态,降低了东北地区的指数得分均值。就生态宜居发展指数而言,黑龙江在东北地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其他2个省份均落后于地区平均水平。就乡风文明发展指数而言,辽宁的得分超过了地区平均得分,吉林与地区平均得分基本持平,而黑龙江低于地区平均得分。就治理有效发展指数而言,仅吉林处于相对滞后状态,降低了东北地区的指数得分均值。就生活富裕发展指数而言,吉林在东北地区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其他2个省份均落后于地区平均水平(见图4-48~图4-53)。

图4-48 东北地区乡村振兴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49 东北地区产业兴旺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50 东北地区生态宜居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51 东北地区乡风文明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52 东北地区治理有效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图4-53 东北地区生活富裕发展指数的得分离差

四、乡村振兴发展指数的实例应用——以四川为例

为了详细说明各省份乡村振兴发展进展情况,我们以四川为例,并选择与四川发展水平相近的江苏、浙江和河南作为对标省份,详细列出4个省份在乡村振兴发展各方面的指数及排序,并在图表中将4个省份的细化指标进行比较。为便于读者进行比较,我们采用标准化处理注1后的细化指标进行比较,取值均介于0~1之间。

注1本书采用极差变换法对选取的原始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即通过公式(其中i=1, …,30)将指标xi转换为指标zi。同时,本书选取四川、江苏、浙江和河南4个省份各细化指标中的最大值为标准,将其处理为1,并将其他指标进行等比例放大,以保证所有细化指标取值均介于0~1之间。

我们将4个省份的各分项发展指数得分用雷达图形式表示出来。如图4-54所示,四川的各分项发展指数得分均低于江苏、浙江,而较之河南的优势也并不明显。其中,江苏的表现更加全面,在每个分项均能远高于四川,而浙江的表现更具特点,在生活富裕和乡风文明方面具有绝对领先优势。这说明,四川在乡村振兴发展方面与第二梯队省份存在明显的差距,若想实现发展梯队的向上跃升,不仅需要像浙江一样,发挥自身在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等方面的优势,还要像江苏一样,尽量补足在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等方面的劣势,进而实现乡村振兴的全面发展。

图4-54 四川与对标省份乡村振兴的分项发展差异

就产业兴旺发展指数而言,四川在全国排第11名,在西部地区排第2名,这是四川的相对发展强项。在各细化指标方面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在农业品质化和农业组织化两个方面,选取的3个细化指标均处于相对领先位置,而在农业科技化和农业融合化方面,既有细化指标处于相对领先位置,也有细化指标处于相对落后位置,表明这两个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待加强。对于农业效率化而言,人均农林牧渔业产值和节水灌溉耕地面积占比均处于相对落后位置,表明农业效率化可能是制约四川产业兴旺发展的短板之一(见图4-55)。

图4-55 四川与对标省份产业兴旺的分项发展差异

就生态宜居发展指数而言,四川在全国排第14名,在西部地区排第2名。在用于考核生态宜居的“四率”指标中,乡村规划率、道路通达率和生活宜居率均处于相对滞后阶段,并且多数细化指标低于对标的3个省份和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已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占比、人均村庄道路面积、开通互联网宽带业务行政村占比率等多项指标,亟须补齐短板。当然,四川在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生活垃圾处理、养老服务供给等方面取得了相对较好的成绩,可在以后的发展中实现进一步优化提升(见图4-56)。

图4-56 四川与对标省份生态宜居的分项发展差异

就乡风文明发展指数而言,四川在全国排第22名,在西部地区排第6名,这是四川的相对发展弱项。在用于考核乡风文明的“三化”指标中,家庭之风是四川的明显短板,用于考核其发展水平的指标处于相对落后状态,而在民俗之风和社会之风方面,既有细化指标处于相对领先位置,如村社邻居社交频繁程度和每万人村文化活动场所数量,也有细化指标处于相对落后位置,如全国文明村占行政村的比例和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这表明四川在一些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仍待加强(见图4-57)。

图4-57 四川与对标省份乡风文明的分项发展差异

就治理有效发展指数而言,四川在全国排第27名,在西部地区排第10名,这是四川的相对发展弱项。在用于考核治理有效的“三治”指标中,四川既没有明显的长处,也没有明显的短板。就细化指标而论,四川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非一肩挑比例,农村居民治安满意度和村社邻居信任度三个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在村委会成员获专科及以上文凭的比例、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占行政村的比例、弱势群体的关照度三个方面均在全国范围内处于绝对落后的状态,需引起高度重视(见图4-58)。

图4-58 四川与对标省份治理有效的分项发展差异

就生活富裕发展指数而言,四川在全国排第12名,在西部地区排第3名,这是四川的相对发展强项。在用于考核生活富裕的“三维”指标中,用于考核收入差距的细化指标处于相对落后状态,而在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方面,既有细化指标处于相对领先位置,如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率和人均年食品消费蛋白质含量,也有细化指标处于相对落后位置,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每百户汽车拥有量。这表明四川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且就食品消费而言,在全国范围内走在了前列。

图4-59 四川与对标省份生活富裕的分项发展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