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城市设计适应性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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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本书的研究内容主要针对山地环境中城市设计的地域适应性理论与方法而展开,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主要在既有城市设计、山地城市规划与设计以及地域性规划与设计三大研究领域中做进一步的延伸。为此,本节将分别对行业学科中上述三大领域的既有研究情况进行综合梳理与评述。

1.3.1 城市设计研究

城市设计的概念由来已久,国内外多数历史悠久的传统城市在其营建之初大都有其各自的城市营造与设计的理念、方法。但作为一门现代的专业学科,城市设计理论的发展与丰富则主要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在国内外专家、学者近半个世纪的探索与研究过程中逐渐明晰。

1.3.1.1 国外城市设计研究

在西方,对于城市设计问题的探索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在此过程中,来自城市规划、建筑、环境设计、社会学、哲学以及环境行为学等领域的各种思潮不断演变,逐渐发展形成了一套关于城市空间形态认知、空间内涵解析以及控制实施管制的设计理论。

第一阶段(19世纪末—20世纪中叶),城市设计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空间效果,同时兼顾城市的环境质量。具体研究内容是从城市的空间形态入手,重点从其空间形态的显性角度认识和理解城市。这一阶段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将美学理论运用于传统城市的研究中,并指导后续城市设计。具体来说,建筑师卡米诺·西特(Camillo Sitte)被认为是近代城市设计的鼻祖,他在《城市建设艺术》一书中,通过对大量欧洲传统城市空间特色进行分析,最早对城市的空间形态设计进行了系统的论述。之后,E.霍华德(Ebenezer Howard)、F.赖特(Frank Lloyd Wright)、L.柯布西耶(Le Corbusier)与伊利尔·沙里宁(Eliel Saarinne)等建筑规划先驱提出的“城乡磁体”(Urban-rural Magnet)、“广亩城市”(Broadacre City)、“光明城”(Radiant City)以及“有机疏散”(Organic Decentralization)等城市实践理论方法成为对后世影响深远的最早的城市设计方法论,开创了西方理论界从整体层面对城市设计实践方法的探索。总的来说,这一阶段的城市设计主要侧重于城市外部空间,相关理论还未能将相关学科的研究思路及成果引入城市设计领域。

第二阶段(20世纪60年代),在二战后的重建浪潮之后,通过对二战后城市建设的系统思考与对现代主义总图式城市设计思想的批判总结,西方城市设计思潮逐渐由单纯的物质空间塑造转向对城市文化的探索、由城市景观的美学考虑转向具有社会学意义的城市空间与生活的创造、由巴洛克式宏伟构图转向对一般环境的感知分析,在此过程中,诞生了大量关于城市空间设计与社会问题的研究成果,使“城市设计”研究进入一个新的黄金时代。1960年,凯文·林奇(Kevin Lynch)在《城市意象》一书中通过对认知地图的归纳总结提出了城市设计的“五要素”理论;L.克里尔(Leon Krier)运用类型学的方法对欧洲传统城市中的重要外部空间进行了分类研究,探寻了传统物质空间要素之间的关系;1961年,简·雅各布斯(Jane Jacobs)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中开创了一条从社会学角度理解城市设计的人性化道路;同年,戈登·卡伦(Gordon Cullen)在《城镇景观》一书中突破了传统静态认识城镇空间的方法,研究了人在空间运动中即在观察者视觉内连续呈现的景观变化对观察者产生的影响,以指导城市空间的设计;1965年,C.亚历山大(Christopher Alexander)在《城市并非树形》一书中强调了城市中呈现的各种要素与功能本质之间的半网络的复杂模式;同年,P.达维多夫(Paul Davidorf)在《规划的倡导和多元主义》一文中提出规划师应服务于不同的社会团体,尤其是其中的弱势团体;1967年,E.培根(Edmund Bacon)在《城市设计》一书中突破了城市设计的空间、时间范畴,强化空间感受者在空间中的方向性体验,并从三维空间的角度阐释了城市设计的分析与研究方法。总的来说,在这一阶段的城市设计中,“人”这一城市的主体被引入了设计,成为设计考虑的主要出发点。相关研究以人为核心,通过探索其背后形成的物质空间原因和内涵,总结既有城市空间的优劣并指导后续设计。社会学、心理学成为这一阶段理论研究的主要依据之一,但是与城市息息相关的自然环境在这一阶段还未正式受到研究者的重视。

