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与产业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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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 产业集聚研究综述

(一)产业集聚的总体研究进展

古典经济学最早对产业集聚理论,尤其是区位问题进行了阐述。在此之前,经济学研究主要从时间维度出发,而空间因素基本被忽略。杜能(Thünen,1826)率先将空间要素纳入经济学研究范畴之中,提出“农业区位论”,即杜能环。所谓的杜能环是一种圈层布局,这种圈层布局与中心城市的距离密切相关。

工业革命使手工劳作被机器所代替,韦伯(Weber,1909)在农业区位论基础之上,建立“工业区位论”,从而在企业选址方面,将重点考虑集聚因素与劳动力成本、运输成本的关系上,并指出集聚具有外部性,能够节约成本,扩大厂商的经济优势。此后,克里斯塔勒(Christaller,1933)补充并发展了“农业区位论”和“工业区位论”,推导出理想状态下的“六边形网络”,搭建起有关城市与市场关系的“中心地理论”,并以“中心地”概念来描述集聚的表现形式。

Losch(1940)发展了克里斯塔勒的“六边形网络”,提出了“市场区位论”,通过引入空间均衡思想,将空间变量作为市场需求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指出,在厂商的区域选择方面,市场规模和市场需求将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

Heckscher(1919)及Ohlin(1933)从国际贸易、地域分工的角度,提出了“贸易区位论”。

Isard(1956)整合前人观点,认为工业及其他活动的地理集中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规模经济、区位经济与城市化经济活动三种因素。区位理论对企业区位选择而导致的集聚现象进行了分析,但由于在均衡分析方面的技术手段上的缺乏,集聚分析长期处于经济学研究的边缘状态。在此期间,新古典经济学家马歇尔也对集聚现象进行了论述,他从单一产业集聚入手,研究了专业化产业区的起源及其带来的好处,指出集聚能够产生规模经济,带来知识溢出、中间投入品共享与劳动力共享三种外部效应。尽管马歇尔的研究为随后的产业集聚研究打下基础,却并未改变集聚研究的边缘化状态。

克鲁格曼的“中心—外围”模型建立后,多位学者以此为研究基础进行了拓展研究。例如,Baldwin等(2010)以“中心—外围”模型为基础,加入预期因素,研究劳动力流动成本在不同的情况下,集聚影响的预期因素。指出当处于低水平的劳动力流动成本时,预期因素将会加速集聚的形成与提升。Ottaviano和Thisse(2003)将克鲁格曼的同质劳动力替换为具有差异的劳动力,用来讨论效率不同时,企业的区位选择。

总之,迄今为止,产业集聚理论研究视角不断丰富,研究方法不断完善,理论观点得以深化。

(二)产业集聚的变动趋势研究

当前,在实证研究方面,从动态视角来描述和分析产业集聚特征是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国内外学者大多采取自建集聚测度指标或借鉴已有集聚测度方法来实证研究产业的集聚程度及变动趋势。少数学者自建计量指标来测算产业集聚程度。

克鲁格曼在基尼系数基础上提出了空间基尼系数,以此为测度标准测算了美国制造业三位数代码行业的集聚程度,他发现美国多数制造业存在集聚现象。为了解决空间基尼系数的失真,由Ellision和Glaeser(1997)提出了新的测量产业集聚程度的指数即EG指数。

Maurel和Sédillot(2000)在EG指数的基础上建立了MS指数,以此为产业集聚的测度指标衡量法国两位数及四位数代码产业的集聚程度,发现多数产业呈现集聚程度较高的特点。

当然也有少数学者通过实证研究测度制造业的集聚程度发现制造业集聚程度存在着保持不变或者趋于下滑的态势。Paluzie(2001)在测度1979—1992年西班牙工业的集聚程度时,发现制造业的集聚程度并没有出现太大变化。

Dumais等(2002)在测度1972—1992年美国制造业的集聚程度时发现其变动趋势略有下滑。

Braunerhjelm和Dan(2003)在测度1975—1993年瑞典制造业四位数代码行业时,发现制造业的集聚程度是在逐年提升的。

Brülhart和Traeger(2005)测度西欧国家1975—2000年制造业行业集聚程度,发现制造业产业呈现集聚程度提升的态势。

Leahy等(2010)在测度1994—1997年澳大利亚制造业的集聚程度时发现其集聚程度提升迅速。

白重恩等(2004)测度1985—1997年中国工业两位数代码产业的集聚程度时发现样本期间内我国的产业集聚程度显著提升。

文东伟和冼国明(2014)测度了我国1998—2009年制造业的集聚程度,他们发现我国制造业的集聚程度不断加深。

目前,已有的实证研究中针对产业集聚变动趋势并没有一致的结果,国家不同、产业不同,其变动的趋势研究结果也多种多样。

(三)产业集聚的影响因素研究

马歇尔认为,劳动力共享、中间投入品共享和知识溢出是影响集聚的三个重要因素,很多学者针对产业集聚实证研究时都以此为切入点,实证考察此三要素对各国各产业的影响程度(Marshall,1920)。

Dumais等(2002)依据马歇尔提出的集聚三要素,实证检验劳动力共享、中间投入品共享与知识溢出对美国制造业集聚的影响,发现三个影响因素中劳动力共享的影响程度最大。

Ellison和Kerr(2007)实证分析马歇尔集聚三要素对美国制造业的影响程度,结果显示中间投入品共享为三要素中影响程度最为显著的集聚影响因素。

Baldwin等(2010)基于马歇尔的集聚三要素理论,实证检验其对于加拿大制造业集聚的影响程度,结果显示此三要素对加拿大的制造业程度具有促进作用,同时知识溢出变量还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

在马歇尔提出劳动力共享、中间投入品共享与知识溢出为产业集聚的影响因素的基础上,还有其他学者从多个研究视角丰富了产业集聚的影响因素范围。

Ellison和Glaeser(1997)在分析美国制造业的集聚时,认为资源禀赋为促进美国制造业集聚的重要影响因素。

Hanson(1998)在研究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确立对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产业影响时指出,区域经济一体化能够加速美墨两国边境地区及墨西哥境内的制造业集聚。

