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诱发机制与实施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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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 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已有成效

(一)高校办产业

校办产业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其主要形式是实习工厂和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印刷厂、设备加工厂。首家科技企业的创办则起始于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经过20年的发展,到2000年前后出现了一系列高校科技企业,比如“北大方正”“清华紫光”“东软软件”等。

从1998年到2006年,校办企业逐步规范化,校办科技企业发展得到大力支持。校办企业的主要目标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校办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面临产权关系不清、管理体制不规范、高校过多干涉企业等问题,从而亟须对校办企业进行规范化建设。在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过程中,企业实现了从非规范化到规范化的转变,虽然企业总量在不断下降,但是科技型企业数量却几乎没有变化,甚至在有些年份数量还在增加,校办科技型企业发展得到大力支持。1998年校办企业数为5928家,至2006年[2]年底,校办企业数为3988家,数量减少了约2000家。1998年校办科技企业数为2355家,至2005年年底,校办科技企业数为1933家,企业数只减少了450家。如图1-1所示。

图1-1 我国校办企业和校办科技企业数量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2002—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分析报告。

从1998年到2006年,我国校办企业营业收入不断增加,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反映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有所提升。校办科技企业营业收入能够反映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只有把科研成果市场化后才能产生经济价值,经济价值的直接体现就是校办企业的营业收入。1998年校办企业收入为315.62亿元,2006年收入为1167.31亿元,增加了约850亿元。1998年校办科技企业收入为214.97亿元,2006年收入为992.12亿元,增加了约778亿元。如图1-2所示。

图1-2 我国校办企业和校办科技企业营业收入

资料来源:2002—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产业统计分析报告。

从2006年到2016年,企事业单位委托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不断增加,高校与企业协同关系越来越紧密。企事业单位委托高校科研经费,一方面能够让高校科研项目更能与市场接轨,委托的科研项目更具有市场适应性,从而有效缓解科研项目只有学术导向,而没有市场导向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能够缓解高校科研经费不足的问题。高校科研经费以前主要来自于纵向经费,据教育部2017年统计,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31所(含独立学院265所),仅依靠纵向经费支持科研,远不能满足科研经费的需要,在分配上面也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大部分的院校需要横向科研经费的投入,企事业单位委托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的投入不断增加,不仅能够给予高校充足的科研经费,也能够满足企事业单位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需要,也加强高校与企事业单位间的合作,使高校与企事业单位有更多沟通的机会,从而相互学习,推动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发展。2006年企事业单位委托高校科研经费数约为189亿元,2016年投入经费约438亿元,增加了249亿元。如图1-3所示。

图1-3 我国企事业单位委托高校科研经费

资料来源:《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7—2017年)。

从2006年到2016年,高校与国内企业合办科研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共享建设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中央政府引导科研机构成为科研成果的产出之地,推动科研机构能够满足科研的需要,引导高校与企业共建科研机构。2006年,高校与国内企业合办科研机构数为220家,截至2016年年底,合办科研机构数为1034家,与2006年相比增加了814家,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如图1-4所示。

图1-4 我国高校与国内企业合办科研机构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7—2017年)。

从2006年到2016年高校与国有企业合同数和合同金额来看,产学研协同创新由政府主导过渡到市场主导。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发展的问题是把握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在科研上,也应该达成相同的共识,让市场在科研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政策导向的作用。从合同数量来看,2006年,高校与国有企业合同数为2827项,2016年的合同数为2399项,合同数出现波动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2006年,高校与民营企业合同数为2694项,2016年的合同数为6441项,其总体趋势不断上升。高校与民营企业合同数占比逐年增加,从2006年的18%增加到2016年的70%左右。从合同金额数来看,2006年,高校与国有企业的合同金额约为9亿元,2016年的合同金额变为约16亿元,增加了约7亿元。2006年,高校与民营企业合同金额约为6亿元,2016年的合同金额为24亿元,增加了约18亿元。高校与民营企业合同金额占比也不断增加,从2006年的40%增加到2016年的60%左右。如图1-5和图1-6所示。

图1-5 我国2006—2016年高校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合同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7—2017年)。

图1-6 我国高校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合同金额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2007—2017年)。

(二)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

科研院所向企业化转制,可以追溯到我国最早的科技体制改革。1978年前,我国的科技体制学习和借鉴苏联的科技体制,把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国防等科研相互分开,使每一部分成为一个相互独立的机构,各自独立封闭承担科研项目,这种体制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科技与经济相互分离。