第三阶段(20世纪70-80年代),西方城市设计研究的重点偏向于研究方法层面的突破,在城市设计研究的方法上变得更加多元,除了延续既有的从社会学、心理学等视角进行研究外,还更多地引入了经济、政治、文化等相关内容,研究从城市空间形态背后的隐性作用因素入手,探寻城市背后的运行机制。1970年,比尔·希利尔(Bill Hillier)在《空间的社会逻辑》一书中提出了城市“空间句法”的研究方法,将空间作为独立元素进行量化研究,并剖析其与建筑、社会、认知等之间的关系;1974年,乔·巴纳特(Jonathan Barnet)在《作为公共政策的城市设计》中明确指出,一个良好的城市设计是一连串城市行政的过程与结果,并相应地从公共政策制定的角度提出了城市设计的方法理论;1979年,诺伯格·舒尔茨(Christian Norberg Schulz)在《场所精神》等著作中将结构主义结构主义是一种旨在透过表面“以要素为中心”的客观实体,对其内在“以关系为中心”的深层结构进行研究的思想。用于研究人类生存所处空间环境与其背后的意义,解析城市空间场所的内涵;同年,罗伯特·克里尔(Robert Krier)在《城市空间理论与时间》1979年该书被译为英文版《城市空间》(Urban Space)。一书中收集和定义了各种广场、街道,将其视为构成城市空间的基本要素,并称之为“城市空间形态系列”;1981年,凯文·林奇在《城市形态》中认为,城市空间是不会自然生成的,其背后必然有着不可剥离的历史背景,因此认识城市空间可以从“表里如一”“透明度”“易辨性”三个方面来检验或表达空间与非空间之间的关系;1986年,罗杰·特兰西克(Roger Trancik)在《寻找失落的空间》一书中提出了图底关系理论、联系理论和场所理论这三种城市空间分析的经典理论方法;同年,哈米德·胥瓦尼(Hamid Shirvani)在《都市设计程序》一书中,从社会公众的使用层面列举了城市设计的八种要素,使城市设计从空间形态领域进一步融入城市的社会功能中;1987年,C.亚历山大(Christopher Alexander)在《城市设计新理论》一书中指出,城市设计的任务在于保持城市的有机性和整体性,并相应提出了七个整体协调的设计原则。总的来说,这一阶段的城市设计理论呈现出百家争鸣的状态,很多理论成果还在直接影响着现阶段的设计。尽管在同一时期生态理论已经被引入城乡规划、建筑学及风景园林领域,但是在具体的城市设计学方面,还缺乏生态视角指导下的设计理论成果。

第四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随着西方城市设计研究的不断拓展与完善,西方城市设计的方法理论体系也日趋成熟。2003年,C.卡莫拉在《城市设计的维度》一书中,通过对既有城市设计的系统总结与归纳,提出从社会、视觉、功能、时间、形态以及认知六种维度认识、解读、设计城市的理念,并由此提出了相关的城市设计实施与管理方法论,成为西方城市设计理论集大成者。这一阶段的城市设计基本处于完善既有成果的阶段,研究者又将传统的空间设计看成与其他隐性因素同样重要的设计要素进行重点研究,设计目标更加强调自然环境与城市有机体之间的和谐关系,研究者也着重开始从量化的层面解析城市空间的内涵。

通过对上述西方城市设计理论研究发展流变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西方城市设计领域的理论研究经历了螺旋上升式的发展过程,从设计师的理想方案到现实过程中对问题的调节,从单纯的物质空间设计到场所空间与社会、经济、文化的融合,在研究的本体对象、关注焦点以及研究方法层面,都已形成了较为系统、综合、全面的理论成果(表1.3)。