Paluzie(2001)在用实证方法研究西班牙产业集聚的影响因素时,指出规模经济对西班牙产业集聚的影响最大。Combes和Lafourcade(2001)在分析法国地区差异时指出,运输费用对产业集聚具有促进作用。

Hanson(1998)通过研究美国县域的经济活动,指出市场潜能对集聚具有促进作用。

Bosker等(2012)以中国的户籍制度为研究切入点,指出劳动力流动增强有助于产业集聚程度的增加。

(四)产业集聚的实证研究

在国内外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对产业集聚研究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作用因素被检验。此外,已有研究通过实证分析测度了各种作用因素的影响程度,因而有关产业集聚的影响范围也得到了检验。

陈阳和唐晓华(2019)基于区域互动的视角,研究制造业生产效率受产业集聚的影响。该研究利用中国21个制造业产业2006—2015年的统计数据,考察了区域互动中的学习和竞争机制如何影响制造业集聚并提升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研究结果显示,诸要素之间存在显著的非线性关系,其中区域互动会减弱制造业集聚效应,并减缓产业集聚在技术进步中的效果,但对技术效率具有促进作用;竞争机制会增进制造业集聚效应,提升产业生产效率;学习机制中的科研人员流动将提升产业生产效率,而研发经费强度和研发效率对产业生产效率提升的影响不显著。

李彩红(2019)基于中国经验数据,对产业集聚和全要素生产率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北京市生产性服务产业集聚程度最高,合肥、银川等城市的生产性服务产业集聚程度相对较低;整体上我国24个重点城市的全要素生产率呈上升趋势。通过构建面板数据模型探究两者之间的影响,结果表明,全国的主要城市中产业集聚与全要素生产率之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说明当前阶段产业集聚程度的提升能够促进我国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

樊兰(2018)基于省际动态面板数据,研究了产业集聚与环境规制、外商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她认为,改革开放让更多资源配置到生产高效率的地区,并促进了该地区产业集聚的水平,并能带动该地区乃至全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快速的经济增长也带来了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而协调好环境规制、外商直接投资和产业集聚之间的关系是兼顾环境保护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以上研究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和产业集聚之间呈现出明显的倒“U”形关系,但是,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大部分省区市的环境规制强度还处在倒“U”形曲线的左端位置,适当提高环境规制强度,将促进产业集聚。但同时必须因地制宜,综合考虑企业的承受力,并采取灵活多样的规制形式,不断增强环境规制工具的效用。其中,外商直接投资能够促进产业集聚,而且能进一步扩大贸易开放的广度与深度,并与环境规制相匹配,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增长。但单纯的增加企业数量或引进技术是不够的,必须有针对性地投资,减少企业的成本,发挥大企业的辐射作用,并增强自主创新力度,探索多样化创新方式。研究发现:产业集聚与经济增长的溢出效应之间存在显著的非线性关系。一方面,产业集聚对本地经济增长溢出的影响在金融危机之前为正外部性,金融危机之后则呈现负外部性。另一方面,产业集聚的扩散效应有助于毗邻地区经济增长溢出效应的提升。短期来看,金融危机之前间接效应损失大于直接效应损失,而金融危机之后则相反。长期来看,产业集聚对于经济增长溢出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以及总效应都有促进作用,而且对毗邻地区的经济增长溢出也有正的外部性。

二 环境规制研究综述

(一)环境规制的总体研究进展

20世纪70年代起,各国开始重视环境保护,逐年增加环保投入用于遏制环境恶化,同时着手强化本国环境规制建设。在此背景下,环境规制相关理论也应运而生。基于本书主题,下文将从环境规制与经济发展、环境规制与产业转移、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三个层次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

在早期研究中,学者普遍认为,环境规制对于实体经济而言,具有负面的影响。他们强调自由贸易条件下,环境规制的出现及其强度的提升,将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导致企业生产效率的降低,从而使得企业为保证获利而向环境规制较弱的地方转移。

Walter(1973)及Walter和Ugelow(1979)以自由贸易为研究背景,通过研究环境规制与企业区位间的关系,发现环境规制会加大企业运营成本。这种情况在生产污染密集型产品的企业中尤为明显。企业经营的目的是保障利润最大化,这样将会促使污染密集型企业向环境规制较宽松的国家转移。该理论与早期的“污染避难所”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处,从而得到了较多经济学家的认可,不少学者在此基础上对该理论进行了拓展。

Baumol和Oates(1976)在以上理论假说的基础上,建立局部均衡模型,他们认为,环境规制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污染密集型产品所具有的比较优势有着密切关系。

Copeland和Taylor(1994)进一步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加入了对经济发展水平的考量,指出环境规制往往在高经济发展水平国家中严格执行,企业的生产成本将会随着污染税征收而不断提升,因此,众多厂商为了保证生产经营效益,会将生产经营的地点转移至环境规制较弱、污染税率较低的地区。

Xing和Kolstad(2002)将污染避难说假说模型进行细化,指出模型假设的前提条件中应增加以下部分:厂商的生产函数为环境规制的增函数;环境规制导致产业梯度产生,推动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而受地域限制,某些生产活动不能转移。

Wheeler(2010)基于污染避难说假说,进一步推出“竞底赛跑”假说,认为各国为确保其国际竞争优势会争相降低环境标准,推行宽松的环境规制,结果将是某些国家的环境规制形同虚设,底层民众承担环境恶化的苦果。Fullerton(2006)把污染避难所假说所引发的效应划分为五个阶段,即国别特征决定了环境规制强度,环境规制强度决定了企业的治污成本,包含治污成本在内的企业总成本决定了贸易模式和要素流动,贸易模式决定了产品价格,产品价格又反作用于环境规制这五个阶段,由此循环往复。

Cole和Elliott(2005)补充了污染避难所假说的前提,指出东道国的资源禀赋是环境规制变动导致产业转移的重要因素,而东道国的资源禀赋变量也被称为“污染避难所假说”所丢失的谜底。早期的环境规制理论研究强调环境规制将会导致经济的下滑,而波特(Porter,1991)则持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从长期来看,环境规制会促使企业通过采取改进生产技艺、推行绿色生产及技术、提高资源循环再利用等方式,不断减少生产过程中稀缺资源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从而提高企业的绿色创新能力,降低企业污染水平,提高企业生产效率。