科研机构向企业化转制,是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的重大举措。1999年之前,全国共有2000多家的政府科研机构,其中国务院部门所属有376家。1999年,242家属于经贸委的科研院所作为先锋队,率先进行了科研院所向企业化转制的改革,推动了全国范围的科研院所向企业化转制的进程。到2004年年末,国务院所属的376家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全部完成转制,地方近700家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实现转制,绝大部分科研院所实现了平衡过渡,发展势头良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科研院所转制成为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在产业技术提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2004年到2011年,科技产业规模和效益大幅度提高。转制院所的营业收入的主要途径是大力促使科研成果转移转化,转化技术营业收入越高,科研成果转移转化越好。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能够让科研成果具有市场属性,让科研成果能够更好地转化,也能够通过科研成果增加转制院所收入,用来增加科研的投入,做出更好更多的科研成果。2004年,中央级转制科研院所营业收入为450亿元,实现营业利润31.5亿元。到2011年,中央级转制科研院所营业收入达1944.3亿元,比2004年营业收入增加约1494亿元;实现营业利润为282.1亿元,比2004年销售利润增加了250.6亿元。如图1-7所示。

图1-7 我国中央级转制科研院所营业收入和利润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05—2012年)。

从2004年到2011年,中央级转制科研院所承担科研项目数不断增加。科研项目反映了科研院所的科研能力,具体可以表现在科技人员数量、科研基础设备、科研经费等方面。科研项目承担能力的增强体现了科技人员数量的增长、科研基础设备的完善、科研经费的充沛。只有满足科研条件,才有可能做出好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积累还能增加科研的经验。2004年,中央级转制科研院所科研项目数为4836项,2011年的科研项目数为8513项,增加了3677项。如图1-8所示。

图1-8 我国中央级转制科研院所承担科研项目数量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05—2012年)。

从2004年到2011年,中央级转制科研院所专利授权数逐年上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随着科技实力的增强和研发投放不断加大,我国知识产权实力快速提升,专利申报量、专利授权数、发明专利授权数能够反映创新能力。从企业的角度分析,专利的本质是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从专利申报数、专利授权数、发明专利授权数逐渐递增的态势,反映了中央级转制院所创新能力的提升及其市场中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2004年,专利申报数为1884项,专利授权数1195项目,其中发明专利授权811项。2011年,专利申报数为12199项,比2004年增加了10315项;专利授权数为6284项,比2004年增加了5089项;发明专利授权数为2984项,比2004年增加了2173项。如图1-9所示。

图1-9 我国中央级转制科研院所专利申报、专利授权、发明专利授权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05—2012年)。

(三)企业从事研发

21世纪的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本质是其创新能力。企业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企业产品和服务上,企业获取市场认可,取得市场优势一定源于其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隐藏着企业的创新能力,因此创新是企业的灵魂,技术创新更是企业保持其他企业不可模仿不可超越竞争力的根本。企业家精神就是创新精神,从一定程度上说,必须是一个拥有创新精神的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个企业家,企业帮助企业家把创新精神更有效地发挥出来。企业不仅要发挥企业家创新精神,还需要科技人才把创新精神转化为创新能力,实际上,创新本身就创造了资源。

2011年到2016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R&D活动规模不断增加,其所占比例也在逐渐增加。企业进行R&D活动能够培育出企业的创新能力,进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我国企业的创新意识正在逐渐增加。2011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有R&D活动数为37467家,其占所有规模以上的企业数的比例为6.2%;2016年,规模以上企业R&D活动数为86891家,与2011年相比增加了69816家,比例为23%。如图1-10所示。

图1-10 我国规模以上企业有R&D活动数及占规模以上企业比重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2016年)。

2011年到2016年,我国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授权数逐年增加。专利的申请从侧面反映了国家科技发展的水平,专利的申请可以使企业保护其核心技术,别人不能对其复制,并且还能够避免一些权力纠纷等问题,反映了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科技实力,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资产。2011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专利申请数为386075项,发明专利授权134843项;2016年,专利申请数为725397项,增加了339322项,发明专利授权286987项,增加了152144项,如图1-11所示。

图1-11 我国规模以上企业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授权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2016年)。

2011年到2016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开发经费支出和新产品销售收入都不断增加。新产品是企业创新能力的产物,其销售收入反映了企业将其创新能力转化为经济的能力。2011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开发经费支出6845.9亿元,新产品销售收入100582.7亿元。2016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开发经费支出11766.3亿元,比2011年增加了4920.4亿元;新产品销售收入174604.2亿元,增加了74021.5亿元,如图1-12所示。

图1-12 我国规模以上企业新产品经费支出和销售收入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11—2016年)。

(四)协同创新显著成果

产学研协同创新经过近30年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举世瞩目的成果。在国际科技前沿,人工智能领域的芯片——寒武纪MLU100等,量子计算领域拥有全球首款量子计算云平台APP“本源量子计算云服务平台”,在量子信息领域我国首次实现了25个量子接口之间的量子纠缠;在航空领域,我国国产大飞机C919实现首飞等;在前沿通信领域,华为获得全球第一张5G产品欧盟无线设备指令型认证(CE-TEC)证书等。取得的一系列重大原创成果,彰显出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在科技事业中的重要地位。