表1.3 西方城市设计研究发展历程梳理

注:空间句法理论最早由希利尔于1970年提出,在1990年后被广泛应用于城市空间本质与功能的细致研究中,并得到不断完善。

[资料来源]笔者自行整理。

1.3.1.2 国内城市设计研究

而在国内方面,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引入西方现代城市设计的方法与观念,为改善城市整体形象和环境景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对城市空间环境进行综合设计。从那时起,中国的城市设计理论与实践开始有了现代城市设计的特征。而从整个学科理论的发展过程来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为我国现代城市设计理论形成与探索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缺乏理论基础,国内相关学者大多从事翻译介绍国外城市设计理论的工作,如尹培桐翻译的《外部空间设计》、程里尧翻译的《市镇设计》、项秉仁翻译的《城市印象》等理论著作,为当时国内城市设计研究奠定了重要的方法论基础。20世纪80年代末,国内学者除了继续引进介绍国外城市设计理论之外,也逐步开始尝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城市设计进行定义。例如,1988年,陈占祥先生将“城市设计”界定为“对城市体形环境所进行的设计”,并认为城市设计的任务是“为人们的各种活动创造出具有一定空间形式的物质环境”;同年,孟建民先生提出“城市设计是一种以满足城市人的生理、心理要求为基本出发点,以提高城市生活的环境质量为最高目的,对城市的营造巨细皆兼的整体创造活动”;郭恩章先生则认为“现代城市设计是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目标的综合性城市环境设计”;1989年,孙骅先生认为“城市设计可以说是规划师、设计师调动多种手段,为市民创造高质量的综合环境所做的设计”。除此之外,1988年建设部规划司在其编制的《城市规划工作纲要1989—1993》中还从城市设计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要普遍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在特大城市、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建设若干反映城市特色的环境舒适优美的街区”的意见。由此可见,面对改革开放后城市建设的第一轮高潮,我国现代城市设计理论研究也迎来了一轮快速发展期。在这一阶段,我国现代城市设计理论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城市设计在研究范畴上突破了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的框架,将研究重点放到了提高城市整体空间环境品质上;而城市设计的研究聚焦也从传统设计学科单纯注重空间视觉美观问题拓展到与使用者的精神、生理、心理等方面相关的城市空间环境问题;并且,在相关管理机构所制定的部门规章中,城市设计也逐渐被上升为一种政策性的社会干预手段。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是我国城市设计实践逐步开展的阶段。1990年,《城市规划法》中明确提出“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法律规章的强化使得城市设计在我国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学术界继而充分响应《城市规划法》的要求,对中国城市的城市设计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1990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正式成立,周干峙先生在成立大会上就提出了“任何良好的城市规划最终都要通过城市设计来具体化”的观点。同年,北京“城市设计学术研讨会”统一了关于“城市设计”概念,认为“城市设计以人为中心,从城市整体环境出发进行规划设计工作,其目的在于改善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环境景观,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它是城市规划的延伸和具体化,是深化的环境设计”。此外,在此阶段,国内学者也纷纷结合中国城市的具体情况,在各地的城市设计实践中探索新的方法。吴良镛、周俭、王唯山、郑正、王建国等先驱学者分别在《城市设计与建筑创作》《总体规划阶段城市设计问题的思考》《旧区改造中的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论城市设计的阶段内容和编制》《常熟新城区中心设计初探》等书中对城市设计在北京地区的实践经验、总体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旧区改造中的城市设计、城市设计不同阶段研究以及具体功能地段城市设计编制的内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这些研究对之后我国城市设计实践的全面开展起到了极好的导引作用。总的来说,这一阶段的城市设计在研究目标上继续由美学、空间形体的环境转向,进一步向改善、提高城市综合生活环境质量的方向过渡,将人的需求作为城市设计研究的主体,更多从广大城市空间环境使用者的实际需求出发,研究如何满足不同人群对象对空间的实际使用需求。此外,此阶段我国的城市设计研究也开始重视其政策引导作用,以金广君为代表的学者开始将西方实施城市设计的一些政策与手段引介到国内。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是我国现代城市设计理念普及的阶段。在之前阶段城市设计研究理论成果的指导下,此阶段城市设计实践开始在我国各个城市普遍开展。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在通过的“九五”规划中提出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发展目标。在宏观政治、经济目标的影响下,我国的城市设计理论研究与实践方向也随之发生了转变。在理论界,王建国在《城市设计》《现代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等著作中系统地梳理了现代城市设计的相关理论及研究方法;在实践界,城市设计进入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阶段。纵观这一阶段,以城市设计来“改善、提高城市综合的生活环境质量”目的的外延与内涵都更加深入。城市设计研究也越来越重视其政策引导作用,强调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使城市健康发展,并为城市设计的实施提供保障。与此同时,此阶段城市设计的研究进一步深入到城市管理、公众参与、开发与保护、城市设施维护等诸多方面;并且,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以及对现代城市设计理解的不断深入,“城市设计”也逐渐成为各种城市形象工程的代名词,设计实践从大都市开始向小城镇拓展。此外,随着政策引导作用的强化,越来越多城市对城市设计阶段划分、编制要求以及审批办法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将城市设计列入地方城市规划条例的法律文件,推动了城市设计政策引导作用的进一步发展。