波特的理论使国内外学者开始基于相反角度来研究环境规制的经济影响。Ludema和Wooton(1992)、Dam和Scholtens(2008)认为发达国家可以通过“绿色贸易壁垒”的方式有效应对发展中国家推行的宽松环境规制,通过贸易手段来改善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质量,防止“污染避难所”的出现。Grey和Brank(2002)指出,对于跨国公司而言,母国较强的环境规制不仅能带来技术革新,而且能借助贸易行为将绿色生产技术和高效环境规制措施带到东道国。而且受社会舆论及各国法规的影响,跨国公司为保持良好的公司形象,也会传播积极健康的公司文化,提升环保意识,促进东道国环保事业的发展。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环境规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不能简单用促进或阻碍的线性计算方式来得出线性关系,而是以阶段性特征呈现。20世纪中期,经济学家库兹涅茨在研究人均收入水平与分配公平关系时描述了两者的倒“U”形关系。

在此基础上,Grossman和Krueger(1991)发现,在环境规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从发展阶段上看,在发展初期,经济发展会导致环境污染逐渐加重,但是,当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并达到一定程度时,环境污染程度将开始下滑,如果经济进一步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将得到控制并趋于好转。Saintpaul(1994)则并不赞同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这一结论,认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并不适用于所有国家,多数情况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便经济水平有所提升,环境恶化的现象也只会愈演愈烈,并不会出现“拐点”。Rothman(1998)也持类似的观点,他认为环境污染只会持续恶化而并不会出现好转的情况。

(二)环境规制与经济发展的相关研究

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美国经济开始下滑,同期美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环境污染的治理,于是便有学者认为环境规制的存在及其标准和强度的提升阻碍了美国的经济发展。此后,大批学者从实证角度论证了环境规制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研究的深入,以及“波特假说”的出现,有大量的实证研究论证了环境规制对经济发展的有效促进作用。

Barbera和Mcconnell(1986)在实证分析环境规制对美国环境敏感型行业的影响时指出,环境规制的存在促使企业为达到排污标准而增加环保投入,从而挤占了对提升劳动生产率而进行的投资。

Jaffe等(1995)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在美国进行了大范围的行业调查研究,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将使企业治污投资成本增加,从而导致企业投入要素的价格提升和企业竞争力下滑,从而影响美国经济的发展。Gray和Shadbegian(2003)也认为,如果严格实施环境规制将会阻碍企业的生产效率。Jorgenson和Wilcoxen(1990)、Karande和Lombard(2005)及Jorgenson等(2013)也在实证分析中论证了环境规制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促使企业的竞争力下滑,从而引发国家经济水平的倒退。

20世纪90年代后期,学界对库兹涅茨曲线有了新的认识,开始从积极方面探究环境规制对经济的影响作用,并采用大量的实证研究进行动态验证,代表性的理论包括:

Ludema和Wooton(1992)提出“绿色贸易壁垒”,有助于提升东道国环境质量的观点。

Hatzipanayotou和Michael(1995)指出,如果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给予足够的资金及技术援助,那么产业转移不仅会提升东道国的环境质量,还能提升东道国民众的生活水平。

张红凤(2009)在以我国山东省为研究对象分析环境规制与经济发展时,指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形状和拐点在严格而系统的环境规制政策下随政策变化而改变。具体而言,可以通过政策的调控使环境污染拐点的峰值降低,以较低的污染水平越过环境规制与经济发展的拐点,从而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

黄志基等(2015)从地理区位的角度来考量环境规制对企业生产效率的影响。指出在环境规制下,企业的生产效率及其空间差异与空间相关性两者之间呈现倒“U”形的关系。研究又进一步指出,企业生产效率的高低对环境规制有一定的敏感性,若本地区生产效率较高,企业生产效率对环境规制的敏感性较为显著;反之则不显著。

研究进一步发现,不同环境规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各不相同,而国内外学者也在不断的探索中研究其影响规律,从而总结出适用于现实需要的指导性建议。

(三)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的相关研究

在波特(Porter,1991)提出了环境规制有助于技术创新的“波特假说”之后,很多学者从环境规制、工艺创新、生产效率、产业竞争力等多个角度来研究环境规制给产业发展带来的好处。而实证研究中一部分学者证实了“波特假说”的存在,环境规制的存在与提升的确会加速企业技术进步,进而增强企业生产效率和整个产业的竞争力,但也有部分学者通过实证检验后得出了不尽相同的结论。

Jaffe和Palmer(1997)在实证研究中指出环境规制的增强,治污成本的提升有助于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相关的绿色科技研发支出的增加。

Perkins和Neumayer(2008)扩大研究范围,实证分析了114个国家1980—2000年的产业转移对东道国环境的影响,结果显示以境外直接投资(FDI)为路径的国家间产业转移会增加东道国的二氧化碳排放。

白雪洁和宋莹(2009)实证检验了2004年环境规制对我国火力发电产业效率的影响,指出在我国的火力发电产业中,加强环境规制有利于促进该行业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水平的提升。

徐敏燕和左和平(2013)对我国不同污染水平的产业展开研究后发现,对重度污染型产业来说,环境规制能够有效促进其绿色技术的进步,但同时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将会降低产业集聚的水平,综合作用下产业竞争力出现下滑。而针对中度及轻度污染型产业来说,该影响并不显著。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和细化,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以动态的视角来看待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影响,认为环境规制的提升对绿色技术创新的促进并非一成不变,发展基础不同,环境规制提升会对绿色技术水平的变化带来差异。

傅京燕和李丽莎(2010)从实证检验角度,验证不同发展时期的环境规制对我国制造业的影响。他们指出,在环境规制发展的初期,加强环境规制将会使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的比较优势弱化,而此后环境规制的继续提升将促使我国制造业比较优势的形成。