科技与经济结合更加紧密。经济的增长越来越离不开科技的进步,2012年,我国的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52.2%,到了2016年已经增长到了56.4%,比2012年提高了4.2%,反映出我国科技推动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也体现了我国科技实力的增强。2012年,我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9.4%,2016达到12.4%,比2012年提高3个百分点。近10年来,全国技术合同交易额长期保持高速增长,平均增速约15%。企业创新投入不断增强,占全国创新投入的比例也逐年上升,2016创新投入经费中有77.5%来自于企业,企业注重创新,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技术创新主体,创新也让企业有着更加可期待的发展未来。我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携手共同打造创新型经济新格局逐步形成。

产学研协同创新通道基本形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商业化运用,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要目标,也是经济转变发展动力的主要手段,更是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核心任务。为此,我国政府为打通产学研合作通道颁发了政策、法规加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例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等。这些政策、方案的出台,给予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自主权,把科研成果的所有权、收益权、交易权下放到高校和科研院所,极大激发了科研成果转移转化的热情,从而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表1-1 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标志性成果

续表

二 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存在问题

(一)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能力不足

高校人才培养自主权不充分。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人才培养的主要场所是高校。高校招生指标、培养方案、课程体系需要申报批准,让高校的招生、培养等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会打击高校培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人才的积极性。许多行业机构每年均会为各种高校进行综合评级排序,因评级标准可能导向各高校同质化发展,不利于地方和行业特色院校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按照统一的标准培养的人才具有较多共性,难以满足一些行业的特殊人才需求。高校应结合自身特征发展自己的特色,拥有更多的人才培养自主权。

高校科研人员流动率低。高校属于事业单位,高校的人员具有稳定性的特征,但科研人员是创新人才,需要交流、分享自己的创新成果,把创新成果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转化为经济效益,同时实现学术价值与经济价值。高校科研工作不仅要在科研人员内部沟通交流,更要走向产业、企业,与产业、企业合作,让科技服务于社会经济。

高校科研项目存在唯“论文”导向。科研项目的评价标准应是实践运用与理论指导的有机结合,是实践占比多还是理论占比多的问题,不应该仅仅根据论文评价科研成果。虽然实践的经济效益可能难以衡量,但也应该向此方向引导。华东理工大学张武平教授指出,几千万元经济效益的科研项目,如无论文支撑,评估结果可能为缺乏理论高度,再次申请类似科研项目会更加困难。教育部科技司副司长陈盈晖指出:“高等院校用占全国16%的研发人力,不到10%的研发经费,产出了全国2/3的国际论文。”科研是为了研究而研究,也是为了社会实践而研究,科研应充分考虑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两者缺一不可。

高校科研人员承担横向项目意愿较弱。高校科研人员不愿承担横向项目主要是因为企业出资的横向科研项目被认为是“要求高”,高校对科研人员的横向项目难以增加高校人员的绩效,横向项目的经费一般较少。而部分纵向科研项目的资助经费相当可观,但也大多只是发论文、出专著、写报告、整专利,项目结题评审“空对空”过关,这些成果是否有经济效益或社会价值并不能有效考察,但有利于高校科研人员的绩效,科研人员承担纵向项目意愿更强。

(二)企业的基础研发与原创能力差

我国企业科研意识不强。企业是以营利为目标的,企业家则以成本和利润为衡量标准,深受市场规则限制。企业更愿意获取周期短、见效快的科研成果,能够立刻带给企业收入的项目。而科研人员以科研为主导,其目标是力争领域前沿,追求技术领先,注重对特殊领域的深入研究,对于新领域的研究具有重大兴趣,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一般都是为了未来的学术发展,与企业的合作少之又少。企业的经济主体地位高于科研主体的地位,一个企业要想取得长远的发展,必须提升科研主体的地位,增强科研意识,提升基础研发和原创能力。

我国企业科研资源投入不足。“中兴事件”[3]是我国共性技术供给薄弱问题的一个缩影。据统计,2016年,我国大中型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仅为1.16,比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低近1个百分点。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17年工业研发投入排行榜》中,美国入围前100位的企业有36家,日本14家,德国13家,而我国仅有10家(含中国台湾3家)。从R&D经费的内部结构来看,中国R&D经费中仅有约25%用于人员费用,而发达国家人员费占R&D经费的比例通常保持在40%—60%之间。中国企业承担科技创新任务的科技人才得不到研发经费的大力支撑,必将打击科研人才的积极性,降低科研成效,这会影响企业科研能力,进而影响国家创新能力。