第四阶段(21世纪)是我国现代城市设计理论研究与实践理性发展的阶段,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规划管理逐渐融合,并渗透到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与规划管理过程之中。与此同时,相关专家、学者也开始对之前一些编制内容与地方实践情况偏差较大、设计成果缺乏实施性、成果与规划法规文件衔接不足的“作秀设计”问题进行总结、检讨和反思,并在此基础上重新建立了理性城市设计的方法理论。余柏椿在《我国城市设计研究现状与问题》中从定位研究、方法论、基础研究等六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城市设计研究的现状问题;杨骅等在《当前我国城市设计发展概况及存在的问题》中从教育科研、编制设计、管理实施三方面分析了当前我国城市设计的现象、问题及其根源,提出了对未来城市设计的建议;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设计学术委员会也于2004年发表的专题报告《当前我国城市设计发展的形势与存在的主要问题》中,以57个城市的调查报告为基础,就我国城市设计发展的总体状况、主要特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四个方面做了分析。

总之,经过改革开放后40年的不断探索与引介,我国城市设计研究通过对西方前期理论的学习与自身实践经验的总结,逐渐建立起了符合自身国情的城市设计方法理论体系,在探索过程中不断丰富、成熟,在空间设计与政策法规、实施管理各方面都形成了相应的理论方法,取得了丰硕成果(见表1.4)。但既有相关研究大多针对平原地区城市以及适应普遍特征的设计范式,缺乏针对山地城市或地域性特征的城市设计特殊理论方法的研究,有待进一步充实、丰富。

表1.4 国内城市设计研究发展历程梳理

[资料来源]笔者自行整理。

1.3.2 山地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进入20世纪以来,国内外关于如何在山地环境中创造和谐山地城市空间的设计思考与实践探索不断,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书在此从国际上与山地城市、山地环境相关的宪章、研究机构的发展动态以及国内山地城市规划、设计理论与实践总结两方面对山地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领域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述。

1.3.2.1 国外山地城市设计研究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环境变化的加剧,国际社会和学术界对山地环境日益关注,并直接推动了山地环境及山地城镇研究的全面展开。197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人与生物圈计划”(MAB),对城市和生态环境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把热带、干旱、山地城市列为重点的研究对象。之后,1974年国际发展基金会和国际地理学会山地地理委员会发表《慕尼黑宣言》;1976年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国际讨论会发表《剑桥宣言》; 198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成立国际山地学会(International Mountain Society, IMS);1983年,国际山地综合发展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Integrated Mountain Development, ICMOD)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成立;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21世纪议程》,并在其第13章“脆弱生态系统的管理——山地可持续发展”中,将山地环境与发展的问题提到了全球环境问题的高度上加以强调。上述纲领性文件相继出台与研究机构的不断成立,表明山地城市与山地环境的问题伴随着全球城市化发展的浪潮逐渐受到了更多的关注与重视。在此之后,1997年,联合国环境署在《21世纪议程》中制定了“全球山地纲要”(Global Mountain Program); 2001年,为明确全球山地变化的后果,强化全球山地变化研究领域的多学科合作,参与“全球环境变化的人文因素研究计划”(International Human Dimensions Program on 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 IHDP)与“国际地圈、生物圈研究计划”(International Geosphere-Biosphere Program, IGBP)的有关专家联合发起了山地研究倡议(Mountain Research Initiative, MRI); 2002年,在约翰内斯堡的“可持续发展大会”上,由48个国家、15个国际组织和88个团体共同发起了“山地伙伴计划”(Mountain Partnership Plan)。与此同时,西方学术界受地球系统概念、全球化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影响,针对山地城市与山地环境系统的研究已逐渐从早年主要集中于地理学界拓展至城乡规划学、生态学以及社会学等学科领域。当前,对山地城镇、山地环境的研究已经成为全球山地研究的前沿课题,主要从人类活动对山地环境变化的影响及适应入手,关注山地区域的差异性、山地环境变化的系统性以及人地关系的协调性三大方面的内容,具体涉及对现代山地生态系统变化的评估、恢复与山地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地灾害防控与适应能力建设、山地环境变化下的人类适应行为以及山地生态经济建设等方面议题。这些研究成果不仅对山地自然环境的保护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并且也将对山地城镇的布局、产业分布、经济增长方式等建设实践产生更为深远的影响(表1.5)。

