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中国文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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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早期文明”与西方“早期文明”的比较

以上的讨论表明,夏、商、西周已经建立了国家机器,步入了文明时代,但这个国家的管理仍然以氏族社会阶段的血缘关系为纽带,而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打破血缘关系,以地区管理为原则的西方早期国家有区别。在中国,直到秦汉以后,才出现基本符合马、恩所说的地缘管理与公共权力相统一的完整国家形态。考虑到夏、商、西周跨度长达一千多年,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应当有个相应的称呼。如果中国秦汉以后的文明社会基本符合马、恩所分析的西方完整国家形态的基本要求,我们可以称之为成熟文明,那么,夏、商、西周只能认作早期形态的文明,我们简称之为“早期文明”,而春秋战国则是由血缘管理变为地缘管理的过渡时期,我们可称之为“文明转型时期”。这些不同的文明阶段,与我国考古学上的生产物质发展阶段性、历史学上的社会形态发展阶段性基本相一致。兹综合前贤各家所长,列表如下:

这里需要对中国夏、商、西周时期的“早期文明”特别做些说明。国际学术界在20世纪70年代就提出了“早期文明”的概念。塞维斯于1971年出版《原始社会组织》,1975年出版《国家与文明的起源》,分析了一些早期国家的个案实例。1978年,荷兰海牙出版了由克烈逊、斯卡尔尼克组织的六个国家的学者如柯恩、克雷德尔、哈赞诺夫、凡希纳等人就21个地区的“早期国家”的个案研究论文集《早期国家》。这是一部体现现代学者关于早期国家总体研究水平的代表性文集。到了20世纪80年代,有关早期文明的理论被逐渐介绍到国内,如1985年时事出版社出版了《古代世界城邦问题译文集》,其中即有苏联学者哈赞诺夫的《关于早期国家研究的一些理论问题》,《温州师范学院学报》1987年第1期发表了苏联学者弗·米·马松的《早期文明的时代》译文,等等。

紧接着,国内学者也运用国际学术界有关“早期文明”“早期国家”的理论来研究中国从五帝到夏商周一段的文明问题。如《吉林大学学报》1986年第6期发表林沄先生的《关于中国早期国家形成的几个问题》,《天津社会科学》1987年第1期发表钟铭钧《论华夏早期文明及其历史兴替》,《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5期发表谢维扬《中国国家形成过程中的酋邦》,《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2期发表何兹全《中国的早期文明和国家的起源》,1996年科学出版社出版《洛阳考古四十年》,内收李绍连《伊洛河系文化是中国早期文明的主源》一文,1995年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1997年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李学勤主编《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形成研究》,1998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高光晶《中国国家起源及形成》,等等。

纵观国际学术界对“早期文明”的界定,与我们在本文所讨论的“早期文明”在内涵与外延上都有不同。就内涵看,国际学术界所讲的早期文明,实际上泛指最初独立形成的国家。就此,谢维扬先生有过概括:“国际学术界把早期国家看作人类政治组织的一类型,它可以指在人类历史的较早时期中出现的一些最初形成的国家,也可以指在历史上出现较晚,但在形成的机制和形态上与人类最早的那些国家有相似之处的各个国家社会。”再就外延看,则包括文明起源阶段的酋邦与形成国家后的开头一段时期。谢维扬说:“早期国家这个概念不仅在讨论国家起源的问题时被使用,而且它往往要求研究本身伸展到国家社会形成后最初的发展问题上。因此,早期国家研究在定义上就比单纯地提国家起源研究更能够体现一种关于人类早期政治组织研究的完整的构思。”25

