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逍遥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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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军神之家第三代

宋朝,金府之中,一位男子拄着拐杖焦急地在雨中来回走动。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走过来对着这名男子说道:“意儿,你在战场上那股镇定沉着去哪了,生孩子本是如此,不必慌张,走,跟我去大堂守侯,别着凉了。”

“父亲。”这名男子对着老人叫道。望了一眼她夫人的房间,还是跟着父亲向大堂走去。

来到大堂中,父亲安慰着男子:“意儿,其实我与你一样急切着这个孩子的出生,可是现在我们只能等,希望上天能赐给我们金家一个男儿吧。”

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叫金无悔,而拄着拐杖的男子叫金有意。两人曾经是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将军,拥有显赫战功,是大宋百姓的民心所向,是军队士兵心中的神。他们像火一样炙热的人气使皇室对他们充满了猜疑,那种一呼即应,万民高颂的场景让当今圣上也寝食难安。

可就是这么一个军将世家,现存的一代军神已经老了,二代军神变成了瘸子,二代中几个将军虽然有着大才,却比不过金有意。至于这第三代,人脉的凋零使得所有金家二代一直身在前线,坚守边关,他们不是没成家的就是没时间在家陪伴夫人的,金有意这个残疾人在家与夫人的这个爱情结晶,便成了金家唯一的第三代。所以此时的金有意与金无悔都很着急,只是这第三代的居然是个难产,这已两个时辰过去了还在娘亲的肚子里不肯出来。

“用力,来,夫人,用力。”一个丫鬟正在帮金有意的娘子抹着汗。产婆一直关注着小孩的动静。

突然,房屋外狂风大作,一道闪电洁白无瑕,朝着金府直劈而去,劈断了房屋外的一颗大树,随后,一声惊天响雷震耳欲聋。“轰隆隆……”持续了半分之久才散去,等到雷鸣过去,婴儿终于落地。金夫人躺在床上喘出粗气。

婴儿睁开眼睛,看见一位年轮花甲的老太婆正抱着自己,旁边一位俏皮可爱的丫头张大眼睛盯着他。呃…至少金小草认为是个丫头。不一会儿,丫头高兴地对着床上一位美妇说道:“恭喜夫人,是位小少爷,嘻嘻,我这就去通知大人。”转眼就消失在房中。

美妇的力气其实早已失去十之八九,可一股莫名的力量让她撑起床来,对着产婆说道:“张婆,把孩子交给我吧,你去帐房拿点钱回去休息休息,辛苦你了。”声音甚是虚弱。产婆几十年的经验自然知道母爱的力量,将婴儿交给她,出了门。等出门后,在心里嘀咕道:这婴孩不会哭,刚才我怎么拧他的屁股都没哭。不过随后也没多想,毕竟她的工作只是将孩子生下来,其他的事与她无关。

金夫人抱着手中的婴儿,心里一甜,一股幸福感包围了全身,她知道,这就是她从今以后的至宝,所以自始至终,她都靠着一丝微弱的力量抱着她的骨肉,丝毫没有疲态露出脸上。

“孩儿,你真跟你的父亲长得一模一样。以后要学习你父亲,保家为国,敢担当。”金夫人亲着婴孩的额头说道。

“夫人。”“咚咚咚。”金有意拄在拐杖跑进了房间,深情地望着夫人及孩儿,柔声地说:“夫人,辛苦了,将我金家的香脉又可以延续下去。”随后便落了一滴眼泪。此时此刻,如果这位男子的敌人在他面前,肯定会掉一地的下巴。大宋(此宋非彼宋,架空无罪。)最著名的硬汉,曾经在战场上断了一条腿爬了三天三夜回阵营的金大将军居然会流泪,说出去恐怕会成宋朝十大奇事之一。

没多久,整个金府能做主的人也都到场了,最后到的便是这金府的一家之主——金无悔。金无悔进来后看着孩儿,见孩子眉清目秀,又是男儿之身,甚是喜欢。突然,他仿佛想到了什么,微微停顿,随即惊恐起来,问道:“孩儿为什么不哭?”“啪…”一巴掌便打在了金小草的屁股上。

没人知道金小草此时有多郁闷。

前世的他出生在一个豪门,父亲入赘到母亲家,从小他便被母亲逼着学习琴、棋、书、画与各种礼仪,可那些都不是他想要的,他讨厌被束缚,想过逍遥自在的生活。他多少次向母亲提出自己的想法却被母亲责骂惩罚,在她母亲眼里,只有优秀的人才配成为她的儿子,要不是他的父亲经常对他说:“无论如何,我一定会让你好好地活下去。”他早就离开了那个让他厌恶的家庭。