我国企业核心技术欠缺。中国经济改革开放40年,也是科技改革的40年,在经济取得“中国奇迹”的美誉时,中国的科学技术同样有着同步的发展,并取得很多举世瞩目成就。但是我们更应该着眼于差距,比如大飞机,美国半个世纪前就有了;载人登月,美国1969年就已经大功告成,现在已经50年了,这些都是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差距。同样,我国与国外在许多核心技术上存在差距,比如高端芯片制造所需要的顶级光刻机技术等,具体相关欠缺核心技术如表1-2所示。

表1-2 我国欠缺的部分核心技术及代表性产品

续表

(三)科研机构身份模糊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企业为主体中暗含了企业是创新的主体。高校核心职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依托于人才培养。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创新概念对于企业可理解为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指技术发明的第一次商业化,是实现技术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新组合,并将这种组合引入生产系统。依据此定义,企业无疑是创新活动的主要承担者,是创新的主体。企业的创新主体具体体现在创新研发投入主体、创新研发执行主体、技术成果产出和应用主体、创新收益和风险主体。

高校是人才培养的主体。高校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教育事业的主体和主要承担者。高校的核心职能是人才培养,为国家和社会培养科学家、工程师、技术工人等人才,为经济高速发展、国家创新能力提升奠定人才基础。高校要重视人才建设,重视学科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完善课程设置,注重能力培养,着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高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职能需要依托人才培养。

科研机构定位不清。科研机构不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不是人才培养的主体,从而导致身份模糊。科研院所应深入分析宏观环境和产业环境,结合自身特点,进行精确战略定位。同时,也要根据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条件的变化趋势,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合理调配各种要素,不断培植并加强核心能力,持续提升竞争力。

(四)产学研协同创新产品占比低

在我国企业的各种创新形式中,企业独立创新是创新的主导模式。《中国企业创新能力报告2016》显示,在实现产品创新企业中,企业独立开发是产品创新的主导形式,占所有创新形式的76%,企业与境内高校和研究结构合作开发新产品占13.9%,企业在他人开发基础上调整或改进、与境内外其他企业和机构、与集团内企业合作开发等占20.1%。在实现工艺创新的企业中,企业独立开发也是工艺创新的主导形式,占66.9%,企业与境内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开发新工艺占12.1%,企业在他人开发基础上调整或改进、与境内外其他企业和机构、与集团内企业合作开发等占21%。可见,产学协同创新产品比重不高,提高产学研协同创新产品占比是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任务之一。

图1-13 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形式在产品及工艺创新中占比情况

集成电路产业是典型的高技术产业,也是需要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典型行业,集成电路被称为“现代工业粮食”,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产业的基石;集成电路具有高资本、高智力、高耗时的特征,是产学协同创新最具代表性的产业。《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报告(2018—2019)》对全球集成电路产业排名中,前10名有6家为美国企业,如高通、英伟达,而中国大陆只有两家,分别为华为海思与紫光展锐;高通与华为不仅与本国开展产学研合作,而且面向世界寻找合作伙伴,例如华为除了与高校院所进行的单个重点项目或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外,华为目前的产学研合作还主要通过HIRP(Huawei Innovative Research Program,简称HIRP)进行,HIRP已覆盖了来自20多个国家的300多所大学,HIRP提供的科研基金,资助的研究领域涉及通信技术、计算机科学、工程技术和其他相关领域,以2018年为例,HIRP共发布约180个研究课题,涉及20个技术领域,发现并支持优秀技术团队,通过合作共赢,追求技术创新。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自主可控程度有待提升。尽管国内集成电路产业有华为等一批优秀企业的大力发展,但自主可控程度依然不够,对外依赖仍较大。在高端集成电路方面,我国与国外仍有较大差距,CPU/DSP、存储器、FPGA和高端AD/DA等大宗核心产品目前仍受制于人;在中高端集成电路方面,则受限于国外的关键设备和材料。据海关总署的数据可知,近些年的集成电路年进口额都超过2000亿美元,去年达2601亿美元,进出口贸易逆差也在2017年达到了最高值1932.6亿美元。如图1-14所示。

图1-14 我国集成电路进出口额情况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集成电路产业被列为国家重点项目以来,全国范围内有近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参与其中,近2万多名科研人员夜以继日地联合攻关,在中低端领域和部分领域有所突破,例如,批量生产的刻蚀机从无突破到有、工艺水平大幅度提高、55/40/28纳米工艺能够量产、14纳米工艺研发取得重大突破等;但是国内集成电路在高端领域突破不多,国内高端集成电路市场自给率尚不足40%,从中反映出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不足,也反映了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不足;产学研三方积累了社会绝大部分的创新的智力资源和资本资源,应该更有效地协同创新,研发、设计、生产更多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产品,以改变占比低的现状。