我们本文所讨论的中国的“早期文明”,在外延上不包括五帝文明起源时期,只是指文明形成之后的夏、商、西周三代;在内涵上,着重强调与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西方文明相区别的在中国历史上曾延续了一千多年的夏、商、西周三代特殊的国家组织现象。总之,本文所讨论的“早期文明”与国际学术界所说的“早期文明”,无论在外延还是内涵上都是有区别的。国际学术界所说的“早期文明”,主要是从时间角度,指出该文明出现的早期性。而我们所说的夏、商、西周“早期文明”主要是从国家结构的角度指出其文明形态的初期性和特殊性,侯外庐先生曾经称之为“早熟的文明小孩”,而称希腊文明为“发育正常的文明小孩”。26

如前所述,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明理论是在分析古希腊、罗马等西方文明古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古希腊、罗马的文明是在氏族制基础上形成的,这一点也与中国夏、商、西周早期文明是在五帝酋邦氏族制基础上形成的相一致。就文明产生的时间而言,都具有早期性,因此,国际学术界也有称古希腊、罗马文明为“早期文明”的。但就其文明内涵而言,中国夏、商、西周的“早期文明”与古希腊、罗马的“早期文明”存在着鲜明的区别。这个区别就是,夏、商、西周早期文明是血缘管理与公共权力的和谐统一,而古希腊、罗马的早期文明则是地缘管理与公共权力的和谐统一。这一根本性的区别又具体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

其一,从土地关系考察:

西方文明的产生,首先打破原始社会的土地公有制,将土地分成小块归氏族成员私有,从而发展私产。而中国夏、商、西周虽已出现了阶层分化和社会分工,但氏族社会的土地公有制却非但没有打破,反而被完整地保留了下来,只不过氏族成员在公有土地面前的地位不同罢了。

其二,从血缘关系考察:

西方文明的起源路径是,破坏氏族社会的血缘管理,建立了奴隶制文明的地缘管理。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路径是,奴隶制早期文明国家建立起来了,但氏族社会的血缘结构仍保留在文明国家里,而且还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三,从城乡关系考察:

西方文明产生后,出现了城市与乡村的分离。而中国文明起源后,却仍保持城市与乡村的统一。

其四,从文明要素方面考察:

在西方文明起源时,青铜器、文字都为生产力发展和商贸活动服务。而在中国文明起源时,青铜器与文字都为政治宗教服务。

其五,从国家与家庭关系考察:

以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概括的“家族、私产、国家”三项来做文明路径的指标,那么,希腊、罗马早期文明的形成是从家族发展到私产再发展到国家,国家代替了家族。而中国夏、商、西周早期文明的形成则是由家族直接发展到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而没有经过“私产”这一环节。

总括以上关于中国与古希腊、罗马文明起源到文明形成过程中所走路径的不同,根本点即在于中国在由氏族社会向文明社会过渡时出现的特征是,旧的氏族血缘制度被带到新的文明社会里来了,从而出现了如侯外庐先生所说的新陈纠葛的维新道路,张光直先生则称之为中国文明起源的连续性特点。

而西方社会在文明起源时,彻底废除了氏族社会的血缘制度,建立了崭新的地缘文明国家。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所指出的,在古希腊、罗马社会,“以个人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就已经被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由血缘关系形成和保持下去的旧的氏族公社,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已经很不够了。……地区依然,但人们已经是流动的了。因此,按地区来划分就被作为出发点,并允许公民在它们居住的地方实现他们的公共权利和义务,不管他们属于哪一氏族或哪一部落。这种按照居住地组织国民的办法,是一切国家共同的。”需要修正的是,恩格斯这里所说的“一切国家”只能是指西方古文明国家,而不能包括中国。侯外庐称西方这种文明起源模式为“国家代替了家庭”,是“新的冲破了旧的,这是革命的路线”。张光直则称其为西方文明起源的“破裂性”模式。现可将上述关系列表如下:

以上,我们就中国夏、商、西周早期文明与古希腊、罗马等西方文明的不同做了对比分析。如果从整个世界古代史的背景下来考察,我们会进一步发现,中国早期文明的这些特点具有环太平洋古文明的代表性,因而在世界文明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原载《中原文物》200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