直到长大以后,他的父亲忍受不了母亲家庭所带来的压力而自杀了,使他对这个家充满了失望,毅然离开了那,改名金小草,寓意要像小草一样顽强不息,去了华夏首都生活。

最后,他凭着自己从小所学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考上了华夏大学,拿到了华夏大学的入学补助及奖学金,成了一名优秀的华夏大学生。

而她的母亲,由于他的离家出走的行为抛弃了他,改嫁给另一位有名的商人。

从此之后孤身一人的金小草整天沉迷在琴、棋、书、画中,可谁知他不经意地沉迷,使他的造诣越来越高,从古筝到吉他,各种带舷的乐器手到擒来;从素描到国画,各种画笔在他手中诉出不同的艺术;从正楷到瘦金,只要是存在的字体就没有他写得不好的。于是,经过他们学校几位教授的强烈推荐,使他意外地得到直博的机会,做了一位博士生。

几个好友都羡慕他有着一手泡妞技巧,可从未出招,谈过一场恋爱。

其实他们不知道,他其实也是谈过一场恋爱的。

他小时候便有着一个武侠梦,曾经沉浸在金庸先生笔下的武侠世界里,那种潇洒不羁,自由洒脱的意境是他在当初的家中从未感受过的。

于是他看到金庸先生推荐的一款叫《天龙八部》的游戏,便将玩游戏成了学习之外唯一的休闲。“此生逍遥天休问,古来万事东流水。”一首飘逸描写逍遥的诗让他投入到了这个角色,而他选择逍遥的原因很简单,只是“逍遥”两字。

在游戏中,他只是个默默无闻的小子,没有别人的财力,在华夏币横行网游的年代,靠自己一点一滴赚取来的财富满足自己的游戏需要与消费。光这一点,他便是成功者,至少他在玩游戏,而不是游戏玩他。

他曾经谈过恋爱的人就是在游戏中遇见的,只不过到最后,他喜欢的人却跟着帮派里一位有钱有势的人走了。他一直想念着那个对他说:“小弟弟,我带你练级。”的女生。那是他的初恋,他们也曾经拥有过海誓山盟。只不过一切都是过去,只能在他的脑海里而已。

“辗转红尘,盖世豪情拈拈而来。

安幕红晨里,轻弹多少男儿情伤。

万壑松风扇依然在手,嘹望洛阳城纷纷大雪。

熙攘人群中。

而她,早已不在。

他曾经说过:“我会踏平古墓九层,扫遍秦皇地宫,对抗创世魔王。回来之时,便是我俩成亲之日。”

默然转身。已双目盈盈。

多少风花雪月,不再完美。

多少恩怨情愁,不再感伤。

归来之时,却不见那灯火阑珊,只见枯树尔尔,及你为我编织的新衣。”

金小草在心里无数次默念着。

只不过物是人非,任何东西都免不了那一个“俗”字,新衣最终也只是藏放在床下箱子里的一件摆设。

金小草并不责怪任何人,当今的社会,就连他一个大学生都体会到了很多,各式各样的人多如狗,他的想法是:假设诸葛孔明来到现世,肯定被路上随便扔块石头砸死的保险销售员玩死。他能做的,只不过是继续着他自己的生活。靠着他各种满级的生活技能,制药、烹饪、采矿、采药、钓鱼、种植、及逍遥派独有的奇门遁甲,在游戏中他的名声渐渐响亮,混得有模有样。

而这天,正当他将终极神器拿在手中的时候,大脑突然浑浊暴乱,仿佛被无数电流击过,一时吃痛,昏倒在电脑前,等醒来时,周围的一切都变了。自己成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这个世界如此陌生,建筑装饰与他所在的世界中的宋朝有点相像。正在分心考虑周围这一切的他迎来了屁股上火热热的一巴掌。

金小草十分窝火:“丫的,看样子我是穿越了,上辈子的我有着一个逍遥梦但被我幼时养成的性格局限了,这辈子我定当风骚惊世人,逍遥于世间,过着自己想过的日子。哼。老头子,哥已经二十多岁了,又怎么会哭,就算是你打我,哥也绝不掉一滴眼泪,嘿嘿,等我长大以后绝对让你好看。”于是便怒眉瞪着金家之主。

金有意看见自己的孩儿如此表情,心里暗爽:“好小子,竟敢如此怒视你老子的老子,要知道当今皇上也不敢如此怒眉瞪着他呀。”

这边的金老爷子看见孩儿的表情,心中同样写个“好”字,只是小孩始终没发出声音,让他心头不免微微失落,琢磨道:“难道天生是个哑巴?算了,只要能习得我金家武功,它日纵然做不了将军,也能做个顶天立地的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