蒋伏心等(2013)从微观视角来研究环境规制对制造业的影响,以我国江苏省为研究对象,采用了2004—2011年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得出与傅京燕和李丽莎(2010;2011)一致的结论。该研究认为,企业的技术创新要受到环境规制的直接影响,其影响关系呈正“U”形动态特征,随着环境规制的不断增强,绿色技术进步将呈现出先倒退,后提升的变化。也有学者指出,环境规制对技术进步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时间推移的过程中;同时指出,即使在同一个发展阶段,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域环境规制的影响作用也不尽相同。

臧传琴和张菡(2015)通过实证验证了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倒“U”形关系。他们指出,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区域,加强环境规制强度会导致该地区的总体技术水平下滑,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区域,提升环境规制的强度会促使该地区绿色技术水平提升。

环境规制的提升,本身将有益于控制环境污染、提升环境质量,而各国学者针对环境规制对本国绿色技术创新影响的分析也将有助于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

王锋正和陈方圆(2018)从政府监管的视角研究发现,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是提质增效与保护环境的关键所在。该研究选取了我国30个省份2007—2016年面板数据,以政府环境监管水平、环境规制为变量,研究了这两个因素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直接影响,同时分析了变量间的交互效应。通过运用实证研究得出如下结论:政府监管水平与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效果较为显著。地方政府环境监管的水平对企业绿色工艺和产品创新具有正向的调节作用。研究结论显示,提高地方政府环境监管水平与制定合理的环境政策,对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同等重要。

丁潇君、房雅婷(2018)采用多元分析法(Meta-analysis)对47篇研究中国环境规制与绿色创新关系的中外文献进行定量综述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

(1)在我国的产业发展的背景下,绿色技术创新受环境规制的影响效果显著,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2)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和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产生不同的影响作用,上述不同类型工具的作用途径也不尽相同。

(3)在变量的调节作用方面,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要受到数据来源与产业异质性的显著影响。

研究进一步指出,政府通过对不同环境规制进行优化组合以及对不同产业实施具体调控,以达到推动绿色技术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的最佳效果。

1.环境规制激励工具差异化研究

Weitzman(1974)从预期边际效应的角度,研究了不同规制类型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他发现在预期边际收益曲线处于平坦阶段时,税收手段比命令控制手段更有利于技术创新。

Milliman和Prince(1989)在比较影响激励技术创新和环境目标的手段时发现,在排放标准、排放补贴、排放税、排放额分配和拍卖配额这五种手段中,税收手段和拍卖配额为最优手段。

Downing和White(1986)等学者在比较研究环境规制的激励作用时发现,较之单纯采用传统的命令控制手段,市场经济规制手段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更为显著。

Malueg(1988)认为,在比较可交易排污配额与单一环境标准的激励作用时发现,单一环境标准对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会受企业是排污配额购买者还是出售者的身份的影响。

Parry(2012)研究发现,在确定的创新范围内,如已建立较为完备的排污许可市场机制,那么在激励作用方面,庇古税和总量许可证在作用上并无显著差异。与之研究类似的还有,Kemp和Pontoglio(2011)发现,在指定的条件范围内,各种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在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作用方面的效果相似。

国内相关研究起步较晚。许多学者普遍倾向认为,较之命令控制型工具,市场化的规制手段更能有利于信息搜集,更容易促进技术进步。

许士春等(2012)在研究排污税、拍卖的排污许可和可交易的排污许可这三种环境规制措施如何影响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时发现:①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够受到排污税率的正向激励作用,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也可受到排污许可价格的正向激励;②当地方政府对可交易排污许可的数量不予控制时,在激励作用方面,排污税和拍卖排污许可具有类似效果,而可交易排污许可的作用则较弱;③当交易排污许可在数量方面能够得到政府有效控制时,在绿色技术创新方面,上述三种环境规制措施的影响效果并无显著差异。

原毅军和刘柳(2013)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较之费用型环境规制,投资型环境规制对经济增长有更显著影响。

曾世宏和王小艳(2014)等在比较分析环境规制的技术吸收激励作用时发现,排污交易许可的效果最好,而社会净福利将随着环境污染税和减排津贴的实施而出现损失;研究同时发现,必须要强化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因此,与环境规制相关的监控手段必须要在制定排污标准政策的同时推出。

王小宁和周晓唯(2014)在比较分析命令控制、公众参与及市场激励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相关关系时发现:技术创新与命令控制呈现显著负相关,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之间无线性关系,市场激励则对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激励效应。

屈小娥等(2019)以制造业为研究对象,采用2006—2015年制造业行业的面板数据,从该时期行业异质性的角度考察了产业集聚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作用,研究采用广义最小二乘法和变系数模型,验证了作用影响的差异化、异质滞后、异质交互、异质短期波动等效应。研究表明:产业集聚能够显著地促进多数产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但部分产业的影响效应并不显著甚至呈现出负相关关系,说明产业集聚并不在所有产业都能表现出规模效应,部分产业的拥挤效应超过了规模效应。从滞后效应来看,每个产业随着滞后期的增加表现出异质性的变化规律,分为正(负)向效应逐渐增强、逐渐减弱、先增强后减弱、先减弱后增强、一直不显著等。从交互效应来看,企业平均规模越小的产业越容易从产业集聚中获取正向效应。研究认为,大部分产业的国有产权及其资产属性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抑制作用,但少数产业,如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则与之相反,这些产业的国有产权和资产属性反而发挥了正面效应。在短期内,大部分产业的产业集聚并不能有效推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但少数产业,如纺织服装、服饰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以及专用设备制造业的短期效应显著。与长短期效应对比来看,大部分产业的长期和短期效应呈现出差异化的特征。因此,政府在制定集聚政策时不应忽略不同产业的差异,对所有制造业行业采取“一刀切”的集聚促进措施,而应根据不同产业的具体影响规律和所处的集聚阶段,制定有针对性的、动态调整的集聚政策。