表1.5 国外山地城市研究领域相关发展动态

[资料来源]笔者自行整理。

1.3.2.2 国内山地城市设计研究

在国内,关于山地城市如何营建规划的理论,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便有记载。在《周礼·考工记》规整方正、中轴对称的“匠人营国”思想背景下,春秋时期的齐相管仲(管子)在《乘马篇》中便提出了“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阜,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沟防省”以及“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的两条城市用地选址与空间形态、道路交通规划原则,因适用于受地形与环境因素影响的山地城市而独具一格。此外,春秋末年的《吕氏春秋·有始览》中也首次提出了“天地万物,一人之身也”的“天人”唯物观。之后,这一观念成为我国古代城镇建设中处理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间关系的核心价值观,直接影响了历朝历代各个地域中山地城镇营建的选址与空间布局。

而发展至近现代,国内对山地城镇空间规划与设计的研究则始于20世纪50年代对西南地区传统民居聚落的调研以及关于山地住宅的专题调研,如叶启集先生的《四川藏族民居》、唐璞先生的《山地住宅建筑》等。20世纪60年代以来,地处我国西部山区的部分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也开始针对山地地域环境下的城镇空间特色开展相关学术研究,但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许多重要的研究成果直至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陆续发表出来。这些研究成果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筑学界相关专家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与亲身实地调研的成果,其中以重庆大学建筑学院(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的研究最为突出。唐璞教授、赵长庚教授、徐思淑教授、黄天其教授等在山地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城市设计、山地生态建筑、山地城市生态和人文规划等方面的研究将山地城镇设计、建设、改造等从零散的方法上升到了系统的理论,为山地城镇设计的研究做出了突出的学术贡献。

近20多年来,国家通过联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规划企事业单位等方式,以重庆和成都为基地,建设了国家和地区的科技研究平台:1992年在重庆大学成立了“中科院建设部山地城镇与区域环境研究中心”;在成都依托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相继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山地灾害与地表过程”“山地表生过程与生态调控”“山地生态恢复与生物资源利用”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005年在重庆大学成立了“山地城镇建设与新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08年在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成立了“国家山区公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研究平台的设立有效地推动了山地城乡规划研究、工程实践和建设管理工作,为指导国家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培养高端人才、提高山地城乡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工作,起到了支持和促进作用,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研究成果,为学术交流活动的展开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全国各地区也相继开展了关于山地城乡规划、城市设计的学术交流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山地城乡规划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学科发展。1997年,首届“山地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1997年9月15-17日,在重庆召开了“山地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对山地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与方法”“区域发展与城镇规划”“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城市基础设施”“三峡库区社会经济发展与移民迁建”等专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发表了《山地人居宣言》。召开,拉开了我国山地城镇建设研究、交流的序幕;2012年,首届“山地城镇可持续发展专家论坛”论坛以“山地城镇可持续发展”为主题,通过搭建多学科、多部门、产学研相结合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交流平台,深入交流山地城镇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防灾安全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基础理论与科学技术,服务山地城镇可持续发展。二、三、四届“山地城镇可持续发展专家论坛”已相继在重庆、攀枝花、伊宁召开。在重庆召开,论坛的开展增强了学术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探寻出新的空间;2014年9月12日,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年会上表决通过成立“山地城乡规划学术委员会”“山地城乡规划学术委员会”的工作目标是立足山地,服务国家,跟踪国内外行业动态,凝练山地城乡规划建设的科学问题,引领学科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学术发展和专业知识的普及,持续推进山地城乡建设的科学发展。,标志着山地城乡规划在学术领域中重要地位的确立,将进一步推动山地城乡规划的理论与实践。

