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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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美德、技艺与工具性手段

我们已经在这些对话中看到了对亚里士多德观点的某些证明,即认为苏格拉底不能区分生产与行动,并因此不能区分道德智慧与技艺知识。苏格拉底并没有做出亚里士多德式的区分;相反,如果我们将美德看作某种高级的技艺并接受苏格拉底式的心理幸福论,就能很快解决《小希庇阿斯》中出现的困难。

这个结论对于回答我们之前的问题来说十分重要,该问题关乎苏格拉底是否将美德看作实现幸福的纯粹工具。亚里士多德做出区分的部分要点是要表明,美德在什么意义上并不是纯然工具性的。如果道德智慧仅仅是关于生产的,那它就指定了实现某个目的的工具手段,而这个目的与美德和有美德的行为是有区别的(就其效果区别于其动力因而言)。然而,由于智慧与行动有关,其中目的与行动本身并没有区别,那么有美德的行动自身就是目的,并因此是最终的善(也就是幸福)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一个工具性的手段。亚里士多德认识到,美德与有美德的行动不能仅仅是实现幸福的纯粹工具,因为有美德的人和邪恶的人并非只是对实现幸福的手段有分歧;他们对于幸福的构成也是意见不一,而有美德的人,他们的行动所表达的独特确信关乎幸福的本性,而不仅仅是关于如何实现幸福。

如果苏格拉底相信,有美德的人和邪恶的人产生分歧的问题并不在于幸福的本性,而在于有美德的行动或邪恶的行动能否促进幸福,那么苏格拉底没能反对美德与技艺之间的相似之处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如果我们假定,苏格拉底隐含地接受了亚里士多德式的区分,那我们就必定会对他如此不带批评色彩地处理美德和技艺之间的相似之处感到非常困惑。然而,如果他相信美德对于幸福而言纯粹是工具性的,那么他的非批判态度就是很好理解的。

现在我们已经考虑了四个独立的论证,以便表明苏格拉底认为美德对幸福而言仅仅是工具性的:(1)他没有提出亚里士多德针对幸福的本性与构成所提出的问题,所以他也不认为捍卫美德要求校正我们的幸福观念;因此,他并未有意识地着手证明,美德就是幸福的一个构成要素。(2)《吕西斯》和《高尔吉亚》中的一些章节使苏格拉底对于美德和幸福之间的关系持有一种工具性的观念。(3)亚里士多德很可能将一种工具性的美德观念归诸苏格拉底。(4)苏格拉底并没有做出任何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用来标示美德与技艺之间差别的区分。

如果我们能够从另一方面找到清楚的证据,那么以上论证中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单独证明工具性的解释是正确的。因为如果我们有了清楚的反面证据,我们或许就会判断苏格拉底的沉默是不重要的,认为他对非最终的善事物所做的明确评论是对其真正观点的错误表述,或者会判断亚里士多德误读了他。不过,所有这些论证都指向同一个方向。尽管其中任何一个都可能不是结论性的,但是它们累加起来的分量要求我们认真对待这种工具性的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