董直庆和王辉(2019)从环境规制政策的激励作用角度,对“本地—邻地”所产生技术进步效应开展研究,他们认为目前学术界的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对本地激励作用的研究上,未关注到环境规制也可能对相邻地区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造成影响。该研究基于Acemoglu等(2012)的理论模型,采用数理分析的方法进行归纳演绎,结合城市面板数据检验环境规制对“本地—邻地”的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结果发现:①环境规制对“本地—邻地”的影响呈现非一致性特点:环境规制并非一定能激励本地绿色技术进步,主要表现为先抑后扬的门槛特征;而环境规制对邻地绿色技术进步的影响表现出倒“U”形效应,且峰值出现在城市经济圈300千米的地域内。②高环境规制地区易导致污染产业向相邻地区转移,短期相邻地区产业承接会提高其收入水平,促进绿色技术进步,但长期的污染产业转移会影响相邻地区产业朝绿色产业的转型。同时,不同城市环境规制政策并未实现同步激励,这减弱了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激励,降低了“本地—邻地”技术创新的联动效应。

张娟等(2019)从微观企业领域层面探讨政府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从微观视角,通过建立政府与企业间的环境规制博弈模型,运用数据模拟分析了不同企业选择绿色技术创新策略的内在机理,在理论上解决了绿色技术水平下限和环境规制系数阈值的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如果政府不强化环境规制,企业通常不会主动采取措施进行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承担其相应的环境责任。研究进一步探讨了政府如何根据经济发展和环境目标选择环境规制系数,以达到既保障经济发展又能有效保护环境的目的。

2.非稳定性研究

“波特假说”提出后,在众多学者支持“波特假说”验证的同时,也有一批学者持反对意见,反对意见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多数对“波特假说”的支持性研究具有较大的偶然性,研究的范围缺乏普适性。

(2)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天然本能,是完全理性的,因此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做出的任何决策都是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这个生产经营目标而服务的。

(3)已有的相关研究发现,实施环境规制政策可能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及生产效率的提升起到阻碍作用。

3.产业集聚对绿色技术创新影响的二重性

产业集聚对绿色技术创新影响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两重作用。

(1)正外部性影响。

本书研究重点从外部经济理论的视角进行分析。马歇尔认为,产业集聚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其产生的外部经济(Marshall,1920)。按种类划分,外部经济分为两种:一是技术外部性(Technological Externalities)。所谓的技术外部性,是在知识溢出的基础上,由技术上存在的联系而非市场机制所导致的外部性。二是资金外部性(Pecuniary Externalities)。所谓的资金外部性是一种空间型的外部性,这种外部性是由于产业前后相关联所导致的。它主要源自企业内部加强了分工协作,从而逐渐减少了生产的中间环节。与此同时,资金外部性功能有利于集聚企业基础设施、消费投入品、专业化服务、教育、劳动力市场等资源的优化与共享,从而降低企业的平均成本,当形成一定规模后,就形成了资金外部性效应。资金外部性在形成过程中能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并能够降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排污水平。另外,企业在集聚过程中,能够自然地形成新的组织架构,并能够促进各实体之间的协作,强化上中下游企业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产学研之间的联系,进而发挥团队优势。

(2)负外部性影响。

产业集聚的负外部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环境污染与加重“逃污避难”效应。如果企业在某个范围内集中,形成了空间上的密集,那么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会造成一定的污染,尤其是污染型的产业,产业集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会更加严重。另外,会加重该地区的“逃污避难”效应,由于在产业集聚区内,促进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与软硬件措施较为完善,容易将外资吸引到本地区。发展中国家由于其劳动力成本较低且环境规制的水平普遍不高,成为发达国家进行“逃污避难”的主要地区。

然而,随着该地区企业的增多及污染加剧,该地区政府将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这在某种程度上将缓解该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但也会促使聚集地区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投入更高的环保成本,面临更为激烈的集聚竞争效应。此时,集聚区的企业,将不得不采取提高生产技术效率的方法来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多数企业将采取改良工艺的方式,以实现提高效率的目的。企业生产效率提高后,将能拿出一定的利润用于弥补治污所造成的环境成本,并努力使自身在该地区保持环境竞争优势。由此可见,环境规制与环境治理的过程,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技术创新。因此,产业集聚与环境影响之间要保持动态平衡的关系。具体而言,在处于低水平的产业集聚阶段,过多的产业集聚有加重环境污染的可能,在短期内,产业集聚对该地区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会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但是,随着集聚水平提高达到临界值,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此时产业集聚将促进该地区的绿色生产技术进步(闫逢柱等,2011)。

二是资源消耗。在产业集聚的地区,资源消耗型产业在工业发达地区聚集,随着人口向产业集聚地区的流动,密集的人口将带来更多的资源消耗。然而,在产业密集的地区,上中下游企业及政府与企业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关联性较高的企业会成为共生体,促进资源的统筹调配,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与此同时,资源的长期大量消耗使企业面临更高的生产成本,企业会选择绿色技术与工艺来降低资源消耗。因此,当产业集聚处于低水平时,资源消耗将降低该地区产业的绿色创新水平;随着集聚水平的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得到提高,此时,产业集聚将促进该地区产业的绿色创新水平。

综上所述,产业集聚与绿色技术创新之间存在一个动态的互动关系。具体而言,当处于低水平的产业集聚时,其正向的外部性,也就是技术外部性和资金外部性将促进技术创新水平提升,同时会引发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而对聚集地区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而随着产业集聚水平的进一步加强,其正外部性的作用逐渐提高,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所带来的负外部性也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其对聚集地区发展的抑制作用会不断减弱。当产业集聚水平进一步提升并达到临界值时,产业集聚的负外部性开始减弱,正外部性开始发挥作用,此时产业集聚与产业绿色创新将呈正相关关系。

三 环境规制、绿色技术创新与产业集聚的文献综述

(一)影响作用研究

1.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企业区位选择会导致产业集聚现象的发生,国外学术界关于产业集聚与区域选择的影响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认为合理的环境规制强度将有利于产业集聚。

波特(Porter,1995)指出,企业技术创新可通过适当的规制政策发挥作用,并能够通过技术创新促使生产率提升,其正向效应甚至可以超过环境规制所造成的企业生产成本与利润率的变化所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而实现环境保护与企业生产经营绩效的双丰收。