在山地城市设计的理论与实践方面,各地学者和行业工作者结合不同山地地区的自然环境、地理气候、文化特点、建造技术、材料构成、生活习俗等条件,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探索与实践,逐步形成不同地区的山地城乡规划与建设设计的理论体系和学术流派。目前对于山地城乡规划的研究流派可基本按照地域(西南地区、华南地区、闽浙地区、楚湘地区、陕甘地区等)进行划分。华南地区学术领域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对国外城市规划、城市设计进行介绍,其中不乏对国外山地城市的引介,如吴庆洲教授在《北方雅典——爱丁堡》中对爱丁堡城市新城规划及旧城改造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引发了人们对现代山地城市建设的思考。近年来,东南地区学术领域还对珠三角地区山地城镇的空间形态、住区形式、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指导地方山地城市风貌的持续延续。闽浙地区的学者则更多地将研究点着眼于具体山地建筑设计及地域性山地建筑营建的方法上,如卢济威教授在《山地建筑设计》中对山地建筑的营建手法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宗轩教授则以图解方式在《图说山地建筑设计》中对山地建筑进行归纳,并将山地建筑设计作为设计内容之一纳入同济大学建筑设计课程。楚湘地区的科研机构大多对滨水地区的山地生态与安全、城镇规模容量、山地城市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研究。陕甘地区学者则结合黄土高原独特的山地地貌,对窑洞这一地方传统山地民居建筑的建造方式、空间形态、生态安全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也对山地城镇景观环境、聚落空间格局及山地防灾减灾等展开了研究。但横向来看,在全国范围内还是以我国西南地区在山地城镇研究领域的工作开展和人才队伍的培养更为突出。

在西南地区,我国山地城市学的奠基人黄光宇教授终生致力于山地城市规划和生态城市规划的研究与实践。黄光宇教授首先将对山地空间规划与形态设计的研究拓展至城市层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山地城市学理论体系。其撰写的《山地城市学》一书是我国第一本关于山地城市规划的系统理论专著,从人居与生态、市镇规划与设计、旧城保护与更新、科学研究与教育四个部分深刻地剖析了山地城市规划设计应建立的正确理念和规划方法。其后,黄光宇教授又在《山地城市学原理》一书中从多学科交叉的视角,以动态、发展与变化的观点,全面论述了山地城市的自然、社会、经济、基础条件的调查研究以及城市选址、规划、设计、建筑、交通、灾害、美学、生态等系统内容,对中国山地城镇建设实践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在此之后,随着重庆大学山地人居环境学研究的展开,在山地城乡规划与设计领域逐渐涌现出一批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

在山地城镇的生态与人居环境领域,赵万民教授的《西南地区流域人居环境建设研究》《三峡工程与人居环境建设》集中探讨了山地城镇尤其是我国库区山地城镇的人居环境建设问题;杨培峰教授的《城乡空间生态规划理论与方法研究》对山地城镇化与区域环境生态关系的协调方法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与指引;邢忠教授则在《“边缘效应”与城市生态规划》中对山地城镇的边缘空间效应与规划方法进行了大胆的探索。

在景观与空间形态方面,杜春兰教授在《山地城市景观学研究》中将山地城市景观作为研究对象,建构了完善的山地城市景观设计研究框架;卢峰教授在《西南山地村镇建设研究概述》《西部山地城市设计策略探讨》中从具体的空间形态层面对山地城市空间景观与形态设计方法进行了深入分析;徐思淑教授、徐坚教授在《山地城镇规划设计理论与实践》《山地城镇生态适应性城市设计》中从山地特有的环境条件出发,较系统地阐述了山地城镇规划设计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出在设计与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胡纹教授在《“重点受控”与“局部放任”》中对山地城市重点地段的具体设计方法进行了总结。

在山地历史建成环境的研究与保护方面,李和平教授则在《重庆历史建成环境保护研究》《山地历史城镇的整体性保护方法研究》等著作中结合保护实践系统地总结了针对山地环境特征的历史城镇、历史街区保护理论与设计方法;徐熠辉教授在《历史·现状·未来——重庆中心城区城市演变发展与规划研究》中以重庆为个案,分析了山地城市中心区的演变过程与发展趋势。

在针对山地城镇中具体对象与山地营建思想的研究方面,赵万民教授的《山地大学校园规划理论与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山地大学规划设计的分析比较,系统地探讨了山地城市大学校园建设的关键问题;王中德教授在《西南山地城市公共空间规划设计的适应性理论与方法研究》中,针对山地城市公共空间复杂适应性提出了具体的设计方法;龙彬教授在《中国古代山水城市营建思想研究》中从理论高度总结了我国传统山地城镇的空间营建思想,为现代山地城市设计提供了指引。

在山地城市安全方面,毕凌岚教授在《“‘5·12’汶川大地震”受灾城镇重建规划的若干建议》中对处于地震带所在地的山地城镇灾后重建设计进行了深入探讨;左进则在《山地城市设计防灾控制理论与策略研究》中将防灾理论运用到了山地城市设计方法之中。

除此之外,我国城镇化发展在山地区域面对了更多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迫使学者们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取得了不少突破性的成果,如三峡水利工程建设引出的库区大规模山地城市、乡镇的移民搬迁工程;汶川大地震、舟曲泥石流等山区较大规模灾害和灾后重建工作;云贵地区的城镇化向山地发展的实践探索工作;国家“南水北调”工程所涉及的沿线移民和山地城镇建设工程等。这些学者们具有创新性的工作,也为国际山地问题研究与实践做出了突出性贡献。现阶段我国山地城乡建设和发展,在时间和数量上,都是处在国际前沿水平上的。

总之,在山地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领域,伴随着一代代学者们的不断努力开拓,我国已在山地城乡区域发展、山地城市空间形态、山地生态与安全、山地工程技术与基础设施建设、山地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等方面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山地城市规划与设计方法理论基础,为之后的研究指明了方向。与此同时,对于如何综合运用既有山地城市空间规划方法与理论去适应现代山地城市建设的发展,解决山地城市发展与地域特征、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思想与方法体系,是现阶段学术领域有待进一步探索的课题方向(见表1.6)。

表1.6 我国山地城市设计领域相关研究梳理

[资料来源]笔者自行整理。

1.3.3 地域性规划设计研究

最后,作为本书研究的另一个主要方向,地域适应性思想在当代各设计学科领域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在此,本书聚焦于与本书研究主体内容相关的建筑学、城市规划以及风景园林三大规划设计学科领域,着重探讨地域适应性思想在各空间设计学科领域相关理论形成过程中的发展源流。

1.3.3.1 地域主义运动在建筑学领域的发展

地域性作为建筑的本质属性贯穿于建筑设计的历史发展长河。原始部落时期,由于气候、材料、地理、人文传统不同,产生了以地域性为基本特征的建筑。在之后的发展中,由于各个地域之间不同建筑文化相互作用和融合,导致了建筑历史上的一次次重大变革。

古罗马时期,著名建筑师维特鲁威(Marcus Vitruvius)首次将“地域性”的概念引入建筑设计理论中,并讨论其在政治文化领域中的含义与价值。之后,西方中世纪与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设计都体现出明显的地域风格。发展至17世纪,英国以“乡土风”为代表的地域主义设计方法通过非正式的图解以及地域对突发事件的关注来保持地域建筑风格的特性与多样性,并形成一股潮流。18世纪晚期,地域主义逐渐成为一种选择与关联地方印象元素的设计思路,直接被应用于当时欧洲大陆的建筑设计上,以此创造一种人们所熟悉的图像景观,从而获取观者的记忆共鸣。这种设计手法使得主观意识归复于无感觉的状态,形成了一种感情化的地域主义设计风格。19世纪,建筑设计通过历史与考古研究获得必要的地域性设计依据,并追求以地域风格特征强调地域身份、边界以及相关群体的权利。发展至19世纪后半期,这种设计风潮孕育了大量的商业地域主义作品。至20世纪,地域主义设计风潮变得更加多元化,逐渐与民族解放运动、商业主义、极权主义与沙文主义发生政治关联,并沦为相关政体的宣传工具。