因此,企业将选择环境管制较严的区域进行投资,由于知识溢出的影响,产业也将在此区域进行集聚。Acemoglu等(2012)的研究表明环境规制迫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企业通过促进技术创新而增加了利润。因此,虽然增强了环境规制的力度,但产业转移现象并不会因此发生。上述研究证明,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能促进技术及生产率的进步,从而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利润,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基于上述理论研究,Han等(2009)从实证的角度,对“污染避难所”假说的真实性进行验证。该研究采用跨国家和跨部门的空间效应经济模型,发现实施宽松环境法规的区域不会产生任何的比较优势。而对于较大的国家,适度的环境规制可以促进产业集聚,从而减轻“污染避难所”效应。

(2)产业转移可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而增强。

部分学者从理论的角度,针对“污染避难所”假说的诸多观点展开了深入分析。他们认为,如果某地区环境规制政策比较严格,将会导致该地区企业消耗更多的生产成本,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将会促使其重新评估生产经营决策,部分企业将考虑搬迁到环境规制水平相对宽松的地区。新经济地理学的创立者,Krugman(1991)与Fujita等(1999)重点对经济活动空间集聚机制进行了理论阐述:产业集聚受到向心力与离心力的影响,向心力主要包括区位因素、市场潜力及外部性等因素,离心力主要有环境问题与交通拥堵等因素。

基于上述观点,在相关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环境规制的强度,会导致产业转移。Esty和Dua(1997)的理论研究表明,基于贸易自由化条件,FDI为各国企业所吸纳,各国会降低自己的环境规制标准,因此,必然出现“向底线赛跑”的结果。对此,部分学者采用实证方法对上述观点进行了检验。

Gurtzgen和Rauscher等(2000)采用一种新的经济地理模型,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了环境规制对工业布局的影响,研究结论表明,区位模式离散程度可能会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而提高。

Xing(2002)与Cole和Elliott(2003)的研究表明较弱的环境规制能够吸引FDI流入,最终导致全球环境质量下降。

Wagner(2007)与Ulrich(2009)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化学工业在产业集聚中存在“污染避难所”现象。

Michael(2009)认为,环境规制强度的变化会导致产业集聚的区域发生改变。Matthew等(2010)的研究表明,在贸易自由化的时代,“污染避难所”效应在发展中国家更为明显。

Abay(2010)采用13个欧洲国家16个制造业行业的数据,对产业区位选择受环境规制的影响情况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显示,在产业区位决定因素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污染避难所”效应才显著存在,即环境规制与产业区位选择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表明环境规制对产业区位选择具有一定阻碍作用。

Efthymia等(2013)的研究证明,企业增加成本与环境规制强度之间成正比关系。同时,这一状况对经济活动空间集聚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

(3)环境规制对区域产业集聚影响不显著。

Friedman等(1992)的研究表明,FDI区位选择并不受环境规制的影响。该研究结论也得到Grehter(2003)与Matthias(2004)“污染避难所”理论的证实。

Matthew等(2010)基于公司数据,从实证角度检验企业区位选择受环境规制的强度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发达的国家或地区,“污染避难所”的理论并不适用。

Lammertjan(2012)分析了跨国企业在高收入和低收入国家的行为,发现东道国环境规制对跨国企业没有显著的影响。

Edward(2012)认为,环境规制强度的变化无论是对污染型的跨国企业还是清洁型的跨国企业的区位选择并不产生影响。

Ben Kheder和Zugravu(2012)认为,环境规制对企业区位选择的影响在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影响不同。在发达国家,较严的环境规制有利于吸引投资,而在发展中国家则会导致产业转移。

目前,针对环境规制对产业转移的实证检验,其主要结果认为环境规制的存在与提升加速了产业由环境规制严格的地区向宽松的地区转移。然而,也有部分实证研究发现环境规制的存在或提升并不会促使产业转移,甚至还有可能加快产业的集聚。例如,Akbostanci等(2008)实证检验了土耳其产业转移的情况。结果显示,20世纪90年代土耳其的污染型产业的排污程度与出口呈正相关关系,验证了“污染避难所”假说的存在。

也有很多学者以“污染避难所”假说为实证检验的理论基础,但是实证结果却显示环境规制的存在与产业转移的关系不大或者关系不确定。Dean(2004)采用微观视角,考察企业层面外资项目的投资分布,指出跨国公司的来源国不同,对环境规制的敏感程度也不同。华人背景的跨国公司更容易产生“污染避难所”效应,资金选择流向环境规制较为宽松的地区,而欧美国家的资金流向并不以环境规制是否宽松为主要动因。

Leonard(1998)在实证检验美国矿产加工部门的产业转移流向时指出,诸如此类的高污染产业其投资多流向发达国家,企业的转移与环境规制之间并不存在相关关系。Repetto(1995)实证检验环境规制对美国产业转移的影响,也持有相同的观点,但同时表示少数污染型产业存在“污染避难说”假说效应,投资流向环境规制较为宽松的地区。Javorcik和Wei(2001)考察欧洲转型国家的企业转移,也表示“污染避难所”假说的效应并不显著。

Gentry(1998)指出,产业出现转移时,环境规制的水平并不是跨国公司考虑的重要因素。也有学者表示,环境规制与产业转移的相关性与环境规制的测度指标有着密切关系,Eskeland和Harrison(2003)指出,如果环境污染指标为空气污染指标,那么就会显示出环境规制促使产业转移的实证结果,如果选择以废水或固体废弃物为环境污染的测度指标,那么就不会出现环境规制促使产业转移的实证结果。

2.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在国外研究的基础上,国内的学者深入探讨了环境规制对中国产业集聚的影响,主要观点如下:

(1)环境规制将有助于区域产业集聚。

持此观点的研究包括金详荣等(2012)运用新经济地理学模型,分别对高污染、低污染两类产业进行研究,发现了环境政策是影响产业转移的重要原因。

高明和陈巧辉(2019)基于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研究了其对产业升级的作用。他们认为,在约束环境资源的条件下,从激励作用上看,环境规制可对产业升级产生影响。他们还进一步指出,现有的研究忽略了环境规制的不同类型以及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异质性,因此无法提出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环境政策,从而推动产业升级。必须区分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选取动态面板模型检验环境规制与产业升级之间的影响关系。