1.3.3.2 地域分异思想在城乡规划领域的发展

地域适应性思想在城乡规划领域也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早在远古时期,人们便认识到,在不同的地域中,自然地理环境各组成部分及其构成关系有极大差异,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地域环境的差异对空间进行地域划分,成为规划领域地域适应性思想的最早体现。例如,古希腊学者埃拉托斯尼(Eratosthenes)根据古希腊时期对地球表面温度差异与纬度关系的认识,将地球划分为五种气候带,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结合气候分异规律的地理空间划分。而我国2000多年以前的《尚书·禹贡》则根据当时东亚大陆主要山川的自然分界,将当时中国的领土划分为九州,成为中国最早结合自然地貌对区域空间进行系统划分的记录。在此之后,东方和西方在长达2000余年的城乡规划与建设实践中,大都结合自身地理、文化的地域背景,进行了具有针对性的适应性营建与规划理论总结,形成了山地几何规划、风水堪舆规划等重要适应性规划理论思想以及《建筑十书》《灵城精义》等具有代表性的适应性规划设计理论著作。

进入现代文明阶段,在城市化浪潮下,城市环境污染、艺术衰退、景观质量下降等诸多问题在城市中一一出现。规划界又逐渐兴起了既注重有高效、活力的城市生活,又兼具优美如画景观的乡村环境的“田园城市”理念以及主张塑造具有地域城镇生活个性特征的紧凑社区的“新都市主义”(New Urbanism)等规划设计思潮,凸显了现代城乡规划中对地域乡土生活与城市有机风貌品质的关注,为现代城乡规划、建设注入了地域主义的缕缕清风。

1.3.3.3 地域适应性思潮在风景园林领域的发展

在风景园林领域,地域适应性的设计理念伴随着各地风景园林设计营造实践的漫长历史过程。正如相关学者所言:“风景园林设计的本质特征在于以自然文化为基础,以自然要素为素材,以自然风景为源泉进行艺术创作。其是一种有生命的、在不断生长变化的空间造型艺术和领土整治行为。”由此可见,景观设计应从领土景观入手,将场地作为领土的片断,挖掘地域景观特征,利用土地、水体、植物等自然元素创造符合人类行为方式的景观空间,保护领土景观的完整性与典型性,地域适应性的思想贯穿始终。

在风景园林学科诞生的19世纪末,西方学者便认为,无论是历史园林,还是现代风景园林,抑或天然形成的自然景观以及“经由人类生产、生活对自然改造形成的文化景观”,地域特征与地域适应性思想都是上述景观类型规划与设计的重要依据和形式来源。

而伴随着现代化与全球化的发展浪潮,关注地域日常生活方式真实属性,着眼特定地域文化内涵萃取,致力于以先进的现代技术、理念表达地域传统文化,使城市景观与其所处地方社会维持紧密与持续性关联的“新地域主义”思潮则在现代风景园林领域异军突起。“新地域主义”认为:地域性景观应具有开放特征,需在景观系统与外部环境的互动中体现其存在价值,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基础上,主动与外来文化共生、融合。在不断多元化的今天,新地域环境系统能够包容“全球化与地区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这些二元因素之间的矛盾,形成一个更具生机与活力的开放系统。

总之,地域性与适应性的理念在规划、建设、风景园林设计领域都有着悠久的传统,并在上述设计学科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融入各领域的一些具体设计方法与哲学导向中,为本书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与支撑(表1.7)。

表1.7 地域性设计思想在建筑、规划与风景园林设计领域的流变

[资料来源]笔者自行整理。

综上所述,国内外这些年来在城市设计领域重点对具有普遍意义的城市及其内部空间环境进行了深入研究,但是针对不同性质、类型、环境、宗教、人种等的城市设计并没有得到具体探讨。近年来,城市设计的研究内容更加细致并具有针对性,如针对生物气候条件进行的绿色城市设计、基于安全进行的公共空间设计以及高密度下的城市设计等。但是在山地城市设计方面,西方城市设计领域并没有进行专门研究,我国虽然有以生态适应性视角研究山地城市设计的,但其内容也主要在理论层面,具体操作方面则有所欠缺。此外,山地天然的地形地貌造就了地处山地的城市独特景观,为避免山地城市在大规模开发建设的过程中丧失其特色,理论界迫切需要基于山地地域环境特征出发又能够指导城市建设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理论。笔者认为,在山地城市中,城市与环境的关系犹如大自然中生物与自然的关系,两者是相互适应、相辅相成的。因此,现代山地城市设计可借用生物学中适应性方面相关理论,将其引入山地城市设计之中,探索城市设计与地域环境之间的适应关系,并指导具体的山地城市设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