(2)环境规制对区域产业集聚的影响不显著。

吴玉鸣(2006)的研究发现,中国的环境规制对FDI的影响很小,且对吸引外资的负面影响不大,从而环境规制对引进FDI地区产业集聚的影响不显著。

李国柱(2007)通过实证研究发现,FDI与环境规制之间的关系为负向效应。该结论同样也得到了刘志忠与陈果(2009)的证实,同时,他们认为中国FDI的区位分布普遍处于失衡状态,这一问题与环境规制密切相关。较之东北地区,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与吸引FDI的负向效应更为明显。陈刚与李树(2009)指出,以最大化目标函数为测算基础,地方政府如主动采取较为宽松的环境规制手段,将会加强FDI流入。上述研究同时认为,FDI流入对区域产业集聚的影响不显著。

(3)环境规制对区域产业集聚的影响是非线性的。

赵少钦等(2013)将跨部门与跨界外部性关系引入自由资本模型,以此从作用机理上研究环境规制对产业集聚的影响。该研究基于我国2001—2010年近30个省份制造业面板数据,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进行检验。研究结果表明,需求效应、成本效应是实施环境规制时主要考虑的因素,而这些重要因素也主要依据产业的集聚程度产生影响。

当处于低水平的环境规制时,规制成本效应超过需求效应,产业集聚水平随环境规制强度提高而下降;而当环境规制强度提高时,环境规制需求效应大于成本效应,产业集聚度水平与环境规制强度成正相关关系,环境规制强度与产业集聚水平呈正“U”形关系。

(二)绿色技术创新与产业集聚关系的研究

1.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目前,在国外研究产业集聚对绿色技术创新或绿色生产率影响的文献中,主要存在如下三类观点:

(1)绿色技术创新可受产业集聚因素的影响。

如Ciccone和Matsuyama(1996)针对经济密度与生产率增长的关系,基于美国的企业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当就业密度在某一地区提升1倍,则该地区的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随之提升近6%。在此研究的基础上,Ciccone和Peri(2005)将研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将研究的范畴延伸到涵盖欧盟主要经济体,并在收集了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的数据后,针对上述关系进行验证,其结果同样支持之前研究的结论,即就业密度越高,包括环境友好型技术在内的各类技术进步越迅猛、生产率增长越快。

一些相关的研究也对Ciccone和Matsuyama(1996)及Ciccone和Peri(2005)进行了佐证。Dekle等(2007)运用多个国家的数据进行了研究,Harris和Ioannides(2000)运用美国数据进行了研究,Maignan等(2003)运用芬兰的数据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同样证明了集聚经济与地区和产业的生产率均有显著的正相关。Capello和Faggian(2002)对意大利高科技企业为研究对象展开研究,重点分析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TFP)受城市化经济和地方化经济的影响变化的情况,发现以城市化经济、地方化经济为代表的产业集聚对绿色技术进步及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均有正向的贡献,但地方化经济的影响作用要显著的优于城市化经济的作用。Braunerhjelm和Dan(2003)采用瑞典企业数据,结合产业集聚度EG指数度量的方法,验证了企业生产率受产业集聚的影响状况,同样发现了产业集聚与绿色技术进步及生产率显著正相关。

Graham和Kim(2008)针对生产率受区域产业集聚的影响展开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生产率受产业集聚的影响作用显著。Autant-Bernard(2006)采用法国的数据,研究了产业空间集聚对TFP的影响,发现产业空间集聚促进TFP的增长。Loof等(2014)对瑞典企业展开研究,该研究运用1997—2004年的数据,针对拥有10人以上员工的制造业公司,实证检验了产业集聚是否能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及生产率的提高,研究结果表明,产业集聚程度越高,对绿色技术进步及生产率的促进作用越明显。

Nakamura(2013)使用日本制造业四位数代码行业企业的数据,实证分析了产业集聚对绿色技术创新及生产率的影响,结果表明,轻工业的产业集聚比其他产业的产业集聚对绿色创新及生产率的影响程度更大,即轻工业的产业集聚有利于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并提升生产率。Lee等(2011)从理论与实证的角度,探讨了产业集聚对公司TFP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产业集聚对企业生产率有着显著为正的影响。Ehrl(2013)研究了微观经济集聚机制对企业TFP的影响,认为产业集聚通过知识溢出效应来促进企业生产率增长。Marrocu等(2013)认为,区域产业集聚外部性的专业化和多样化对生产率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产业集聚阻碍了生产中绿色技术创新或产业集聚对生产中的绿色技术创新影响不显著。

持此种观点的学者包括:Carlino和Mills(1993)的研究发现,与产业集聚相关的人口规模及集聚度的变化会对绿色技术创新造成阻碍,低集聚度的人口可能会对绿色技术创新及劳动生产率的提升增添不确定因素。同样,Jones(1995)对OECD国家人口集聚度进行测度,并以经济活动密度为度量指标,主要针对产业集聚对生产率增长的影响作用机制进行研究,研究显示,产业集聚并没有对绿色技术进步及生产率的提升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Beeson(1987),运用两阶段估计法,基于美国数据,对州一级的制造业集聚和绿色生产率的关系进行了检验,结果证明其相关性不显著。Bode(2003)、Rice(2005)、Midelfar(2004)分别通过数理分析与实证检验进行研究,结果显示,产业集聚与绿色生产率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同样与人口密度也不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Bautista(2006)针对发展中国家墨西哥展开研究,采用1994—2000年32个州的面板数据,衡量以每平方千米人口数据为单位的经济集聚现象,发现以经济聚集为特征的产业集聚与绿色技术创新的关系不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Wang等(2010)通过对以中国为主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和个人访谈,发现产业集聚与绿色技术创新间没有显著的关联。Widodo等(2009)对印度尼西亚企业进行了研究,探讨了经济集聚对印度尼西亚制造业绿色技术创新及生产率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由于经济集聚的多样化,产业集聚阻碍了绿色生产率的提升。

(3)产业集聚与绿色技术创新存在非线性关系。

由于产业集聚存在城市化效应与地方化效应,同时在集聚过程中,还受到拥堵、环境污染等集聚不经济的影响。因此,部分文献认为,产业集聚与绿色技术创新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受到各种合力的影响而呈现出较为复杂的非线性关系。Arup(2005)致力于检验集聚经济与产业效率的关系,对印度电器设备制造业和棉纺织业进行考察。研究发现,产业集聚与绿色技术创新之间存在正向促进关系,但当产业集聚水平达到临界值后,其负面效应则开始变得较为突出。

Lucio等(2002)利用1978—1992年西班牙26个制造业分行业的数据对产业集聚与绿色生产率的关系进行研究,结果发现以城市化为代表的产业集聚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不显著,而以地方化为代表的产业集聚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则呈显著的正“U”形关系。随后,Cingano和Schivardi(2004)也得出类似的结论,但同时指出城市化对TFP的增长的影响不显著。Lin等(2011)利用发展中国家2000—2005年公司层面的面板数据,分析了企业绿色生产率受产业集聚的影响,实证结果证明产业集聚和企业绿色生产率之间呈现显著的倒“U”形关系。这表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及绿色生产率的提升可以通过产业集聚实现,但是,如果集聚程度过高则会导致绿色技术创新及绿色生产率下降,出现集聚不经济。Andersson(2004)以发达国家的企业为研究对象,对城市产业集聚与绿色技术进步及绿色生产率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产业集聚与绿色技术进步及绿色生产率间存在非线性关系。Rizov等(2012)使用Amadeus数据库1997—2006年的数据,对产业集聚与绿色生产率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产业集聚对绿色生产率的影响是非线性的。

上述文献聚焦于产业集聚对绿色生产率的影响,但也有文献认为,产业集聚与绿色技术进步及绿色生产率是相互影响的关系,如Graham和Kim(2008)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对不同经济部门的绿色生产率与产业集聚之间的双向因果关系进行了检测,认为绿色生产率与产业集聚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高水平的绿色生产率能导致环境友好型产业的集聚,产业集聚也能反过来促进绿色创新与绿色生产率的增长。类似地,Ke(2010)利用中国617个城市2005年的数据,采用空间计量经济模型分析了产业集聚与绿色生产率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工业生产空间集聚促进了城市和城市周边地区绿色生产率的增长,而更高的绿色生产率又进一步促进了这些城市的产业集聚。

2.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研究也开始关注产业集聚与绿色技术创新之间关系,所研究的行业主要有制造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并多采用就业密度来衡量产业集聚程度。由于研究中使用的方法、数据不同,所得到的研究结论不尽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结论:

(1)产业集聚对绿色技术创新起促进作用。

代表性研究:如梁琦与詹亦军(2005)基于1998—2003年的制造业面板数据,并对我国长三角地区的16个城市展开调查研究。研究发现,产业集聚能够促进产业绿色技术水平提升,并加剧产业间的竞争度。程大中和陈福炯(2005)针对服务业展开调查,发现其产业集聚对绿色生产率提升的作用显著。张妍云(2005)采用就业密度作为度量的集聚因子,也证实了上述的结论,发现产业集聚能够促进绿色生产率的提高。范剑勇和石灵云(2009)以我国各副省级及地级城市的面板数据,就产业集聚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考察了其地区性差异情况,研究发现,非农产业规模报酬递增能够促进该区域绿色技术及生产率的增长,两者呈现明显正相关关系。研究同时发现,在现阶段,较之欧美国家5%左右的水平,我国非农产业绿色生产率对非农就业密度弹性系数为8.8%左右,明显偏高。

陈柳钦和黄坡(2007)等基于理论视角,对产业集群与绿色技术创新关系展开论述,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阐释了两者间的协同促进关系。何骏(2008)认为,绿色技术创新是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他的研究基于8个产业的中国制造业省际面板数据展开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2003—2008年,大部分产业受地方化经济和城市化经济的影响显著,上述效应对省级绿色生产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效果。此后,陈良文根据北京市2004年经济普查数据,对北京市的绿色生产率差异与产业集聚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发现劳动生产率与产业集聚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孟祺(2010)采用中国装备制造业的数据,分析了产业集聚对TFP增长的影响,发现产业集聚从绿色技术创新和效率改善两方面促进了TFP的增长。

(2)产业集聚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并不显著。

朱英明(2009)对我国制造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以及全要素生产率的各组成部分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产业集聚的变化对绿色技术变化率的影响不显著。王琛等(2012)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例,研究了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结果表明,单纯的产业集聚对绿色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

(3)产业集聚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较为复杂,并非简单的促进或阻碍作用。

苏李等(2010)对中国制造业中28个产业2001—2008年的产业集聚度进行测度,该研究以空间基尼系数为测度指标,对产业集聚及其程度变化所引起的绿色技术创新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虽然在总体上绿色技术创新可以受到产业集聚带来的正向影响,但对各行业而言,地理集聚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作用却存在显著差异。该研究认为,对绿色技术创新能够起到明显作用的主要集中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原材料密集型产业及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产业集聚,但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中反而起到阻碍作用。

原毅军和宋洋(2011)采用1996—2008年面板数据考察中国服务业集聚效应对劳动生产率及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专业化集聚效应对劳动生产率及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显著为正,多样化集聚效应对劳动生产率及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显著为负。

孙晓华和郭玉娇(2013)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了产业集聚对城市绿色生产率的影响。该研究采用门槛回归的方法对非线性面板数据进行处理,针对多样化和专业化的产业集聚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展开研究。研究结果显示,多样化产业集聚对小城市中企业的绿色生产率起到阻碍作用。同时多样化的产业集聚与中等规模城市企业的绿色生产率不相关,而与较大规模城市的绿色生产率则呈现显著的正相关。此外,专业化集聚对中小规模城市企业的绿色生产率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而对于较大规模的城市则会阻碍其企业绿色生产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